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六十一 【宋紀六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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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臣入對于柔儀殿西閤,皇太後禦内東門小殿,垂簾聽政。

    初議帝與太後同禦東殿垂簾,輔臣合班以次奏事。

    及是帝方服藥,權居柔儀殿東閤之西室,太後居其東室。

    輔臣既入西室,候問聖體,因奏軍國事,太後及獨禦東殿,輔臣以政事複奏于簾前雲。

     癸未,内出遺留物賜兩府、宗室、近臣、主兵官有差。

    富弼、文彥博時居喪,皆遣使就賜之。

    知谏院司馬光言:“國家用度素窘,複遭大喪,累世所藏,幾乎掃地。

    傳聞外州、軍官庫無錢之處,或借貸民錢以供賞給,一朝取辦,一逼一以棰楚。

    當此之際,群臣何心以當厚賜!”因固辭,卒不許。

    光乃以所得珠為谏院公使錢,以金遺其舅氏焉。

     甲申,宰相韓琦加門下侍郎兼兵部尚書,進封衛國公,曾公亮加中書侍郎兼禮部尚書,樞密使張昪、參知政事歐一陽一修、趙概并加戶部侍郎,樞密副使胡宿、吳奎并加給事中。

     知谏院司馬光上皇太後疏曰:“殿下初攝大政,四方之人,莫不觀聽以占盛德。

    臣以為凡名物禮數所以自奏者,皆當深自抑損,不可盡依章憲明肅皇後故事,以成謙順之美。

    大臣忠厚如王曾,清純如張知白,剛正如魯宗道,質直如薛奎者,當信之用之,與共謀天下之事。

    鄙猥如馬季良,讒谄如羅崇勳者,當疏之遠之,不可一寵一以祿位,聽采其言也。

    臣聞婦人内夫家而外父母家,況後妃與國同體,休戚如一,若趙氏安則百姓皆安,況于曹氏,必世世長享富貴明矣。

    為政之道,莫若至公。

    願殿下熟察群臣中有賢才則舉之,有功則賞之,職事不修則廢之,有罪則刑之。

    俟皇帝聖體平甯,授以治安之業,自居長樂之宮,坐享天下之養,則聖善之德冠絕前古,雖周之文母,漢之明德,不足比也。

    ” 乙酉,作受命寶,命歐一陽一修篆其文曰:“皇帝恭膺天命之寶”。

     發諸路卒四萬六千馀人修奉山陵。

     丙戌,以國子監所印《九經》及《正義》、《孟子》、醫書賜夏國從所乞也。

     丁亥,以皇子右千牛衛将軍仲針為安州觀察使、光國公,右内率府副率仲糾為和州防禦使、樂安郡公,仲恪為博州防禦使、大甯郡公。

     翰林學士王珪上言:“聖體已安,皇太後乞罷權同聽政。

    ”即命珪草還政書。

    既而不行。

     熒惑自去年八月庚辰夕伏,積二百四十九日。

    命輔臣祈禳于集英殿;己醜晨,見東方。

     癸巳,權三司使蔡襄奏大行山陵一用永定制度,于是右司谏王陶上言:“民力方困,山陵不當以永定為準。

    ”其後京西轉運使吳充、楚建中、知濟州田棐相繼上言:“請遵先帝遺诏,山陵務從儉約,皇堂、上宮除明器之外,金玉珍寶一切屏去。

    ”建中,須城人也。

    禮院編纂蘇洵亦贻韓琦書切谏,至引華元不臣以責之,琦為變色。

    乃诏禮院與少府監議,唯省乾興中所增明器而已,其它猶一用定陵制度。

     右司谏、直集賢院、同修起居注鄭獬上言:“今國用空乏,财賦不給,近者賞軍,已見橫斂,富室嗟怨,流聞京師。

    竊惟先帝節儉一愛一民,出于天一性一,無珠玉奇麗之好,無犬馬遊觀之樂,服禦至于浣濯,器玩極于樸陋,此天下所共知也。

    今山陵制度,乃取乾興最盛之時為準,獨不傷先帝節儉之德乎?臣以為宜敕有司條具名數,再議減節。

    ” 帝自不豫以來,喪皆禮官執事,群臣奉慰,則垂簾不坐。

    乙未,大祥,始親行禮,又卷簾坐受慰,人心少安。

     丁酉,起複文顔博,固辭;表三上,乃聽終喪。

    尋有诏給俸賜比宰臣之半,顔博又辭,許之。

     戊戌,司馬光上疏曰:“竊惟大行皇帝春秋未甚高,以宗廟社稷之重,超然遠覽,确然獨斷,知陛下仁孝可守大業,擢于宗室之中,建為嗣子,授以天下,其恩德隆厚,固非微臣所能稱述。

