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三十五 【宋紀三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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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一日,至真宗靈禦前見所陳飛白筆,遂取而試書,體勢遒勁,有如夙習,因以分賜。
戊寅,中書請自禫祭後,隻日于崇政殿或承明殿視事,雙日如先帝故事,前後殿皆不坐。
诏:“雙日雖不視事,亦當宣召近臣入侍講讀。
” 乙酉,作受命寶,其文曰:“恭膺天命之寶”,命參知政事王曾書。
庚寅,初禦崇德殿聽朝,皇太後設幄次于承明殿,垂簾以見輔臣。
是月,遼地震,雲、應二州屋摧地陷,嵬白山裂數百步,泉一湧成流。
光祿寺臣尉氏馬季良,家本茶商,劉美一女婿也。
夏,四月,壬寅,召試館職,太後遣内侍賜食,促令早了,主試者分為作之。
戊午,加贈皇太後三代,父通為彭城郡王,母龐氏為遂國太夫人,兄美為侍中。
遣薛田使于遼,告即位也。
遼主如緬山清暑。
五月,己巳朔,遼參知政事石用中卒。
丁醜,诏先朝《日曆》、《起居注》未上者,亟修纂之,以大中祥符元年後史官失于撰集故也。
六月,己亥朔,上大行皇帝谥曰文明章聖元孝,廟号真宗。
遼主聞真宗崩,集蕃、漢大臣舉哀号恸,因謂其宰相呂德懋曰:“聞嗣皇尚少,恐未知通好始末,苟為臣下所謂,奈何?”及薛贻廓至,具道朝廷之意,遼主喜,謂後曰:“汝可緻書宋太後,使汝名傳中國。
”乃設真宗靈禦于範一陽一憫忠寺,建道場百日,為真宗飯三京僧。
複命沿邊州郡不得作樂,下令國中,諸犯真宗諱悉易之。
遣殿前都點檢耶律藏引等祭奠、吊慰。
時太常博士程琳為接伴,遼使者謂琳曰:“昔先帝嘗通使承天太後,今太後獨無使,何也?”琳曰:“南北為兄弟,則先皇帝視承天猶叔母,故無嫌。
今皇太後乃嫂也,禮不通問。
”使者語屈。
庚申,西京作坊使入内押班雷允恭伏誅。
允恭與丁謂交接,倚勢驕恣。
始,宦官以山陵事多在外,允恭獨留不遣,自請于太後,太後不許。
允恭泣曰:“臣遭遇先帝,不在人後,而獨不得效力陵上,敢請罪!”太後曰:“吾慮汝妄有舉動,适為汝累。
”允恭泣告不已,乃以為山陵都監。
三月,乙亥,允恭馳至陵下,司天監刑中和為允恭言:“今山陵上百步,法宜子孫,類汝州秦王墳。
”允恭曰:“如何不用?”中和曰:“恐下有石若水耳。
”允恭曰:“先帝無它子,若如秦王墳,當即用之。
”中和曰:“山陵事重,按行覆驗,時日淹久,不及七月之期。
”允恭曰:“第移就上一穴一,我走馬入見太後言之。
”允恭素貴橫,衆莫敢違,即改穿上一穴一。
乃入白太後,太後曰:“此大事,何輕易如此!”允恭曰:“使先帝宜子孫,何為不可!”太後意不然之,曰:“出與山陵使議可否。
”允恭見謂,具道所以。
