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九十八 【宋紀九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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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不足恃,大江亦不足恃,徒使人心先離,中原先亂耳。
為今之計,允宜圖任将相,協謀其力,經營朔方,鼓勵河北忠憤之人,使人自為戰,則強敵可摧,土宇可保,京師可以奠枕而都矣。
”所複言黃潛善兄弟一奸一邪,恐害新政,潛善引去,帝谕留之,乃罷所言職。
潛善意未已,尋責鳳州一團一練副使,江州安置。
李孝忠破襄一陽一府,守臣直徽猷閣黃叔敖棄城去。
孝忠入城肆焚掠,盡驅強壯為軍。
丁巳,範緻虛為觀文殿大學士。
兩浙路提點刑獄季質試太常少卿。
質,邦昌子婿,聞僭位,自系越州獄,提舉茶鹽司以聞,至是擢用之。
戊午,太常少卿周望,假給事中,充大金通問使;趙哲領達州刺史,副之。
邵興據解州神稷山,屢與金人戰。
時金将鹘眼屯安邑,執其弟招之。
興不顧,飲泣死戰,大破金軍。
是月,管幹龍德,宣贊舍人曹勳,自燕中間道南還。
先是上皇至邢、趙間,燕王俣以絕食殁于慶源,斂以馬槽,猶露雙足。
至真定,過河,士馀日,上皇密語勳曰:“我夢四日并出,此中原争立之象,不知臣民肯推戴康王否?”翼日,出禦衣三襯,自書領中曰:“可便即真,來救父母。
”複谕:“如見康王,第奏:有清中原之策,悉舉行之,毋以我為念。
”并持韋賢妃信,令勳間行南還。
邢夫人亦脫金環,使内侍付勳曰:“為我白大王,願如此環,早得相見。
”瀕行,複谕王:“藝祖有誓約,藏之太廟,誓不殺大臣及言事者,違者不祥。
” 六月,己未朔,李綱至行在。
先是範宗尹主議和,乃言綱名浮于實而有震主之威,不可以相。
章三上,不報。
會诏勤王之師還本道,綱遂留升、潭兵于泗,自詣南都。
途次,顔岐遣人持劾副遺綱。
帝聞綱至,趣召入,見于内殿。
綱涕泣,并辭新命,且言:“臣愚蠢,但知有趙氏,不知有金人。
言者謂臣才不足以任宰相則可,謂金人所惡不當為相則不可。
若為趙氏之臣而金人喜之,反可為相,則賣國以與人者,皆為忠臣矣。
願乞身以歸田裡。
”帝曰:“朕知卿忠義,靖康時嘗欲言于淵聖,使遠人畏服,非相卿不可。
”綱頓首謝,然猶未受命也。
奉國軍節度使王宗濋責授定國軍節度副使,邵州安置,坐首引衛兵逃遁,緻都城失守也。
宗澤自衛南分兵屯河上,以數百騎赴南都,入對。
帝将留澤,而黃潛善、汪伯彥惡之,乃令之襄一陽一。
庚申,诏李綱立新班奏事。
執政退,綱留上十議,且言:“陛下度其可施行者,願賜施行,臣乃敢受命。
”一議國是,略謂:“今日并主和議,蓋以二聖播遷,非和則速其禍。
不知漢高與項羽戰于荥一陽一,太公為羽所得,置之幾上屢矣,高祖之戰彌厲,羽卒不敢害而還之。
昔金人與契丹戰,必割地厚賂講和,既和則又求釁以戰,二十馀載,卒滅契丹。
金又以此惑中國,至于破都城,堕宗社,易姓改号,而朝廷猶以和議為然,是将以天下畀之而後已也。
為今之計,專務自守,建籓鎮于要害之地,置帥府于大河及江、淮之南,修城壁,治器械,教水軍,習車戰,使其進無抄掠之得,退有邀擊之患,則雖有出沒,必不敢以深入。
故今日法勾踐嘗膽之志則可,法其卑詞厚賂則不可。
止當歲時遣使奉問二聖,三數年間,軍政益修,甲車鹹備,然後大舉讨之,以報不共戴天之仇,而雪振古所無之恥。
