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八十五 【宋紀八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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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
”遂有涪州之命。
頤編管蓋林希力,希意邢恕必救頤,則因以傾恕。
恕與希曰:“便斬頤萬段,恕亦不救。
”聞者笑之。
是日,雷州别駕、化州安置梁焘卒。
焘自立朝,一以拔引人物為意,在鄂作《薦士錄》,具載姓名。
客或見其書曰:“公所植桃李,乘時而發,但不向人開耳。
”焘笑曰:“焘出入侍從,位至執政,八年之間所薦,用之不盡,負愧多矣!” 十二月,癸未,鼎州一團一練副使、新州安置劉摯卒。
先是蔡京、安惇共治文及甫事,将大有所誅戮。
會星變,帝谕曰:“朕遵祖宗遺志,未嘗誅殺大臣,劉摯等可釋勿治。
”然京、惇極力鍛煉不少置,而焘先卒;後七日,摯亦卒。
衆皆疑兩人不得其死。
摯教子弟,先行實而後文藝,每曰:“士當以器識為先,一号為文人,無足觀矣。
” 乙酉,侍禦史董敦逸,坐奏事不實,貶秩,知興國軍。
乙未,诏:“鄭佑、李仲各遷一官。
”賞回河功也。
又诏:“首建言及主議回河者,郭知章、李偉、王孝先各遷一官,王令圖贈左中散大夫。
” 丁酉,诏秘閣校理劉唐老落職,監桂一陽一監稅務。
以唐老元祐一奸一黨一,故有是命。
甲辰,涪州安置黃庭堅移戎州,避部使者親嫌也。
是歲,兩浙旱饑,诏行荒政,移粟赈貸。
播州夷楊光榮等内附。
○哲宗憲元繼道顯德定功欽文睿武齊聖昭孝皇帝元符元年(遼壽昌四年) 春,正月,壬子,遼主如魚兒泺。
戊午,以右谏議大夫安惇權國子祭酒。
丙寅,鹹一陽一縣民段義于河南鄉劉銀村修舍,得古玉印,有光照室,其文曰“受命于天,既壽永昌”,上之。
己巳,遼徙準布貧民于山前。
甲戌,幸瑞聖園,觀北郊齋宮。
二月,丙戌,白虹貫日。
壬辰,複罷翰林侍讀、侍講學士。
丙申,诏:“河北路轉動副使呂升卿,提舉荊湖南路常平等事董必,并為廣南東、西路察訪。
” 蔡京等究治同文館獄,卒不得其要領,乃更遣二人嶺外,謀盡殺元祐流人。
時朝廷猶未知劉摯、梁焘之死;已而知之,二人并罷。
丁酉,嗣濮王宗祐卒,以其弟宗漢嗣。
戊申,知蘭州王舜臣讨夏人于塞外。
築興平城。
三月,壬子,命三省、樞密院三歲一試刑法。
内辰,米脂砦成。
丁巳,五王外第成,賜名懿親宅。
戊午,三省言究治前皇城使張士良辭服。
士良以禦藥院官給事宣仁聖烈皇後,與陳衍更直宮中,掌文書,其所從違某事,皆衍辄自予奪頒降,未嘗以聞。
間有臣僚奏請東朝還政者,衍匿其奏,置櫃中,不以聞東朝,亦不以聞于帝。
于是蔡京、安惇言:“司馬光、劉摯、呂大防等,交通中人張茂則、梁惟簡、陳衍之徒,獵取斑位,盡變先帝成法。
深懼陛下一日親政,則必有欺君罔上之刑,乃回顧卻慮,密為傾搖之計。
于是疏隔兩宮,及随龍内侍十人悉行放罷,以去陛下之腹心;廢受遺顧命元臣,置以必死之地,先帝任事之臣,無一存者,以翦陛下之羽翼。
大逆不道,死有馀責。
陳衍罪在不赦,亦乞更賜審問,正以國法。
”诏誅衍于崖州,徙士良羁管白州。
初,章惇、蔡卞恐元祐舊臣一旦複起,日夜與邢恕謀所以排陷之者。
既再追貶呂公著、司馬光,又責呂大防、劉摯、梁焘、範祖禹、劉安世等過嶺,意猶未慊,仍用黃履疏高士英狀,追貶王珪,皆誣以圖危上躬。
其言浸及宣仁皇後,帝頗惑之。
最後起同文獄,将悉誅元祐大臣;内結宦者郝随為助,專媒蘖垂簾時事。