謂亦知其不可,而重逆允恭意,唯唯而已。
允恭即入奏曰:“山陵使亦無異議矣。
” 既而上一穴一果有石,石盡水出,衆議藉藉。
修奉山陵部署懼不能成功,中作而罷,奏請待命。
謂庇允恭,依違不決。
癸巳,入内供奉官一毛一昌達還自陵下,具奏其事。
太後連遣人诘謂,謂始請遣使按視。
丙申,遣入内供奉官羅崇勳等就鞏縣訊鞫允恭罪狀以聞。
癸卯,又遣權知開封府呂夷簡、龍圖閣直學士魯宗道同内臣覆視皇堂;鹹請複用舊一穴一,乃诏輔臣會謂第議。
明日,再命王曾覆視。
謂請俟曾還,與衆議不異,始複役。
诏複役如初,唯皇堂須議定乃修築。
曾卒從衆議。
允恭坐擅移皇堂,并盜金珠、銀帛、犀玉帶等,杖死于鞏縣,籍其家;弟允中決配郴州編管,刑中和決配沙門島。
初,丁謂與雷允恭協比專恣,内挾太後,同列無如之何。
太後嘗以帝卧起晚,令内侍傳旨中書,欲獨受群臣朝。
謂适在告,馮拯等不敢決,請謂出謀之。
及謂出,頗陳其不可,且诘拯等不即言,由是稍失太後意。
又嘗議月進錢充宮掖之用,太後滋不悅。
允恭既下獄,王曾欲因山陵事并去謂,而未得間,一日,語謂曰:“曾無子,将以弟之子為後,明日朝退,當留白此。
”謂不疑曾有它意也。
曾因獨對,具言謂包藏禍心,故令允恭擅移皇堂于絕地;太後大驚。
謂徐聞之,力自辨于簾前,未退,内侍忽卷簾曰:“相公誰與語?駕起久矣。
”謂惶恐不知所為,以笏叩頭而出。
癸亥,輔臣會食資善堂,召議事,謂獨不與,知得罪,頗哀請。
錢惟演遽曰:“當緻力,無大憂也!”馮拯熟視惟演,惟演踧。
及對承明殿,太後谕拯等曰:“謂身為宰相,乃與允恭交通!”因出謂嘗托允恭令後苑匠所造金酒器示之。
又出允恭嘗幹謂求管句皇城司及三司衙司狀,因曰:“謂前附允恭奏事,皆言已與卿等議定,故皆可其奏,近方識其矯誣。
且營奉先帝陵寝而擅有遷易,幾誤大事。
”拯等奏曰:“自先帝登遐,政事皆謂與允恭同議,稱得旨禁中,臣等莫辨虛實。
賴聖神察其一奸一,此宗社之福也。
”太後怒甚,欲誅謂,拯進曰:“謂固有罪,然帝新即位,亟誅大臣,駭天下耳目。
且謂豈有逆謀哉?第失奏山陵事耳。
”太後怒少解,令拯等議降黜之命。
任中正言謂被先帝顧托,雖有罪,請如律議功。
曾曰:“謂以不忠,得罪宗廟,尚何議邪!”乃責謂為太子少保、分司西京。
故事,宰相罷免皆降制,時欲亟行,止令拯等召舍人草詞,仍榜朝堂,布谕天下。
丙寅,參知政事任中正罷為太子賓客、知郓州,坐營救丁謂故也。
中正弟中行、中師并坐降黜。
秋,七月,辛未,王曾加中書侍郎、平章事,呂夷簡為給事中,魯宗道為右谏議大夫,并參知政事。
宗道為谕德時,居近酒肆,嘗微行就飲肆中,偶真宗亟召,使者及門,久之,宗道始自酒肆來。
使者先入,約曰:“即上怪公來遲,何以為對?”宗道曰:“第以實告。
”使者曰:“然則公當得罪。
”曰:“飲酒,人之常情;欺君,臣子之大罪也。
”真宗果問使者,具以宗道所言對。
帝诘之,宗道謝曰:“有故人自鄉裡來,臣家貧,無杯杓,故就酒家飲。
