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一百一十七 【宋紀一百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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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兵部侍郎胡世将充徽猷閣直學士、知鎮江府。
庚戌,吏部尚書兼權翰林學士兼侍讀孫近充龍圖閣學士,複知紹興府。
辛亥,太廟神主發臨安。
诏:“今者車駕巡幸,措置約束,務從簡省,如陳設之具,已有儀鸾,舟船牽挽,已有兵梢,膳羞之奉,不過随宜。
切恐所過州縣,帟幕供帳,極于侈一靡一,舟船人夫,煩于調發,飲食膳羞,過求珍異,以至應副百司,極其所須以為己功,不恤民力,皆非恭儉一愛一民之意。
戒饬州縣,勿為侈費;若排辦太過,有苦于百姓者,令監司按劾。
” 癸醜,徽猷閣待制、樞密都承旨兼都督行府參議軍事郭執中卒。
帝覽遺表歎息,特贈徽猷閣直學士,賜其家銀帛二百匹兩。
丙辰,金追尊九代祖以下曰皇帝、皇後,定始祖、景祖、世祖、太祖、太宗廟皆不祧。
丁巳,诏權罷講筵,俟過防秋日如舊。
己未,戶部乞依四年例,預借江、浙民戶來年夏稅絹之半,盡令折納米斛,約可得二百馀萬,庶幾儲蓄稍豐,诏本部勘當。
于是兩浙絹各折七千,江南六千有半,以米斛價例紐折,每匹折米二石。
壬戌,中書舍人傅崧卿兼權戶部侍郎,吏部侍郎晏敦複兼權工部侍郎。
癸亥,左司谏陳公輔請奏廕無出身人并令铨試,經義或詩賦、論策三場,以十分為率,取五分合格。
雖累試不中,不許參選,亦不許用恩澤陳乞差遣,诏吏部措置。
其後吏部請試律外止益以經義或詩賦一場,年三十五以上累試不中之人,許注殘零差遣,馀如公輔所奏,從之。
金主诏曰:“齊國與本朝軍民訴訟相關者,文移署年,止用天會。
” 甲子,廢白州為博白縣,隸瓊州;龔州為平南縣,隸浔州。
九月,丙寅朔,帝發臨安府。
先詣上天竺寺焚香,道遇執黃旗報捷,乃湖北、京西宣撫副使嶽飛所遣武翼郎李遇。
先是飛遣統制官王貴、郝晸、董先引兵攻虢州盧氏縣,下之,獲糧十五萬斛。
帝已登舟,召守臣李谟即舟中奏事,遂宿北郭之稅亭。
丁卯,禦舟宿臨平鎮。
戊辰,帝次崇德縣,縣令趙渙之入對。
帝問以民間疾苦,渙之言無之;又問戶口幾何,渙之不能對。
乃削渙之二秩,仍令張彙治罪。
趙鼎曰:“陛下所以延見守令者,正欲知民間疾苦耳。
”帝曰:“朕猶恨累日風雨,不能乘馬,親往田間問勞父老。
” 己巳,次皁林,帝謂宰執曰:“嶽飛之捷,兵家不無緣飾,宜通書細問;非吝賞典,欲知措置之方爾。
”張浚曰:“飛措置甚大,今已至伊、洛,則太行一帶山寨,必有通謀者。
自梁青之來,彼意甚堅。
”趙鼎曰:“河東山寨如韋铨輩,雖力屈就金人招,而據險自保如舊,亦無如之何,羁縻而已。
一旦王師渡河,此輩必為我用。
”帝曰:“斯民不忘祖宗之德,吾料之,必非金人所能有。
”鼎等曰:“願陛下修德,孜孜經營,常如今日也。
” 庚午,帝次秀州。
辛未,禦舟次平望。
壬申,帝次吳江縣。
僞齊故相張孝純遣其客薛筇間道走行在,上書言利害。
先是劉麟嘗養俠士蒯挺等二十馀人,待以殊禮,李純自言得其一陰一謀。
又言:“金人于沿海州縣置通貨場,以市金漆、皮革、羽一毛一之可為戎器者,以厚直償之,所積甚衆。
孝純言于豫曰:‘聞南人治舟久矣,旦暮乘風北濟,而所在岸口視之恬然,傥利于吾,彼甯不為之禁!’豫大懼,遽罷通貨場。
”又請分兵守京西諸州,斷貝勒之糧道,搗劉豫之巢一穴一,則淮南、關陝之兵不攻自解。
