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一百三十 【宋紀一百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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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昭一陽一作噩正月,盡旃蒙大淵獻十二月,凡三年。

     ○高宗受命中興全功至德聖神武文昭仁憲孝皇帝紹興二十三年(金貞元元年) 春,正月,辛卯朔,金主以弟兗殁于除夕,不視朝。

     丙午,金以中京留守高祯為禦史大夫。

     己酉,降授平海軍承宣使、提舉台州崇道觀、台州居住李顯忠,複甯國軍節度使,以赦叙也。

     是月,昭信軍節度使士夽薨,追封安化郡王,錄其子右宣教郎不讠帛三人為直秘閣,它子弟選辟改秩除官者七人,恤典如執政。

     二月,庚申朔,诏嶽一陽一軍節度使、開府儀同三司、萬壽觀使士樽權主奉濮安懿王祠事。

     金主自中京如燕京。

     庚午,脔虔州軍賊黃明等八人于市。

    明等據州城凡百有十二日。

     辛未,改虔州為贛州,改虔化縣為甯都。

     癸未,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忠州一團一練使、殿前司遊奕軍統制、措置盜賊、節制軍馬、知贛州李耕,以功為金州觀察使,于是諸将劉綱等九人各遷二官,将士受賞者萬三千百二十有四人。

     三月,丙午,光山軍節度使、開府儀同三司、提舉西京嵩山崇福宮齊安郡王士祇薨于建州,贈太傅,追封循王,六子皆進官二等,女封郡主,諸妾受封者五人。

     辛亥,金主至燕京,備法駕。

     壬子,故武功大夫、貴州刺史楊宗闵,賜谥忠介;故敦武郎、知麟州建甯寨楊震,賜谥恭毅。

    二人,楊存中祖、父,皆以死事故,用存中請也。

     甲寅,金主親選良家子百三十馀人充後宮。

     乙卯,金以遷都诏中外,改元貞元,内外文武皆進官一等。

     改燕京為大興府,号中都,中京大定府為北京,汴京開封府為南京,而舊遼一陽一府為東京,大同府為西京如故。

    削上京之名,止稱會甯府。

    分蕃、漢地為十四路,置總管府。

    名都城門十二,命近臣書之。

    名太廟曰衍慶宮,以奉太祖、太宗、德宗神主;又作原廟于其東,以奉太祖已上。

     舊取士無殿試,金主始複之。

    凡鄉試三人而取一,府試四人而取一。

    府試分六路:河北及燕人于大興,遼之東北于會甯,山後及河東人于大同,山東人于東平,河南人于開封,關中人于河中,通以五百人為合格,殿試又黜之,榜首即授奉直大夫、翰林應奉文字。

    後又罷經義、神童等科,惟以詞賦、法律而已。

     金之用刑,舊有沙袋,熙宗立,始去之,金主立,又去杖脊,凡徒刑,止以荊決一臀一,為其近人心故也。

    徒刑五等,自五年至一年,皆使之雜作,滿則釋之。

     金主又定車蓋之式,後妃車飾以金,三品以上飾以銀;自後妃至五品皆硃輪,六品以下,黑、綠而已。

    舊親王、宰執用紫蓋,金主使削之,惟太子用紅,諸妃用紫,三品以上用青,皆以羅;四品、五品用青,皆以絹;馀不得用。

     丙辰,金以司徒圖克坦恭為太保、領三省事,平章政事蕭裕為尚書右丞相兼中書令,右丞張浩、左丞張通古為平章政事,參知政事張中孚為左丞,肅玉為右丞,平章政事李德固為司空,左宣徽使劉萼為參知政事,樞密副使昂為樞密使,工部尚書布薩思恭為樞密副使。

