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七十七 【宋紀七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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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黓Yan茂正月,盡阙逢困敦六月,凡二年有奇。
○神宗體元顯道法古立憲帝德元豐五年(遼太康八年。
壬戌,一零八二年) 春,正月,癸未朔,不受朝。
甲申,遼主如混同江。
丁酉,鐵骊、五國諸長貢方物于遼。
己亥,白虹貫日。
辛醜,責授高遵裕郢州一團一練副使、本州安置,劉昌祚永興軍钤轄。
唯種谔以米脂寨功遷宮。
乙巳,詳定渾儀官歐一陽一發進新造渾儀、浮漏,命集其說為《元豐渾儀法要》。
辛亥,以熙河經制李憲為泾原、熙河、蘭會經略安一撫制置使,知蘭州李浩權安撫副使。
帝既釋憲弗誅,憲複上再舉之策,兼陳進築五利,将從之。
會李舜舉入奏,具陳師老民困狀,乃罷兵,趣憲赴阙。
己而再議西讨,道賜憲銀帛四千,以為經略安一撫制置使,給衛三百,進景福殿使、武信軍留後,使複還熙河,仍兼秦鳳軍馬。
二月,癸醜朔,頒《三省、樞密、六曹條制》。
烏蠻乞弟遁去,林廣乃率衆深入。
會大雨雪,浃旬,始次老人山。
山形劍立,度黑崖,至鴉飛不到山,進次歸來州。
天大寒,軍士皆凍堕指,留四日,求乞弟不可得。
内侍麥文昺問廣軍事,廣曰:“賊未授首,當待罪。
”文昺乃出所受密诏曰:“大兵深入讨賊,期在枭獲元惡。
如已破其巢一穴一,雖未得乞弟,亦聽班師。
”軍中皆呼萬歲。
丙辰,廣以衆還。
戊午,遼主如山榆澱。
辛酉,遼诏北南院官,凡給驿者必先奏聞;貢新及奏獄訟,方許馳驿,馀皆禁之。
癸亥,華一陰一郡王宗旦薨。
丁卯,封武昌軍留後宗惠為江夏郡王。
自納谿之役,師行凡四十日,築樂共城、江山砦、梅嶺、席帽谿堡,西達淯井,東道納谿,皆控制要害,捷書聞,癸酉,赦梓州路,以歸來州地賜羅氏鬼主。
進封常樂郡公棟戬為武威郡王,以會兵讨夏故也。
時夏人欲與棟戬通好,許割賂斫龍以西地,雲:“如歸我,即官爵一随所欲。
”棟戬拒絕之,訓整兵甲,以俟入讨,且遣使來告。
帝召見其使,令歸語棟戬,盡心守圉。
每稱其上書情辭忠摯,,雖中國士大夫存心公家者不過如此。
帝知邈川事力固不足與夏人抗,但欲解散其謀,使不與結和而已。
壬申,遼以耶律頗德為南府宰相兼知北院樞密使事,以耶律延格為特裡衮,以蕭托蔔嘉兼知契丹行宮都部署事。
三月,乙酉,提舉江南西路常平等事劉誼上書言:“陛下所立新法,本以為民。
為民有倍稱之息,故與之貸錢;為民有破産之患,故與之免役;為民無聯屬之任,故教伍保;為民有積貸之不售,故設市易。
皆良法也。
行之數年,天下訟之,法弊而民病,其于役法尤甚。
