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一百一十五 【宋紀一百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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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三省、樞密院分為二途。

    仁宗朝,富弼作谏官,時陝西用兵,弼議乞令宰相兼樞密院,有呂夷簡始也。

    臣既以宰相兼治院事,而參知政事之臣并令兼權,則事歸一體。

    前人謂樞密院調發軍馬而三省不知,三省财用已竭而樞密院用兵不止,此誠至論。

    ”帝曰:“往時三省、樞密院不同班進呈,是以事多不相關白。

    然朝廷論議,豈有帷幄二三大臣不與聞者!” 丙辰,诏:“襄、漢州軍,先因盜賊并僞齊占據日劫掠殘殺等罪,一切不問。

    元劫人見在者,許其家經官識認,驗實給還;即撫定,後來再有犯者,令所屬治罪。

    ” 尚書兵部侍郎兼史館修撰王居正言:“四庫書籍多阙,乞下諸州縣,将已刊到書闆,不拘經、史、子、集、小說、異書,各印三帙赴本省;系民間者,官給紙墨工價償之。

    ”從之。

     丁巳,武功大夫、川陝宣撫司後軍将牛晧,與金人遇于瓦吾谷,死之。

     時右都監完顔杲與熙河經略使慕容洧欲攻秦州,宣撫副使吳玠遣諸校分道伺敵。

    晧行至瓦吾谷,與金将呼善遇。

    晧所部步卒不滿二百,乃下馬與戰,謂其衆曰:“吾所以舍馬者,欲與若等同死也。

    ”敵見晧異于它人,欲招之,告罵而死。

    承信郎高萬旋馬複戰,遂與武功大夫、熙河路部将任安、宣撫司隊官、忠翊郎秦元、承節郎薛琪、張亨皆死于陳。

    敵曰:“真健兒也!”後贈晧、安皆翊衛大夫,官其家五人,贈元、亨三官,錄其子。

     乙未,故迪功郎李東贈宣教郎,官一子。

    東監楚州軍資庫,金人南侵被害故也。

     辛酉,都督行府奏招捕水賊楊太等約束。

     時張浚以建康東南都會,而洞庭實據上流,今寇日滋,壅遏漕運,格塞形勢,為腹心害,不去之,無以立國。

    然寇阻大湖,春夏耕耘,秋冬水落,則收糧于湖寨,載老小于泊中,而盡驅其衆四出為暴。

    前日朝廷反謂夏多水潦,屢以冬用師,故寇得并力而我不得志。

    今乘其怠,盛夏讨之,彼衆既散,一旦合之,疲于奔命,又不得守其田畝,禾稼蹂踐,則有秋冬絕食之憂,一黨一與攜離,方可招來。

    乃以便宜命荊、潭、鼎、澧、嶽州将逐寨出首人,多方存恤,首領申行府授官,馀人給以閑田,貸之種一子。

    又令湖南安一撫司統制官任士安以兵三千屯湘一陰一,保護湘江糧道;統制官郝晸屯橋口,王俊屯益一陽一舊縣,吳錫屯公安,崔邦弼屯南一陽一渡,馬浚、步諒留潭州;其鼎州官兵,令程千秋分撥緊要屯駐。

    應諸校招收緻人數,比附出戰獲級例推賞;其招收人,報所屬給種授田,務令安業。

    候黃誠、楊太、周倫公參了日,當議蠲免租稅,補授官資。

    仍給黃榜下任士安軍及嶽、潭、鼎州撫谕。

     保義郎唐開,特換右迪功郎。

    開獻《國都會要》三百卷,诏進一官;自言本諸生,故有是命。

     癸亥,降授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建武軍承宣使、神武前軍統制王燮權主管侍衛馬軍司公事。

