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一百○七 【宋紀一百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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範宗尹曰:“臣謂若便入蜀,恐兩失之;據江表而徐圖關陝之事,則兩得之。
決擇取舍,不可不審。
”帝曰:“然。
”既而浚複上疏言:“陛下果有意于中興,非幸關陝不可。
願先幸鄂渚,臣當糾率将士奉迎銮輿,永為定都大計。
”帝不許。
诏賜故資政殿學士許景衡家所僦溫州官物一區。
帝因言:“朕自即位以來,執政中張悫第一,忠直至誠,遇事敢言,無所回避;其次則景衡;若郭三益,則善人而已。
” 辛未,帝次定海縣。
帝見定海為金人所焚,恻然曰:“朕為民父母,不能保民,使至此。
”王綯曰:“陛下留杜充守建康,留周望守平江,非輕棄江、浙而遽适南方。
不幸充、望不稱任使,乃至如此。
”呂頤浩因言承平之久,士多文學,而罕有練達兵财可濟今日者。
帝曰:“前此太平,朝士若乘馬馳騁,言者必以為失體;才置良弓利劍,議者将以為謀叛。
”綯曰:“大抵文學之士未必應務,有才者或短于行,自非陛下棄瑕錄用,則舉世無全人也。
” 是春,金左副元帥宗翰、右監軍希尹、右都監耶律伊都皆在大同,右副元帥宗輔在析津府,遣貝勒托雲率衆圍楚州,守臣趙立乘城禦之,不能下,進圍揚州。
初,金人破山東,左監軍完顔昌,密有許封劉豫之意。
會濟南有漁得鳣者,豫妄謂神物之應,乃祀之;既而北京順豫門下生禾,三穗同本,其一黨一以為豫受命之符。
豫乃使其子僞知濟南府麟赉重寶賂昌,求僭立。
大同尹高慶裔,左副元帥宗翰心腹也,恐為昌所先,乃說宗翰曰:“吾舉兵止欲取兩河,故汴京既得,則立張邦昌,後以邦昌廢逐,故再有河南之役。
方今河南州郡,官制不易、風俗不更者,可見吾君意非貪土,亦欲循邦昌之故事也。
元帥盍建此議,無以恩歸它人!”宗翰乃令希尹馳白金主,金主許之。
宗翰遂遣慶裔自河一陽一越舊河之南首至豫所隸景州,會官吏軍民于州治,谕以求賢建國之意,皆莫敢言,曰:“願聽所舉。
”慶裔徐露意以屬豫,郡人迎一合敵情,懼豫權勢;又,預适景人也,故進士張浃等遂共舉之。
慶裔至德、博、大名,一如景州之故;既至東平,則分遞諸郡以取願狀而已。
慶裔歸,具陳諸州郡推戴之意,宗翰許之。
夏,四月,甲戌,禦舟至明州。
丙子,次馀姚縣,海舟大不能進,诏易小舟,仍許百官從便先發。
癸未,帝次越州,駐跸州治。
浙西制置使韓世忠,與金宗弼相持于黃天蕩,而貝勒托雲圍揚州。
朝廷恐守臣張績力不能支,許還屯京口,績不為動,敵乃趨真州。
績,金壇人也。
時托去軍于北,宗弼軍于南,世忠以海艦進泊金山下。
将戰,世忠預命工鍛鐵相連為長絚,貫以大鈎,以授士之骁捷者。
平旦,敵以舟噪而前,世忠分海舟為兩道出其背,每缒一绠,則曳一舟而入,敵竟不得濟。
乃求與世忠語,世忠酬答如響,時于所佩金一瓶傳酒縱飲示之。