”又言:“蹇周輔元立鹽法以救淡食之民,今民間積鹽不售,以緻怨嗟;賣既不行,月錢逋負,追呼刑責,将滿江西。
其勢若此,則安居之民轉為盜賊,其将奈何?”帝以誼職在奉行法度,既有所見,自合公心陳露,辄敢張皇上書,特勒停。
己亥,以日當食,避殿,減膳;赦天下,降死罪一等,流以下原之。
诏杭州歲修吳越王墳廟。
壬寅,鄜延路副總管曲珍敗夏人于金湯。
乙巳,禦集英殿,賜進士、明經諸科黃裳以下及第、出身、同出身一千四百二十八人。
裳。
南劍州人也。
庚戌,黃龍府女真部長附于遼,予官,賜印绶。
是月,遼行秬黍所定升鬥。
夏,四月,壬子朔,雲一陰一,日食不見。
甲寅,禦殿,複膳。
己未,知延州沈括奏遣曲珍将兵于綏德城,應援讨葭蘆寨左右見聚羌落;從之。
壬戌,崇文院校書楊完編類《元豐以來詳定郊廟禮文》,成三十卷以進。
遼以耶律世遷為上京留守。
乙醜,以直龍圖閣徐禧知制诰兼禦史中丞。
癸酉,官制成,以王珪為尚書左仆射兼門下侍郎,蔡确為尚書右仆射兼中書侍郎。
初議官制,蓋仿《唐六典》,事無大小,并中書取旨,門下審覆,尚書受而行之;三省分班奏事,各行其職,而政一柄一并歸中書。
确說珪曰:“公久在相位,必拜中書令。
”珪信不疑。
一日,确因奏事罷,留身密言:“三省長官位高,恐不須置令,但以左右仆射兼兩省侍郎足矣。
”帝從之。
故确名為次相,實專一政一柄一,珪拱手而已,凡除吏皆不與聞。
帝雖以次序相珪、确,然不加禮重,屢因微失罰金,每罰辄門謝。
宰相罰金門謝,前此未有,人皆恥之。
甲戌,以知定州章惇為門下侍郎,參知政事張璪為中書侍郎,翰林學士蒲宗孟為尚書左丞,翰林學士王安禮為尚書右丞。
錄唐段秀實後,複其家。
蔡确既為右仆射,且兼中書侍郎,欲以自大,乃議尚書省必移中書,當加上字以重之。
王安禮争曰:“三省皆政事所自出,禮宜均一;确乃欲因人而為輕重,是法由人變也,非所以敬國家。
”已而正色問帝曰:“陛下用确為宰相,豈以才術卓異有絕人者?抑亦叙遷適在此位邪?”帝曰:“适在此位耳。
”安禮顧謂确曰:“陛下謂適在此位,安得自大!”富弼在西京,上言蔡确小人,不宜大用,弗聽。
時李憲乞再舉伐夏,帝以訪輔臣,王珪對曰:“向所患者用不足,朝廷今捐錢鈔五百分缗,以供軍食有馀矣。
”王安禮曰:“鈔不可啖,必變而為錢,錢又變為刍粟。
今距出征之期才兩月,安能集事?”帝曰:“李憲以為已有備,彼宦者能如是,卿等獨無意乎?唐平淮蔡,唯裴度謀議與主同,今乃不出公卿而出于Yan寺,朕甚恥之。
”安禮曰:“淮西,三州耳,有裴度之謀,李光顔、李愬之将,然猶引天下之兵力,曆歲而後定。
今夏氏之強非淮蔡比,憲才非度匹,諸将非有光顔、愬輩,臣懼無以副聖意也。
” 丁醜,呂公著罷。
始議五路舉兵伐夏,公著谏,不聽;尋上表求罷,仍谒告不出。
帝封還其奏,賜手诏曰:“在廷之臣,可為腹心之寄,無逾卿者,安得自暇自逸!”公著乃複起視事。
及西師無功,将圖再舉,公著又固谏,帝不悅。
會章惇自定州召為門下侍郎,公著因乞代惇守邊;章再上,乃命以資政殿學士知定州。
五月,辛巳朔,行官制。