”一議巡幸,略謂:“天下形勢,關中為上,襄、鄧次之,建康又次之。
今宜以長安為西都,襄一陽一為南都,建康為東都,各命守臣,葺城池,治宮室,積糗糧,以備巡幸。
三都既成,其利有三:一則藉巡幸之名,使國勢不失于太弱;二則不置定都,敵人無所窺伺;三則四方望幸,一奸一雄無所凱觎。
至汴梁,宗廟社稷所在,天下根本,陛下即位之始,豈可不一見宗廟以安都人之心!願先降敕,以修谒陵寝為名,擇日巡幸。
”一議赦令,略謂:“惡逆不當赦,罪廢不當盡按,選人不當盡循資格。
今登寶位赦書,一切比附張邦昌僞赦非是,宜改正以法祖宗。
”一議僭逆,略謂:“張邦昌久與機政,擢冠宰司,國破而資之以為利,君辱而攘之以為榮,易姓建邦,四十馀日,逮金人之既退,方降赦以收恩。
考其四日之手書,猶用周朝之故事。
願肆諸市朝,以為亂臣賊子戒。
”一議僞命,略謂:“國家更大變,士大夫屈膝僞庭者,不可勝數,宜依唐肅宗六等定罪,以勵士風。
”一議戰,謂:“軍政久廢,宜一新紀綱,信賞必罰。
”一議守,謂:“沿河及江、淮,措置抗禦以扼敵沖。
”一議本政,略謂:“朝廷之尊卑,系于宰相之賢否。
唐至文宗,可謂衰弱,武宗得一李德裕而威令遂振。
德裕初相,上言:‘宰相非其人,當亟廢罷;至天下之政,不可不歸中書。
’武宗聽之,故能削平僭僞,号為中興。
我朝自崇、觀以來,政出多門,Yan官、恩幸、女一寵一,皆得以幹預朝政。
所謂宰相者,保身固一寵一,不敢為言,以至法度廢弛,馴緻靖康之禍。
原陛下察德裕之言而法武宗之任,監崇、觀之失以刷靖康之恥。
”一議責成,略謂:“靖康間進退大臣太速,功效蔑著;宜擇人而久任之,以要成功。
”一議修德,略謂:“初膺天命,宜益修孝悌恭儉之德,以副天下之望。
”帝與潛善等謀之,翼日,出其章付中書,惟僭逆、僞命二章不下。
靖康軍節度使,知西外宗正事仲湜為開府儀同三司,封嗣濮王。
金左副元帥宗翰還西京。
金主诏曰:“自河之北,今既分畫,重念其民,或見城邑有被殘者,遂相堅守,若即讨伐,生靈可愍。
其申谕以理,招輯安全之。
倘執不移,自當緻讨。
若諸軍敢利于俘掠,辄肆蕩毀者,底于罰。
” 辛酉,名潛邸為升旸宮。
以徐秉哲假資政殿學士,領開封尹,充大金通問使。
秉哲不受命,責授昭信軍節度副使,梅州安置。
壬戌,李綱言:“今日急務,在通下情。
”乃诏置檢鼓院于行宮便門外,以達四方章奏。
顔岐充徽猷閣待制、提舉亳州明道宮,以岐嘗論李綱故也。
範宗尹亦求去,乃诏為徽猷閣待制、知舒州。
徽猷閣待制、提舉亳州明道宮錢伯言為開封尹。
诏:“宗室銜位不書姓名,官司毋得受。
” 自熙甯以來,宗室外官,單銜奏事,并不著姓。
至是趙子崧以表謝上,黃潛善援近旨劾之,乃申明行下。
癸亥,張邦昌責授昭化軍節度副使、潭州安置,所過巡尉伴送,仍令監司、守臣常切覺察,月具申尚書省。
李綱言:“王時雍等四人,與金人傳導指意,議廢趙氏,脅迫二聖出郊,又受僞命為執政,實為罪魁。
”時徐秉哲已先竄,于是移時雍高州,吳幵永州,莫俦全州,并安置。
呂好問謂綱曰:“王業艱難,正納污含垢之時,遽繩以峻法,懼者衆矣。
”綱不納。
贈徽猷閣待制、知懷州霍安國延康殿學士。
李綱言:“自崇、觀以來,朝廷不複崇尚名節,故士大夫寡廉鮮恥,不知君臣之義,靖康之禍,視兩宮播遷如路人,然仗節死義,在内惟李若水,在外惟霍安國,馀未有聞。
願诏諸路詢訪,優加贈恤。
”乃自安國及劉韐以下次第褒錄,複诏諸路詢訪死節以聞。
初,賊祝靖寇荊南,安一撫使鄧雍遁。
賊乘勢欲渡江,知公安縣程千秋率邑人及廣西,湖南勤王之兵在邑者禦之,複遣人渡江,焚舟毀筏,殺賊甚衆。
