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一百一十二 【宋紀一百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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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東宣撫使劉光世再起複,以光世丁内艱故也。

     五月,乙卯,帝谕大臣曰:“朕省閱天下事,日有常度,每退朝,閱群臣及四方章奏,稍暇即讀書史,至申時而常程皆畢,乃習射,晚則複覽投匦封事,日日如是也。

    ” 丙戌,武翼郎、閤門宣贊舍人、權河南鎮撫使翟琮為利州觀察使。

     琮言道路梗澀,緩急無兵救援,請亦隸宣撫處置使張浚,許之,遂诏有司以來二萬石饷琮軍,且及李橫、牛臯、彭玘會兵牽制。

    時朝廷方嘉橫敢勇向前,命橫等直至京城,或徑往長安,與撫司夾擊。

     江西安一撫大使趙鼎奏:“襄一陽一居江、淮上流,乃川、陝襟喉之地,以橫鎮撫,誠為得策。

    今聞橫、臯共起兵往東京,又聞僞齊亦會金人及遣李成領衆西去;恐緣此紛擾不定,橫烏合之衆,将不能禦,則決失襄一陽一,川、陝路絕,江、湖震動,其害可勝言哉!近有自襄一陽一來者,言橫正緣乏食兼無衣,則其出兵固非得已。