宗弼見世忠整暇,色益淚,乃求假道甚恭,世忠曰:“是不難,但迎還兩宮,複舊疆土,歸報明主,足相全也。
” 呂頤浩聞敵窮蹙,乃請帝如浙西,且下诏親征以為先聲,而亟出銳兵策應世忠,庶幾必擒烏珠;參知政事王綯,亦言宜遣兵與世忠夾擊。
帝納之,甲申,下诏親征。
禦史中丞趙鼎言:“臣在溫、台,屢言當俟浙西甯靜及建康之兵盡渡江,然後回跸。
今遽有此舉,必韓世忠之報敵騎窮蹙,可以翦除耳。
萬一所報不實,乃建率之衆未退,回戈沖突,何以待之?”時有妖人王念經者,聚衆數萬,反于信州之貴溪,鼎言:“饒、信魔賊未除,王侄潰軍方熾,陛下遽舍而去,茲乃社稷存亡至危之幾也。
” 戊子,韓世忠奏捷。
帝曰:“金人南下以來,諸軍率望風奔潰,今歲如世忠輩雖不成大功,皆累獲捷。
若益訓卒繕兵,今冬金人南來,似有可勝之理。
”範宗尹曰:“前此兵将望風奔潰,而今歲皆能力戰,此天意似稍回;更願陛下修德,庶幾天意必回。
”乃出世忠奏,命尚書省以黃榜谕中外。
時敵衆十萬馀,而世忠戰士才八千。
宗弼求登岸會語,世忠以二人從,見之。
宗弼招之降,世忠怒,引弓且射之,亟馳去。
壬辰,近臣言:“陛下即位以來,灼見禍亂之源,痛思懲艾,故以元祐一黨一籍,屢下诏旨,特加追叙,欲以竦動四方觀聽,甚盛舉也。
止緣使逐家各自陳乞,故或子孫零落,不能申請,或子孫雖在而诰敕散失,至有诰敕具在而為有司以微文沮止者,緻使往往未被贈典。
雖如呂公著、呂大防、韓維、蘇轍、顧臨、梁焘、張舜民、範祖禹、王古輩,尚未沾昭洗之澤,其它可不言而知也。
臣私竊恨之。
夫名一黨一籍,率皆一時之望,所曆官職,衆所共知,不容稍有僞濫,而特使追複,又非尋常之比。
謂宜诰命從中而下,使異數齊頒,四方改觀,豈宜以有司微文沮格耶!欲一望睿旨俾三省條具,不必更待逐家陳乞。
”疏奏,诏依德音許本家自陳而已。
丙申,通議大夫、守尚書右仆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兼禦營使呂頤浩罷。
先是趙鼎複辟吏部尚書之命,且攻頤浩之過,章十數上,頤浩乃求去,帝宣還之。
前一日,頤浩入見畢,面東而立,不預進呈。
帝谕王綯等曰:“頤浩功臣,兼無誤國大罪,與李綱、黃潛善不同,朕眷遇始終不替。
”是夕,遂召給事中兼直學士院汪藻草制罷頤浩。
制略曰:“占吏員而有虧铨法,專兵一柄一而幾廢樞庭。
下吳門之诏,則慮失于先時;請浙右之行,則力違于衆論。
”遂罷為鎮南軍節度使、開府儀同三司、充醴泉觀使。
後二日,複诏中外,以頤浩倡義勤王,故從優禮焉。
時王綯與頤浩論頗同,乃累章乞免。
于是範宗尹攝行相事,遂留會稽,無複進居上流之意矣。
是日,浙西制置使韓世忠及宗弼再戰于江中,敗績。
宗弼既為世忠所扼,欲自建康謀北歸,不得去。
或獻謀于金人曰:“江水方漲,宜于蘆場地鑿大渠二十馀裡,上接江口,舟出江背,在世忠之上流矣。
”宗弼從之,傍治城西南隅鑿渠,一一夜渠成,次日早出舟,出忠大驚。
金人悉趨建康,世忠尾擊,敗之,金人終不得濟。
先是宗弼在鎮江,世忠以海舟扼于江中,乘風使篷,往來如飛,乃揭榜募人獻所以破海舟之策。
