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一百四十二 【宋紀一百四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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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

    ”金主怒,杖昌圖四十。

    複遣刑部尚書伊喇道往真定問之,征其贓還主。

    有司征給不以時,诏:“先以官錢還其主而令貞納官。

    凡還主贓,皆準此例。

    ”降貞為博州防禦使,降貞妻為清平縣主。

     戊申,擢曾觌為安德軍承宣使。

    時太子新立,謂其有伴讀勞也。

     庚戌,帝謂宰執曰:“朕于聽言之際,是則從之,非則違之,初無容心其間。

    ”梁克家言:“天下事,唯其是而已。

    是者,當于理之謂也。

    ”帝曰:“然。

    太祖問趙普雲:‘天下何者最大?’普曰:‘惟道理最大。

    ’朕嘗三複斯言。

    ” 癸亥,金參知政事魏子平罷,為南京留守,未幾緻仕。

     甲子,诏皇太子判臨安府。

     己巳,诏舉任刑獄、錢谷及有智略、吏能者。

     庚午,有告統兵官掊克不法者,帝令付大理寺治之。

    虞允文言恩威相須乃濟,帝曰:“威克厥一愛一,允濟;一愛一克厥威,允罔功。

    蘇轼乃謂堯、舜務以一愛一勝威,朕謂轼之言未然。

    ”梁克家曰:“先儒立論,不可指為一定之說,如崔實著《政論》,務勸世主馭下以嚴。

    大抵救弊之言,各因其時爾。

    ”帝曰:“昔人以嚴緻平,非謂深文峻法也,紀綱嚴整,使人不敢犯耳。

    譬如人家,父子、兄弟,森然法度之中,不必須用鞭撲然後謂之嚴也。

    ” 辛未,皇太子領臨安尹,以晁公武為少尹,李穎彥、劉焞兼判官。

     先是高麗使人告于金,謂王晛讓國于弟晧。

    金主曰:“讓國,大事也,其再詳問。

    ”是月,高麗以王晛讓國表來上,金主疑之,以問宰執。

    左丞相赫舍哩良弼曰:“此不可信。

    晛有子生孫,何故讓弟?晧嘗作亂而晛囚之,何以忽讓其位?且今茲來使,乃晧遣而非晛遣,是晧實篡兄,安可忍也!”右丞孟浩曰:“詢彼國士民,果推服,當遣封。

    ”金主命卻其使。

    旋遣吏部侍郎靖往問其故。

     五月,丁亥,劉珙起複同知樞密院事,為荊襄宣撫使。

     珙凡六疏辭,引經據禮,詞甚切至,最後言曰:“三年通喪,先王因人情而節文之,三代以來,未之有改。

    至于漢儒,乃有金革無避之說,此固已為先王之罪人矣。

    然尚有可诿者,曰魯公伯禽有為為之也。

    今以陛下威靈,邊陲幸無犬吠之警,臣乃欲冒金革之名以私利祿之實,不又為漢儒之罪人乎?” 帝以義當體國責之,珙乃手疏别奏,略曰:“天下之事,有其實而不露其形者,無所為而不成;無其實而先示其形者,無所為而不敗。

    今德未加修,賢不得用,賦斂日重,民不聊生,将帥方割削士卒以事苞苴,士卒方饑寒窮苦而生怨謗,凡吾所以自治而為恢複之實者,大抵闊略如此。

    而乃外招歸正之人,内移禁衛之卒,規算未立,手足先露,其勢适足以速禍而緻寇。

    且荊襄,四支也;朝廷,腹心元氣也。

    誠使朝廷施設得宜,元氣充實,則犁庭掃一穴一,在反掌間耳,何荊襄之足慮!如其不然,則荊襄雖得臣輩百人,悉心經理,顧足恃哉!臣恐恢複之功未易可圖,而意外立至之憂,将有不可勝言者,唯陛下圖之。

