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袁世凱篡權後的倒行逆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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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破壞臨時約法,實行專制統治
袁世凱就任臨時大總統以後,雖然把持了中華民國中央政一府,控制了許多省份和大量軍隊,但還沒有控制整個中國;以孫中山為領袖的資産階級革命派,仍然據有江蘇、江西、安徽、廣東、福建等七八個省和幾十萬軍隊,在臨時參議院中還有相當的力量,在人民中間依然具有較大的影響。
為此,袁世凱采取鎊種手段,處心積慮地分化、打擊革命力量,破壞民一主政治,以便建立專制獨一裁統治。
孫中山讓位于袁世凱前,曾頒布了《中華民國臨時約法》,明确規定實行資産階級共和國的國家體制,并對臨時大總統的權力作了種種限制。
其中規定:臨時大總統任命國務員和外交官員,制定官制、官規以及宣戰、媾和、締約等,須經參議院同意;臨時大總統公布法律及命令,須經國務員(包括國務總理和各部總長)副署才能生效。
孫中山企圖用這些條文束縛袁世凱的手腳,維護民一主共和制度。
但袁世凱上台不久,就違背了“謹守憲法”的誓言,無視共和政體,肆意踐踏臨時約法,凡事置内閣于不顧,專橫跋扈。
1912年6月,袁在王芝祥的任命問題上,公然破壞公布命令須經國務員副署的規定①,獨斷專行,将内閣總理唐紹儀一逼一得棄職出走,農林總長宋教仁和教育總長蔡元培等也憤而辭職。
唐紹儀辭職後,由陸征祥任國務總理。
不久,又由袁世凱的心腹趙秉鈞取而代之,把内閣變成了他的禦一用機關。
1912年4月,臨時參議院由南京遷到北京,各一黨一派經過激烈的争奪、分化和改組,逐漸形成了以黎元洪為首的共和一黨一、以章炳麟為首的統一一黨一和以梁啟超為首的民一主一黨一。
這三一黨一主要由一些立憲派、舊官僚政客、資産階級上層分子為骨幹組成①。
它們反對同盟會,擁護袁世凱,力圖控制國會。
同盟會則在宋教仁等主持下,聯合統一共和一黨一等幾個小一黨一派,于1912年8月建立國民一黨一,選舉孫中山為理事長,黃興、宋教仁等為理事。
由于孫中山當時表示自己從事實業,故整個一黨一務由宋教仁代理。
國民一黨一企圖在妥協中求發展,幻想在暫時維持袁世凱個人權位的前提下,通過“新舊合作”、“朝野合作”、政一黨一競争、發展實業等措施,擴展資産階級的經濟、政治實力,進而組織責任内閣,把中國納入資産階級“政一黨一政治”的軌道。
在1912年12月至1913年2月的第一次國會選舉中,國民一黨一獲得了壓倒多數的議席。
宋教仁大受鼓舞,于是四出奔走遊說,宣傳“政一黨一政治”、“議會政治”,希望由國民一黨一組織内閣,以分袁之權。
宋教仁的活動,觸怒了寸權不讓的袁世凱。
他派人于1913年3月20日在上海車站将宋暗殺。
“宋案”發生後,全國輿論大嘩,一些革命一黨一人開始看清了袁世凱的反動面目,重新走上讨袁的道路。
首先主張武力讨袁的是孫中山。
3月26日,孫中山從日本回到上海,當晚在黃興寓所召開緊急會議。
孫中山認為“袁氏将撥專制之死灰,而負民國之付托”,主張立即發動“二次革命”,興師讨袁。
但黃興、陳其美等認為革命派“元氣未複”,兵力不足,對于“宋案”,主張“靜待法律解決”①。
當時,不少國民一黨一要人與黃興持相同态度,孫中山孤掌難鳴,隻好暫時作罷。
革命一黨一人的猶豫不決,為袁世凱進行戰争準備提一供了充裕時間。
二、加緊戰争準備,策劃鎮壓革命 (一)裁遣革命軍,擴充北洋軍 以武力消滅資産階級革命力量,實現專制獨一裁統治,是袁世凱的既定方針。
以欺騙手段削弱革命一黨一人的軍事力量,則是袁世凱進行戰争準備的第一步。
從武昌起義到民國建立,全國陸軍總數約九十八萬六千四百餘人①。
這些軍隊,分别以南京臨時政一府統轄的南方革命軍和袁世凱的北洋軍為中心,形成革命與反革命兩大軍事陣營。
南方革命軍共有陸軍八十個師一團一,約四十五萬人①。
僅江蘇一省就集結了二十多個師,約十五萬人①。
臨時政一府遷至北京後,黃興以南京留守名義主持留守府,統轄南方各軍。
革命軍控制的南方各省,地形複雜,土地肥沃,物産豐富,商業發達,有比較優越的地理和物質條件。
袁世凱的嫡系部隊有北洋新軍第一至第六師和第二十師,禁衛軍一個師和一個混成旅,總數約十一萬四千人。
北洋軍主要駐紮于冀、魯、豫三省,其勢力延伸到長江以北各個地區②。
這些地區除山東外,多為貧瘠之地,農業産量較低,工商業不夠發達。
因此,北洋軍缺少堅實的經濟基矗 靠反動軍事力量起家的袁世凱,深深懂得軍權的重要一性一。