”帝以為忠實可大用,嘗以語太後,太後識之,于是并夷簡皆首蒙擢任。
禮儀院言:“大行山陵禮畢,莊穆皇後郭氏,嘗母儀天下,禮當升祔;莊懷皇後潘氏,本從籓邸追命,止當享于後廟。
”诏集議尚書省,學士承旨李維等請如禮儀院所定,從之。
丙子,
戊寅,中書請自禫祭後,隻日于崇政殿或承明殿視事,雙日如先帝故事,前後殿皆不坐。
诏:“雙日雖不視事,亦當宣召近臣入侍講讀。
” 乙酉,作受命寶,其文曰:“恭膺天命之寶”,命參知政事王曾書。
庚寅,初禦崇德殿聽朝,皇太後設幄次于承明殿,垂簾以見輔臣。
是月,遼地震,雲、應二州屋摧地陷,嵬白山裂數百步,泉一湧成流。
光祿寺臣尉氏馬季良,家本茶商,劉美一女婿也。
夏,四月,壬寅,召試館職,太後遣内侍賜食,促令早了,主試者分為作之。
戊午,加贈皇太後三代,父通為彭城郡王,母龐氏為遂國太夫人,兄美為侍中。
遣薛田使于遼,告即位也。
遼主如緬山清暑。
五月,己巳朔,遼參知政事石用中卒。
丁醜,诏先朝《日曆》、《起居注》未上者,亟修纂之,以大中祥符元年後史官失于撰集故也。
六月,己亥朔,上大行皇帝谥曰文明章聖元孝,廟号真宗。
遼主聞真宗崩,集蕃、漢大臣舉哀号恸,因謂其宰相呂德懋曰:“聞嗣皇尚少,恐未知通好始末,苟為臣下所謂,奈何?”及薛贻廓至,具道朝廷之意,遼主喜,謂後曰:“汝可緻書宋太後,使汝名傳中國。
”乃設真宗靈禦于範一陽一憫忠寺,建道場百日,為真宗飯三京僧。
複命沿邊州郡不得作樂,下令國中,諸犯真宗諱悉易之。
遣殿前都點檢耶律藏引等祭奠、吊慰。
時太常博士程琳為接伴,遼使者謂琳曰:“昔先帝嘗通使承天太後,今太後獨無使,何也?”琳曰:“南北為兄弟,則先皇帝視承天猶叔母,故無嫌。
今皇太後乃嫂也,禮不通問。
”使者語屈。
庚申,西京作坊使入内押班雷允恭伏誅。
允恭與丁謂交接,倚勢驕恣。
始,宦官以山陵事多在外,允恭獨留不遣,自請于太後,太後不許。
允恭泣曰:“臣遭遇先帝,不在人後,而獨不得效力陵上,敢請罪!”太後曰:“吾慮汝妄有舉動,适為汝累。
”允恭泣告不已,乃以為山陵都監。
三月,乙亥,允恭馳至陵下,司天監刑中和為允恭言:“今山陵上百步,法宜子孫,類汝州秦王墳。
”允恭曰:“如何不用?”中和曰:“恐下有石若水耳。
”允恭曰:“先帝無它子,若如秦王墳,當即用之。
”中和曰:“山陵事重,按行覆驗,時日淹久,不及七月之期。
”允恭曰:“第移就上一穴一,我走馬入見太後言之。
”允恭素貴橫,衆莫敢違,即改穿上一穴一。
乃入白太後,太後曰:“此大事,何輕易如此!”允恭曰:“使先帝宜子孫,何為不可!”太後意不然之,曰:“出與山陵使議可否。
”允恭見謂,具道所以。
謂亦知其不可,而重逆允恭意,唯唯而已。
允恭即入奏曰:“山陵使亦無異議矣。
” 既而上一穴一果有石,石盡水出,衆議藉藉。
修奉山陵部署懼不能成功,中作而罷,奏請待命。
謂庇允恭,依違不決。
癸巳,入内供奉官一毛一昌達還自陵下,具奏其事。
太後連遣人诘謂,謂始請遣使按視。
丙申,遣入内供奉官羅崇勳等就鞏縣訊鞫允恭罪狀以聞。