建言欲追廢宣仁,自皇太後、太妃皆力争之,帝感悟,焚其奏。
随觇知之。
密語惇、卞。
明日,惇、卞再有言,帝怒曰:“卿等不欲朕入英宗廟乎!”惇、卞乃已。
張士良者,前竄雷州,惇、卞逮赴诏獄,欲使證宣仁廢立。
及士良至,以舊禦藥告,并列鼎镬刀鋸置前,謂之曰:“言有即還舊官,言無則死。
”士良仰天哭曰;“太皇太後不可誣,天地神祇何可欺也!乞就戮。
”京、惇無如之何,但以陳衍罪狀塞诏。
宣仁廢立之議,由是得息。
乙醜,诏蔡京等辨驗段義所獻玉印,京目為秦玺,遂名曰“天授傳國受命寶。
” 戊辰,吏部郎中方澤等坐私谒後族宴聚,罰金補外。
庚午,遼主如春州。
帝幸申王府。
辛未,幸端王府。
甲戌,進封鹹甯郡王俣為莘王,普甯郡王似為簡王,祁國公偲為永甯郡王。
丙子,築熙河通會關。
夏,四月,庚辰,安定郡王世開卒。
甲申,幸睿成宮及莘王、簡王府。
丙戌,章惇等進《神宗帝紀》。
诏:“梁焘不許歸葬,家屬令昭州居住。
” 壬辰,同知樞密院事林希罷知亳州,禦史中丞邢恕罷知汝州。
希既叛章惇,至是恕論希罪,惇因并去之。
丙申,建顯谟閣,藏《神宗禦集》。
丁酉,诏權禮部尚書蹇序辰兼侍讀。
庚子,幸睿成宮。
辛醜,遼主以雨罷獵。
壬寅,學士院上《寶玺靈光翔鶴樂章》。
癸卯,诏學官增習兩經。
五月,戊申朔,禦大慶殿,受“天授傳國受命寶”,行朝會禮。
己酉,班德音于天下,減囚罪一等,杖以下釋之。
蔡京治同文獄畢,言劉摯等有司馬昭之心,為同時之人所發,乞正典刑以及其子孫。
三省進呈。
辛亥,诏:“劉摯、梁焘,據文及甫等所供語言,偶逐人皆亡,不及考驗,明正典刑。
摯、焘諸子并勒停,永不收叙,仍各令于元指定處居住。
” 以給事中徐鐸為吏部侍郎。
癸醜,以受寶恭謝景靈宮。
庚申,诏獻寶人段義為右班殿直,賜絹二百匹。
癸酉,遼烏爾古德勒部統軍使諾延奏北邊之捷。
諾延為統軍,邊境以甯。
其後部民乞留,遼主許再任。
甲戌,遼主駐薩裡納。
六月,戊寅朔,诏改元。
夏遣使求援于遼。
丙戌,遣官分詣鄜延、泾原、河東、熙河按驗所築城砦。
”遂有涪州之命。
頤編管蓋林希力,希意邢恕必救頤,則因以傾恕。
恕與希曰:“便斬頤萬段,恕亦不救。
”聞者笑之。
是日,雷州别駕、化州安置梁焘卒。
焘自立朝,一以拔引人物為意,在鄂作《薦士錄》,具載姓名。
客或見其書曰:“公所植桃李,乘時而發,但不向人開耳。
”焘笑曰:“焘出入侍從,位至執政,八年之間所薦,用之不盡,負愧多矣!” 十二月,癸未,鼎州一團一練副使、新州安置劉摯卒。
先是蔡京、安惇共治文及甫事,将大有所誅戮。
會星變,帝谕曰:“朕遵祖宗遺志,未嘗誅殺大臣,劉摯等可釋勿治。
”然京、惇極力鍛煉不少置,而焘先卒;後七日,摯亦卒。
衆皆疑兩人不得其死。
摯教子弟,先行實而後文藝,每曰:“士當以器識為先,一号為文人,無足觀矣。
” 乙酉,侍禦史董敦逸,坐奏事不實,貶秩,知興國軍。
乙未,诏:“鄭佑、李仲各遷一官。
”賞回河功也。
又诏:“首建言及主議回河者,郭知章、李偉、王孝先各遷一官,王令圖贈左中散大夫。
” 丁酉,诏秘閣校理劉唐老落職,監桂一陽一監稅務。
以唐老元祐一奸一黨一,故有是命。
甲辰,涪州安置黃庭堅移戎州,避部使者親嫌也。
是歲,兩浙旱饑,诏行荒政,移粟赈貸。
播州夷楊光榮等内附。
○哲宗憲元繼道顯德定功欽文睿武齊聖昭孝皇帝元符元年(遼壽昌四年) 春,正月,壬子,遼主如魚兒泺。
戊午,以右谏議大夫安惇權國子祭酒。
丙寅,鹹一陽一縣民段義于河南鄉劉銀村修舍,得古玉印,有光照室,其文曰“受命于天,既壽永昌”,上之。
己巳,遼徙準布貧民于山前。
甲戌,幸瑞聖園,觀北郊齋宮。
二月,丙戌,白虹貫日。
壬辰,複罷翰林侍讀、侍講學士。
