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三十四 【宋紀三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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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著雍敦牂正月,盡上章涒灘七月,凡二年有奇。
○真宗膺符稽古神功讓德文明武定章聖元孝皇帝天禧二年(遼開泰七年) 春,正月,乙未朔,永州大雪,六晝夜方止。
江陵溪魚皆凍死。
己亥,以趙安仁為禦史中丞兼尚書右丞。
左右丞兼中丞始此。
辛亥,辛元符觀、資善堂,宴從臣及壽春郡王府官屬,出禦制賜壽春郡王《恤黎民》等歌、《元符觀》、《資善堂》等《記》、《頌》,并出壽春郡王詩什、筆翰示宰相。
戊午,王飲若等上《天禧大禮記》四十卷。
己未,诏:“諸路災傷州軍并設粥,賤粜官粟,以惠貧民。
” 是月,遼主如達離山。
二月,乙醜朔,遼主拜日,如渾河。
丁卯,以升州為江甯府,置軍曰建康;命皇子壽春郡王為節度使,加太保,封升王。
先是宰臣屢請早議崇建,帝謙讓久之,固請再三,乃許。
戊辰,以壽春郡王友張士遜、崔遵度并為升王府谘議參軍,左正言、直史館晏殊為記室參軍。
庚午,右正言劉煜請自今言事許升殿面對,從之。
壬午,對右正言劉煜、魯宗道于承明殿,凡八刻。
三月,壬寅,帝謂宰臣曰:“近日疆陲肅靜,民亦安阜。
”向敏中對曰:“邊境雖安,而兵數未減,慮多冗費。
”帝曰:“今京師兵可議裁減,存其一精一銳。
”敏中等曰:“軍額漸多,農民轉耗。
近準诏已住召募,或斥去疲老,則冗食漸少。
”帝曰:“卿等宜講求經久也。
” 丙午,遼烏庫節度使蕭普達讨德寽勒部之叛命者,滅之。
甲寅,右正言魯宗道言:“大辟罪如婺州訛言者,望自今一精一加案覆。
”帝出其狀以示輔臣,且曰:“自今當詳議者,更加審細,貴無濫也。
” 宗道每月風聞,多所論列,帝意頗厭其數。
宗道因對,自訟曰:“陛下所以任臣者,豈欲徒事納谏之虛名邪?臣竊愧一屍一祿,請得罷斥!”帝慰谕良久。
它日念之,因題壁曰“魯直”。
丙辰,诏:“州縣先貸貧民糧種,止勿收。
” 夏,四月,丙寅,遼赈川州、饒州饑。
辛未,赈中京貧乏。
癸酉,遼禁匿名書。
乙亥,诏:“江、淮方稔,宜令更留糧儲三二百萬右,以充軍食,免其擾民。
” 庚寅,降天下死罪一等,流以下釋之。
災傷地分,去年夏秋稅及借糧種悉與除放,今年夏稅免十之三,大名府、登、萊、濰、密、青、渭州免十之四,不得折變支移。
欠負物色未及依限科校,候豐熟日漸次催納。
諸處造上供物,追集百姓工匠,有妨農業,并令權罷;如系供軍切要者,候次年裁奏。
壬辰,遼以呂德懋為樞密副使。
閏月,癸卯,知樞密院事馬知節,罷為彰德軍留後,留京師。
戊申,獎州一團一練使李溥坐貪猥責授忠正節度副使。
