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經》應分“三體”還是“四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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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代的程大昌亦力倡此說,他在《詩論一》裡說:“蓋《南》、《雅》、《頌》,樂名也,……《南》有周召,《頌》有周、魯、商……”生活在明清兩代交替之時的大學者顧炎武在他的《日知錄》中說得更是明白:“《周南》、《召南》,《南》也,非《風》也。

    ”此後,治《詩》者多有從而不疑并進而論證者。

    如梁啟超在《釋四詩名義》,陸侃如、馮沅君在《中國詩史》中,都有較為詳細的論述。

    可以說,這種觀點倡導亦久,且似非言之乏據。

    概括一下,持此觀點者,也有兩個方面比較相同:第一,都把《周南》、《召南》和《邶風》、《邶風》、《周頌》、《魯頌》作一樣的理解,即前一字為“系其國土”,後一字為“詩之體也”。

    如程大昌《詩論一》雲:“蓋《南》、《雅》、《頌》,樂名也,若今樂曲之在某宮者也。

    《南》有周召,《頌》有周、魯、商。

    本其所從得而還以系其國土也。

    ”陸侃如、馮沅君的《中國詩史》更肯定地說:“若拿《周南》、《召南》的标題來與《邶風》《邶風》、《大雅》、《小雅》、《周頌》、《魯頌》對看,豈不顯然下一字為詩體,上一字為區别字?”第二,幾乎都主要運用《小雅。

    鼓鐘》“以雅以南,以不僭”,《左傳。

    襄公十八年》“驟歌北風,又歌南風。

    南風不競,多死聲,楚必無功”,《左傳。

    成公九年》“使與之琴,一操一南音”,《禮記。

    文王世子》“胥鼓南”,這幾條材料來證實“南”是一種樂歌名。

    但是,這些論證首先因缺乏能證實“以雅以南”及“胥鼓南”兩句中“南”就是“南風”或“南音”的根據而顯得未能充分。

    其次,即便運用這幾條材料證實“南”是上古的一種樂體可備一說,然而問題也就同時出現了:《南》作為一種樂體,它具有鮮明的地方色彩和含有特指的地理概念,并因此足以使它不需要任何“區别字”就能與當時其他樂體絕然區别開來。

    由此可知,今人袁梅《詩經譯注。

    序》關于這種觀點“隻是大體上指出了南是《詩》中獨立的一種樂歌,但是尚不确知其所以然”的說法是比較中肯的;《詩經》分“三體”或“四體”的孰是孰非,還有待于進一步的考釋辨正。

     (倪祥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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