     初,帝在平江,侍禦史張緻遠疏論燮乖缪,乞同諸将召歸,帝納其言,命燮全軍駐鎮江府而以親兵赴行在。

    既至,乃有是命。

     金改葬太祖于和陵。

     丙寅,右仆射張浚至鎮江,召韓世忠谕上旨,使舉軍前屯楚州以撼山東,世忠欣然承命。

    浚遂至建康撫張俊軍,至太平州撫劉光世軍,軍士無不踴躍思奮。

    浚以諸路軍馬所用錢糧,當從督府總制,故悉以上佐兼之。

    行府關三省指揮自此始。

     丁卯,權主管侍衛馬軍司公事王燮提舉江州太平觀,免辭謝。

     初,燮既除騎帥,而侍禦史張緻遠奏燮之罪惡不在辛企宗下。

    右司谏趙霈複奏:“燮無武藝,不閑戎律,偶緣遭遇,濫竊兵權。

    建炎間為河東經制,敵騎将至,乃擁兵自衛,避地入蜀、使川、陝之民聞風震恐。

    陛下貸而弗誅,責其後效,而燮不務循省以贖前愆。

    方杜充之守建康也,燮聞敵至,不複應援,而引兵先遁,直趨閩中,其罪一也。

    方扈駕離永嘉也,燮持軍無律,不能統禦,而緻潰散為盜,毒流東南,其罪二也。

    及出師讨楊太,曠日持久,攻取無策,而崔增、吳全之軍遂緻陷失,其罪三也。

    比诏回軍鎮江,中外欣悅,皆謂陛下必欲正其罪狀,重置典憲。

    今燮以輕騎造行朝,曾未數日,忽有侍衛馬軍之命,士論滋不能平。

    迩者陛下以諸軍捍江有功,既優加賞典;今燮有罪,獨置而不問,是有賞而無刑,恐非所以示勸懲也。

    乞斷自聖意,重加竄斥。

    ”燮聞,亦奏辭新命,乞在外宮觀。

    乃诏權主管侍衛步軍司公事邊順兼權馬軍司公事,而以燮兵萬五千人隸淮東宣撫使韓世忠。

    後三日,又以燮奏,罷軍職。

     己巳,參知政事孟庾言:“準敕差提領措置财用,今乞以總制司為名,專察内外官司隐漏違欠,行移如三省體式。

    應本司措置事件,依例進呈。

    ”诏關申尚書省,仍鑄印以賜。

    諸路系省錢出入舊經制司,每千收頭子錢二十三,其十上供,其十三州縣及漕計支用。

    庾請增十錢;又請收耆戶長雇錢,抵當四分息錢,轉運司移用錢,勘合硃墨錢,常平司七分錢,茶鹽司袋息等錢。

    又收人戶合零就整二稅錢、免役一分寬剩錢,又收官戶不減半、民戶增三分役錢,又收常平司五文頭子錢,并令諸州通判、諸路提刑司拘催。

    其後東南諸路,歲收總制錢七百八十馀萬缗,而四川不預焉。

    大凡東南諸路經、總二司錢,歲收一千四百四十馀萬缗,四川歲收五百四十馀萬缗。

     是日,經筵開講。

    自帝視師,辍講讀,至是複之。

     壬申,诏右承奉郎徐度,令中書舍人試策一道。

    左迪功郎胡理,左朝散郎、主管江州太平觀錢B112常博士張宦,并召試館職;左朝奉郎、新提舉浙東常平茶鹽公事汪恺,左承議郎、新通判潭州王棠,并與升擢差遺。

    度,處仁子;宦,守兄也。

    士以士科薦用者自此始。

     三月,甲戌朔,建武軍承宣使、提舉江州太平觀王燮,降授濠州一團一練使。

     己卯,淮西宣撫使劉光世兼太平州宣撫使,淮東宣撫使韓世忠兼鎮江府宣撫使。

     辛巳,以戶部尚書章誼兼權工部尚書。

     癸未,诏:“殿前馬步軍司,各據見管兵數,權行排置指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