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一百一十一 【宋紀一百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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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心順從,惟上所命,以守則固,以戰則勝,以攻則服,天下定矣。
然欲緻此,顧人主之志尚何如耳。
尚志所以立本也,正心所以決事也,養氣所以制敵也,宏度所以用人也,寬隐所以明德也。
具此五者,帝王之能事備矣。
乞以核實而上十有五篇,付宰相參酌施行。
” 己巳,江西安一撫大使司奏孔彥舟北遁。
诏趣嶽飛移屯江州。
左司谏吳表臣言:“風聞僞齊于京東路每戶科麻七斤,或者恐其以繩維舟,謀濟江之計。
今沿江津渡,皆當為備,就中采石,江稍狹而水緩,鑒之往事,備禦尤當嚴密。
樞密院勘會,已令韓世忠屯建康府,嶽飛屯江州,防扼江道。
诏送沿江諸帥。
丙子,初,韓世忠進師讨劉忠,是日,至嶽州之長樂渡,與賊對壘,賊開塹設伏以拒官軍。
己卯,呂頤浩自鎮江入見。
庚辰,頤浩言:“金人頃侵建康,初自北岸掠小舟數十而濟,既至南岸,恣行掠船,濟渡軍馬。
其取和州,渡江亦然。
欲令江北諸渡,自九月朔日,惟于緊要渡口量留舟一二以備轉送斥堠文字,馀舟皆泊南岸。
至十月朔日以後,大江更不得通行,應公私舟船,悉令于南岸深港内隐藏;如違,篙梢并行軍法。
俟過防秋如舊。
”從之。
是日,韓世忠先遣中後左右四軍渡江,一逼一劉忠寨而屯。
先是世忠既移屯,乃弈棋飲酒,按兵不動者累日,衆莫窺其際。
一夕,獨與親信蘇格便服聯小騎直穿賊營,警夜者呵問,世忠曰:“我也。
”蓋已諜知賊中約以“我”字為号,故所向不疑,遂周覽賊營而去。
出,喜曰:“天賜我也!”即下令:“明日破賊會食。
”遂命諸軍拔栅前行,而潛令稅卒二千銜枚夜進,伏于山上。
翼旦,世忠親率選鋒及前軍俱進。
暨戰所,遣卒疾馳,入其中軍望樓,植麾張蓋,賊回顧驚潰,大敗遁去。
忠據白面山跨三年,及是乃敗,其辎重皆為世忠所得。
始,世忠之出也,宣撫使孟庾以師久勞,止之,世忠請期半月當馳捷以獻,至是卒如所料。
甲申,呂頤浩言:“朝廷置沿海制置司,最為得策。
然敵人舟從大海北來,抛洋直至定海縣,此浙東路也。
自通州入料角,放洋至青龍港,又沿流至金山村、海鹽縣,直泊臨安府江岸,此浙西路也。
萬一有警,制置一司必不能照應。
望令仇悆專管浙東、浙西路,别除制置使一員專管浙東、福建。
”從之。
丙戌,禦史中丞沈與求試吏部尚書兼權翰林學士,尚書戶部侍郎兼侍讀、提領榷貨務兼修政局詳定官黃叔敖試戶部尚書,試吏部侍郎兼直學士院綦崈禮與權兵部侍郎方孟卿兩易,秘閣修撰、都督府随軍轉運使姚舜明權戶部侍郎,殿中侍禦史江跻守侍禦史。
八月,甲午,近歲官吏坐贓抵死之人,率皆貨配,故犯法者滋多。
至是錢塘縣吏樂振,受賄當死,诏論如律,其徒始駭懼。
大理寺丞姚焯因請以振刑名頒下諸州,從之。
金赈泰州戍邊戶。
金主如中京。
丙申,左司谏吳表臣言:“時方艱危,州郡獲全者無幾,正賴賢守以循撫之。
望用藝祖、漢宣帝、唐太宗、明皇故事,應郡守初自行在除授及代歸赴阙者,并令引對。