    今不幸奄棄萬國,陛下哀慕過禮,以至成疾,中外聞者,莫不感泣,知大行皇帝能為天下得人,治平之期,企踵可待。

     “今者聖體痊平,初臨大政,舉措雲為,不可不審。

    為政之要,在于用人,賞善罰惡而已。

    願陛下難之重之,一精一心審慮,如射之有的,必萬全取中,然後可發也。

     “陛下思念先朝,欲報之德,奉事皇太後孝謹,撫諸公主慈一愛一,此誠仁孝之至,過人遠甚。

    臣願陛下雖天一性一得之,複加聖心,夙夜匪懈,謹終如始,以結億兆之心,形四方之化,則福祚流于子孫,令聞垂于無窮矣。

     “古者人君嗣位,必逾年然後改元。

    願陛下一循典禮,勿有變更于中年也。

     “三年之喪,自天子達于庶人一也。

    自漢氏以來,始從權制,以日易月。

    臣願陛下雖仰遵遺诏,俯徇群情,二十七日而釋服,至于宮禁之中,音樂、遊燕、吉慶之事,皆俟三年然後複常,以盡送終追遠之義焉。

     “禮,為人後者為之子,故為所後服斬衰三年,而為其父母齊衰期,為所後者之親皆如子,而為己之親皆降一等,蓋以持重于大宗,則宜降其小宗,所以專志于所奉而不敢顧私親也。

    漢宣帝自以為昭帝後,終不敢加尊号于衛太子、史皇孫。

    光武起于布衣,親冒矢石以得天下,自以為元帝後,亦不敢加尊号于巨鹿都尉、南頓君。

    此皆循大義,明至公,當時歸美,後世頌聖。

    至于哀、安、桓、靈,鹹自旁親入繼大統,皆追尊其祖父,此不足為孝,而适足犯義侵禮,取譏當時,見非後世。

    願陛下深以為鑒,杜絕此議,勿複聽也。

    ” 己亥,群臣上表請臨朝聽政。

    表三上,乃許之。

     庚子,立京兆郡君高氏為皇後,北作坊使遵甫之女。

    遵甫,繼勳子也。

    母曹氏,皇太後親姊。

    後四歲,與帝同育于禁中,仁宗常謂太後,它日必以相配,太後許諾。

    既長,出宮;慶曆七年,歸于濮邸,封京兆郡君,于是正位。

     五月,癸卯,以太常少卿李受為左司郎中,屯田員外郎王獵為刑部員外郎,并充天章閣待制,受兼侍讀,獵兼侍講。

    昭宣使、端州刺史、右班副都知石全育領原州一團一練使,充入内副都知。

    故事,都知四人,至是并全育而五,诏後有阙勿外。

     遼尼噜古、蕭呼敦謀逆日甚。

    呼敦欲速發,尼噜古說其父重元可詐稱疾,欲俟遼主臨問,即圖弑逆;既而忌耶律仁先在朝,謀不果發。

    尼噜古、呼敦合言于遼主曰:“仁先可任西北路招讨使。

    ”遼主将從之,北院樞密使耶律伊遜谏曰:“仁先,先帝舊臣,德冠一時,不可遽離朝廷。

    ”遼主悟,丙午,以仁先為南院樞密使,徒封許王。

     庚戌,封長女為德甯公主,第二女為寶安公主,第三女為壽康公主。

     诏:“山陵所用錢物,并從官給,毋以擾民。

    ”诏雖下,然調役未嘗損也。

    三司計山陵當用錢糧五十萬貫石而不能備,或請移陝西緣邊入中鹽于永安縣。

    轉運副使薛向陳五不可,且乞如其數以獻,許之。

     以右司谏王陶為戶部員外郎、直史館,充皇子位伴讀,屯田員外郎周孟一陽一、秘書丞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