有福州王某,僑居建康,教金人于舟中載土,以平闆鋪之,一穴一船闆以棹槳,俟風息則出江,有風則勿出,海舟無風,不可動也,以火箭射其箬篷,則不攻自破矣。
一一夜造火箭成。
及是引舟出江。
其疾如飛,天霁無風,海舟皆不能動。
世忠舟師,本備水陸之戰,每舟有兵,有馬,有家屬,有辎重。
金人以火箭射其箬篷,火烘日曝,人亂而呼,馬驚而嘶,被焚與堕江者,不可勝數。
所焚之舟,蔽江而下,金人鼓棹,以輕舟追襲之,金鼓之一聲,震動天地。
統制官、右武大夫、成州一團一練使孫世詢,武功大夫、吉州防禦使嚴永吉,皆力戰死。
世忠與馀軍至瓜步,棄舟而陸,旋還鎮江聚兵,沿江避兵之人,往往取其糧食,亦有得軍儲銀帛者,宗弼弓得絕江遁去。
後贈世詢五官,永吉四官,仍并為承宣使,錄其子。
世詢,開封人也。
辛醜,诏:“諸路曾經殘破州軍發解舉人,以靖康元年就試終場人數為率,紐計取放。
” 是月,金人侵江西者,自荊門北歸,留守司統制牛臯潛軍于寶豐之宋村,擊敗之。
京西捉殺副使王俊,以臯為武功大夫、和州防禦使、充五軍都統制。
夏,五月,壬寅朔,诏孟夏飨景靈宮,令平江府、溫州守臣分詣;其後福州、潮州準此。
癸卯,金禁私度僧尼,及繼父、繼母一之男一女無相婚配。
甲辰,參知政事、權樞密院事範宗尹為通議大夫、守尚書右仆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兼禦營使。
時江北、荊湖諸路盜益起,大者至數萬人,據有州郡。
朝廷力不能制,盜所不能至者,則以土豪、潰将或攝官守之,皆羁縻而已。
宗尹以為此皆烏合之衆,急之則并死力以拒官軍,莫若析地以處之,盜有所歸
決擇取舍,不可不審。
”帝曰:“然。
”既而浚複上疏言:“陛下果有意于中興,非幸關陝不可。
願先幸鄂渚,臣當糾率将士奉迎銮輿,永為定都大計。
”帝不許。
诏賜故資政殿學士許景衡家所僦溫州官物一區。
帝因言:“朕自即位以來,執政中張悫第一,忠直至誠,遇事敢言,無所回避;其次則景衡;若郭三益,則善人而已。
” 辛未,帝次定海縣。
帝見定海為金人所焚,恻然曰:“朕為民父母,不能保民,使至此。
”王綯曰:“陛下留杜充守建康,留周望守平江,非輕棄江、浙而遽适南方。
不幸充、望不稱任使,乃至如此。
”呂頤浩因言承平之久,士多文學,而罕有練達兵财可濟今日者。
帝曰:“前此太平,朝士若乘馬馳騁,言者必以為失體;才置良弓利劍,議者将以為謀叛。
”綯曰:“大抵文學之士未必應務,有才者或短于行,自非陛下棄瑕錄用,則舉世無全人也。
” 是春,金左副元帥宗翰、右監軍希尹、右都監耶律伊都皆在大同,右副元帥宗輔在析津府,遣貝勒托雲率衆圍楚州,守臣趙立乘城禦之,不能下,進圍揚州。
初,金人破山東,左監軍完顔昌,密有許封劉豫之意。
會濟南有漁得鳣者,豫妄謂神物之應,乃祀之;既而北京順豫門下生禾,三穗同本,其一黨一以為豫受命之符。
豫乃使其子僞知濟南府麟赉重寶賂昌,求僭立。
