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七十八 【宋紀七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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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易知,今之害深而難辨;昔之惑人也乘其迷暗,今之惑人也因其高明。
是皆正路之榛蕪,聖門之蔽塞,辟之而後可以入道。
”颢卒,文彥博表其墓曰“明道先生”。
弟頤序之曰:“孟轲死,聖人之學不傳,先生生于千四百年之後,得不傳之學于遺經,自孟子之後,一人而已。
” 戊寅,以奉議郎、知安喜縣事清平王岩叟為監察禦史。
初,神宗诏近臣舉禦史,舉者意屬岩叟而未及識。
或謂可一往見,岩叟笑曰:“是所謂呈身禦史也。
”卒不見。
至是,用劉摯薦入台。
癸未,呂公著入見,太皇太後遣中使賜食。
公著上奏十事:一曰畏天,二曰一愛一民,三曰修身,四曰講學,五曰任賢,六曰納谏,七曰薄斂,八曰省刑,九曰去奢,十曰無逸。
又上奏言:“先帝新定宮制,設谏議大夫、司谏、正言,員數甚備。
宜選鼻鲠敢言之士,遍置左右,使職谏争。
又,禦史之官,号為天子耳目,而比年以來,專舉六察故事。
伏乞盡罷察案,止置言事禦史四人或六人,仍诏谏官、禦史并須直言無諱,規主上之過失,舉時政之纰缪,指群臣之一奸一黨一,陳下民之疾苦。
” 诏:“戶部拘催市易息錢準赦除放外,其本錢特與殿限三年。
” 丁亥,诏曰:“朕初攬庶政,郁于大道,夙夜祗畏,懼無以章先帝之休烈而安輯天下之民。
永惟古之王者,禦治之始,必明目達聰以防壅蔽。
《詩》不雲乎:‘訪予落止。
’此成王所以求助而群臣所以進戒,上下交儆,以遂文、武之功,朕甚慕焉。
應中外臣僚及民庶,并許實封直言朝政阙失,民間疾苦,在京于登聞鼓、檢院投進,在外于所屬州軍驿以置聞,朕将親覽,以考求其中而施之。
”司馬光凡三奏乞改前诏,于是始用其言也。
呂公著既上十事,太皇太後遣中使谕公著曰:“覽卿所奏,深有開益。
當此拯民疾苦,更張何者為先?”庚寅,公著複上奏曰:“自王安石秉政,變易舊法,群臣有論其非便者,指以為沮壞法度,必加廢斥。
是以青苗、免役之法行而取民之财盡,保甲、保馬之法行而用民之力竭,市易、茶鹽之法行而奪民之利悉,若此之類甚衆。
更張須有術,不在倉卒。
且如青苗之法,但罷逐年比校,則官司既不邀功,百姓自免抑勒之患。
免役之法,當少取寬剩之數,度其差雇所宜,無令下戶虛有輸納。
保甲之法,止令就冬月農隙教習,仍委本路監司提案,既不至妨農害民,則衆庶稍得安業。
至于保馬之法,先朝已知有司奉行之缪;市易之法,先帝尤覺其有害而無利;及福建、江南等路配賣茶鹽過多,彼方之民殆不聊生,恐當一切罷去,而南方鹽法,三路保甲,尤宜先革者也。
陛下必欲更修庶政,使不驚物聽而實利及民,莫若任人為急。
”又上奏曰:“孫覺方正有學識,可以充谏議大夫。
範純仁剛勁有風力,可以充谏議大夫或戶部右曹侍郎。
李常清直有守,可備禦史中丞。
劉摯資一性一端厚,可充侍禦史。
蘇轼、王岩叟并有才氣,可充谏官或言事禦史。
” 太皇太後封公著答刂子付司馬光:“詳所陳更張利害,直書以聞。