诏尚書省左、右仆射、丞合治省事。
辛卯,手诏:“自頒行官制以來,内外大小諸司,凡有申禀公事,日告留滞,比之舊日中書,稽延數倍,衆皆有不辦事之憂。
可速根研裁議,早令快便,大率止如舊中書發遣可也。
”帝又以命令稽緩語
○神宗體元顯道法古立憲帝德元豐五年(遼太康八年。
壬戌,一零八二年) 春,正月,癸未朔,不受朝。
甲申,遼主如混同江。
丁酉,鐵骊、五國諸長貢方物于遼。
己亥,白虹貫日。
辛醜,責授高遵裕郢州一團一練副使、本州安置,劉昌祚永興軍钤轄。
唯種谔以米脂寨功遷宮。
乙巳,詳定渾儀官歐一陽一發進新造渾儀、浮漏,命集其說為《元豐渾儀法要》。
辛亥,以熙河經制李憲為泾原、熙河、蘭會經略安一撫制置使,知蘭州李浩權安撫副使。
帝既釋憲弗誅,憲複上再舉之策,兼陳進築五利,将從之。
會李舜舉入奏,具陳師老民困狀,乃罷兵,趣憲赴阙。
己而再議西讨,道賜憲銀帛四千,以為經略安一撫制置使,給衛三百,進景福殿使、武信軍留後,使複還熙河,仍兼秦鳳軍馬。
二月,癸醜朔,頒《三省、樞密、六曹條制》。
烏蠻乞弟遁去,林廣乃率衆深入。
會大雨雪,浃旬,始次老人山。
山形劍立,度黑崖,至鴉飛不到山,進次歸來州。
天大寒,軍士皆凍堕指,留四日,求乞弟不可得。
内侍麥文昺問廣軍事,廣曰:“賊未授首,當待罪。
”文昺乃出所受密诏曰:“大兵深入讨賊,期在枭獲元惡。
如已破其巢一穴一,雖未得乞弟,亦聽班師。
”軍中皆呼萬歲。
丙辰,廣以衆還。
戊午,遼主如山榆澱。
辛酉,遼诏北南院官,凡給驿者必先奏聞;貢新及奏獄訟,方許馳驿,馀皆禁之。
癸亥,華一陰一郡王宗旦薨。
丁卯,封武昌軍留後宗惠為江夏郡王。
自納谿之役,師行凡四十日,築樂共城、江山砦、梅嶺、席帽谿堡,西達淯井,東道納谿,皆控制要害,捷書聞,癸酉,赦梓州路,以歸來州地賜羅氏鬼主。
進封常樂郡公棟戬為武威郡王,以會兵讨夏故也。
時夏人欲與棟戬通好,許割賂斫龍以西地,雲:“如歸我,即官爵一随所欲。
”棟戬拒絕之,訓整兵甲,以俟入讨,且遣使來告。
帝召見其使,令歸語棟戬,盡心守圉。
每稱其上書情辭忠摯,,雖中國士大夫存心公家者不過如此。
帝知邈川事力固不足與夏人抗,但欲解散其謀,使不與結和而已。
壬申,遼以耶律頗德為南府宰相兼知北院樞密使事,以耶律延格為特裡衮,以蕭托蔔嘉兼知契丹行宮都部署事。
三月,乙酉,提舉江南西路常平等事劉誼上書言:“陛下所立新法,本以為民。
為民有倍稱之息,故與之貸錢;為民有破産之患,故與之免役;為民無聯屬之任,故教伍保;為民有積貸之不售,故設市易。
皆良法也。
行之數年,天下訟之,法弊而民病,其于役法尤甚。
”又言:“蹇周輔元立鹽法以救淡食之民,今民間積鹽不售,以緻怨嗟;賣既不行,月錢逋負,追呼刑責,将滿江西。
其勢若此,則安居之民轉為盜賊,其将奈何?”帝以誼職在奉行法度,既有所見,自合公心陳露,辄敢張皇上書,特勒停。
己亥,以日當食,避殿,減膳;赦天下,降死罪一等,流以下原之。
诏杭州歲修吳越王墳廟。
