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六十一 【宋紀六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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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恭充皇子位說書。

    孟一陽一自以王官教授,與帝有潛龍之舊,而李受、王獵皆非帝故識,顧先得待制,由是觖望,固辭說書不拜。

     丁巳,賜鄭州公使錢五百貫,以靈駕所過故也。

    富弼既除喪,戊午,授樞密使、禮部尚書、同平章事。

     庚申,翰林學士王珪奏:“謹按《曾子問》曰:‘賤不诔貴,幼不诔長,禮也。

    惟天子稱天以诔之。

    ’《春秋公羊》說:‘讀诔,制谥于南郊,若雲受之于天。

    ’然乾興元年夏既定真宗皇帝谥,其秋始告天于圓丘。

    史臣以為天子之谥,當集中書、門下、禦史台五品以上、尚書省四品以下、諸司三品以上于南郊告天,議定,然後連奏以聞。

    近制唯詞臣擢議,即降诏命,庶僚不得參聞,頗違稱天之義。

    臣奉命撰上先帝尊谥,欲一望明诏有司稽詳舊典,先之南郊而後下臣之議,庶先帝之茂德休烈,有以信萬世之傳。

    ”诏兩制詳議。

    翰林學士賈黯等議如珪奏,從之。

     戊辰,皇子仲針、仲糾始就東宮聽讀。

    是日,初禦延和殿。

    帝疾猶未平,命輔臣祈福于天地、宗廟、社稷及景靈宮、寺觀,又遣使禱嶽、渎、名山。

     六月,癸酉,帝複以疾不出。

    是時唯兩府得入對柔儀,退,詣内東門小殿簾帷之外,複奏政事于皇太後如初。

     先是禮院言大行祔廟,而太廟七室皆滿,請增置一室,诏兩制及待制以上與禮官考議。

    觀文殿學士孫抃等議曰:“謹按《禮》曰:‘三昭三穆,與太祖之廟而七。

    ’《書》曰:“‘七世之廟,可以觀德。

    ’曰世為昭穆雲者,據父子之正而言也。

    若兄弟則昭穆同,不得以世數數之矣。

    商祖丁之子曰一陽一甲,曰盤庚,曰小辛,曰小乙,四人皆有天下,而商之廟有始祖,有太祖,有太宗,有中宗。

    若以一君為一世,則小乙之祭不及其父祖丁,是古之兄弟相及,昭穆同而不以世數數之明矣。

    故晉之廟十一室而六世,唐之廟十一室而九世。

    中宗、睿宗之于高宗,恭宗、文宗之于穆宗,同一居穆位。

    國朝太祖為受命之祖,太宗為功德之宗,此萬世不遷者也。

    故太祖之室,太宗稱孝弟,真宗稱孝子,太行皇帝稱孝孫。

    而《禘祫圖》,太祖、太宗同一居昭位,南向,真宗居穆位,北向。

    蓋先朝稽用古禮而著之于祀典矣。

    大行皇帝神主祔廟,請增一室為八室,以備天子事七世之禮。

    ”诏從之。

     于是龍圖閣直學士兼侍講盧士宗、天章閣待制兼侍讀司馬光議曰:“臣等謹按《禮》,天子七廟,三昭三穆,與太祖之廟而七。

    太祖之廟,百世不毀。

    其馀昭穆,親盡則毀,示有終也。

    自漢以來,天子或起于布衣,以受命之初。

    太祖尚在三昭三穆之數,故或祀四世,或祀六世,其太祖以上之主,雖屬尊于太祖,親盡則遷。

    故漢元帝之世,太上廟王瘗于寝園。

    魏明帝之世,處士廟主遷于園邑。

    晉武帝祔廟,遷征西府君;惠帝祔廟,遷豫州府君。

    自是以下,大抵過六世則遷其神主。

    蓋以太祖未正東向之位,故止祀一昭一穆;若太祖已正東向之位,則并三昭三穆為七世矣。

    唐高祖初祀四世,太宗增祀六世;及太宗祔廟,則遷洪農府君;高宗祔廟,又遷宣帝;皆祀六世,此前世之成法也。

    惟明皇立九室,祀八世,事不經見,難可依據。

    今若以太祖、太宗為一世,則大行皇帝祔廟之日,僖祖親盡,當遷于西夾室。

