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六回 孝哲後絕食殉君 吳禦吏屍谏大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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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統仍歸承繼大行皇帝嗣子,嗣皇帝雖百斯男,中外及左右臣工,均不得以異言進,正名定分,預絕紛纭。

    如此則猶是本朝子以傳子之家法,而我大行皇帝未有子而有子。

    即我兩宮皇太後未有孫,而有孫,異自繩繩揖揖,相引于萬代者,皆我兩宮皇太後所自出,而不可移易者也。

    罪臣所謂一誤再誤而終歸于不誤者此也。

    彼時罪臣即以此意拟成一摺,呈由都察院轉遞,繼思罪臣業經降調,不得越職言事,且此何等事,此何等言。

    出之大臣重臣親臣,則為深謀遠慮,出之小臣疏臣遠臣,則為輕議妄言。

    又思在廷諸臣,忠直素著者,未必即以此事為緩,言亦無益而置之。

    故罪臣且留以有待,泊罪臣以查辦廢員内。

    蒙恩圈出引見,奉旨以主事特用,仍複選授吏部,迩來又已五六年矣,此五六年中,環顧在廷諸臣,仍未有念及于此者,今逢大行皇帝永遠安山陵,恐遂漸久漸忘。

    則罪臣昔日所以留以有待者,今則迫不及待矣,仰鼎湖之仙駕,瞻念九重。

    望弓劍于橋山,魂依尺帛,謹以我先皇帝所賜餘,為我先皇帝上乞懿旨數行,于我兩宮皇太後之前。

    惟是臨命之身,神志瞀亂,摺中詞意,未克詳明。

    引用率多遺忘,不及前此未上摺一二,繕又不能莊正。

    罪臣本無古人學問,豈能似古人從容,昔有赴死,而行不複成步者,人曰子懼乎。

    曰懼,曰既懼何不歸,曰懼吾私也,死吾公也。

    罪臣今日亦猶是,鳥之将死,其鳴也哀,人之将死,其言也善,罪臣豈敢比會參之賢,即死亦未必盡善。

    惟切我兩宮皇太後我皇憐其哀鳴,勿為無疾之呻一吟,不祥之舉動,則罪臣雖死無憾。

    宋臣有言,凡事言于未然,誠為太過,及其已然,則又無所及,言之何益。

    可使朝廷受未然之言,不可使臣等有無及之侮今罪臣誠願異日臣言之不驗。

    使天下後世笑臣愚,不願異日臣言之或驗,使天下後世謂臣明,等杜牧之罪言,雖逾職分,效吏鱿之一屍一谏,隻盡愚忠。

    臣尤願我兩宮皇太後,我皇上體聖祖世宗之心,調劑寬猛,養忠厚和平之福,任用老成,毋争外國之所獨争,為中華留不盡,毋創祖宗之所未創,為子孫留有餘。

    罪臣言畢于斯,願畢于斯,命畢于斯。

    再罪臣曾任禦吏,故敢冒死具摺,又以今職不能專達,懇由臣部堂官代為上達,謹奏。

    ” 吳可讀先生一屍一谏之後,這一封遺摺,由吏部堂官代呈兩宮皇太後禦覽,于是大學士寶均,及張之洞那一班清議派的臣子,都有摺子奏上。

    慈禧太後見朝臣争議大統,便又下了一道上谕,略謂“奉懿旨前于同治十三年十二月初五日降旨,俟嗣皇帝生有皇子,即承繼大行皇帝為嗣,原以将來繼緒有人,可慰天下盧民之望,第我朝聖聖相承,皆未明定儲位彜訓昭然,允宜萬世遵守,是以前降禦旨,未将繼統一節宣示,具有深意,吳可讀所請,預定大統之歸,實與本朝家法不合,皇帝受穆宗毅皇帝付托之重,将來誕生皇子,自能慎選元良,繼承大統者,穆宗毅皇帝嗣子,守祖宗之成意。

    示天下以無私,皇帝自必能善體此意也”。

    這一道上谕,在慈禧太後的意思,原是不肯認錯,反說吳可讀不明祖宗的家法。

    不過已經明明白白地表示了,将來光緒皇帝生了皇子,就繼承穆宗為嗣,自然人心也漸定。

    一班清議派的大小臣子,也都無話再說了。

    吳可讀先生這一死之後,那張之洞等便将吳先生的遺像,供在馬伸橋,設了一個吳柳堂先生祠,又在北京南橫街,設一個吳公祠從此吳先生可以含笑九泉,享受蒸嘗之祭,正是:皇恩未報千秋恨臣節無愧百世芳欲知後事如何,且聽下回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