初,黃震發溥一奸一贓,遣禦使鞫治,得溥私役兵健為姻家吏部侍郎林特起宅,又附官船販鬻材木,規取利息,凡十數事;未論決,會赦,有司以特故不窮治,大理寺詳斷官考城劉随請再劾之,卒抵溥罪。
随嘗為永康軍判官,軍無城堞,伐木為栅,壞辄易之,頗困民力。
随令環植柳數十萬侏,使聯屬為界,民得不擾。
屬縣令受贓鬻獄,随劾之;益州李士衡因為令請,随不從。
士衡怒,奏随苛刻,罷歸。
初,西南夷市馬入官,苦吏誅求,随為繩案之。
既罷,夷人數百訴于轉運使曰:吾父何在?”事聞,乃得調。
壬子,遼以蕭進忠為彰武軍節度使兼五州制置。
皇城司言拱聖營西南真武祠泉一湧祠側疫,疠者飲之,多愈。
甲寅,诏即其地建祥源觀。
士女徒跣奔走瞻拜,判度支句院河南任布言不宜以神怪衒愚俗,不報。
戊午,吐蕃遣使言于遼,凡朝貢之期,乞假道夏國;遼主從之。
五月,甲子,太尉、尚書令兼中書令徐王元偓薨。
帝臨奠恸哭,贈太師、尚書令,追封鄧王,谥恭懿。
丙寅,遼封皇子宗真為梁王,宗元永清軍節度使,宗簡右衛大将軍,宗願左骁騎大将軍,宗偉右衛大将軍,皇侄宗範昭義軍節度使,宗熙鎮國軍節度使,宗亮绛州節度使,宗弼濮州觀察使,宗奕曹州防禦使,宗顯、宗肅皆防禦使。
遼以張儉守司徒兼政事令。
丁卯,命宰臣王欽若管句修祥源觀事。
右正言劉煜言:“前世傳聖水者皆詭妄不經。
今盛夏亢一陽一,不宜興士木以營不急。
”疏入,不報。
丙戌,河一陽一三城節度使張旻言:“近聞西京訛言,有物如帽蓋,夜飛入人家,又變為大狼狀,微能傷人。
民頗驚恐,每夕皆重閉深處,至持兵器捕逐。
”迢設祭醮禳禱。
六月,乙未,以宣徽北院使、同知樞密院事曹利用知樞密院事。
乙巳,京師民訛言帽妖至自西京,入民家食人,民聚族環坐,達旦叫噪,軍營中尤甚。
诏立賞格募告為妖者。
既而得僧天賞、術士耿概、張崗等,鞫之,并棄市。
然訛言實無其狀。
時自京師以南,皆重閉深處,知應天府王曾令夜開裡門。
敢倡言者即捕之,妖卒不興。
辛亥,有彗出北鬥,凡三十七日沒。
秋,七月,甲子,遼主命翰林待诏陳升寫《南征得勝圖》于上京五鸾殿。
壬申,以星變赦天下流以下罪,死罪減一等。
诏:“自今鎖廳應舉人,所在長吏先考藝業,合格即聽取解;如至禮部不及格,當停見任;其前後考試官舉送長吏,并重置其罪。
” 甲戌,以刑部侍郎、知青州李士衡為三司使。
帝作《寬财利論》賜士衡,士衡請刻聖制于本廳,從之。
士衡方進用,王欽若害之。
會帝論時文之弊,欽若因言:“路振,文人也,然不識體。
”帝曰:“何也?”曰:“士衡父誅死,而振為贈告,乃曰‘世有顯人’。
”帝颔之,士衡以故不大用。
八月,丁酉,群臣上表請立皇太子,不允;表三上,許之。
先是知梧州陳執中上《複古要道》三篇,帝異而召之。
帝時已屬疾,春秋高,大臣莫敢言建儲者。
執中既至,進《演要》三篇,以早定根本為說。
翼日,帝以它疏示輔臣,皆贊曰:“善!”帝指其袖中曰:“更有善于此者。
”出之,即《演要》也。
因召對便殿,勞問久之。
尋擢為右正言。
執中,恕之子也。
癸卯,诏:“前歲上聖号冊寶所賜酺,今秋豐稔,可追行之。
” 甲辰,立升王受益為太子,改名祯,大赦天下。