丙申,诏:“河北路轉動副使呂升卿,提舉荊湖南路常平等事董必,并為廣南東、西路察訪。
” 蔡京等究治同文館獄,卒不得其要領,乃更遣二人嶺外,謀盡殺元祐流人。
時朝廷猶未知劉摯、梁焘之死;已而知之,二人并罷。
丁酉,嗣濮王宗祐卒,以其弟宗漢嗣。
戊申,知蘭州王舜臣讨夏人于塞外。
築興平城。
三月,壬子,命三省、樞密院三歲一試刑法。
内辰,米脂砦成。
丁巳,五王外第成,賜名懿親宅。
戊午,三省言究治前皇城使張士良辭服。
士良以禦藥院官給事宣仁聖烈皇後,與陳衍更直宮中,掌文書,其所從違某事,皆衍辄自予奪頒降,未嘗以聞。
間有臣僚奏請東朝還政者,衍匿其奏,置櫃中,不以聞東朝,亦不以聞于帝。
于是蔡京、安惇言:“司馬光、劉摯、呂大防等,交通中人張茂則、梁惟簡、陳衍之徒,獵取斑位,盡變先帝成法。
深懼陛下一日親政,則必有欺君罔上之刑,乃回顧卻慮,密為傾搖之計。
于是疏隔兩宮,及随龍内侍十人悉行放罷,以去陛下之腹心;廢受遺顧命元臣,置以必死之地,先帝任事之臣,無一存者,以翦陛下之羽翼。
大逆不道,死有馀責。
陳衍罪在不赦,亦乞更賜審問,正以國法。
”诏誅衍于崖州,徙士良羁管白州。
初,章惇、蔡卞恐元祐舊臣一旦複起,日夜與邢恕謀所以排陷之者。
既再追貶呂公著、司馬光,又責呂大防、劉摯、梁焘、範祖禹、劉安世等過嶺,意猶未慊,仍用黃履疏高士英狀,追貶王珪,皆誣以圖危上躬。
其言浸及宣仁皇後,帝頗惑之。
最後起同文獄,将悉誅元祐大臣;内結宦者郝随為助,專媒蘖垂簾時事。
建言欲追廢宣仁,自皇太後、太妃皆力争之,帝感悟,焚其奏。
随觇知之。
密語惇、卞。
明日,惇、卞再有言,帝怒曰:“卿等不欲朕入英宗廟乎!”惇、卞乃已。
張士良者,前竄雷州,惇、卞逮赴诏獄,欲使證宣仁廢立。
及士良至,以舊禦藥告,并列鼎镬刀鋸置前,謂之曰:“言有即還舊官,言無則死。
”士良仰天哭曰;“太皇太後不可誣,天地神祇何可欺也!乞就戮。
”京、惇無如之何,但以陳衍罪狀塞诏。
宣仁廢立之議,由是得息。
乙醜,诏蔡京等辨驗段義所獻玉印,京目為秦玺,遂名曰“天授傳國受命寶。
” 戊辰,吏部郎中方澤等坐私谒後族宴聚,罰金補外。
庚午,遼主如春州。
帝幸申王府。
辛未,幸端王府。
甲戌,進封鹹甯郡王俣為莘王,普甯郡王似為簡王,祁國公偲為永甯郡王。
丙子,築熙河通會關。
夏,四月,庚辰,安定郡王世開卒。
甲申,幸睿成宮及莘王、簡王府。
丙戌,章惇等進《神宗帝紀》。
诏:“梁焘不許歸葬,家屬令昭州居住。
” 壬辰,同知樞密院事林希罷知亳州,禦史中丞邢恕罷知汝州。
希既叛章惇,至是恕論希罪,惇因并去之。
丙申,建顯谟閣,藏《神宗禦集》。
丁酉,诏權禮部尚書蹇序辰兼侍讀。
庚子,幸睿成宮。
辛醜,遼主以雨罷獵。
壬寅,學士院上《寶玺靈光翔鶴樂章》。
癸卯,诏學官增習兩經。
五月,戊申朔,禦大慶殿,受“天授傳國受命寶”,行朝會禮。
己酉,班德音于天下,減囚罪一等,杖以下釋之。
蔡京治同文獄畢,言劉摯等有司馬昭之心,為同時之人所發,乞正典刑以及其子孫。
三省進呈。
辛亥,诏:“劉摯、梁焘,據文及甫等所供語言,偶逐人皆亡,不及考驗,明正典刑。
摯、焘諸子并勒停,永不收叙,仍各令于元指定處居住。
” 以給事中徐鐸為吏部侍郎。
癸醜,以受寶恭謝景靈宮。
庚申,诏獻寶人段義為右班殿直,賜絹二百匹。
癸酉,遼烏爾古德勒部統軍使諾延奏北邊之捷。
諾延為統軍,邊境以甯。
其後部民乞留,遼主許再任。
甲戌,遼主駐薩裡納。
六月,戊寅朔,诏改元。
夏遣使求援于遼。
丙戌,遣官分詣鄜延、泾原、河東、熙河按驗所築城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