李希忠繼至,千秋沿江設備,唐悫自鼎州,複調本路弓一弩一手助之,賊乃去。
時通判鄂州趙令裨,部官兵戍武昌縣。
賊閻謹犯黃州,其徒縱掠,既去,令裨渡江存撫,黃人德之。
自金再圍城,京西、湖北諸州,悉為賊
為今之計,允宜圖任将相,協謀其力,經營朔方,鼓勵河北忠憤之人,使人自為戰,則強敵可摧,土宇可保,京師可以奠枕而都矣。
”所複言黃潛善兄弟一奸一邪,恐害新政,潛善引去,帝谕留之,乃罷所言職。
潛善意未已,尋責鳳州一團一練副使,江州安置。
李孝忠破襄一陽一府,守臣直徽猷閣黃叔敖棄城去。
孝忠入城肆焚掠,盡驅強壯為軍。
丁巳,範緻虛為觀文殿大學士。
兩浙路提點刑獄季質試太常少卿。
質,邦昌子婿,聞僭位,自系越州獄,提舉茶鹽司以聞,至是擢用之。
戊午,太常少卿周望,假給事中,充大金通問使;趙哲領達州刺史,副之。
邵興據解州神稷山,屢與金人戰。
時金将鹘眼屯安邑,執其弟招之。
興不顧,飲泣死戰,大破金軍。
是月,管幹龍德,宣贊舍人曹勳,自燕中間道南還。
先是上皇至邢、趙間,燕王俣以絕食殁于慶源,斂以馬槽,猶露雙足。
至真定,過河,士馀日,上皇密語勳曰:“我夢四日并出,此中原争立之象,不知臣民肯推戴康王否?”翼日,出禦衣三襯,自書領中曰:“可便即真,來救父母。
”複谕:“如見康王,第奏:有清中原之策,悉舉行之,毋以我為念。
”并持韋賢妃信,令勳間行南還。
邢夫人亦脫金環,使内侍付勳曰:“為我白大王,願如此環,早得相見。
”瀕行,複谕王:“藝祖有誓約,藏之太廟,誓不殺大臣及言事者,違者不祥。
” 六月,己未朔,李綱至行在。
先是範宗尹主議和,乃言綱名浮于實而有震主之威,不可以相。
章三上,不報。
會诏勤王之師還本道,綱遂留升、潭兵于泗,自詣南都。
途次,顔岐遣人持劾副遺綱。
帝聞綱至,趣召入,見于内殿。
綱涕泣,并辭新命,且言:“臣愚蠢,但知有趙氏,不知有金人。
言者謂臣才不足以任宰相則可,謂金人所惡不當為相則不可。
若為趙氏之臣而金人喜之,反可為相,則賣國以與人者,皆為忠臣矣。
願乞身以歸田裡。
”帝曰:“朕知卿忠義,靖康時嘗欲言于淵聖,使遠人畏服,非相卿不可。
”綱頓首謝,然猶未受命也。
奉國軍節度使王宗濋責授定國軍節度副使,邵州安置,坐首引衛兵逃遁,緻都城失守也。
宗澤自衛南分兵屯河上,以數百騎赴南都,入對。
帝将留澤,而黃潛善、汪伯彥惡之,乃令之襄一陽一。
庚申,诏李綱立新班奏事。
執政退,綱留上十議,且言:“陛下度其可施行者,願賜施行,臣乃敢受命。
”一議國是,略謂:“今日并主和議,蓋以二聖播遷,非和則速其禍。
不知漢高與項羽戰于荥一陽一,太公為羽所得,置之幾上屢矣,高祖之戰彌厲,羽卒不敢害而還之。
昔金人與契丹戰,必割地厚賂講和,既和則又求釁以戰,二十馀載,卒滅契丹。
金又以此惑中國,至于破都城,堕宗社,易姓改号,而朝廷猶以和議為然,是将以天下畀之而後已也。
為今之計,專務自守,建籓鎮于要害之地,置帥府于大河及江、淮之南,修城壁,治器械,教水軍,習車戰,使其進無抄掠之得,退有邀擊之患,則雖有出沒,必不敢以深入。
故今日法勾踐嘗膽之志則可,法其卑詞厚賂則不可。
止當歲時遣使奉問二聖,三數年間,軍政益修,甲車鹹備,然後大舉讨之,以報不共戴天之仇,而雪振古所無之恥。
”一議巡幸,略謂:“天下形勢,關中為上,襄、鄧次之,建康又次之。
今宜以長安為西都,襄一陽一為南都,建康為東都,各命守臣,葺城池,治宮室,積糗糧,以備巡幸。
三都既成,其利有三:一則藉巡幸之名,使國勢不失于太弱;二則不置定都,敵人無所窺伺;三則四方望幸,一奸一雄無所凱觎。