乙巳,以翰林學士晁迥為冊立皇太子禮儀使,命祕書監楊億撰皇太子冊文,知制诰盛度書冊,陳堯咨書寶。
壬子,以參知政事李迪兼太子賓客。
帝初欲授迪太子太傅,迪辭以太宗時未嘗立保傅,乃止兼賓客,而诏
○真宗膺符稽古神功讓德文明武定章聖元孝皇帝天禧二年(遼開泰七年) 春,正月,乙未朔,永州大雪,六晝夜方止。
江陵溪魚皆凍死。
己亥,以趙安仁為禦史中丞兼
左右丞兼中丞始此。
辛亥,辛元符觀、資善堂,宴從臣及壽春郡王府官屬,出禦制賜壽春郡王《恤黎民》等歌、《元符觀》、《資善堂》等《記》、《頌》,并出壽春郡王詩什、筆翰示宰相。
戊午,王飲若等上《天禧大禮記》四十卷。
己未,诏:“諸路災傷州軍并設粥,賤粜官粟,以惠貧民。
” 是月,遼主如達離山。
二月,乙醜朔,遼主拜日,如渾河。
丁卯,以升州為江甯府,置軍曰建康;命皇子壽春郡王為節度使,加太保,封升王。
先是宰臣屢請早議崇建,帝謙讓久之,固請再三,乃許。
戊辰,以壽春郡王友張士遜、崔遵度并為升王府谘議參軍,左正言、直史館晏殊為記室參軍。
庚午,右正言劉煜請自今言事許升殿面對,從之。
壬午,對右正言劉煜、魯宗道于承明殿,凡八刻。
三月,壬寅,帝謂宰臣曰:“近日疆陲肅靜,民亦安阜。
”向敏中對曰:“邊境雖安,而兵數未減,慮多冗費。
”帝曰:“今京師兵可議裁減,存其一精一銳。
”敏中等曰:“軍額漸多,農民轉耗。
近準诏已住召募,或斥去疲老,則冗食漸少。
”帝曰:“卿等宜講求經久也。
” 丙午,遼烏庫節度使蕭普達讨德寽勒部之叛命者,滅之。
甲寅,右正言魯宗道言:“大辟罪如婺州訛言者,望自今一精一加案覆。
”帝出其狀以示輔臣,且曰:“自今當詳議者,更加審細,貴無濫也。
” 宗道每月風聞,多所論列,帝意頗厭其數。
宗道因對,自訟曰:“陛下所以任臣者,豈欲徒事納谏之虛名邪?臣竊愧一屍一祿,請得罷斥!”帝慰谕良久。
它日念之,因題壁曰“魯直”。
丙辰,诏:“州縣先貸貧民糧種,止勿收。
” 夏,四月,丙寅,遼赈川州、饒州饑。
辛未,赈中京貧乏。
癸酉,遼禁匿名書。
乙亥,诏:“江、淮方稔,宜令更留糧儲三二百萬右,以充軍食,免其擾民。
” 庚寅,降天下死罪一等,流以下釋之。
災傷地分,去年夏秋稅及借糧種悉與除放,今年夏稅免十之三,大名府、登、萊、濰、密、青、渭州免十之四,不得折變支移。
欠負物色未及依限科校,候豐熟日漸次催納。
諸處造上供物,追集百姓工匠,有妨農業,并令權罷;如系供軍切要者,候次年裁奏。
壬辰,遼以呂德懋為樞密副使。
閏月,癸卯,知樞密院事馬知節,罷為彰德軍留後,留京師。
戊申,獎州一團一練使李溥坐貪猥責授忠正節度副使。
初,黃震發溥一奸一贓,遣禦使鞫治,得溥私役兵健為姻家吏部侍郎林特起宅,又附官船販鬻材木,規取利息,凡十數事;未論決,會赦,有司以特故不窮治,大理寺詳斷官考城劉随請再劾之,卒抵溥罪。
随嘗為永康軍判官,軍無城堞,伐木為栅,壞辄易之,頗困民力。
随令環植柳數十萬侏,使聯屬為界,民得不擾。
屬縣令受贓鬻獄,随劾之;益州李士衡因為令請,随不從。
士衡怒,奏随苛刻,罷歸。
