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七十八 【宋紀七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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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原,傾巧士也,故恕因之。

     又知确與珪素不相能,欲借此以陷珪。

    它日,亟問确曰:“上起居狀比何如?”确曰:“疾向安,将擇日禦殿。

    ”恕微哂曰:“上疾再作,失音直視,聞禁中已别有處分,首相外為之主。

    公為次相,獨不知邪?一日片紙下,以某為嗣,則公未知死所矣。

    公自度有功德在朝廷乎?天下士大夫素歸心乎?”确竦然曰:“然則計将安出?”恕曰:“延安郡王今春出閤,上去冬固有成言,群臣莫不知。

    公盍以問疾率同列俱入,亟于上前白發其端。

    若東宮因公言而早建,千秋萬歲後,公安右泰山矣。

    ”确深然之。

    恕又曰:“此事當略設備,今與平時不同,庶可以自表見。

    其曲折第告子厚,馀人勿使知。

    ”子厚,帝惇字也。

    确謝,謂恕曰:“和叔見子厚,具言之。

    ”惇許諾。

    遂與确定議,仍約知開封府蔡京以其日領壯士待變于外廷,謂曰:“大臣共議建儲,若有異議者,當以壯士入斬之。

    ” 是日,三省、樞密俱入問疾,初亦未敢及建儲事。

    既退,乃于樞密院南廳共議之。

    确、惇屢以語迫珪,幸即小持異,即首誅之。

    珪口吃,連稱是字數聲,徐曰:“上自有子,複何異!”确、惇顧無如珪何。

    尋複入奏,得請,俱出,逢雍、曹二王于殿前,惇厲聲曰:“已得旨,立延安郡王為皇太子矣。

    奈何?”雍王曰:“天下幸甚。

    ”已而禁中按堵如故。

     确等邪謀雖不得逞,其蹤迹詭秘亦莫辨诘,各自謂有定策功。

    事久語聞,卒贻後禍,其實本恕發之。

     三月,甲午朔,執政詣内東門,入問候,皇太後垂簾,皇子立簾外。

    太後谕珪等:“皇子清俊好學,已育《論語》七卷,略不好弄,止是學書。

    自皇帝服藥,手寫佛經二卷祈福。

    ”因出所寫示珪等。

    書字極端謹,珪等拜賀。

    遂宣制,立為皇太子,改名煦,仍令有司擇日備禮冊命。

    又诏:“應軍國政事,并皇太後權同處分,候康複日依舊。

    ” 乙未,赦天下,遣官告于天地、宗廟、社稷、諸陵。

     丁酉,皇太後命吏部尚書曾孝寬為冊立皇太子禮儀使。

     戊戌,帝崩于福甯殿,年三十有八。

    宰臣王珪讀遺制:“皇太子即皇帝位。

    尊皇太後為太皇太後,皇後為皇太後,德妃硃氏為皇太妃。

    應軍國事,并太皇太後權同處分,依章獻明肅皇後故事。

    ” 帝天一性一孝友,其入事兩宮,侍立終日,雖寒暑不變;親一愛一二弟,無纖豪之間,終帝之世,乃出居外第。

    總攬萬幾,小大必親。

    禦殿決事,或日昃不暇食,侍臣有以為言者,帝曰:“朕享天下之奉,非喜勞惡逸,誠欲以此勤報之耳。

    ”謙沖務實,終身不受尊号。

     時承平日久,事多舒緩,帝厲一精一圖治,欲一振其弊;又以祖宗志吞幽薊、靈武而數敗兵,奮然将雪數世之恥。

    王安石遂以富強之謀進,而青苗、保甲、均輸、市易、水利諸法,一時并興,天下一騷一然,痛哭流涕者接踵而至。

    帝終不覺悟,方廢逐元老,擯斥谏士,行之不疑,祖宗之良法美意,變壞幾盡,馴至靖康之禍。

     己亥,赦天下常赦所不原者。

     遣使告哀于遼。

     白虹貫日。

     庚子,命宰臣王珪為山陵使。

     甲寅,以群臣固請,始同太皇太後聽政。

    帝甫十歲,臨朝莊嚴,左右仆禦,莫敢窺其喜愠。

