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一百三十二 【宋紀一百三十二】
關燈
小
中
大
部侍郎孫道夫言:“今合祭天地,奉祀宗廟,悉複承平舊典。
加以辟道山,求遺書,修太學,育人材,文治既舉,自此願訓敕将士,增修武備,以為不虞之戒。
”又言:“仁宗景祐初,采古兵法及舊史成敗,為《神武秘略》以賜邊臣,訓迪有方,故一時爪牙有古良将風。
願下文館重加雠正,遍賜将帥,以繼仁宗故事,豈無曹玮、王德用、狄青之徒為時出乎!”時金人渝盟有端,而中外疑信未決。
道夫獨憂之,故數以武事為言。
癸未,金尚書左丞耶律安禮罷。
參知政事李通以憂制起複如故。
己醜,诏出禦前錢修葺睦親宅及重建學宮殿宇凡一百七十一區。
十二月,丁未,诏:“才人劉氏進封婉儀。
” 責授甯遠軍節度副使、彬州安置李光,複左朝奉大夫,任便居住。
壬子,金國賀正旦使正奉大夫、工部尚書蘇保衡,副使定遠大将軍、太子左衛率府率阿典謙入見。
乙卯,金以樞密副使張晖為尚書左丞,歸德尹高召和式起為樞密副使。
禦前諸軍都統制兼知興元府姚仲言:“興元府、洋州諸縣,各有以前保丁内選到人材少壯堪出戰人,差充義士,臣已于數内摘揀到三千人,一團一結隊伍,教習武藝,及欲于附近大安軍、巴、蓬州差撥保丁,以備船運軍糧。
”從之。
自朝廷與金約和罷兵,議者乃奏罷利路諸州義士。
至是仲聞金有意敗盟,欲為戰守備,乃奏複之。
議者亦謂:“興、洋舊有義士,皆骁勇可用,隻是免身丁、差役之類,不費有司錢糧。
望下本路帥司檢昭舊來簿藉條例,依舊收充,以時教閱,無令州縣别緻一騷一擾,以備緩急使喚,此正古人寓兵于農之意。
”奏可。
始,王庶立法,義士每丁蠲家業錢二百千,部轄使臣蠲六分科斂,及是諸縣民間所馀家業不多,科買軍糧草料苦于偏重。
仲乃命視舊法,止蠲其半,部轄使臣三分之二,衣甲、兜鍪、神臂弓箭官給,其它應軍中所用,皆自為之。
軍行,日支糧二升有半。
每六十五人為隊,管隊二人,押擁隊三人,旗首三人。
縣立三部,都、副部轄、管轄各一人。
于是合五郡所籍,為二萬一千七百馀人,惟興、洋、大安久而不廢。
金主欲都汴,而汴京大内失火,命左丞相張浩、參知政事敬嗣晖營建南京宮室。
浩從容奏曰:“往歲營治中都,天下樂然趨之。
今民力未複而重勞之,恐不似前時之易成也。
”不聽,浩朝辭,金主問以用兵江南之利害,浩不敢正對,乃婉辭以谏,欲以諷止,曰:“臣觀天意欲絕趙氏久矣。
”金主愕然曰:“何以知之?”對曰:“趙構無子,樹立疏屬,其勢必生變,可不煩用兵而服之。
”金主雖喜其言而不能從。
浩等至汴,金主時使宦者梁珫來視工役,運一木之費至二千萬,牽一車之力至五百人,宮殿之飾,遍傅黃金,而後間以五采,金屑飛空如落雪,一殿之費以億萬計。
殿既成,珫指曰:“某處不如法式。
”辄撤之更造,浩不能抗,與之鈞禮。
金舊制,宦者惟掌掖庭宮闱,至金主篡位,始以宦者王光道為内藏庫使,衛愈、梁安仁領内藏。
金主嘗曰:“人言宦者不可用,朕以為不然。
後唐莊宗委張承業以事,竟立大功,此中豈無人乎?”珫最被委任,故尤驕恣。
是歲,夏始立通濟監,鑄錢。
○高宗受命中興全功至德聖神武文昭仁憲孝皇帝紹興二十九年(金正隆四年) 春,正月,丙辰朔,帝以皇太後年八十,詣慈甯殿行慶壽之禮,宰執、使相皆進上壽禮物。