大同尹高慶裔,左副元帥宗翰心腹也,恐為昌所先,乃說宗翰曰:“吾舉兵止欲取兩河,故汴京既得,則立張邦昌,後以邦昌廢逐,故再有河南之役。
方今河南州郡,官制不易、風俗不更者,可見吾君意非貪土,亦欲循邦昌之故事也。
元帥盍建此議,無以恩歸它人!”宗翰乃令希尹馳白金主,金主許之。
宗翰遂遣慶裔自河一陽一越舊河之南首至豫所隸景州,會官吏軍民于州治,谕以求賢建國之意,皆莫敢言,曰:“願聽所舉。
”慶裔徐露意以屬豫,郡人迎一合敵情,懼豫權勢;又,預适景人也,故進士張浃等遂共舉之。
慶裔至德、博、大名,一如景州之故;既至東平,則分遞諸郡以取願狀而已。
慶裔歸,具陳諸州郡推戴之意,宗翰許之。
夏,四月,甲戌,禦舟至明州。
丙子,次馀姚縣,海舟大不能進,诏易小舟,仍許百官從便先發。
癸未,帝次越州,駐跸州治。
浙西制置使韓世忠,與金宗弼相持于黃天蕩,而貝勒托雲圍揚州。
朝廷恐守臣張績力不能支,許還屯京口,績不為動,敵乃趨真州。
績,金壇人也。
時托去軍于北,宗弼軍于南,世忠以海艦進泊金山下。
将戰,世忠預命工鍛鐵相連為長絚,貫以大鈎,以授士之骁捷者。
平旦,敵以舟噪而前,世忠分海舟為兩道出其背,每缒一绠,則曳一舟而入,敵竟不得濟。
乃求與世忠語,世忠酬答如響,時于所佩金一瓶傳酒縱飲示之。
宗弼見世忠整暇,色益淚,乃求假道甚恭,世忠曰:“是不難,但迎還兩宮,複舊疆土,歸報明主,足相全也。
” 呂頤浩聞敵窮蹙,乃請帝如浙西,且下诏親征以為先聲,而亟出銳兵策應世忠,庶幾必擒烏珠;參知政事王綯,亦言宜遣兵與世忠夾擊。
帝納之,甲申,下诏親征。
禦史中丞趙鼎言:“臣在溫、台,屢言當俟浙西甯靜及建康之兵盡渡江,然後回跸。
今遽有此舉,必韓世忠之報敵騎窮蹙,可以翦除耳。
萬一所報不實,乃建率之衆未退,回戈沖突,何以待之?”時有妖人王念經者,聚衆數萬,反于信州之貴溪,鼎言:“饒、信魔賊未除,王侄潰軍方熾,陛下遽舍而去,茲乃社稷存亡至危之幾也。
” 戊子,韓世忠奏捷。
帝曰:“金人南下以來,諸軍率望風奔潰,今歲如世忠輩雖不成大功,皆累獲捷。
若益訓卒繕兵,今冬金人南來,似有可勝之理。
”範宗尹曰:“前此兵将望風奔潰,而今歲皆能力戰,此天意似稍回;更願陛下修德,庶幾天意必回。
”乃出世忠奏,命尚書省以黃榜谕中外。
時敵衆十萬馀,而世忠戰士才八千。
宗弼求登岸會語,世忠以二人從,見之。
宗弼招之降,世忠怒,引弓且射之,亟馳去。
壬辰,近臣言:“陛下即位以來,灼見禍亂之源,痛思懲艾,故以元祐一黨一籍,屢下诏旨,特加追叙,欲以竦動四方觀聽,甚盛舉也。
止緣使逐家各自陳乞,故或子孫零落,不能申請,或子孫雖在而诰敕散失,至有诰敕具在而為有司以微文沮止者,緻使往往未被贈典。
雖如呂公著、呂大防、韓維、蘇轍、顧臨、梁焘、張舜民、範祖禹、王古輩,尚未沾昭洗之澤,其它可不言而知也。
臣私竊恨之。
夫名一黨一籍,率皆一時之望,所曆官職,衆所共知,不容稍有僞濫,而特使追複,又非尋常之比。
謂宜诰命從中而下,使異數齊頒,四方改觀,豈宜以有司微文沮格耶!欲一望睿旨俾三省條具,不必更待逐家陳乞。
”疏奏,诏依德音許本家自陳而已。