     己未,賜叔雍王颢、曹王頵贊拜不名;令中外避太皇太後父遵甫名。

     诏:“邊事稍重者,樞密院與三省同議以進。

    ” 庚申,進封尚書左仆射郇國公王珪為岐國公。

    雍王颢為揚王,曹王頵為荊王,并加太保。

    進封弟甯國公佶為遂甯郡王,儀國公佖為大甯郡王,成國公俣為鹹甯郡王,和國公似為普甯郡王。

    以高密郡王宗晟、漢東郡王宗瑗、華原郡王宗愈、安康郡王宗隐、建安郡王宗綽并為開府儀同三司。

    司徒濟一陽一郡王曹佾為太保,特進王安石為司空,馀進秩有差。

     秘書省正字範祖禹上疏論喪服之制曰:“先王制禮,君服同于父,皆斬衰三年。

    蓋恐為人臣者不以父事其君,此所以管乎人情也。

    自漢以來,不唯人臣無服,而人君遂不為三年之喪。

    唯國朝自祖宗以來,外廷雖用易月之制,而宮中實行三年之服。

    且易月之制所以難改者,以人君自不為服也。

    今君服已如古典,而臣下猶依漢制,是以大行在殡,百官有司皆已複其故賞,容貌衣服,無異于行路之人。

    豈人之一性一如此其薄哉?由上不為之制禮也。

    今群臣雖易月而人主實行喪,故十二日而小祥,期而又小祥;二十四日而大祥,再期而又大祥。

    小祥、大祥不可以有二也,既以日為之,又以月為之,此禮之無據者也。

    古者再期而大祥,中月而禫。

    禫者,祭之名,非服之色;今乃為之慘服三日然後禫,此禮之不經者也。

    既除服,至葬而又服之,祔廟後即吉,才八月而遽純吉,無所不佩,此又禮之無漸者也。

    易月之制,因襲已久,不可複追。

    宜令群臣朝服正如今日而未除衰,至期而服之,漸除其重者,再期而又服之,乃釋衰,其馀則君服斯服可也。

    至于禫,不必為之服,唯未純吉,以至于祥,然後無所不佩。

    則三年之制,略如古矣。

    ”诏禮官詳議。

    禮部尚書韓忠彥等言:“朝廷典禮,時世異宜,不必循古。

    且先王恤典,節文甚多,必欲循古,又非特如所言而已。

    今既不能盡用,則當循祖宗故事及先帝遣制。

    ”诏從其議。

     司馬光入臨,衛士見光,皆以手加額曰:“此司馬相公也。

    ”所至民遮道聚觀,馬既不得行,曰:“公無歸洛,留相天子,活百姓。

    ”光懼,會放辭謝,遂徑歸洛。

     太皇太後聞之,诘問主者,遣内侍梁惟簡勞光,向所當先者。

    光乃上疏曰:“近歲士大夫以言為諱,闾閻愁苦于下而上不知,明主憂勤于上而下無所訴,此罪在群臣,而愚民無知,歸怨先帝。

    臣愚以為今日所宜先者,莫若明下诏書,廣開言路,不以有官無官,凡知朝政阙失及民間疾苦者,并許進實封狀,盡情極言。

    仍頒下諸路州軍,出榜曉示,在京則于鼓院投下,委主判官畫時進入;在外則于州軍投下,委長吏即日附遞奏聞。

    皆不得責取氨本,強有抑退。

    群臣若有沮難者,其人必有一奸一惡,畏人指陳,專欲壅蔽聰明,此不可不察。

    ”從之。

     夏,四月,丙寅,初禦紫宸殿。

     辛未,诏寬保甲、養馬,蠲元豐六年以前逋賦。

     甲戌,诏曰:“先皇帝臨禦十有九年,建立政事以澤天下;而有司奉行失當,幾于繁擾,或苟且文具,不能布宣實惠。

    其申谕中外,協心奉令,以稱先帝惠安元元之意。

    ” 乙亥,诏以太皇太後生日為坤成節。

     丁醜,谕樞密、中書通議事都堂。

     以資政殿大學士呂公著兼侍讀。

    公著時知揚州,特召用之,遵先帝意也。

     以資政殿學士司馬光知陳州。

     庚辰,知太原府呂惠卿遣步騎二萬襲夏人于聚星泊,斬首六百級。

     辛巳,遣使以先帝遺留物遺遼,及告即位。

     以職方員外郎刑恕為右司員外郎。

    蔡确欲因恕以結司馬光、呂公著,故驟遷都司。

     乙酉,樞密院言:“府界三路保甲,兩丁之家止有病盯田不及二十畝者,聽自陳,提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