一則明示朝廷謹重郡守之意,使之盡心;二則可以揣知其人之賢否與其才之所堪,從而褒黜;三則自外來者,可詢其所以為政與民情風俗之所安,而下情上通,不至壅蔽。
”輔臣進呈,帝曰:“郡守,民之師帥,若不得人,千裡受弊。
宜從之。
” 辛醜,左司谏吳表臣言:“大江之南,上自荊、鄂,下至常、潤,不過十郡之間,其要緊處不過七渡:上流最急者三,荊南公安、石首,嶽之北津;中流最緊者二,鄂之武昌,太平之采石;下流最緊者二,建康之宣化,鎮江之瓜洲是也。
惟此七渡,當擇官兵,修器械。
其馀數十處,或道路迂曲,或水陸不便,非大軍往來徑捷之處,略為之防足矣。
又,十郡之間,地不過三千馀裡,有一州占江面五百裡者,有占百馀裡者,遠近、多寡、勞逸大不均。
如七處渡口處,宜每縣分定百裡,專令巡尉守之,則力均而易守。
”诏以付沿江守帥。
癸卯,淮東宣撫使劉光世言通問使、朝奉郎王倫還自金國。
始,朝廷遣人使敵,自宇文虛中之後,率募小臣或布衣借官以行,如倫及硃弁、魏行可、崔縱、洪皓、張邵、孫悟輩,皆為所拘。
既而金都元帥宗翰在雲中,遣都點檢烏陵思謀至館中,具言息兵議和之意,俾倫南歸,須使人往議。
宗翰贻帝書,略雲:“既欲不絕祭祀,豈宜過于吝一愛一,使不成國!”于是皓、弁皆得以家問附倫而歸。
倫至東京,與劉豫相見,豫遣僞閤門宣贊舍人馬某伴押至境上。
光世以聞,诏倫赴行在。
乙巳,德安圍解。
李橫自夏來圍德安,未嘗攻城會戰,惟于城之西北隅造天橋成,填壕皆華,乃鼓衆臨城。
鎮撫使陳規率軍民乘城禦之,規坐城樓,為砲折其足指,容色不變。
圍益急,糧饷不繼,諸将請殺牛以代軍食,規曰:“殺牛代食,事窮矣!”因出家财以勞軍,士氣益振。
孝感令韓遹來告曰:“縣有粟百斛,路梗不能通。
”會大風雨,規命乘勢呵殿而來,賊軍疑其神卒,不敢擊。
規以書求援于朝,未報。
橫遣人來,願得府之一妓一女而罷軍,規不可,諸将曰:“圍城七十日矣,以一婦人活一城之衆,不亦可乎?”規曰:“使橫即退,是我以婦人求和;況得之而未必退乎?”卒不予。
時橫填壕不實而天橋陷,規以六十人持火一槍一自西門出,焚其天橋,城上以火牛助之,倏忽皆盡,橫拔寨遁去。
甲寅,尚書右仆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兼知樞密院事秦桧罷為觀文殿學士、提舉江州太平觀。
桧與左仆射呂頤浩不諧,頤浩既引硃勝非還朝,複自内批令日赴都堂議事,位知樞密院事上,欲以一逼一桧。
會王倫來歸,殿中侍禦史黃龜年因劾桧專主和議,沮止國家恢複遠圖,且植一黨一專權,漸不可長。
桧即上章辭位,帝未許。
前一日,頤浩與參知政事權邦彥留身帝前,複言桧之短。
帝乃召兵部侍郎兼直學士院綦崈禮入對,出桧所獻二策,大略欲以河北人還金,中原人還劉豫,如斯而已。
帝謂崈禮曰:“桧言‘南人歸南,北人歸北’,朕北人,将安歸?又桧言‘臣為相數日,可以使聳一動天下’,今無聞”崈禮請禦筆付院。
帝即索紙筆書付崈禮。
崈禮退,未至院,而麻制已成。
翼日,制責桧曰:“自詭得權而舉事,當聳一動于四方;逮茲居位以陳謀,首建明于二策。
罔燭厥理,殊乘素期,念方委聽之專,更責寅恭之效。
而乃憑恃其一黨一,排擯所憎。
豈實汝心,殆為衆誤。
顧竊弄于威一柄一,慮或長于一奸一朋。
”桧既免,帝乃谕朝廷終不複用,仍榜朝堂,桧入相凡一年。
诏:“珍禽花木毋入臨安諸門。
” 夜四更,彗出于胃,帝憂之,命大官進素膳。
