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一百○七 【宋紀一百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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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為國,豈問故人耶?”趣令纏以油布,焚死市中,且表其旗榜于朝。

    由是忠義之一聲傾天下,遠迩向風歸之。

     戊辰,統制官嶽飛獻靜安金人之俘。

    帝呼人譯問,得女真八人,磔之,馀漢兒分隸諸軍。

    帝因謂大臣曰:“金人頗能言二聖動靜,雲今在韓州,及皇後、宮人皆無恙。

    ”帝感動,不怿久之。

     三省言:“江道遼遠,緩急恐失機會。

    欲發江東、西為三帥:鄂州路,領嶽、筠、袁、虔、吉州、南安軍;江州路,領洪、撫、信州、興國、南昌、臨江、建昌軍;池州路,領建康府、太平、饒、宣、徽州、廣德軍;并為安一撫使。

    ”從之。

     先是浙西帥府移治鎮江,故範宗尹請置安一撫使于鄂與江、池,謂建康本帥冶,緣近鎮江,而去江州千四百裡,獨池在其間,若置帥于此,則沿江道裡甚均,三帥相去各七百裡。

    然池一陽一僻陋,乃置江東大帥,而建康重地,反為支郡隸之,議者不以為是。

     六月,壬申,權通判建康府錢需言捕敵兵一人,自言涿州人。

    上曰:“此吾民,不可殺也。

    ”令隸諸軍。

     金以故遼舊臣耶律哈喱質等十人分治新附州鎮。

     癸西,金主命以昏德公女六人為宗婦。

     甲戌,以宰相範宗尹兼知樞密院事,罷禦營使。

     議者以為:“宰相之職,無所不統。

    本朝沿五代之制,政事分為兩府,兵權付于樞密,比年又置禦營使,是政出于三也。

    望罷禦營司,以兵權歸之密院,而宰相兼知。

    凡軍額有阙,并申樞密增補,不得非時招收,仍用符以遣發。

    庶幾可以收兵一柄一,一賞罰,節财用。

    ”于是罷禦營使及官屬,而以其事歸樞密院為機速房焉。

    自慶曆後,宰相不兼樞密者八十馀年,其複兼蓋自此始。

     诏:“初除執政官,正謝日賜衣帶,鞍馬如故事。

    ” 乙亥,诏:“六品以上官及初改京官并給告身,朝官以上給敕,初授官人給绫紙。

    ” 丁醜,太尉、禦營副使劉光世充禦前巡衛軍都統制。

     光世所領部曲既無所隸,因号太尉兵,侍禦史沈與求論其非宜。

    會禦營司廢,乃以巡衛名其軍,除光世都統制。

     戊寅,诏:“禦前五軍改為神武軍,禦營五軍改為神武副軍,其将佐并屬樞密院。

    ” 徽猷閣待制、知臨安府季陵複為中書舍人。

     陵人對,首上奏曰:“臣觀今日國勢,危如綴旒。

    大駕時巡,未有駐跸之地;賢人遠遁,皆無經世之心。

    兵一柄一分于下而将不和,政權去于上而主益弱,所恃以僅存者,人心未厭而已。

     “前年議渡江,人以為可,朝廷以為不可,故諱言南渡而降诏回銮。

    去年議幸蜀,人以為不可,朝廷以為可,故弛備江、淮而經營關陝。

    以今觀之,孰得孰失?張浚出為宣撫處置使,不過欲迎陛下耳。

    金人長驅,深入吳、越,至今尚在淮甸,曾無一騎入援王室者。

     “維揚之亦,朝廷不及知,而功歸于宦寺;錢塘之變,朝廷不能救,而功歸于将帥。

    是緻陛下信任此曹,有輕朝十之心。

    黃潛善好自用而不能用人,呂頤浩知使能而不知任賢。

    自張确、許景衡飽恨而死,劉豫、杜充相繼飏去,凡知幾自重者,往往卷懷退縮矣。

     “今天下不可謂無兵,若劉光世、韓世忠、張俊者,各率諸将,同心而謀,協力而行,何所往而不克!然兵一柄一既分,其情易睽;各招亡命以張軍勢,各效小勞以報主恩;勝不相遜,敗不相救,大敵一至,人自為謀,其能成功哉? “君臣之間,義同一體,廟堂出命,百官承禀,知有陛下,不知有大臣。

    大臣在外,事涉形迹,其可作威福以自便乎?張浚在陝右,區處軍事,恐失機會,便宜可也;乃若自降诏書,得無竊命之嫌耶?官吏責以辦事,便宜可也;若安置從臣,得無忌器之嫌耶?以至賜姓氏,改寺額,事類此者,無與治亂,待報何損!是浚在外傷于太專矣。