”光奏:“公著所陳,與臣言正相符合;唯保甲一事,既知其為害于民,無益于國家,當一切廢罷,更安用教習。
” 光又奏言:“陛下推心于臣,俾擇多士。
竊見劉摯公忠剛正,始終不變;趙彥若博學有父風,内行修饬;傅堯俞清立安恬,滞淹歲久;範純仁臨事明敏,不畏強禦;唐淑問行己有恥,難進易退;範祖禹溫良端厚,修身無缺。
此六人者,皆素所熟知,若使之或處台谏,或侍講讀,必有裨益。
馀如呂大防、王存、李常、孫覺、胡宗愈、韓宗道、梁焘、趙君錫、王岩叟、晏知止、範純禮、蘇轼、蘇轍、硃光庭,或以行義,或以文學,皆為衆所推,伏望陛下紀其名姓,各随器能,臨時任使。
至文彥博、呂公著、馮京、孫固、韓維等,皆國之老成,可以倚信,亦令各舉所知,庶幾可以參考異同,無所遺逸。
” 知慶州範純仁言:“郡邑之弊,守令知之;一路之弊,鹽司知之;茶鹽、利局、民兵、刑法、差役之弊,提其局及受其寄者知之;軍政之弊,三帥與将領者知之;邊防之弊,守邊者知之。
伏望特下明诏,各使條陳本職,限一月内聞奏。
亦可因其所陳,略知其人之才識,然後審擇而行之。
” 秋,七月,甲午,诏諸鎮寨市易抵當并罷。
戊戌,以資政殿大學士兼侍讀呂公著為尚書左丞。
公著言:“國朝之制,每便殿奏事,止中書、樞密院兩班。
昨先帝修定官制,中書、門下、尚書省鎊為一班,雖有三省,同上進呈者,蓋亦鮮矣。
執政之臣,皆是朝廷磷選,正當一心同力,集衆人之智,以輔維新之政。
”遂诏應三省合取旨事及台谏章奏,并同進呈施行。
诏:“府界三路保甲,自來年正月以後,并罷一團一教,仍依義勇舊法,每歲農隙赴縣,教閱一月。
” 甲辰,司馬光乞盡罷諸處保甲,保正長使歸農。
依舊置耆長、壯丁,巡捕資賊;戶長催督稅賦。
其所養保馬,揀擇句狀,太仆寺量給價錢,分配兩骐骥院。
蔡确等執奏不行。
诏:“保甲依樞密院今月六日指揮,保馬别議立法。
” 時臣僚民庶應诏言新法不便者數千人。
司馬光奏:“乞降付三省,委執政看詳,擇其可取者用黃紙簽出再進,或留置左右,或降付有司施行。
”從之。
丙午,遼遣使來吊祭。
丙辰,吏部侍郎熊本奏歸化侬智會異同,坐罰金。
罷沅州增修堡砦。
戊午,遼主獵于赤山。
八月,乙醜,诏:“案察官所至,有才能顯著者,以名聞。
” 丁卯,遼主如慶州;戊辰,谒慶陵。
癸未,谏議大夫孫覺言:“乞依天禧元年手诏,言事左右谏議大夫、左右補阙、拾遺,凡發令舉事,有不便于時,不合于道,大則廷議,小則上封。
若賢良之遺滞于下,忠孝之不聞于上,則條其事狀而薦言之。
”诏依此申明行下。
丁亥,诏:“府界新置牧馬監并提舉經度制置牧馬司并罷。
” 己醜,司馬光言:“近降農民訴疾苦實封狀王啬等一百五十道;除所訴重複外,俱以簽帖進入。
竊唯農蠶者,天下衣食之源,人之所以仰生也,是以聖王重之。
竊聞太宗嘗遊金明池,召田婦數十人于殿上,賜席坐,問以民間疾苦,勞之以帛。
太宗興于側微,民間事固無不知,所以然者,恐富貴而忘之故也。
真宗一乳一母秦國夫人劉氏,本農家也,喜言農家之事,真宗自幼聞之;及踐大位,鹹平、景德之治,為有宋隆平之極,《景德農田敕》至今稱為一精一當。
自非大開言路,使畎畝之民皆得上封事,則此曹疾苦,何由有萬分之一得達于天聽哉! 初,熙甯六年立法,勸民栽桑,有不趨令,則仿屋粟、裡布為之罰。
至是楚丘民胡昌等言其不便,诏罷之,且蠲所負罰金。