乙卯,诏:“防秋屆期,建康修大内可罷。
” 九月,戊午朔,觀文殿學士、提舉江州太平觀秦桧落職。
時言者論:“陛下憤中國之未振,付桧以内修之事。
而桧不知治體,信任非人,不以寬大之政輔陛下仁厚之德,乃以苛刻為務,事圖
然欲緻此,顧人主之志尚何如耳。
尚志所以立本也,正心所以決事也,養氣所以制敵也,宏度所以用人也,寬隐所以明德也。
具此五者,帝王之能事備矣。
乞以核實而上十有五篇,付宰相參酌施行。
” 己巳,江西安一撫大使司奏孔彥舟北遁。
诏趣嶽飛移屯江州。
左司谏吳表臣言:“風聞僞齊于京東路每戶科麻七斤,或者恐其以繩維舟,謀濟江之計。
今沿江津渡,皆當為備,就中采石,江稍狹而水緩,鑒之往事,備禦尤當嚴密。
樞密院勘會,已令韓世忠屯建康府,嶽飛屯江州,防扼江道。
诏送沿江諸帥。
丙子,初,韓世忠進師讨劉忠,是日,至嶽州之長樂渡,與賊對壘,賊開塹設伏以拒官軍。
己卯,呂頤浩自鎮江入見。
庚辰,頤浩言:“金人頃侵建康,初自北岸掠小舟數十而濟,既至南岸,恣行掠船,濟渡軍馬。
其取和州,渡江亦然。
欲令江北諸渡,自九月朔日,惟于緊要渡口量留舟一二以備轉送斥堠文字,馀舟皆泊南岸。
至十月朔日以後,大江更不得通行,應公私舟船,悉令于南岸深港内隐藏;如違,篙梢并行軍法。
俟過防秋如舊。
”從之。
是日,韓世忠先遣中後左右四軍渡江,一逼一劉忠寨而屯。
先是世忠既移屯,乃弈棋飲酒,按兵不動者累日,衆莫窺其際。
一夕,獨與親信蘇格便服聯小騎直穿賊營,警夜者呵問,世忠曰:“我也。
”蓋已諜知賊中約以“我”字為号,故所向不疑,遂周覽賊營而去。
出,喜曰:“天賜我也!”即下令:“明日破賊會食。
”遂命諸軍拔栅前行,而潛令稅卒二千銜枚夜進,伏于山上。
翼旦,世忠親率選鋒及前軍俱進。
暨戰所,遣卒疾馳,入其中軍望樓,植麾張蓋,賊回顧驚潰,大敗遁去。
忠據白面山跨三年,及是乃敗,其辎重皆為世忠所得。
始,世忠之出也,宣撫使孟庾以師久勞,止之,世忠請期半月當馳捷以獻,至是卒如所料。
甲申,呂頤浩言:“朝廷置沿海制置司,最為得策。
然敵人舟從大海北來,抛洋直至定海縣,此浙東路也。
自通州入料角,放洋至青龍港,又沿流至金山村、海鹽縣,直泊臨安府江岸,此浙西路也。
萬一有警,制置一司必不能照應。
望令仇悆專管浙東、浙西路,别除制置使一員專管浙東、福建。
”從之。
丙戌,禦史中丞沈與求試吏部尚書兼權翰林學士,尚書戶部侍郎兼侍讀、提領榷貨務兼修政局詳定官黃叔敖試戶部尚書,試吏部侍郎兼直學士院綦崈禮與權兵部侍郎方孟卿兩易,秘閣修撰、都督府随軍轉運使姚舜明權戶部侍郎,殿中侍禦史江跻守侍禦史。
八月,甲午,近歲官吏坐贓抵死之人,率皆貨配,故犯法者滋多。
至是錢塘縣吏樂振,受賄當死,诏論如律,其徒始駭懼。
大理寺丞姚焯因請以振刑名頒下諸州,從之。
金赈泰州戍邊戶。
金主如中京。
丙申,左司谏吳表臣言:“時方艱危,州郡獲全者無幾,正賴賢守以循撫之。
望用藝祖、漢宣帝、唐太宗、明皇故事,應郡守初自行在除授及代歸赴阙者,并令引對。
一則明示朝廷謹重郡守之意,使之盡心;二則可以揣知其人之賢否與其才之所堪,從而褒黜;三則自外來者,可詢其所以為政與民情風俗之所安,而下情上通,不至壅蔽。
”輔臣進呈,帝曰:“郡守,民之師帥,若不得人,千裡受弊。
宜從之。
” 辛醜,左司谏吳表臣言:“大江之南,上自荊、鄂,下至常、潤,不過十郡之間,其要緊處不過七渡:上流最急者三,荊南公安、石首,嶽之北津;中流最緊者二,鄂之武昌,太平之采石;下流最緊者二,建康之宣化,鎮江之瓜洲是也。
