卷第一百四十四 【宋紀一百四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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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一精一加選擇,使材稱其職,然後力行牧守久任之說,以破數易之害。

    ”從之。

     甲寅,著作郎木待問言:“士大夫氣節不立,惟在陛下涵養作成。

    如奔競之習,最壞氣節,不可不改。

    ”帝曰:“當如卿言,必見之賞罰,使之懲戒。

    ” 六月,丙辰朔,诏以王友直、吳挺,持身甚廉,治軍有律,凡所統禦,宿弊頓除,可并與建節钺。

    武功大夫、榮州刺史、提舉台州崇道觀秦琪,身任帥臣,蠹壞軍政,專事阿附,貪墨無厭,可責授舒州一團一練副使、漳州安置。

     戊午,诏曰:“累降指揮,已有差遣人不得幹求換易。

    比來約束寝弛,日益奔競。

    今後可依已降指揮,三省具名聞奏,當議黜降。

    其已授差遣人,朝辭訖,限半月出門。

    ” 以興州都統制吳挺為定江軍節度使。

     癸酉,改江陵府為荊南府。

     戊寅,右丞相曾懷罷。

     先是台官詹亢宗、季棠論事,因中懷,懷遂求退,且乞辯明誣謗。

    大理根究無實,乃貶亢宗及棠。

    言者追論參知政事姚憲,與亢宗等通謀,陷懷以取相位。

    乃罷憲,甲申,落職與祠。

    以葉衡參知政事。

     是月,诏議祫祭東向之位。

     初,吏部侍郎趙粹中言:“前代七廟異宮,祫祭則太祖東向。

    紹興五年,董B070建議,請正藝祖東向之尊,謂:‘太廟世數已備,而藝祖猶居第四室。

    乞遵典禮,正廟制,遇祫祭則東向。

    ’下侍從、台谏集議。

    既而王普複有請。

    當時集議,如遜近、李光、折彥質、劉大中、廖剛、晏敦複、王俣、劉甯止、胡交修、梁汝嘉、張緻遠、硃震、任申先、何、楊晨、莊必強、李弼直,皆在其義悉合于禮。

    時臣叔父渙任将作監丞,奏陳益力,據引《詩》、《禮》正文,乞酌漢太公立廟萬年、南頓君立廟章陵故事,别建一廟,安奉僖、順、翼、宣四祖,禘、祫、烝、嘗,并行特祀;而太祖皇帝神主,自宜正位東向,則受命之王,不屈其尊,遠祖神靈,永有常祀。

    光堯皇帝深以為然,即擢董B070為侍從,叔父渙為禦史。

    是時趙沛為谏議大夫,以議不己出,倡邪說以害正論,而欲祫飨虛東向。

    今若稽之《六經》典禮、三代之制度,定藝祖為受命之祖;即三年一祫,當奉藝祖東向,始尊開基創業之祖。

    其太廟常飨,則奉藝祖居第一室,永為不祧之祖,若漢之高祖;其次奉太宗居第二室,永為不祧之宗,若周之武王。

    若僖、順、翼、宣,親盡而祧,别議遷祔之所,則臣亦嘗考之:祔于德明、興聖之廟,唐制也;立太公、南頓君别廟,漢制也。

    前日王普既用德明、興聖之說,而欲祔于景靈宮、天興廟,硃震亦乞藏于夾室。

    今若别建一廟為四祖之廟,或祔天興殿,或祗藏太廟西夾室,每遇祫飨,則四祖就夾室之前别設一幄,而太祖東向,皆不相妨。

    庶得聖朝廟制,盡合典禮。

    ”诏禮部、太常寺讨論。

    旋别建四祖廟,正太祖東向之位,從禮部侍郎李焘議也。

     秋,七月,丁亥,複以鄭聞為參知政事。

    罷四川宣撫使,以成都府路安一撫使薛良朋為四川安一撫制置使。

     戊子,诏曰:“朕惟天下治亂,系乎風俗之CE3A惡,風俗CE3A惡,系乎士夫之好尚。

    蓋士夫者,風俗之表,而天下所賴以治者也。

    故上有禮義廉恥之風,則下有忠厚醇一之行;上有險怪媮薄之習,則下有乖争陵犯之變。

    朕嘗戢一奸一貪,黜浮一靡一,躬節儉以示天下,而曆紀逾久,治效未進,意在位者未能率德改行,以厚風俗,故廉士失職,貪夫長利,将何以助朕興化緻理,無愧于古乎?部使者、郡守,其為朕察郡邑廉吏來上,朕将甄獎,待以不次。