    祀三昭三穆,于先王典禮及近世之制,無不符合,太廟更不須添展一室。

    ”诏抃等再議。

     于是複上議曰:“自唐至周,廟制不同,而皆七世。

    自周以上,所謂太祖,非始受命之主,特始封之君而已。

    今僖祖雖非始封之君,要為立廟之始祖。

    方廟數未過七世之時,遂毀其廟,遷其主,考三代之禮,未嘗有此。

    漢、魏及唐一時之議,恐未合先王制禮之意。

    臣等竊以為存僖祖之室,以備七世之數,合于經傳事七世之明文,而亦不失先王之禮意。

    ”诏恭依。

     戊寅,以翰林學士、權三司使蔡襄為修奉太廟使。

    襄乃以八室圖奏禦,又請廣廟室并夾室為十八間;從之。

     帝自感疾,即厭服餌,韓琦嘗親執藥杯以進,帝不盡飲而卻之,藥污琦衣。

    太後亟出服賜琦,琦不敢當。

    太後曰:“相公殊不易。

    ”皇子仲針侍側,太後曰:“汝盍自勸之!”帝亦弗顧。

     丁亥,诏:“今歲制科舉人著作佐郎趙商等十七人權罷,将來到場,便赴秘閣就試。

    ”商,安仁人。

     以兵部郎中、權判大理寺陳太素知明州。

    太素任刑法二十馀年,朝廷有大獄,疑則必召與議。

    每臨案牍,至忘寝食,大寒暑不變。

    子弟或止之,答曰:“囹圄之苦,其不堪甚于我也!”以耳疾,數求罷;執政以為任職,弗許;久之,乃出守。

     癸巳,司馬光上太後及帝疏曰:“皇帝聖體平甯之時,奉事皇太後,承順顔色,宜無不如禮。

    若藥石未效,而定省溫清,有不能周備者,亦皇太後所宜容也。

    孔子曰:‘孝哉闵子骞!人不間于其父母昆弟之言。

    ’蓋言誠信純至,表裡著明,而它人不能間也。

    孟子曰:‘父子責善,賊恩之大者。

    ’蓋言骨肉至親,正當以恩意相厚,不當較辎铢之是非也。

    伏望皇帝思孔子之言,皇太後無忘孟子之戒。

    萬一一奸一人欲有開說,涉于離間者,當立行誅戮,以明示天下,使鹹知讒佞之徒不能欺惑聖明也!” 帝初以憂疑得疾,舉措或改常度,遇宦官尤少恩,左右多不悅者,乃共為讒間,兩宮遂成隙。

    太後對輔臣嘗及之,韓琦因出危言感動太後曰:“臣等隻在外見得宮家,内中保護,全在太後。

    若官家失照管,太後亦未安穩。

    ”太後驚曰:“相公是何言!自家更切用心。

    ”琦曰:“太後照管,則衆人自然照管矣。

    ”同列為縮頸流汗。

    或謂琦曰:“不太過否?”琦曰:“不如此不得。

    ”間有傳帝在禁中過失事,衆頗惑之,琦曰:“豈有殿上不曾錯一語而入宮門即得許多錯!琦固不信也。

    ”傳者亦稍息。

     戊戌,山陵使韓琦奏:“山陵諸頓所調物過多,乞選朝臣一員付之計度。

    ”乃命鹽鐵判官楚建中往裁其數。

    時三司使蔡襄總應奉山陵事,凡調度供億皆數倍,勞費既廣,已而多不用,議者非之。

     帝疾既平,猶未禦正殿。

    禦史中丞王疇上疏曰:“今四方之人,翹足引首,傾耳注目,願觀新政者,累月于茲,而未禦正殿以見群臣。

    議者皆謂聖躬既已平複,但以未經先帝卒哭,不忍視朝,此實天子之孝逾于高宗矣。

    今易月之期已在卒哭之外,惟引禮割情,顧思大誼,早禦前殿,南面聽政,赫然日升,萬物鹹睹,臣民之望也。

    ” 秋,七月,乙巳,以侍禦史呂誨為起居舍人、同知谏院。

     辛亥,知谏院司馬光言:“竊見諸路轉運使、提點刑獄、知州、軍事各遣親屬進賀表至京,朝廷不問官職高下,親屬遠近,一例推恩,此蓋國初承五代姑息籓鎮之弊,後來因循不能革正。

    國家爵祿,本待天下賢才及有功效之人,今使此等無故受官,誠為太濫。

    今縱不能盡罷此等恩澤,其進表人若五服内親,或乞等第受一官,其無服非親屬者,并量賜金帛罷去,庶幾少救濫官之失。

    ”同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