     夏,四月,戊寅,金皇太後大氏崩。

     大氏病笃,以不得一見圖克坦太後為恨,臨終,謂金主曰:“汝以我之故,不令永壽宮偕來中都。

    我死,必迎緻之,事永壽宮當如我。

    ”金主不聽。

     辛巳,诏:“諸州編管、羁管人,在法止許月赴長吏呈驗。

    聞比來囚禁鎖閉,甚于配隸,可令遵守成憲。

    如走失捉獲人,即具名申尚書省别遣。

    ” 五月,庚子,右朝奉郎、就權利州東路安一撫司主管書寫機宜文字楊庭言:“興元府褒斜谷有古六堰,溉民田甚廣。

    兵火後,修不以時,水至辄壞。

    若全以食水戶修葺,恐民力重困,請每遇夏月水泛,于見屯将兵内,差不入隊兵卒并手修葺。

    ” 興元自兵亂以來,城内生荊棘,官民皆茅屋,而帑藏寓僧舍。

    自太尉楊政再為帥,以次繕治,至是一新,戶口浸盛,如承平時矣。

     政嘗葺學舍,府學教授青神唐迪請增學田以廣養士,政從之。

    時有欲以學田饋軍,迪言:“大軍歲費四千萬,而欲取學田以當賊,何啻九牛一一毛一,又豈一愛一禮存羊之意邪?”論者乃止。

     辛亥,金國賀生辰使副中奉大夫、秘書監兼右谏議大夫赫舍哩大雅,廣威将軍、尚書兵部郎中兼四方館副使蕭簡,見于紫宸殿。

     金主以其弟衮名聲彰著,忌之。

    兗不自安,嘗召日者問休咎;家奴希旨,乃上急變,言衮召日者問天命。

    金主使高祯等就鞫之,無狀。

    金主怒,械衮至中都,不複究問,斬于市,牽連者皆桀之。

     六月,己卯,潼川大水,涪江漲。

     庚辰,沅江武陵漲水壞城,人争保城西牛頭山,山趾大溪橋壞,水大至,平地丈五尺,死者甚衆。

     金主以京城多隙地,夏間以賜朝官及衛士等,秋,七月,戊子朔,仍命征錢有差。

     庚寅,右正言兼崇政殿說書史才試右谏議大夫。

     戊申,将作監主簿孫壽祖言:“湖、廣、夔、峽,多殺人以祭鬼,近又浸行于它路,浙路有殺人而祭海神,川路有殺人而祭鹽井者,請饬監司、州縣嚴行禁止,犯者鄉保連坐,仍毀巫鬼一婬一祠以絕永害。

    ”從之。

     是月,少保、昭化軍節度使、醴泉觀使、驸馬都尉、和國公潘正夫薨于婺州,贈太傅,官給葬事。

     八月,壬戌,金司空李德固卒。

     金禁中都路捕射麞、兔。

     乙醜,嶽一陽一軍節度使、開府儀同三司、權主奉濮安懿王祠事士樽薨,贈太傅,追封韶王。

    其弟降授郢州防禦使士嵰,特複潭州觀察使;諸子遷官除職者九人。

    後谥恭靖。

     丙寅,左宣教郎王孝廉,謀據成都以叛,伏誅。

     初,孝廉之父輔,以左朝請大夫守合州,所為不法,左朝奉大夫史聿,時為潼川府路轉運判官,置獄遂甯府,窮治之,孝廉與其兄弟忠俱就逮,輔憂懼死,聿移夔州路轉運判官,獄遂不竟。

    孝廉兄弟知不免,一陰一懷異志,即歸所寓成都府,破産招集亡命,多市弓劍,離軍使臣之無賴者,一靡一然從之。

    會敷文閣待制、四川安一撫制置使兼知成都府曹筠,當以是夕詣府學齋宿,孝忠與其徒謀夜襲殺筠,然後舉事。

    忠訓郎王立知其謀,與孝忠家婢潛以告本路兵馬钤轄、左武大夫、英州刺史柳佾,佾率兵,以素隊往捕,孝忠與其徒相拒敵,官軍死者三人,佾走趨府治。

    筠卧閣不出,都钤轄司幹辦公事張行成排闼入告,始授甲讨之。

    孝忠等徐步至府門縱火,人皆驚散。

    孝忠等馳出衙西門,官軍蹑其後,孝忠、孝廉登樓自刎死。

    孝忠子大正與其一黨一樊常等五人為官軍所殺,馀一黨一二十八人走郫縣,後四日,皆伏誅。

    诏劾孝忠反狀,馀者悉原之。

    官軍以次受賞,凡為錢萬七千馀缗。

     戊寅,金賜營建宮室工匠及役夫帛。

     己卯,侍衛親軍步軍副都指揮使、武安軍承宣使、充福建路馬步軍副都總管王貴卒。

     甲申,武功大夫、吉州一團一練使、新江南西路馬步軍副總管丁禩,移江南東路副總管,建康府駐答刂。

     九月,甲午,帝謂大臣曰:“聞潼川路水災,可令轉運、常平司将被災州縣檢放赈濟。

    ” 冬,十月,丁巳,金主獵于良鄉,封料石岡神為靈應王。

    金主自言曩時嘗過此祠,持杯珓禱曰:“使吾有天命,當得吉蔔。

    ”投之。

    吉。

    又褥曰:“果如所蔔,它日當有報,否則毀爾祠。

    ”投之,又吉,故封之。

    金主托言神道,欲掩其弑逆也。

    戊午,還京。

     以禦史施钜為大金賀正旦使,帶禦器械冀彥明副之。

    行尚書左司郎中吳為賀生辰使,閤門宣贊舍人張彥攸副之。

     壬戌,金有司言太後園陵未畢,合停冬享及袷祭,從之。

     戊辰,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兼權參知政事宋樸罷。

     右谏議大夫史才,論樸執政無狀,樸聞,求去;章四上,诏以本職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

    才言:“樸為士而不自一愛一,乃從道罔俗,與丐者為伍,其欺誕罔俗,罪不在少正卯之下,請重行竄逐。

    ”诏樸落職。

     壬申,右谏議大夫兼侍講史才充端明殿學士兼簽書樞密院事。

     安遠軍承宣使、同知大宗正事士街,權主奉濮安懿王祠事。

     丙子,金诏:“内外官聞大功以上喪,止給當日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