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一百三十七 【宋紀一百三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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仍官為養濟。

    ” 癸未,陳康伯奏:“臣等以前二日朝德壽官,太上皇帝宣谕,車駕每至宮,必于門外降辇。

    已再三谕之,既以家人之禮相見,自宜至殿上降辇。

    令臣等奏禀此意。

    ”帝曰:“夜來太上皇帝有旨,令朕隻朝朔望。

    朕于子道問寝侍膳,尤宜勤恪,卿等可詳議以聞。

    如宮門降辇,在臣子于君父,禮所當然。

    太上皇帝雖曲谕,朕斷不敢。

    ” 甲申,诏曰:“朕欽承聖訓,嗣守丕基,猥以眇躬,托于王公士民之上,兢兢業業,懼德菲薄,不敏不明,未燭厥理,将何以緝熙初政,稱太上付授之恩!永惟古先極治之朝,置鼓以延敢谏,立木以求謗言,故下情不塞于上聞,而治功所由興起也,朕甚慕之。

    況今薦紳之士,鹹懷忠良,刍荛之言,豈無一得!朕躬有過失,朝政有缺遺,斯民有休戚,四海有利病,凡可以佐吾元元,輔朕不逮者,皆朕所樂聞。

    朕方虛懷延納,容受直辭,言而可行,賞将汝勸,弗協于理,罪不汝加。

    悉意陳之,以啟告朕,毋隐毋諱,毋憚後害。

    自今時政阙失,并許中外士庶直言極谏,詣登聞檢、鼓院投進;在外于所在州軍實封附遞以聞。

    ” 丁亥,诏胡铨複元官,差知饒州。

     禮部侍郎黃中等言:“奉聖旨,太上皇帝有诏,卻五日之朝,朕心未安,令有司官詳議。

    臣等今議,除朔、望皇帝詣德壽宮朝見外,請于每月初八并二十二日朝見,并如宮中之儀。

    ”诏從之。

     壬辰,殿中侍禦史張震言:“紹興二年诏書略曰:‘昔我太祖皇帝嘗令百官輪次面對,自今後,行在百官日輪一員面對,朕當虛伫以聽其言,且觀其行。

    ’陛下初承聖緒,望舉行舊典,诏日官日以序進,則數日之間,議論畢陳,而賢愚可以概見。

    俟其既周,即複依舊五日輪對。

    ”诏從之。

     帝手書召判建康府張浚。

    既見,帝改容曰:“久聞公名,今朝廷所賴惟公。

    ”浚言:“人主以務學為先,人主之學,以一心為本。

    一心合天,何事不濟!所謂天者,天下之公理而已。

    必兢業自持,使清明在躬,則賞罰舉措,無一不當。

    人心自歸,強鄰自服。

    ”帝竦然曰:“不當忘公言。

    ”浚見帝天錫英武,力陳和議之非,勸帝堅意以圖事功。

    于是加浚少傅,進封魏國公,除江淮宣撫使,節制屯駐軍馬。

     秋,七月,壬寅,诏曰:“永惟邦本,實在斯民。

    民之休戚,實系守令。

    太上皇帝一精一擇循良,留神惠養,垂及眇躬,其敢怠忽!咨爾分土之臣,毋滋訟獄,毋縱吏一奸一,毋奪民時以重土木,毋掊民财以資饷遺。

    有一于此,必罰毋赦。

    至于俾民安其田裡,愁歎不生,增秩賜金,若古典則。

    ” 丁未,賜知臨安府趙子潚禦劄,罷京尹供食善營辦。

    帝曰:“更宜子細求訪,應有擾民之事,一一條具開奏。

    如停罷供饋等,所省錢二萬馀貫,可盡與民間除去科擾。

    ” 戊申,诏追複嶽飛元官,以禮改葬;訪求其後,特與錄用。

     庚申,金尚書左丞相晏緻仕。

     壬戌,诏:“将屆聖節,諸路監司、州軍應合進金銀錢絹等,緣天申聖節已行進奉,合進之數,權與蠲免。

    ” 金邊帥以檄至盱眙,達通和之意,宜各守元立封疆,邊臣以聞。

    乃下诏曰:“敵人求索故禮,從之則不忍屈辱,不從則遺患未已。

    中原歸正人源源不絕,納之,則東南力不能給,否則絕向化之心。

    宰執、侍從、台谏,各宜指陳定論以聞。

    ” 時群臣有所論列,而宰執獨無奏章,帝以問參知政事史浩。

    浩奏謂第當且堅壁以禦攻沖,俟乘機以圖恢複。

    先是史浩議欲城瓜洲、采石,下張浚議,浚謂如此是自示以削弱之形,不若先城泗州。

    浩既參知政事,與張浚議多不合。

     命參知政事汪澈視師湖北、京西。

    時劉珙使金,不至而複。

    先是洪邁、張掄使回,見張浚,具言金不禮我使,具狀令稱陪臣,浚謂不當複遣使。

    而史浩議遣使報金以登位,竟遣珙。

    行至境,金責舊禮,不納而還。

     斡罕既敗,收合散卒萬馀人,遂入奚部,以諸奚自益。

    八月,乙醜朔,金左監軍高忠建破奚于栲栳山,及招降旁邊奚六營,有不降者攻破之。

    斡罕寇古北口,萬戶溫特赫阿噜岱因妻生日,辄離軍六十裡,賊聞之來襲,殺傷士卒甚衆。

    金主命完顔默音以兵三千會舊屯兵擊之。

    先是有告默音子色格謀反者,金主察其誣,命鞫告者,告者款伏,遂誅之。

    金主謂默音曰:“人告卿子謀反,朕知卿必不為此。

    今告者果自服罪,宜悉此意。

    ”默音至軍,擊擒其賊一黨一。

     癸酉,金主謂宰臣曰:“百姓上書陳時政,其言猶有所補。

    卿等位居機要,略無獻替,可乎?夫聽斷獄訟,簿書期會,何人不能!唐、虞之聖,猶務兼覽博照,乃能成治。

    正隆專任獨見,故取敗亡。

    朕早夜孜孜,冀聞谠論,卿等宜體朕意。

    ”诏百司官吏:“凡上書言事,或為有司所抑,許進表以聞。

    朕将親覽,以觀人材優劣。

    ” 丁醜,金免齊國妃、韓王亨等親屬在官籍者。

     金主诏元帥右都監完顔思敬,以所部軍與大軍會讨斡罕。

     戊寅,帝詣德壽宮上光堯壽聖太上皇帝、壽聖太上皇後尊号冊寶,行禮。

     乙酉,金诏左谏議大夫石琚、監察禦史馮仲方廉察河北東路。

     丁亥,金主诏禦史台曰:“自三公以下,官僚善惡邪正,當審察之。

    若止理細務而略其大者,将治卿等罪矣。

    ” 辛卯,金罷諸關征稅。

     九月,丁酉,诏:“朕仰稽祖宗故事開講,其日可召輔臣觀講。

    ” 戊戌,诏:“比下求言之诏,欲急聞過失,四方有獻言者,并付後省看詳。

    今已逾月,未聞推擇來上,可令催促。

    ” 诏:“蜀去行都萬裡,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