壬寅,鄜延路副總管曲珍敗夏人于金湯。
乙巳,禦集英殿,賜進士、明經諸科黃裳以下及第、出身、同出身一千四百二十八人。
裳。
南劍州人也。
庚戌,黃龍府女真部長附于遼,予官,賜印绶。
是月,遼行秬黍所定升鬥。
夏,四月,壬子朔,雲一陰一,日食不見。
甲寅,禦殿,複膳。
己未,知延州沈括奏遣曲珍将兵于綏德城,應援讨葭蘆寨左右見聚羌落;從之。
壬戌,崇文院校書楊完編類《元豐以來詳定郊廟禮文》,成三十卷以進。
遼以耶律世遷為上京留守。
乙醜,以直龍圖閣徐禧知制诰兼禦史中丞。
癸酉,官制成,以王珪為
初議官制,蓋仿《唐六典》,事無大小,并中書取旨,門下審覆,尚書受而行之;三省分班奏事,各行其職,而政一柄一并歸中書。
确說珪曰:“公久在相位,必拜中書令。
”珪信不疑。
一日,确因奏事罷,留身密言:“三省長官位高,恐不須置令,但以左右仆射兼兩省侍郎足矣。
”帝從之。
故确名為次相,實專一政一柄一,珪拱手而已,凡除吏皆不與聞。
帝雖以次序相珪、确,然不加禮重,屢因微失罰金,每罰辄門謝。
宰相罰金門謝,前此未有,人皆恥之。
甲戌,以知定州章惇為門下侍郎,參知政事張璪為中書侍郎,翰林學士蒲宗孟為尚書左丞,翰林學士王安禮為尚書右丞。
錄唐段秀實後,複其家。
蔡确既為右仆射,且兼中書侍郎,欲以自大,乃議尚書省必移中書,當加上字以重之。
王安禮争曰:“三省皆政事所自出,禮宜均一;确乃欲因人而為輕重,是法由人變也,非所以敬國家。
”已而正色問帝曰:“陛下用确為宰相,豈以才術卓異有絕人者?抑亦叙遷適在此位邪?”帝曰:“适在此位耳。
”安禮顧謂确曰:“陛下謂適在此位,安得自大!”富弼在西京,上言蔡确小人,不宜大用,弗聽。
時李憲乞再舉伐夏,帝以訪輔臣,王珪對曰:“向所患者用不足,朝廷今捐錢鈔五百分缗,以供軍食有馀矣。
”王安禮曰:“鈔不可啖,必變而為錢,錢又變為刍粟。
今距出征之期才兩月,安能集事?”帝曰:“李憲以為已有備,彼宦者能如是,卿等獨無意乎?唐平淮蔡,唯裴度謀議與主同,今乃不出公卿而出于Yan寺,朕甚恥之。
”安禮曰:“淮西,三州耳,有裴度之謀,李光顔、李愬之将,然猶引天下之兵力,曆歲而後定。
今夏氏之強非淮蔡比,憲才非度匹,諸将非有光顔、愬輩,臣懼無以副聖意也。
” 丁醜,呂公著罷。
始議五路舉兵伐夏,公著谏,不聽;尋上表求罷,仍谒告不出。
帝封還其奏,賜手诏曰:“在廷之臣,可為腹心之寄,無逾卿者,安得自暇自逸!”公著乃複起視事。
及西師無功,将圖再舉,公著又固谏,帝不悅。
會章惇自定州召為門下侍郎,公著因乞代惇守邊;章再上,乃命以資政殿學士知定州。
五月,辛巳朔,行官制。
诏尚書省左、右仆射、丞合治省事。
辛卯,手诏:“自頒行官制以來,内外大小諸司,凡有申禀公事,日告留滞,比之舊日中書,稽延數倍,衆皆有不辦事之憂。
可速根研裁議,早令快便,大率止如舊中書發遣可也。
”帝又以命令稽緩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