又言:“山東長吏皆本朝舊人,日望王師之來,争為内應以贖前罪。
惟李鄴有異志,不複心懷本朝。
”孝純嘗與鄴論及朝廷,鄴曰:“死無所憚,但恐如陸漸之禍,惡名終不可免。
”故孝純及之。
癸酉,帝次平江府。
乙亥,韓世忠自楚州來朝。
癸未,诏:“太廟神主權奉安于平江府能仁寺,遇朔享日,令太常寺焚香。
” 丁亥,吏部侍郎晏郭複權戶部侍郎。
戊子,诏:“江東轉運使向子諲,應福劉光世軍錢糧。
副使俞俟,應副張俊軍錢糧。
”子諲與俊不協,俊數有論奏;而光世,向氏婿也,故改命之。
命戶部員外郎霍蠡就鄂州置司,專總領兵飛一軍錢糧。
庚寅,張浚複往鎮江視師。
初,僞齊劉豫,因金領三省事晉國王宗翰、尚書左丞、參知政事高慶裔在兵間而得立,故每歲皆有厚賂,而蔑視其它諸帥。
左副元帥魯王昌,初在山東,回易屯田,遍于諸郡,每認山東為己有。
及宗翰以封豫,昌不能平,屢言于太宗,以為割膏腴之地以予人,非計,太宗不從。
及是豫聞帝将親征,遣人告急于金主,求兵為援,且乞先侵江上。
金主使諸将相議之,領三省事宋國王宗磐言曰:“先帝所以立豫者,欲豫辟疆保境,我得安民息兵也。
今豫進不能取,又不能守,兵連禍結,愈無休息,從之則豫受其利,敗則我受其弊。
況前年因豫乞兵,嘗不利于江上矣,奈何許之!”金主乃聽豫自行,遣右副元帥沈王宗弼提兵黎一陽一以觀釁。
于是豫以其子僞尚書左丞相梁國公麟領東南道行台尚書令,改封淮西王,又以主管殿前司公事兼開封尹許清臣權諸路兵馬大總管,尚書右丞李鄴為行台右丞、講議軍事,戶部侍郎馮長甯為行台戶部侍郎兼行軍參議,又以故叛将李成、孔彥舟、關師古為将,簽鄉兵三十萬,号七十萬,分三路入寇:中路由壽春犯合肥,麟統之;東路由紫荊山出渦口,犯定遠縣在趨宣、徽,侄猊統之;西路由光州犯六安,彥舟統之。
僞诏榜示,指斥銮輿,尤甚于五年淮、泗之役。
諜報豫挾金兵來侵,主管殿前司公事楊沂中在淮壖,先以二百騎馳至盱眙觀形勢,還奏事,留宿内殿三日,條上禦寇之策,于是分遣諸将以備要害。
時江東宣撫使張俊軍盱眙,沂中軍泗上,京東、淮東宣撫處置使韓世忠在楚州,湖北宣撫副使嶽飛在鄂州,聲勢不相及
庚戌,吏部尚書兼權翰林學士兼侍讀孫近充龍圖閣學士,複知紹興府。
辛亥,太廟神主發臨安。
诏:“今者車駕巡幸,措置約束,務從簡省,如陳設之具,已有儀鸾,舟船牽挽,已有兵梢,膳羞之奉,不過随宜。
切恐所過州縣,帟幕供帳,極于侈一靡一,舟船人夫,煩于調發,飲食膳羞,過求珍異,以至應副百司,極其所須以為己功,不恤民力,皆非恭儉一愛一民之意。
戒饬州縣,勿為侈費;若排辦太過,有苦于百姓者,令監司按劾。
” 癸醜,徽猷閣待制、樞密都承旨兼都督行府參議軍事郭執中卒。
帝覽遺表歎息,特贈徽猷閣直學士,賜其家銀帛二百匹兩。
丙辰,金追尊九代祖以下曰皇帝、皇後,定始祖、景祖、世祖、太祖、太宗廟皆不祧。
丁巳,诏權罷講筵,俟過防秋日如舊。
己未,戶部乞依四年例,預借江、浙民戶來年夏稅絹之半,盡令折納米斛,約可得二百馀萬,庶幾儲蓄稍豐,诏本部勘當。
于是兩浙絹各折七千,江南六千有半,以米斛價例紐折,每匹折米二石。
壬戌,中書舍人傅崧卿兼權戶部侍郎,吏部侍郎晏敦複兼權工部侍郎。
癸亥,左司谏陳公輔請奏廕無出身人并令铨試,經義或詩賦、論策三場,以十分為率,取五分合格。
雖累試不中,不許參選,亦不許用恩澤陳乞差遣,诏吏部措置。
其後吏部請試律外止益以經義或詩賦一場,年三十五以上累試不中之人,許注殘零差遣,馀如公輔所奏,從之。
金主诏曰:“齊國與本朝軍民訴訟相關者,文移署年,止用天會。
” 甲子,廢白州為博白縣,隸瓊州;龔州為平南縣,隸浔州。
九月,丙寅朔,帝發臨安府。
先詣上天竺寺焚香,道遇執黃旗報捷,乃湖北、京西宣撫副使嶽飛所遣武翼郎李遇。