    ”帝納其言,為寝前诏。

     遣知閤門事王抃點閱荊襄軍馬。

     梁克家言:“近諸将禦下太寬,今統制官有敢鞭統領官以下者否?太祖皇帝設為階級之法,萬世不可易也。

    ”帝曰:“二百年來,軍中不變亂,蓋出于此。

    ”虞允文曰:“法固當守,主兵官亦要以律己為先。

    ”帝曰:“誠然。

    前日一二主軍官不能制其下,反為下所告者,端以不能律己故耳。

    ” 癸巳,金以南京留守伊喇成為樞密副使。

     辛醜,帝語及臨安事,因曰:“韓彥古在任時,盜賊屏迹;比其罷也,群盜如相呼而來。

    以此知治盜亦不可不嚴。

    惜乎彥古所以治民者,亦用治盜之術!治盜當嚴,治民當寬,難以一律。

    ” 六月,丙午,複主管馬軍司公事李顯忠為太尉。

     己酉,金主诏曰:“諸路常貢數内,同州沙苑羊非急用,徒勞民耳,自今罷之。

    朕居深宮,勞民之事,豈能盡知!似此,當具以聞。

    ” 乙卯,張權言淮西麥熟,秋成可望,帝謂宰相曰:“時和歲豐,卿等協贊之力。

    朕當與卿等講求其未至者。

    ”虞允文言聖德無阙。

    帝曰:“君臣之間,正要更相儆戒,朕有過,卿等悉言之;卿等有未至者,朕亦無隐。

    庶幾君臣交修,以答天贶。

    ” 丙辰,太常寺丞蕭燧論人君聽言必察其可用之實,所言與所行相副,然後可信,帝曰:“所論甚當,人誰不能言!但徒能言之而已,要當觀其所行。

    《書》所謂‘敷奏以言,明試以功’是也。

    ” 甲子,金平章政事圖克坦喀齊喀卒。

    金主方擊球,聞訃,遂罷,厚赙之,錄其孫。

     秋,七月,甲申,金參知政事宗叙卒,遺表言朝政得失及邊防利害。

    金主傷悼,謂宰臣曰:“宗叙勤勞國家,它人不能及也。

    ”辍朝,遣宣徽使敬嗣晖緻祭赙。

     乙未,梁克家言:“近時兩事,皆前世不及。

    太上禅位,陛下建儲,皆出于獨斷。

    ”帝曰:“此事誠漢、唐所無。

    朕常恨功業不如唐太宗,富庶不如漢文、景耳。

    ”虞允文曰:“陛下以儉為寶,積以歲月,何患不及文、景!如太宗功業,則在陛下日夜勉之而已。

    ”帝曰:“朕思創業、守成、中興,三者皆不易,蚤夜孜孜,不敢迨遑,每日昃無事,則自思曰,豈有未至者乎?反覆思慮,惟恐有失。

    ”又曰:“朕近于幾上書一‘将’字,往來尋繹,未得擇将之道。

    ”虞允文曰:“人才臨事方見。

    ”帝曰:“然。

    唐太宗安市之戰,始得薛仁貴。

    ” 庚子,以王炎為樞密使、四川宣撫使。

     興元府有山河堰,世傳漢蕭何所作。

    嘉祐中,提舉史照上修堰法,降敕書刻之堰。

    紹興以後,戶口凋敝,堰事荒廢,炎委知興元府吳拱修複,發卒萬人助役,盡修六堰,浚大小渠六十五裡,南鄭、褒城之田大得沃溉。

    诏獎谕拱。

     是月,免兩淮民戶丁錢,兩浙丁鹽絹。

     帝谕輔臣曰:“範成大言處州丁錢太重,遂有不一舉子之風,有一家數丁者,當重與減免。

    ”尋又蠲早傷路戶稅。

     八月,癸卯朔,金主诏朝臣曰:“朕嘗谕汝等,國家利便,治體遺阙,皆可直言。

    外路官民亦嘗言事,汝等終無一語。

    凡政事所行,豈能皆當?自今直言得失,無有所隐。

    ” 乙巳,金主謂宰臣曰:“随朝之官,自謂曆三考則當得某職,曆兩考則當得某積,第務因循碌碌而已。

    自今以外路官與内除官,察其奮勤則并用之;但苟簡于事,不須任滿,便以本品出之。

    賞罰不明,豈能勸勉!” 丙午,殿司左軍劫馬軍司使臣家被獲,帝曰:“不當以治百姓之法治之。

    ”虞允文曰:“劫盜已不可貸,況軍人乎!” 庚戌,金主诏曰:“應因斡罕被掠女直及諸色人,未經刷放者,官為贖放。

    隐匿者,以違制論。

    其年幼不能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