興平縣抑民田為牧地,民亦自言,诏悉還之。
九月,乙未,罷免行錢。
戊戌,上大行皇帝谥曰英文烈武聖孝皇帝,廟号神宗。
己酉,以秘書少監劉摯為侍禦史。
摯上疏曰:“伏見谏官止有大夫一員,禦史台自中丞
是皆正路之榛蕪,聖門之蔽塞,辟之而後可以入道。
”颢卒,文彥博表其墓曰“明道先生”。
弟頤序之曰:“孟轲死,聖人之學不傳,先生生于千四百年之後,得不傳之學于遺經,自
” 戊寅,以奉議郎、知安喜縣事清平王岩叟為監察禦史。
初,神宗诏近臣舉禦史,舉者意屬岩叟而未及識。
或謂可一往見,岩叟笑曰:“是所謂呈身禦史也。
”卒不見。
至是,用劉摯薦入台。
癸未,呂公著入見,太皇太後遣中使賜食。
公著上奏十事:一曰畏天,二曰一愛一民,三曰修身,四曰講學,五曰任賢,六曰納谏,七曰薄斂,八曰省刑,九曰去奢,十曰無逸。
又上奏言:“先帝新定宮制,設谏議大夫、司谏、正言,員數甚備。
宜選鼻鲠敢言之士,遍置左右,使職谏争。
又,禦史之官,号為天子耳目,而比年以來,專舉六察故事。
伏乞盡罷察案,止置言事禦史四人或六人,仍诏谏官、禦史并須直言無諱,規主上之過失,舉時政之纰缪,指群臣之一奸一黨一,陳下民之疾苦。
” 诏:“戶部拘催市易息錢準赦除放外,其本錢特與殿限三年。
” 丁亥,诏曰:“朕初攬庶政,郁于大道,夙夜祗畏,懼無以章先帝之休烈而安輯天下之民。
永惟古之王者,禦治之始,必明目達聰以防壅蔽。
《詩》不雲乎:‘訪予落止。
’此成王所以求助而群臣所以進戒,上下交儆,以遂文、武之功,朕甚慕焉。
應中外臣僚及民庶,并許實封直言朝政阙失,民間疾苦,在京于登聞鼓、檢院投進,在外于所屬州軍驿以置聞,朕将親覽,以考求其中而施之。
”司馬光凡三奏乞改前诏,于是始用其言也。
呂公著既上十事,太皇太後遣中使谕公著曰:“覽卿所奏,深有開益。
當此拯民疾苦,更張何者為先?”庚寅,公著複上奏曰:“自王安石秉政,變易舊法,群臣有論其非便者,指以為沮壞法度,必加廢斥。
是以青苗、免役之法行而取民之财盡,保甲、保馬之法行而用民之力竭,市易、茶鹽之法行而奪民之利悉,若此之類甚衆。
更張須有術,不在倉卒。
且如青苗之法,但罷逐年比校,則官司既不邀功,百姓自免抑勒之患。
免役之法,當少取寬剩之數,度其差雇所宜,無令下戶虛有輸納。
保甲之法,止令就冬月農隙教習,仍委本路監司提案,既不至妨農害民,則衆庶稍得安業。
至于保馬之法,先朝已知有司奉行之缪;市易之法,先帝尤覺其有害而無利;及福建、江南等路配賣茶鹽過多,彼方之民殆不聊生,恐當一切罷去,而南方鹽法,三路保甲,尤宜先革者也。
陛下必欲更修庶政,使不驚物聽而實利及民,莫若任人為急。
”又上奏曰:“孫覺方正有學識,可以充谏議大夫。
範純仁剛勁有風力,可以充谏議大夫或戶部右曹侍郎。
李常清直有守,可備禦史中丞。
劉摯資一性一端厚,可充侍禦史。
蘇轼、王岩叟并有才氣,可充谏官或言事禦史。
” 太皇太後封公著答刂子付司馬光:“詳所陳更張利害,直書以聞。
”光奏:“公著所陳,與臣言正相符合;唯保甲一事,既知其為害于民,無益于國家,當一切廢罷,更安用教習。
” 光又奏言:“陛下推心于臣,俾擇多士。
竊見劉摯公忠剛正,始終不變;趙彥若博學有父風,内行修饬;傅堯俞清立安恬,滞淹歲久;範純仁臨事明敏,不畏強禦;唐淑問行己有恥,難進易退;範祖禹溫良端厚,修身無缺。