    其或持祿養交,崇飾虛譽,應诏不以實,使積行之君子壅于上聞,時汝之辜,必罰無貸!” 壬辰,複以曾懷為右丞相兼樞密使。

     甲午,有司言:“乾道元年災傷,倚閣錢物,浙東路自淳熙元年為始,作三年帶納;江東路候豐熟,作兩年帶納。

    ”帝曰:“既是災傷,即與倚閣,稅賦亦無從出,可與蠲放。

    ” 丁酉,诏罷諸路州縣市令司官司及在任官收買物色,并依民間市價支錢,不得科抑減克。

     癸卯,中書、門下省奏關外四州、沿邊諸路及金州上津皆有歸正人,诏四川安撫制置司下都統司常切存撫,毋令失所。

     甲辰,诏沿江被水之家,守臣胡與可躬親巡問。

    既聞被水貧乏者六百馀家,于左藏南庫每家支錢五貫,仍許于沿江地指射蓋屋。

     戊申,江東提舉潘甸言:“被旨,所部州縣措置修築浚治陂塘,今已畢工,計九州、軍、四十三縣,共修治陂塘溝堰凡二萬四千四百五十一所,可灌田四萬四千二百四十二頃有奇。

    ”诏劄下諸路,依此具聞。

     己酉,姚憲責南康軍居住。

     八月,己未,知樞密院張說罷,以徽猷閣學士楊倓簽書樞密院事。

     帝廉知說欺罔數事,命侍禦史範仲芑究之,遂以太尉提舉隆興府玉隆臂。

     庚辰,帝曰:“密院差除,切須公當,如親舊有乞差遣者,須明具資格,待朕處置。

    ” 壬午,帝谕帝執曰:“朕用人才,初不因其薦引之人而為之去留,惟其當而已。

    若薦者偶以罪去,被薦者相與為一奸一,則當并逐。

    若初不阿附,而有才能,當依舊用之。

    ”又曰:“鲧之為人,初不害禹之成功。

    ”楊倓曰:“此誠堯、舜之用心矣。

    ” 九月,乙酉朔,以曾觌開府儀同三司。

     丁亥,金主還都。

     戊子,帝謂曾懷等曰:“前日詣德壽宮,太上飲酒樂甚。

    太上年将七十,步履飲食如壯年,每侍太上行苑囿,登降皆不假扶掖。

    朕見太上壽康如此,回顧皇太子侍側,三世同此安榮,其樂有不可形容者。

    ”懷等稱賀。

     壬辰,诏:“江西、湖南路累經災傷,上供米斛逐年已減放外,今年雖豐,尚慮民力未蘇,所有第四等、五等人戶合納淳熙元年秋苗,特與蠲放一半。

    ” 乙未,淮東安一撫司奏榷場安靜,楊倓因言金主本無佗,其臣下或妄生事,帝曰:“不可以此為喜。

    于理固當安靜,然非我君臣之志也。

    ” 知随州蔡戡奏論唐太宗《貞觀谏錄》,帝曰:“從谏正是太宗所長。

    此書置之座右,可為規鑒。

    ” 丁未,以張薦受賄,追三官,勒停,郴州居住。

    右武大夫、果州一團一練使李川私通饋遺,降授武功大夫、吉州刺史。

    右武大夫、楚州一團一練使王公述辄以财請求軍職,降授武功大夫、貴州刺史,放罷。

    左武大夫、貴州刺史宋受,降授右武大夫,修武郎、閤門祗候劉士良,降授保義郎,并放罷。

    薦系武經大夫、文州刺史,特于遙郡階官上追三官。

     冬,十月,乙卯朔,金圖畫功臣于衍慶宮。

    金主思太祖、太宗創業艱難,求當時群臣勳業最著者二十一人,圖畫于衍慶宮聖武殿之左右庑:遼王杲,金源郡王薩哈,遼王宗幹,秦王宗翰,宋王宗望,梁王宗弼,金源郡王實布納,金源郡王鄂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