诏:“庶人年九十、宗子女若貢士以上父母年八十者,皆授官封;文臣緻仕官大夫以上,并賜三品服;僧、尼、道士八十以上者,賜紫衣及師号有差。
”宰執沈該率百官詣文德殿稱賀,用建隆筆事也。
班退,帝禦垂拱殿受北使禮。
金主朝太後于壽康宮。
丁巳,金禦史大夫高桢卒。
庚申,金更定私相越境法,并論死。
乙卯,诏:“故洪州觀察使王彥,特贈安遠軍節度使。
” 名導江縣金馬碧雞神詞曰昭應。
金主诏:“自來沿邊州軍設置榷場,本務通商,便于民用,其間多有夾帶違禁物貨,圖利交易,及不一良之人私相來往,可将密、壽、颍、唐、蔡、鄧、秦、鞏、洮、鳳翔府等處榷場,并行廢罷,隻留泗州榷場一處,每五日一次開場,仍指揮泗州照會移文對境州軍,照驗施行。
” 二月,丙戌朔,盱眙軍申到北界泗州牒,金國已廢罷密、壽等州榷場,隻存留泗州一處。
诏:“盱眙軍榷場存留,馀并罷之。
”時事出不意,南北商旅,棄物貨而逃者甚衆,既而無所得食,漸緻抄掠。
議者請嚴責州縣捕之,帝不聽,命給裹糧,各使歸業,久之遂定。
金人又于泗州增榷場屋二百間。
于是盱眙亦如之,仍創給渡淮木牌,增守卒焉。
奉國軍節度使、開府儀同三司、領禦前諸軍都統制職事、判興州吳璘為少保。
己醜,诏:“海商假托風潮辄往北界者,依軍法。
” 侍禦史葉義問試尚書吏部侍郎。
金以左宣徽使許霖為禦史大夫。
壬辰,定江軍承宣使、同知大宗正事士篯為安慶節度使。
己亥,權尚書工部侍郎劉璋兼權吏部侍郎,給事中兼侍講、權直學士院楊椿試兵部侍郎。
壬寅,宗正少卿楊偰權尚書工部侍郎。
丁未,金修中都城,造戰船于通州。
金主谕宰相曰:“宋國雖臣服,有誓約而無誠實;比聞沿邊買馬及招納叛亡,不可不備。
”乃遣使籍諸路明安部族及州縣渤海丁壯充軍,及分往上京、東京、北京、西京,凡
加以辟道山,求遺書,修太學,育人材,文治既舉,自此願訓敕将士,增修武備,以為不虞之戒。
”又言:“仁宗景祐初,采古兵法及舊史成敗,為《神武秘略》以賜邊臣,訓迪有方,故一時爪牙有古良将風。
願下文館重加雠正,遍賜将帥,以繼仁宗故事,豈無曹玮、王德用、狄青之徒為時出乎!”時金人渝盟有端,而中外疑信未決。
道夫獨憂之,故數以武事為言。
癸未,金尚書左丞耶律安禮罷。
參知政事李通以憂制起複如故。
己醜,诏出禦前錢修葺睦親宅及重建學宮殿宇凡一百七十一區。
十二月,丁未,诏:“才人劉氏進封婉儀。
” 責授甯遠軍節度副使、彬州安置李光,複左朝奉大夫,任便居住。
壬子,金國賀正旦使正奉大夫、工部尚書蘇保衡,副使定遠大将軍、太子左衛率府率阿典謙入見。
乙卯,金以樞密副使張晖為尚書左丞,歸德尹高召和式起為樞密副使。
禦前諸軍都統制兼知興元府姚仲言:“興元府、洋州諸縣,各有以前保丁内選到人材少壯堪出戰人,差充義士,臣已于數内摘揀到三千人,一團一結隊伍,教習武藝,及欲于附近大安軍、巴、蓬州差撥保丁,以備船運軍糧。
”從之。
自朝廷與金約和罷兵,議者乃奏罷利路諸州義士。
至是仲聞金有意敗盟,欲為戰守備,乃奏複之。
議者亦謂:“興、洋舊有義士,皆骁勇可用,隻是免身丁、差役之類,不費有司錢糧。
望下本路帥司檢昭舊來簿藉條例,依舊收充,以時教閱,無令州縣别緻一騷一擾,以備緩急使喚,此正古人寓兵于農之意。
”奏可。
始,王庶立法,義士每丁蠲家業錢二百千,部轄使臣蠲六分科斂,及是諸縣民間所馀家業不多,科買軍糧草料苦于偏重。
