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一百一十三 【宋紀一百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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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川陝宣撫司捷奏再至,謂敵兵盡去。

    臣竊思金人之來,擁衆十馀萬,是欲必得四川。

    然則方遣使議和而進兵攻取,此其素謀久矣。

    李成之在襄一陽一,蓋與川、陝之師相表裡,今不得志于川、陝,必與李成合兵,或侵荊南,或窺淮甸,必不肯一戰遂已。

    望申敕諸帥,整軍旅,遠斥堠,備禦加嚴,則為盡善。

    廟堂于上流及淮甸,宣講求所以戰守之策,尤不可緩。

    ”乃命三省、樞密院講求戰守之策,仍劄沿江諸帥嚴加備禦。

     丁未,以忠銳第一将隸神武軍。

    初,崔增從荊南制置使王侄讨楊麼,遇賊,戰死,侄因請其軍自隸,許之。

     是月,金主至自東京。

     五月,辛亥,直龍圖閣、知建康府呂祉乞存舊行宮以為便殿,許之。

     禦史中丞辛炳言:“竊見祖宗朝宰相執政,員數稍多,每有所施設,必都堂聚議,參訂可否而行之。

    故仁宗皇帝時,雖有西夏元昊之叛,而晏然若無事者,以韓琦、範仲淹輩同心協濟也。

    臣得諸搢紳之間,鹹謂頃者駐跸會稽,猶聞大臣每日會議,至三至四。

    自呂頤浩再相,專權自私,會食外往往各于閤子押文字,雖軍旅之事,差除之屬,亦有不同相關決者。

    陛下遭時多艱,四方未靖,一日二日萬幾,盡以付之二三大臣,間有橫議害政者,不旋踵而遂去之,政欲廟堂之上同寅協恭,可否相濟,以贊中興之業也。

    願诏大臣上體宵旰之意,每一号令之出,一政事之施,人材之進退,賞罰之勸懲,凡有涉于利害者,必商榷參訂,審得其當,然後言于陛下而行之,盡按昔時會議故事,以踵前古都俞之風。