至汴梁,宗廟社稷所在,天下根本,陛下即位之始,豈可不一見宗廟以安都人之心!願先降敕,以修谒陵寝為名,擇日巡幸。
”一議赦令,略謂:“惡逆不當赦,罪廢不當盡按,選人不當盡循資格。
今登寶位赦書,一切比附張邦昌僞赦非是,宜改正以法祖宗。
”一議僭逆,略謂:“張邦昌久與機政,擢冠宰司,國破而資之以為利,君辱而攘之以為榮,易姓建邦,四十馀日,逮金人之既退,方降赦以收恩。
考其四日之手書,猶用周朝之故事。
願肆諸市朝,以為亂臣賊子戒。
”一議僞命,略謂:“國家更大變,士大夫屈膝僞庭者,不可勝數,宜依唐肅宗六等定罪,以勵士風。
”一議戰,謂:“軍政久廢,宜一新紀綱,信賞必罰。
”一議守,謂:“沿河及江、淮,措置抗禦以扼敵沖。
”一議本政,略謂:“朝廷之尊卑,系于宰相之賢否。
唐至文宗,可謂衰弱,武宗得一李德裕而威令遂振。
德裕初相,上言:‘宰相非其人,當亟廢罷;至天下之政,不可不歸中書。
’武宗聽之,故能削平僭僞,号為中興。
我朝自崇、觀以來,政出多門,Yan官、恩幸、女一寵一,皆得以幹預朝政。
所謂宰相者,保身固一寵一,不敢為言,以至法度廢弛,馴緻靖康之禍。
原陛下察德裕之言而法武宗之任,監崇、觀之失以刷靖康之恥。
”一議責成,略謂:“靖康間進退大臣太速,功效蔑著;宜擇人而久任之,以要成功。
”一議修德,略謂:“初膺天命,宜益修孝悌恭儉之德,以副天下之望。
”帝與潛善等謀之,翼日,出其章付中書,惟僭逆、僞命二章不下。
靖康軍節度使,知西外宗正事仲湜為開府儀同三司,封嗣濮王。
金左副元帥宗翰還西京。
金主诏曰:“自河之北,今既分畫,重念其民,或見城邑有被殘者,遂相堅守,若即讨伐,生靈可愍。
其申谕以理,招輯安全之。
倘執不移,自當緻讨。
若諸軍敢利于俘掠,辄肆蕩毀者,底于罰。
” 辛酉,名潛邸為升旸宮。
以徐秉哲假資政殿學士,領開封尹,充大金通問使。
秉哲不受命,責授昭信軍節度副使,梅州安置。
壬戌,李綱言:“今日急務,在通下情。
”乃诏置檢鼓院于行宮便門外,以達四方章奏。
顔岐充徽猷閣待制、提舉亳州明道宮,以岐嘗論李綱故也。
範宗尹亦求去,乃诏為徽猷閣待制、知舒州。
徽猷閣待制、提舉亳州明道宮錢伯言為開封尹。
诏:“宗室銜位不書姓名,官司毋得受。
” 自熙甯以來,宗室外官,單銜奏事,并不著姓。
至是趙子崧以表謝上,黃潛善援近旨劾之,乃申明行下。
癸亥,張邦昌責授昭化軍節度副使、潭州安置,所過巡尉伴送,仍令監司、守臣常切覺察,月具申尚書省。
李綱言:“王時雍等四人,與金人傳導指意,議廢趙氏,脅迫二聖出郊,又受僞命為執政,實為罪魁。
”時徐秉哲已先竄,于是移時雍高州,吳幵永州,莫俦全州,并安置。
呂好問謂綱曰:“王業艱難,正納污含垢之時,遽繩以峻法,懼者衆矣。
”綱不納。
贈徽猷閣待制、知懷州霍安國延康殿學士。
李綱言:“自崇、觀以來,朝廷不複崇尚名節,故士大夫寡廉鮮恥,不知君臣之義,靖康之禍,視兩宮播遷如路人,然仗節死義,在内惟李若水,在外惟霍安國,馀未有聞。
願诏諸路詢訪,優加贈恤。
”乃自安國及劉韐以下次第褒錄,複诏諸路詢訪死節以聞。
初,賊祝靖寇荊南,安一撫使鄧雍遁。
賊乘勢欲渡江,知公安縣程千秋率邑人及廣西,湖南勤王之兵在邑者禦之,複遣人渡江,焚舟毀筏,殺賊甚衆。
李希忠繼至,千秋沿江設備,唐悫自鼎州,複調本路弓一弩一手助之,賊乃去。
時通判鄂州趙令裨,部官兵戍武昌縣。
賊閻謹犯黃州,其徒縱掠,既去,令裨渡江存撫,黃人德之。
自金再圍城,京西、湖北諸州,悉為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