仲乃命視舊法,止蠲其半,部轄使臣三分之二,衣甲、兜鍪、神臂弓箭官給,其它應軍中所用,皆自為之。
軍行,日支糧二升有半。
每六十五人為隊,管隊二人,押擁隊三人,旗首三人。
縣立三部,都、副部轄、管轄各一人。
于是合五郡所籍,為二萬一千七百馀人,惟興、洋、大安久而不廢。
金主欲都汴,而汴京大内失火,命左丞相張浩、參知政事敬嗣晖營建南京宮室。
浩從容奏曰:“往歲營治中都,天下樂然趨之。
今民力未複而重勞之,恐不似前時之易成也。
”不聽,浩朝辭,金主問以用兵江南之利害,浩不敢正對,乃婉辭以谏,欲以諷止,曰:“臣觀天意欲絕趙氏久矣。
”金主愕然曰:“何以知之?”對曰:“趙構無子,樹立疏屬,其勢必生變,可不煩用兵而服之。
”金主雖喜其言而不能從。
浩等至汴,金主時使宦者梁珫來視工役,運一木之費至二千萬,牽一車之力至五百人,宮殿之飾,遍傅黃金,而後間以五采,金屑飛空如落雪,一殿之費以億萬計。
殿既成,珫指曰:“某處不如法式。
”辄撤之更造,浩不能抗,與之鈞禮。
金舊制,宦者惟掌掖庭宮闱,至金主篡位,始以宦者王光道為内藏庫使,衛愈、梁安仁領内藏。
金主嘗曰:“人言宦者不可用,朕以為不然。
後唐莊宗委張承業以事,竟立大功,此中豈無人乎?”珫最被委任,故尤驕恣。
是歲,夏始立通濟監,鑄錢。
○高宗受命中興全功至德聖神武文昭仁憲孝皇帝紹興二十九年(金正隆四年) 春,正月,丙辰朔,帝以皇太後年八十,詣慈甯殿行慶壽之禮,宰執、使相皆進上壽禮物。
诏:“庶人年九十、宗子女若貢士以上父母年八十者,皆授官封;文臣緻仕官大夫以上,并賜三品服;僧、尼、道士八十以上者,賜紫衣及師号有差。
”宰執沈該率百官詣文德殿稱賀,用建隆筆事也。
班退,帝禦垂拱殿受北使禮。
金主朝太後于壽康宮。
丁巳,金禦史大夫高桢卒。
庚申,金更定私相越境法,并論死。
乙卯,诏:“故洪州觀察使王彥,特贈安遠軍節度使。
” 名導江縣金馬碧雞神詞曰昭應。
金主诏:“自來沿邊州軍設置榷場,本務通商,便于民用,其間多有夾帶違禁物貨,圖利交易,及不一良之人私相來往,可将密、壽、颍、唐、蔡、鄧、秦、鞏、洮、鳳翔府等處榷場,并行廢罷,隻留泗州榷場一處,每五日一次開場,仍指揮泗州照會移文對境州軍,照驗施行。
” 二月,丙戌朔,盱眙軍申到北界泗州牒,金國已廢罷密、壽等州榷場,隻存留泗州一處。
诏:“盱眙軍榷場存留,馀并罷之。
”時事出不意,南北商旅,棄物貨而逃者甚衆,既而無所得食,漸緻抄掠。
議者請嚴責州縣捕之,帝不聽,命給裹糧,各使歸業,久之遂定。
金人又于泗州增榷場屋二百間。
于是盱眙亦如之,仍創給渡淮木牌,增守卒焉。
奉國軍節度使、開府儀同三司、領禦前諸軍都統制職事、判興州吳璘為少保。
己醜,诏:“海商假托風潮辄往北界者,依軍法。
” 侍禦史葉義問試尚書吏部侍郎。
金以左宣徽使許霖為禦史大夫。
壬辰,定江軍承宣使、同知大宗正事士篯為安慶節度使。
己亥,權尚書工部侍郎劉璋兼權吏部侍郎,給事中兼侍講、權直學士院楊椿試兵部侍郎。
壬寅,宗正少卿楊偰權尚書工部侍郎。
丁未,金修中都城,造戰船于通州。
金主谕宰相曰:“宋國雖臣服,有誓約而無誠實;比聞沿邊買馬及招納叛亡,不可不備。
”乃遣使籍諸路明安部族及州縣渤海丁壯充軍,及分往上京、東京、北京、西京,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