此六人者,皆素所熟知,若使之或處台谏,或侍講讀,必有裨益。
馀如呂大防、王存、李常、孫覺、胡宗愈、韓宗道、梁焘、趙君錫、王岩叟、晏知止、範純禮、蘇轼、蘇轍、硃光庭,或以行義,或以文學,皆為衆所推,伏望陛下紀其名姓,各随器能,臨時任使。
至文彥博、呂公著、馮京、孫固、韓維等,皆國之老成,可以倚信,亦令各舉所知,庶幾可以參考異同,無所遺逸。
” 知慶州範純仁言:“郡邑之弊,守令知之;一路之弊,鹽司知之;茶鹽、利局、民兵、刑法、差役之弊,提其局及受其寄者知之;軍政之弊,三帥與将領者知之;邊防之弊,守邊者知之。
伏望特下明诏,各使條陳本職,限一月内聞奏。
亦可因其所陳,略知其人之才識,然後審擇而行之。
” 秋,七月,甲午,诏諸鎮寨市易抵當并罷。
戊戌,以資政殿大學士兼侍讀呂公著為尚書左丞。
公著言:“國朝之制,每便殿奏事,止中書、樞密院兩班。
昨先帝修定官制,中書、門下、尚書省鎊為一班,雖有三省,同上進呈者,蓋亦鮮矣。
執政之臣,皆是朝廷磷選,正當一心同力,集衆人之智,以輔維新之政。
”遂诏應三省合取旨事及台谏章奏,并同進呈施行。
诏:“府界三路保甲,自來年正月以後,并罷一團一教,仍依義勇舊法,每歲農隙赴縣,教閱一月。
” 甲辰,司馬光乞盡罷諸處保甲,保正長使歸農。
依舊置耆長、壯丁,巡捕資賊;戶長催督稅賦。
其所養保馬,揀擇句狀,太仆寺量給價錢,分配兩骐骥院。
蔡确等執奏不行。
诏:“保甲依樞密院今月六日指揮,保馬别議立法。
” 時臣僚民庶應诏言新法不便者數千人。
司馬光奏:“乞降付三省,委執政看詳,擇其可取者用黃紙簽出再進,或留置左右,或降付有司施行。
”從之。
丙午,遼遣使來吊祭。
丙辰,吏部侍郎熊本奏歸化侬智會異同,坐罰金。
罷沅州增修堡砦。
戊午,遼主獵于赤山。
八月,乙醜,诏:“案察官所至,有才能顯著者,以名聞。
” 丁卯,遼主如慶州;戊辰,谒慶陵。
癸未,谏議大夫孫覺言:“乞依天禧元年手诏,言事左右谏議大夫、左右補阙、拾遺,凡發令舉事,有不便于時,不合于道,大則廷議,小則上封。
若賢良之遺滞于下,忠孝之不聞于上,則條其事狀而薦言之。
”诏依此申明行下。
丁亥,诏:“府界新置牧馬監并提舉經度制置牧馬司并罷。
” 己醜,司馬光言:“近降農民訴疾苦實封狀王啬等一百五十道;除所訴重複外,俱以簽帖進入。
竊唯農蠶者,天下衣食之源,人之所以仰生也,是以聖王重之。
竊聞太宗嘗遊金明池,召田婦數十人于殿上,賜席坐,問以民間疾苦,勞之以帛。
太宗興于側微,民間事固無不知,所以然者,恐富貴而忘之故也。
真宗一乳一母秦國夫人劉氏,本農家也,喜言農家之事,真宗自幼聞之;及踐大位,鹹平、景德之治,為有宋隆平之極,《景德農田敕》至今稱為一精一當。
自非大開言路,使畎畝之民皆得上封事,則此曹疾苦,何由有萬分之一得達于天聽哉! 初,熙甯六年立法,勸民栽桑,有不趨令,則仿屋粟、裡布為之罰。
至是楚丘民胡昌等言其不便,诏罷之,且蠲所負罰金。
興平縣抑民田為牧地,民亦自言,诏悉還之。
九月,乙未,罷免行錢。
戊戌,上大行皇帝谥曰英文烈武聖孝皇帝,廟号神宗。
己酉,以秘書少監劉摯為侍禦史。
摯上疏曰:“伏見谏官止有大夫一員,禦史台自中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