在他就職之初,首先頒布“訓勉軍人令”,提出“軍人對于本大總統,有服從之義務”①;接着,袁又借口“南方軍隊驟增,糜饷過巨”而“倡議裁兵”①,同時對駐甯十幾萬軍隊扣饷不撥,并散布南京留守府“擁兵自衛”、“勢同樹敵”②的輿論,對革命一黨一人施加壓力,迫其撤守、裁軍。
革命一黨一人看不清袁世凱的險惡用心,認識不到兵權對革命的利害關系,客觀上也遇到了軍饷匮竭的困難。
黃興等為使“南
為此,袁世凱采取鎊種手段,處心積慮地分化、打擊革命力量,破壞民一主政治,以便建立專制獨一裁統治。
孫中山讓位于袁世凱前,曾頒布了《中華民國臨時約法》,明确規定實行資産階級共和國的國家體制,并對臨時大總統的權力作了種種限制。
其中規定:臨時大總統任命國務員和外交官員,制定官制、官規以及宣戰、媾和、締約等,須經參議院同意;臨時大總統公布法律及命令,須經國務員(包括國務總理和各部總長)副署才能生效。
孫中山企圖用這些條文束縛袁世凱的手腳,維護民一主共和制度。
但袁世凱上台不久,就違背了“謹守憲法”的誓言,無視共和政體,肆意踐踏臨時約法,凡事置内閣于不顧,專橫跋扈。
1912年6月,袁在王芝祥的任命問題上,公然破壞公布命令須經國務員副署的規定①,獨斷專行,将内閣總理唐紹儀一逼一得棄職出走,農林總長宋教仁和教育總長蔡元培等也憤而辭職。
唐紹儀辭職後,由陸征祥任國務總理。
不久,又由袁世凱的心腹趙秉鈞取而代之,把内閣變成了他的禦一用機關。
1912年4月,臨時參議院由南京遷到北京,各一黨一派經過激烈的争奪、分化和改組,逐漸形成了以黎元洪為首的共和一黨一、以章炳麟為首的統一一黨一和以梁啟超為首的民一主一黨一。
這三一黨一主要由一些立憲派、舊官僚政客、資産階級上層分子為骨幹組成①。
它們反對同盟會,擁護袁世凱,力圖控制國會。
同盟會則在宋教仁等主持下,聯合統一共和一黨一等幾個小一黨一派,于1912年8月建立國民一黨一,選舉孫中山為理事長,黃興、宋教仁等為理事。
由于孫中山當時表示自己從事實業,故整個一黨一務由宋教仁代理。
國民一黨一企圖在妥協中求發展,幻想在暫時維持袁世凱個人權位的前提下,通過“新舊合作”、“朝野合作”、政一黨一競争、發展實業等措施,擴展資産階級的經濟、政治實力,進而組織責任内閣,把中國納入資産階級“政一黨一政治”的軌道。
在1912年12月至1913年2月的第一次國會選舉中,國民一黨一獲得了壓倒多數的議席。
宋教仁大受鼓舞,于是四出奔走遊說,宣傳“政一黨一政治”、“議會政治”,希望由國民一黨一組織内閣,以分袁之權。
宋教仁的活動,觸怒了寸權不讓的袁世凱。
他派人于1913年3月20日在上海車站将宋暗殺。
“宋案”發生後,全國輿論大嘩,一些革命一黨一人開始看清了袁世凱的反動面目,重新走上讨袁的道路。
首先主張武力讨袁的是孫中山。
3月26日,孫中山從日本回到上海,當晚在黃興寓所召開緊急會議。
孫中山認為“袁氏将撥專制之死灰,而負民國之付托”,主張立即發動“二次革命”,興師讨袁。
但黃興、陳其美等認為革命派“元氣未複”,兵力不足,對于“宋案”,主張“靜待法律解決”①。
當時,不少國民一黨一要人與黃興持相同态度,孫中山孤掌難鳴,隻好暫時作罷。
革命一黨一人的猶豫不決,為袁世凱進行戰争準備提一供了充裕時間。
二、加緊戰争準備,策劃鎮壓革命 (一)裁遣革命軍,擴充北洋軍 以武力消滅資産階級革命力量,實現專制獨一裁統治,是袁世凱的既定方針。
以欺騙手段削弱革命一黨一人的軍事力量,則是袁世凱進行戰争準備的第一步。
從武昌起義到民國建立,全國陸軍總數約九十八萬六千四百餘人①。
這些軍隊,分别以南京臨時政一府統轄的南方革命軍和袁世凱的北洋軍為中心,形成革命與反革命兩大軍事陣營。
南方革命軍共有陸軍八十個師一團一,約四十五萬人①。
僅江蘇一省就集結了二十多個師,約十五萬人①。
臨時政一府遷至北京後,黃興以南京留守名義主持留守府,統轄南方各軍。
革命軍控制的南方各省,地形複雜,土地肥沃,物産豐富,商業發達,有比較優越的地理和物質條件。
袁世凱的嫡系部隊有北洋新軍第一至第六師和第二十師,禁衛軍一個師和一個混成旅,總數約十一萬四千人。
北洋軍主要駐紮于冀、魯、豫三省,其勢力延伸到長江以北各個地區②。
這些地區除山東外,多為貧瘠之地,農業産量較低,工商業不夠發達。
因此,北洋軍缺少堅實的經濟基矗 靠反動軍事力量起家的袁世凱,深深懂得軍權的重要一性一。
在他就職之初,首先頒布“訓勉軍人令”,提出“軍人對于本大總統,有服從之義務”①;接着,袁又借口“南方軍隊驟增,糜饷過巨”而“倡議裁兵”①,同時對駐甯十幾萬軍隊扣饷不撥,并散布南京留守府“擁兵自衛”、“勢同樹敵”②的輿論,對革命一黨一人施加壓力,迫其撤守、裁軍。
革命一黨一人看不清袁世凱的險惡用心,認識不到兵權對革命的利害關系,客觀上也遇到了軍饷匮竭的困難。
黃興等為使“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