癸卯,又遣權知開封府呂夷簡、龍圖閣直學士魯宗道同内臣覆視皇堂;鹹請複用舊一穴一,乃诏輔臣會謂第議。
明日,再命王曾覆視。
謂請俟曾還,與衆議不異,始複役。
诏複役如初,唯皇堂須議定乃修築。
曾卒從衆議。
允恭坐擅移皇堂,并盜金珠、銀帛、犀玉帶等,杖死于鞏縣,籍其家;弟允中決配郴州編管,刑中和決配沙門島。
初,丁謂與雷允恭協比專恣,内挾太後,同列無如之何。
太後嘗以帝卧起晚,令内侍傳旨中書,欲獨受群臣朝。
謂适在告,馮拯等不敢決,請謂出謀之。
及謂出,頗陳其不可,且诘拯等不即言,由是稍失太後意。
又嘗議月進錢充宮掖之用,太後滋不悅。
允恭既下獄,王曾欲因山陵事并去謂,而未得間,一日,語謂曰:“曾無子,将以弟之子為後,明日朝退,當留白此。
”謂不疑曾有它意也。
曾因獨對,具言謂包藏禍心,故令允恭擅移皇堂于絕地;太後大驚。
謂徐聞之,力自辨于簾前,未退,内侍忽卷簾曰:“相公誰與語?駕起久矣。
”謂惶恐不知所為,以笏叩頭而出。
癸亥,輔臣會食資善堂,召議事,謂獨不與,知得罪,頗哀請。
錢惟演遽曰:“當緻力,無大憂也!”馮拯熟視惟演,惟演踧。
及對承明殿,太後谕拯等曰:“謂身為宰相,乃與允恭交通!”因出謂嘗托允恭令後苑匠所造金酒器示之。
又出允恭嘗幹謂求管句皇城司及三司衙司狀,因曰:“謂前附允恭奏事,皆言已與卿等議定,故皆可其奏,近方識其矯誣。
且營奉先帝陵寝而擅有遷易,幾誤大事。
”拯等奏曰:“自先帝登遐,政事皆謂與允恭同議,稱得旨禁中,臣等莫辨虛實。
賴聖神察其一奸一,此宗社之福也。
”太後怒甚,欲誅謂,拯進曰:“謂固有罪,然帝新即位,亟誅大臣,駭天下耳目。
且謂豈有逆謀哉?第失奏山陵事耳。
”太後怒少解,令拯等議降黜之命。
任中正言謂被先帝顧托,雖有罪,請如律議功。
曾曰:“謂以不忠,得罪宗廟,尚何議邪!”乃責謂為太子少保、分司西京。
故事,宰相罷免皆降制,時欲亟行,止令拯等召舍人草詞,仍榜朝堂,布谕天下。
丙寅,參知政事任中正罷為太子賓客、知郓州,坐營救丁謂故也。
中正弟中行、中師并坐降黜。
秋,七月,辛未,王曾加中書侍郎、平章事,呂夷簡為給事中,魯宗道為右谏議大夫,并參知政事。
宗道為谕德時,居近酒肆,嘗微行就飲肆中,偶真宗亟召,使者及門,久之,宗道始自酒肆來。
使者先入,約曰:“即上怪公來遲,何以為對?”宗道曰:“第以實告。
”使者曰:“然則公當得罪。
”曰:“飲酒,人之常情;欺君,臣子之大罪也。
”真宗果問使者,具以宗道所言對。
帝诘之,宗道謝曰:“有故人自鄉裡來,臣家貧,無杯杓,故就酒家飲。
”帝以為忠實可大用,嘗以語太後,太後識之,于是并夷簡皆首蒙擢任。
禮儀院言:“大行山陵禮畢,莊穆皇後郭氏,嘗母儀天下,禮當升祔;莊懷皇後潘氏,本從籓邸追命,止當享于後廟。
”诏集議尚書省,學士承旨李維等請如禮儀院所定,從之。
丙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