    佥論既諧,宜無乖謬。

    茲事體大,惟陛下留意。

    ”壬子,诏劄與三省、樞院。

     川陝宣撫司奏敵兵自鳳翔退走,诏劄與沿江諸帥、神武諸軍,仍出榜曉谕。

     甲寅,江西制置使嶽飛複郢州。

     初,飛既出師,诏淮西宣撫使劉光世發一精一兵萬馀人援之,飛率統制官王萬等自鄂渚趨襄一陽一,右仆射硃勝非許迄事建節,且命戶部員外郎沈昭遠往總軍饷。

    參知政事趙鼎,請帝親筆诏監司、帥守饷飛軍無阙。

    飛将發,命軍士毋得殘民,禾稼皆秋毫不敢犯。

    遂引兵攻襄一陽一,軍聲大振。

     乙卯,诏:“荊、浙、江、湖通接邊報州軍,并置撥鋪,每二十裡為一鋪,增遞卒五人,日增給食錢,月一更替。

    文書稽違,如傳送金字牌法抵罪。

    提舉官常切檢點。

    ” 辛酉,淮東宣撫使韓世忠奏,本軍統兵官武功大夫、貴州刺史劉光弼乞升差,帝謂輔臣曰:“光弼必光世之家,茲事未便,恐光世疑也。

    ” 世忠與光世交惡不已,至是世忠自揚州入朝,殿中侍禦中常同言:“二臣蒙陛下厚恩,若不協心報國,一旦有急,其肯相援!望分是非,正典刑,以振紀綱。

    ”帝以章示二人。

    它日,帶禦器械劉光烈召帶禦器械韓世良食,世良拒之,世忠見帝,因及其事,帝曰:“世良等内諸司耳,設有不知,罷其一可也。

    至如大将,國家利害所系,漢賈複、寇恂以私憤幾欲交兵,光武一言分之,即結友而去。

    卿與光世不睦,議者皆謂朝廷失駕馭之術,朕甚愧之。

    ”世忠頓首請罪,曰:“敢不奉诏。

    它日見光世,當負荊以謝。

    ”帝以其語谕輔臣,然二人卒不解。

    于是光弼更領夔州路兵馬都監兼知黔州,仍舊從軍。

     甲子,參知政事孟庾兼權樞密院事。

     甲戌,國子監丞王普上明堂典禮未正者十二事;其二,先薦牛,後羊豕;其三,尊罍之數;其四,升祠祭法酒于内法酒之上;其六,禮官冕服,舊自七旒以下,凡三等,今增為四等;其七,皇帝未後詣齋室,非三日齋之義,請改用質明;其八,行一事官緻祭,勿給酒;其九,以侍中、中書令等侍立待閤門官;其十,設席,升煙,奠冊,勿以散吏;其十一,樂典先制譜,後撰詞,非是,請倚詞制譜;其十二,皇帝還位,當歌大呂以易黃鐘;皆從之。

    其一,請以玉爵易陶匏;其五,言《三禮圖》祭器制度不合古,請用政和新體改造;皆未克行也。

     诏:“神武右軍選一精一銳軍馬三千人戍虔州,專一措置虔、吉一帶盜賊,權聽江西帥司節制。

    ”先是嶽飛出師,已破賊首鐘十四等十馀寨,至是其徒周十隆等出沒未已,遂命将官趙祥、李升以所部往讨之。

     是月,江南西路、舒、蕲、黃、複州、漢一陽一軍、德安府制置使嶽飛引兵複襄一陽一府。

    初,僞齊将李成聞郢州失守,乃棄襄一陽一去,飛進軍據守,遂複唐州。

     六月,乙未,給事中胡交修試尚書刑部侍郎。

     太白晝見,經天。

     戊戌,诏:“神武軍、神武副軍統制、統領官并隸樞密院。

    ” 辛醜,诏:“祖宗正史、實錄、寶訓、會要,令史館各抄二本,一進入,一付祕閣。

    ” 丙午,帝謂執政曰:“嶽飛已複襄、郢,尼瑪哈聞之必怒,況今正是六月下旬,便可講究防秋,傥敵人尚敢南來,朕當親帥諸軍迎敵。

    若複遠避為泛海計,何以立國耶!” 權尚書吏部侍郎劉岑改戶部。

     是月,江西制置使嶽飛複随州。

     初,飛令前軍統制張憲引兵攻随州,月馀不能下。

    神武後軍中部統領兼制置司中軍統制牛臯請行,乃裹三日糧往,衆皆笑之,糧未盡而城拔,生執其知州王嵩送襄一陽一府,磔于市。

    飛之複襄、郢也,選鋒軍統制董先頗有功。

    先、臯皆久在京西,故飛以為将。

     熒惑犯南鬥。

     是夏,金都元帥宗翰、右監軍希尹自雲中之白水泊,左副元帥宗輔自燕山之望國崖,左監軍昌自祁州之麻田大嶺避暑。

    宗翰、希尹尋入見金主,右都監宗弼自鳳翔還燕山府,率宗輔往會之。

    遷西京樞密院于歸化州。

     先是劉豫移書于金元帥府曰:“徐文一行久在海中,盡知江南利害。

    文言:‘宋主在杭州,其候潮門外錢塘江内有船二百,宋主初走入海時于此上船。

    過錢塘江,别有河入越州,向明州定海口迤逦前去為昌國縣,其縣在海中,宋人聚船積糧之所。

    今大軍可先往昌國攻取船糧,還趨明州城下奪取宋主禦船,直抵錢塘江口。

    今自密州上船,如風勢順,五日夜可抵昌國;或風勢稍緩,十日或半月即可至矣。

    ’”至是,諸将會議,宗翰堅執以為可伐,宗弼曰:“江南卑濕,今士馬困憊,糧儲未豐,恐無成功。

    ”宗翰曰:“都監務偷安爾!”宗輔亦謂豫所言不可行。

    後迄如宗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