    望诏有司時有資給,使橫衣食足,則不假它圖,然後責其守疆待敵,不得因小利出兵,則可久之計矣。

    ”帝覽鼎奏,始憂之。

    于是蜀口金騎已退,而董先、牛臯皆失守南奔,行在未知也。

     丁巳,遣樞密院計議官任直清往襄一陽一、商、虢、河南撫谕,仍賜河南鎮撫司黃金百兩,為祭告諸陵之費。

     己未,權河南鎮撫使翟琮、權陝虢經略使董先言:“今歲臣等首同李橫東擊僞齊,京城震恐,複以無援,引兵而歸,思之痛迫。

     臣等所管之地,東至鄭州,西至京北,南涉僞境,北臨大河,亦得兩國虛實。

    但西南去宣撫司三千馀裡,東南去行在四千馀裡,外無應援,内乏糧儲,勢力孤絕。

    望選委重臣,于行朝宣撫司之中屯駐一司,以為聲援。

    ”诏報已令韓世忠充宣撫使,領大軍屯淮南。

     辛酉,诏築第百間以居南班宗室,仍以睦親宅為名。

     故朝請大夫歐一陽一棐贈直祕閣,以元祐一黨一人故也。

     錄故樞密副使包拯曾孫嗣直為迪功郎。

     丁卯,神武中軍統制楊沂中以大軍至桐廬縣,而魔賊缪羅與其徒八人已就招。

    诏沂中招捕馀一黨一;宣谕官胡蒙,請榜谕其徒,能自首者免罪。

    既而沂中捕斬其徒九十有六人,诏沂中以舊官領保信軍承宣使。

     敵之始作也,鳳林巡檢、保義郎章甫,淳安尉、右迪功郎曹作肅,指使、保義郎徐詹,皆為所害;後各官其家一人。

     乙亥,天申節,韓世忠進生鹿,帝不欲卻,谕輔臣,将放之山林以适物一性一。

     樞密院言:“已遣使詣大金議和,恐沿邊守将辄發人馬侵犯齊界,理宜約束。

    ”诏:“出榜沿邊曉谕,如敢違犯,令宣撫司依法施行。

    ” 丙子,金房鎮撫使王彥遣兵複金州。

     初,金兵既還,彥遣本司統制官、武節郎許青,以所部千三百人出漢一陰一縣,京西南路安一撫使周貴迎戰,青引兵橫擊,大敗之,貴僅以身免,遂複金州。

    又敗金兵于洵一陽一,乃棄均、房去。

    時軍食益艱,張浚乃以彥兼宣撫司參議,駐兵達州,而留統制官、武功大夫格禧以兵三千守金、房。

     庚辰,江西安一撫大使趙鼎言:“嶽、鄂為沿江上流控扼要害。

    鄂州雖有帥臣及軍萬馀,其間大半皆烏合之衆,以至器械未備,萬一有警,難以枝梧。

    欲候虔賊既平,令嶽飛以全軍往嶽、鄂屯駐,不惟江西藉其聲援,可保無虞,而湖南、二廣亦獲安妥。

    ”诏俟飛平江西、湖廣賊畢聽旨。

    時朝廷聞李橫失利,乃诏橫等屯駐,非奉朝旨,毋得進兵。

     辛巳,罷宣撫司便宜黜陡。

     初,張浚既受黜陡之命。

    事重者敕行之。

    參知政事席益、簽書樞密院徐俯大不平,指以為僭。

    及是浚還行在而王似等代之,故有是旨。

     故承議郎胡端修,贈直秘閣,以元符上書入籍故也。

     六月,甲申朔,榮州防禦使、神武後軍統制巨師古除名,廣川編管。

     初,師古以所部屯揚州,淮南宣撫使韓世忠令移屯泗上,師古稱疾不出,世忠怒,劾之,诏統領官高舉将其軍還行在。

     丙戌,複置六部架閣庫。

     自崇甯間何執中為吏部,始建議置吏部架閣官。

    其後諸曹皆置,凡成案留部二年,然後後畀而藏之,又八年,則委之金耀門文書庫。

     尚書吏部侍郎韓肖胄為端明殿學士、同簽書樞密院事,充大金軍前奉表通問使;給事中胡松年試工部尚書,充副使。

    肖胄子孫官七人,松年五人。

     丁亥,入辭,肖胄言:“今大臣各徇己見,緻和戰未有定論。

    然和議乃權時宜以濟艱難,它日國步安強,軍聲大振,理當别圖。

    今臣等已行,願毋先渝約。

    或半年不複命,必别有謀,官速進兵,不可因臣等在彼間而緩之也。

    ” 肖胄母文氏,聞肖胄當行,為言:“韓氏世為社稷臣,汝當受命即行,勿以老母為念。

    ”帝聞之,诏特封榮國太夫人以一寵一其節。

     庚辰,宣撫處置使張浚奏捷,且請赴行在,诏王似、盧法原督使趨赴任,仍降诏撫存蜀中,王彥特放罪,複往金州控扼。

    時浚方論卻敵之功,将佐幕客皆以便宜遷秩。

    既而似、法原俱至蜀,浚遂與寶文閣直學士劉子羽、參議官、左通議大夫王庶、主管機宜文字、兵部員外郎馮康國、鼎州一團一練使、提舉江州太平觀劉錫、左朝散郎、利州路提點刑獄公事馮楫權樞密院計議官,偕行俱東。

     甲午,神武前軍統制兼淮南宣撫司都統制王燮為荊南府、潭、鼎、澧、嶽、鄂等州制置使。

     時鼎寇楊麼複犯公安、石首二縣,先五日,會湖南安一撫使折彥質會荊鄂潭鼎統制官辛太、崔邦弼、任安、杜湛之衆往讨之。

    彥質數請濟師,乃命燮總舟師以行,遣忠銳第一将崔增、神武後軍統領高進以所部五千從燮,又命韓世忠、劉光世各以舟五百與之,仍持五月糧以行,凡湖南、北兵并受燮節度。

    時知嶽州範寅敷遭内限,以策獻于湖南安一撫使折彥質以聞。

    诏下其議,命王燮行之。

     已而燮請招安金字牌。

    帝曰:“近來賊盜踵起,蓋黃潛善等專務招安而無弭盜之術,高官厚祿以待渠魁,是賞盜也。

    麼跳梁江湖,罪惡貫盈,故命讨之,何招安為!但令燮破賊後,止戮渠魁數人,貸其馀可也。

    ”乃給黃榜十道,自麼及黃誠、劉衡、周倫、皮真并近上知名頭領不赦外,脅從之徒,一切不問。

    如從中自并及投首,當議優與推恩。

     己亥,罷沿海制置司,以海舟三百付明州守臣李承造總領,和州防禦使張公裕同總領;仍命公裕居定海縣,以總領海船所為名。

     乙巳,初,韓世忠之軍建康也,诏江東漕臣月給錢十萬缗,以酒稅、上供、經制等錢應付。

    至是劉光世移屯,又增月樁錢五萬六千缗,轉運判官、直秘閣劉景真等告之于朝,诏通融應副。

    自呂頤浩、硃勝非并相,以軍用不足,創取江、浙、湖南諸路大軍月樁錢,以上供、經制、系省、封樁等窠名充其數,茶鹽錢蓋不得用,所樁不能給十之一二,故郡邑多橫賦于民,大為東南之患。

     丙午,诏:“内外從官各舉宗室一人,以備器使。

    ” 先是右承事郎、知大宗正丞謝亻及條上宗室五事:曰舉賢才以強本支,更法制以除煩苛,擇官師以專訓導,繼封爵以謹傳襲,修圖牒以辨親疏。

    始,岐獻簡王仲忽為宗官,多所建白,論者以為立法太嚴。

    自渡江後,南班宗室才六十三員,學官久阙,襲封之典遂廢,宗正有寺無官,故亻及言之。

    時已用亻及議,複置宗正少卿,因有是命,惟襲封不行。

     丁未,诏:“即駐跸所在學置國子監,以學生随駕者三十六人為監生,置博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