     “三代之得天下者,得其民也;得其民者,得其心也。

    民墜塗炭,無甚于今日。

    發掘丘墓,焚燒屋廬,六親不能相保,而戴宋惟舊,實祖宗德澤在人心者未厭也,所望以中興,惟此一事耳。

    然人心無常,固亦難保,陛下宜有以結之。

    今欲薄斂以裕民财,而用度方阙;今欲輕徭以舒民力,而師旅方興。

    罪己之诏屢降,憂民之言屢聞,丁甯切至,終莫之信。

    蓋動民以行不以言,臣意陛下舉事當,人心服,自足以結之也。

    爵當賢,祿當功,刑當罪,施設注措無不當于理,天下不心悅而誠服者,未之有也。

    臣願陛下以其所當慮者,使一二大臣謀之,無偏聽,無自賢,無畏強禦,無徇私昵,處之得其當則人心服,人心服則盜賊将自息而外患亦可圖矣。

    ” 是日,滁、濠鎮撫使劉位為張文孝所殺。

     前一日,位引兵入滁州,克之,文孝遁去。

    诘旦,文孝以其衆複至城下,位即引兵迎敵。

    位逢兵衆數百,以為己之兵也,乃指揮殺賊,而所逢者賊兵也。

    位覺之,欲急戰,為賊所殺,權知州事苟某與州縣官皆散走。

    事聞,诏其子武德郎、閤門宣贊舍人、知泗州綱,起複滁、濠州鎮撫使,贈位武功大夫、忠州防禦使,後為立祠,名剛烈。

     己卯,罷臨安府守臣兼浙西同安一撫使,以防秋在近,欲責任之專故也。

     庚辰,和州進士龔楫率民丁襲金人于新塘,為所殺。

     時和州、無為軍鎮撫使趙霖,雖已受命,然寓治水寨,未入城,水寨之衆,乘間出掠敵營。

    宗弼乃遣偏師築堡新塘,以遏絕濡須之路,楫率二千人襲之,入其營,獲敵兵數百,所掠男一女盡縱之。

    楫歸,道遇敵救大至,其衆多赴水死。

    楫為敵所得,戟手大罵不絕,敵脔割之,時年二十二。

    霖上其事于朝,有司以楫率衆無所受命而格其恩。

    楫,原孫也。

     敵之得曆一陽一也,有士人蔣子春者,平日教授鄉裡,敵見其人物秀整,喜,欲命之以官;子春怒罵,為所殺。

     乙酉,诏皇兄右監門衛大将軍、忠州防禦使安時權主奉益王祭祀。

     先是安時請襲封,事下禮官,以安時非嫡,遂不許。

    自仁宗以來,諸王後各以一人襲封,至渡江始廢。

     戊子,诏遣使撫谕邵青、戚方,以所部赴行在。

     時方引兵犯安吉縣之上鄉,浙西、江東制置使張俊以兵讨之。

    或言上鄉路狹,不可行兵,俊乃遣其将王再興招之。

    會統制官嶽飛追襲其後,方無路進退,始詣俊乞降。

    方上兵簿,有馬六百匹,所獻金玉珍珠不可計。

    至行在,日與中貴人蒱博,不勝,取黑漆如馬蹄者用火A146去,皆黃金也,以償博,不下數枚。

    诏遷方武翼大夫,以其軍六千人隸王侄軍,後因以方為裨将。

    時人為之語曰:“要高官,受招安。

    ” 乙醜,樞密院進呈劉光世所獲敵人并簽軍狀。

    參知政事張守曰:“光世謂簽軍不宜留,蓋知吾山川險易,它日叛亡,恐為敵人鄉道。

    ”帝曰:“此皆吾民也,不幸陷于敵,驅質而來,豈其得已!”守曰:“若分置軍伍中,每隊留一二人,豈通遽叛!”帝以為然。

     辛卯,大理寺奏魔賊王宗石等款狀,帝曰:“此皆愚民無知,自抵大戮。

    朕思貴溪兩時間二十萬人無辜就死,不勝痛傷。

    ”乃誅宗石第二十六人于越州市,其馀皆釋之。

    先是浙西、江東制置使張俊,以全軍讨饒、信妖盜,太尉劉光世因命統制官王德、靳賽總兵會之,獲王念經。

    德等凡屠兩縣,所殺不可勝計。

    帝聞之不樂,故有此谕。

     壬辰,初,山東之破,其士人多不降,有滄州人李齊聚衆沙門島,密人徐文聚衆靈山寺,萊州人範溫聚衆福山島。

    會河北忠義人護送宗室士幹泛海南歸,文劫之。

    至是文自稱忠訓郎、權密州都巡檢使,其副宋穩自稱忠翊郎、權兵馬監押,請以所部五千人、海舟百五十泛海來歸。

    诏各進一官,赴行在。

     己亥,封才人張氏為婕妤,和義夫人吳氏為才人。

    吳氏,開封人,時年十六。

    自上即位以來,嫔禦未備,及是潘賢妃從隆祐皇太後在虔州,後宮近侍者,惟二人而已。

     是月,資政殿大學士陳過庭沒于燕山,年六十;後谥忠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