先是飛遣統制官王貴、郝晸、董先引兵攻虢州盧氏縣,下之,獲糧十五萬斛。
帝已登舟,召守臣李谟即舟中奏事,遂宿北郭之稅亭。
丁卯,禦舟宿臨平鎮。
戊辰,帝次崇德縣,縣令趙渙之入對。
帝問以民間疾苦,渙之言無之;又問戶口幾何,渙之不能對。
乃削渙之二秩,仍令張彙治罪。
趙鼎曰:“陛下所以延見守令者,正欲知民間疾苦耳。
”帝曰:“朕猶恨累日風雨,不能乘馬,親往田間問勞父老。
” 己巳,次皁林,帝謂宰執曰:“嶽飛之捷,兵家不無緣飾,宜通書細問;非吝賞典,欲知措置之方爾。
”張浚曰:“飛措置甚大,今已至伊、洛,則太行一帶山寨,必有通謀者。
自梁青之來,彼意甚堅。
”趙鼎曰:“河東山寨如韋铨輩,雖力屈就金人招,而據險自保如舊,亦無如之何,羁縻而已。
一旦王師渡河,此輩必為我用。
”帝曰:“斯民不忘祖宗之德,吾料之,必非金人所能有。
”鼎等曰:“願陛下修德,孜孜經營,常如今日也。
” 庚午,帝次秀州。
辛未,禦舟次平望。
壬申,帝次吳江縣。
僞齊故相張孝純遣其客薛筇間道走行在,上書言利害。
先是劉麟嘗養俠士蒯挺等二十馀人,待以殊禮,李純自言得其一陰一謀。
又言:“金人于沿海州縣置通貨場,以市金漆、皮革、羽一毛一之可為戎器者,以厚直償之,所積甚衆。
孝純言于豫曰:‘聞南人治舟久矣,旦暮乘風北濟,而所在岸口視之恬然,傥利于吾,彼甯不為之禁!’豫大懼,遽罷通貨場。
”又請分兵守京西諸州,斷貝勒之糧道,搗劉豫之巢一穴一,則淮南、關陝之兵不攻自解。
又言:“山東長吏皆本朝舊人,日望王師之來,争為内應以贖前罪。
惟李鄴有異志,不複心懷本朝。
”孝純嘗與鄴論及朝廷,鄴曰:“死無所憚,但恐如陸漸之禍,惡名終不可免。
”故孝純及之。
癸酉,帝次平江府。
乙亥,韓世忠自楚州來朝。
癸未,诏:“太廟神主權奉安于平江府能仁寺,遇朔享日,令太常寺焚香。
” 丁亥,吏部侍郎晏郭複權戶部侍郎。
戊子,诏:“江東轉運使向子諲,應福劉光世軍錢糧。
副使俞俟,應副張俊軍錢糧。
”子諲與俊不協,俊數有論奏;而光世,向氏婿也,故改命之。
命戶部員外郎霍蠡就鄂州置司,專總領兵飛一軍錢糧。
庚寅,張浚複往鎮江視師。
初,僞齊劉豫,因金領三省事晉國王宗翰、尚書左丞、參知政事高慶裔在兵間而得立,故每歲皆有厚賂,而蔑視其它諸帥。
左副元帥魯王昌,初在山東,回易屯田,遍于諸郡,每認山東為己有。
及宗翰以封豫,昌不能平,屢言于太宗,以為割膏腴之地以予人,非計,太宗不從。
及是豫聞帝将親征,遣人告急于金主,求兵為援,且乞先侵江上。
金主使諸将相議之,領三省事宋國王宗磐言曰:“先帝所以立豫者,欲豫辟疆保境,我得安民息兵也。
今豫進不能取,又不能守,兵連禍結,愈無休息,從之則豫受其利,敗則我受其弊。
況前年因豫乞兵,嘗不利于江上矣,奈何許之!”金主乃聽豫自行,遣右副元帥沈王宗弼提兵黎一陽一以觀釁。
于是豫以其子僞尚書左丞相梁國公麟領東南道行台尚書令,改封淮西王,又以主管殿前司公事兼開封尹許清臣權諸路兵馬大總管,尚書右丞李鄴為行台右丞、講議軍事,戶部侍郎馮長甯為行台戶部侍郎兼行軍參議,又以故叛将李成、孔彥舟、關師古為将,簽鄉兵三十萬,号七十萬,分三路入寇:中路由壽春犯合肥,麟統之;東路由紫荊山出渦口,犯定遠縣在趨宣、徽,侄猊統之;西路由光州犯六安,彥舟統之。
僞诏榜示,指斥銮輿,尤甚于五年淮、泗之役。
諜報豫挾金兵來侵,主管殿前司公事楊沂中在淮壖,先以二百騎馳至盱眙觀形勢,還奏事,留宿内殿三日,條上禦寇之策,于是分遣諸将以備要害。
時江東宣撫使張俊軍盱眙,沂中軍泗上,京東、淮東宣撫處置使韓世忠在楚州,湖北宣撫副使嶽飛在鄂州,聲勢不相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