惟此七渡,當擇官兵,修器械。
其馀數十處,或道路迂曲,或水陸不便,非大軍往來徑捷之處,略為之防足矣。
又,十郡之間,地不過三千馀裡,有一州占江面五百裡者,有占百馀裡者,遠近、多寡、勞逸大不均。
如七處渡口處,宜每縣分定百裡,專令巡尉守之,則力均而易守。
”诏以付沿江守帥。
癸卯,淮東宣撫使劉光世言通問使、朝奉郎王倫還自金國。
始,朝廷遣人使敵,自宇文虛中之後,率募小臣或布衣借官以行,如倫及硃弁、魏行可、崔縱、洪皓、張邵、孫悟輩,皆為所拘。
既而金都元帥宗翰在雲中,遣都點檢烏陵思謀至館中,具言息兵議和之意,俾倫南歸,須使人往議。
宗翰贻帝書,略雲:“既欲不絕祭祀,豈宜過于吝一愛一,使不成國!”于是皓、弁皆得以家問附倫而歸。
倫至東京,與劉豫相見,豫遣僞閤門宣贊舍人馬某伴押至境上。
光世以聞,诏倫赴行在。
乙巳,德安圍解。
李橫自夏來圍德安,未嘗攻城會戰,惟于城之西北隅造天橋成,填壕皆華,乃鼓衆臨城。
鎮撫使陳規率軍民乘城禦之,規坐城樓,為砲折其足指,容色不變。
圍益急,糧饷不繼,諸将請殺牛以代軍食,規曰:“殺牛代食,事窮矣!”因出家财以勞軍,士氣益振。
孝感令韓遹來告曰:“縣有粟百斛,路梗不能通。
”會大風雨,規命乘勢呵殿而來,賊軍疑其神卒,不敢擊。
規以書求援于朝,未報。
橫遣人來,願得府之一妓一女而罷軍,規不可,諸将曰:“圍城七十日矣,以一婦人活一城之衆,不亦可乎?”規曰:“使橫即退,是我以婦人求和;況得之而未必退乎?”卒不予。
時橫填壕不實而天橋陷,規以六十人持火一槍一自西門出,焚其天橋,城上以火牛助之,倏忽皆盡,橫拔寨遁去。
甲寅,尚書右仆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兼知樞密院事秦桧罷為觀文殿學士、提舉江州太平觀。
桧與左仆射呂頤浩不諧,頤浩既引硃勝非還朝,複自内批令日赴都堂議事,位知樞密院事上,欲以一逼一桧。
會王倫來歸,殿中侍禦史黃龜年因劾桧專主和議,沮止國家恢複遠圖,且植一黨一專權,漸不可長。
桧即上章辭位,帝未許。
前一日,頤浩與參知政事權邦彥留身帝前,複言桧之短。
帝乃召兵部侍郎兼直學士院綦崈禮入對,出桧所獻二策,大略欲以河北人還金,中原人還劉豫,如斯而已。
帝謂崈禮曰:“桧言‘南人歸南,北人歸北’,朕北人,将安歸?又桧言‘臣為相數日,可以使聳一動天下’,今無聞”崈禮請禦筆付院。
帝即索紙筆書付崈禮。
崈禮退,未至院,而麻制已成。
翼日,制責桧曰:“自詭得權而舉事,當聳一動于四方;逮茲居位以陳謀,首建明于二策。
罔燭厥理,殊乘素期,念方委聽之專,更責寅恭之效。
而乃憑恃其一黨一,排擯所憎。
豈實汝心,殆為衆誤。
顧竊弄于威一柄一,慮或長于一奸一朋。
”桧既免,帝乃谕朝廷終不複用,仍榜朝堂,桧入相凡一年。
诏:“珍禽花木毋入臨安諸門。
” 夜四更,彗出于胃,帝憂之,命大官進素膳。
乙卯,诏:“防秋屆期,建康修大内可罷。
” 九月,戊午朔,觀文殿學士、提舉江州太平觀秦桧落職。
時言者論:“陛下憤中國之未振,付桧以内修之事。
而桧不知治體,信任非人,不以寬大之政輔陛下仁厚之德,乃以苛刻為務,事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