丙申,通議大夫、守尚書右仆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兼禦營使呂頤浩罷。
先是趙鼎複辟吏部尚書之命,且攻頤浩之過,章十數上,頤浩乃求去,帝宣還之。
前一日,頤浩入見畢,面東而立,不預進呈。
帝谕王綯等曰:“頤浩功臣,兼無誤國大罪,與李綱、黃潛善不同,朕眷遇始終不替。
”是夕,遂召給事中兼直學士院汪藻草制罷頤浩。
制略曰:“占吏員而有虧铨法,專兵一柄一而幾廢樞庭。
下吳門之诏,則慮失于先時;請浙右之行,則力違于衆論。
”遂罷為鎮南軍節度使、開府儀同三司、充醴泉觀使。
後二日,複诏中外,以頤浩倡義勤王,故從優禮焉。
時王綯與頤浩論頗同,乃累章乞免。
于是範宗尹攝行相事,遂留會稽,無複進居上流之意矣。
是日,浙西制置使韓世忠及宗弼再戰于江中,敗績。
宗弼既為世忠所扼,欲自建康謀北歸,不得去。
或獻謀于金人曰:“江水方漲,宜于蘆場地鑿大渠二十馀裡,上接江口,舟出江背,在世忠之上流矣。
”宗弼從之,傍治城西南隅鑿渠,一一夜渠成,次日早出舟,出忠大驚。
金人悉趨建康,世忠尾擊,敗之,金人終不得濟。
先是宗弼在鎮江,世忠以海舟扼于江中,乘風使篷,往來如飛,乃揭榜募人獻所以破海舟之策。
有福州王某,僑居建康,教金人于舟中載土,以平闆鋪之,一穴一船闆以棹槳,俟風息則出江,有風則勿出,海舟無風,不可動也,以火箭射其箬篷,則不攻自破矣。
一一夜造火箭成。
及是引舟出江。
其疾如飛,天霁無風,海舟皆不能動。
世忠舟師,本備水陸之戰,每舟有兵,有馬,有家屬,有辎重。
金人以火箭射其箬篷,火烘日曝,人亂而呼,馬驚而嘶,被焚與堕江者,不可勝數。
所焚之舟,蔽江而下,金人鼓棹,以輕舟追襲之,金鼓之一聲,震動天地。
統制官、右武大夫、成州一團一練使孫世詢,武功大夫、吉州防禦使嚴永吉,皆力戰死。
世忠與馀軍至瓜步,棄舟而陸,旋還鎮江聚兵,沿江避兵之人,往往取其糧食,亦有得軍儲銀帛者,宗弼弓得絕江遁去。
後贈世詢五官,永吉四官,仍并為承宣使,錄其子。
世詢,開封人也。
辛醜,诏:“諸路曾經殘破州軍發解舉人,以靖康元年就試終場人數為率,紐計取放。
” 是月,金人侵江西者,自荊門北歸,留守司統制牛臯潛軍于寶豐之宋村,擊敗之。
京西捉殺副使王俊,以臯為武功大夫、和州防禦使、充五軍都統制。
夏,五月,壬寅朔,诏孟夏飨景靈宮,令平江府、溫州守臣分詣;其後福州、潮州準此。
癸卯,金禁私度僧尼,及繼父、繼母一之男一女無相婚配。
甲辰,參知政事、權樞密院事範宗尹為通議大夫、守尚書右仆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兼禦營使。
時江北、荊湖諸路盜益起,大者至數萬人,據有州郡。
朝廷力不能制,盜所不能至者,則以土豪、潰将或攝官守之,皆羁縻而已。
宗尹以為此皆烏合之衆,急之則并死力以拒官軍,莫若析地以處之,盜有所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