初,西南夷市馬入官,苦吏誅求,随為繩案之。
既罷,夷人數百訴于轉運使曰:吾父何在?”事聞,乃得調。
壬子,遼以蕭進忠為彰武軍節度使兼五州制置。
皇城司言拱聖營西南真武祠泉一湧祠側疫,疠者飲之,多愈。
甲寅,诏即其地建祥源觀。
士女徒跣奔走瞻拜,判度支句院河南任布言不宜以神怪衒愚俗,不報。
戊午,吐蕃遣使言于遼,凡朝貢之期,乞假道夏國;遼主從之。
五月,甲子,太尉、尚書令兼中書令徐王元偓薨。
帝臨奠恸哭,贈太師、尚書令,追封鄧王,谥恭懿。
丙寅,遼封皇子宗真為梁王,宗元永清軍節度使,宗簡右衛大将軍,宗願左骁騎大将軍,宗偉右衛大将軍,皇侄宗範昭義軍節度使,宗熙鎮國軍節度使,宗亮绛州節度使,宗弼濮州觀察使,宗奕曹州防禦使,宗顯、宗肅皆防禦使。
遼以張儉守司徒兼政事令。
丁卯,命宰臣王欽若管句修祥源觀事。
右正言劉煜言:“前世傳聖水者皆詭妄不經。
今盛夏亢一陽一,不宜興士木以營不急。
”疏入,不報。
丙戌,河一陽一三城節度使張旻言:“近聞西京訛言,有物如帽蓋,夜飛入人家,又變為大狼狀,微能傷人。
民頗驚恐,每夕皆重閉深處,至持兵器捕逐。
”迢設祭醮禳禱。
六月,乙未,以宣徽北院使、同知樞密院事曹利用知樞密院事。
乙巳,京師民訛言帽妖至自西京,入民家食人,民聚族環坐,達旦叫噪,軍營中尤甚。
诏立賞格募告為妖者。
既而得僧天賞、術士耿概、張崗等,鞫之,并棄市。
然訛言實無其狀。
時自京師以南,皆重閉深處,知應天府王曾令夜開裡門。
敢倡言者即捕之,妖卒不興。
辛亥,有彗出北鬥,凡三十七日沒。
秋,七月,甲子,遼主命翰林待诏陳升寫《南征得勝圖》于上京五鸾殿。
壬申,以星變赦天下流以下罪,死罪減一等。
诏:“自今鎖廳應舉人,所在長吏先考藝業,合格即聽取解;如至禮部不及格,當停見任;其前後考試官舉送長吏,并重置其罪。
” 甲戌,以刑部侍郎、知青州李士衡為三司使。
帝作《寬财利論》賜士衡,士衡請刻聖制于本廳,從之。
士衡方進用,王欽若害之。
會帝論時文之弊,欽若因言:“路振,文人也,然不識體。
”帝曰:“何也?”曰:“士衡父誅死,而振為贈告,乃曰‘世有顯人’。
”帝颔之,士衡以故不大用。
八月,丁酉,群臣上表請立皇太子,不允;表三上,許之。
先是知梧州陳執中上《複古要道》三篇,帝異而召之。
帝時已屬疾,春秋高,大臣莫敢言建儲者。
執中既至,進《演要》三篇,以早定根本為說。
翼日,帝以它疏示輔臣,皆贊曰:“善!”帝指其袖中曰:“更有善于此者。
”出之,即《演要》也。
因召對便殿,勞問久之。
尋擢為右正言。
執中,恕之子也。
癸卯,诏:“前歲上聖号冊寶所賜酺,今秋豐稔,可追行之。
” 甲辰,立升王受益為太子,改名祯,大赦天下。
乙巳,以翰林學士晁迥為冊立皇太子禮儀使,命祕書監楊億撰皇太子冊文,知制诰盛度書冊,陳堯咨書寶。
壬子,以參知政事李迪兼太子賓客。
帝初欲授迪太子太傅,迪辭以太宗時未嘗立保傅,乃止兼賓客,而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