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夔東抗清基地的覆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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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面的黃龍山督戰,相持在半年以上。

    附近各省為運送軍糧、物資、服其他勞役而征發的民夫更是不計其數,使百姓們承受了難以忍受的負擔。

    王夫之記載:“而□(虜)兵督挽運,丁夫死者積崖谷,益峻法驅裡民,三千裡外諸軍負挽,披蓑笠,緣絕?峭壁蟻行,延綿彌望不絕。

    ”①李國英之子李雯也寫道:“先是楚運自西瀼、渣溪起旱(即由船運改為人挑肩負的旱運),用夫背運至茅麓山。

    道裡險遠,往返不下半月,運既無多,夫多饑斃。

    ”②康熙二年(1663)湖南甯鄉人陶汝鼐作《西山行》詩雲: 西山舊将久不服,高據巉岩最深谷。

    絕繳孤懸楚蜀間,中原已一無秦鹿。

    何妨棄置守其疆,以逸待勞俟窮蹙。

    一旦張皇大用兵,仰攻四面如緣木。

    轉輸驟檄百萬人,風雨雷霆驅比屋。

    正是蕭莆寒食時,長沙一路從軍哭。

    抛田應募五千餘,頃刻民間空杼柚。

    大吏轟轟小吏愁,一奸一胥更喜剜民肉。

    紛紛鬻子歎仳離,我亦沾襟遣童仆。

    此去死生那得知,更番且喜還家速。

    仆夫垂淚向我言,人力如今賤如犢。

    西山上天下及泉,負挽步步石磨腹。

    烈日炙頂渴欲僵,百錢買漿才一掬。

    搖足便堕萬丈崖,死者還遭勾攝牍。

    泣談未了催檄來,增夫更饷巴東陸。

    巫山三峽又崎岖,魂魄初收豈堪複?籲嗟再遣誠萬難,髓竭膏枯慘心目。

    謂天蓋高胡不聞,六月炎炎書此竹③。

     康熙初年任浏一陽一知縣的侯樸也在一首叙事詩中寫道: ……加之西山役,繁重不可當。

    夫草數千萬,長驅解荊襄。

    賣牛賣兒女,賠絕賠逃荒。

    無計能活口,移徙走他?。

    所以五十都,都都鮮全莊。

    于中逃最多,東鄉與坊廂。

    伶俜幾孑遺,鹄面而羸尪。

    我聞父老語,淚下沾衣裳。

    願言勤撫字,拯救此一方①。

     這真可謂長歌當哭,道出了民間幾多辛酸。

    在地方志裡更留下了這方面的許多記載,如湖北《安陸府志》記:“康熙二年,……民役西山,起運夫于各州縣,往來死傷甚衆。

    ”②《松滋縣志》記“顧覓運夫”雲:“鋒镝餘生,聞征鼓則返走,見旌旗則魂消。

    一聽派取糧石、人夫運米随征,男兒嚎于道,婦子泣于室。

    視入山一路不啻刀山劍樹矣。

    ”“二十三裡(這是指裡甲的裡)攜妻摯子擔囊負耒逃匿數百裡外者踵相接也。

    ”“況當事者複迫于軍情重務,或差舍嚴催,或親臨督比,數十萬呼庚呼癸之衆,嗷嗷待哺,能為我凋殘之松民寬乎。

    ”③《當一陽一縣志》記載:“康熙元年壬寅,李來亨等盤踞竹、房、興、巴一帶,憑險不下,奉旨三省會剿,秦軍上庸,蜀軍巫山,楚軍當一陽一,轉輸絡繹往返,兵夫不下數百萬。

    ”④《枝江縣志》載:“康熙元年壬寅冬,王師征剿西山,民苦夫役”,“三年中枝民流離轉徙日以百戶計。

    ”⑤連遠在湖北東隅的廣濟縣,康熙二年“西山之役,濟一歲索夫三千一百七十焉”①。

    湖南《安福縣志》記:“康熙二年……民役西山,死者十之五”②。

    甚至有的地方還因為夫役負擔過重發生嘩變,如湖北大冶縣,“康熙三年春正月,運夫嘩。

    西山用師,縣派民夫運糧,輪至第三批三百餘人,中路逃歸,擁聚北關外,左公铉等倡首,要索公縣,搶擄後衙與猾胥之家。

    縣官屏匿數日始去。

    而公铉自稱左将軍。

    上檄招安,至縣,鼓吹迎之。

    公铉益恣”③。

    這些零星史料透露清政一府圍剿夔東抗清武裝給湖北、湖南、四川等省百姓造成了極大的災難,大緻與此同時,為對付鄭成功而采取的沿海遷界(史稱“遷海”),同樣使東南沿海百姓流離失所,陷入水深火熱之中。

    據說,“曆史是勝利者的曆史”,而“勝利者是不受審判的”,當勝利者躊躇滿志的時候,被征服被奴役者自然隻有忍氣吞聲,不可能去審判他們。

    然而,曆史是公正的,即便過了幾個世紀,雲霾散盡,昔日的統治者随時都有押上被告席的可能。

     本書作者認為,1664年夔東抗清基地的被摧毀,應當視為南明史的結束。

    理由是,永曆帝雖然在兩年以前被俘殺,以明朝為正朔的夔東抗清複明運動仍在繼續,他們有永曆朝廷委派的全權代表,有相當可觀的旗幟鮮明的軍隊,有地方政權①,維護和行使明朝的制度。

    至于台灣、廈門一帶的鄭經、鄭克塽雖然遵奉永曆正朔,一直到康熙二十二年(1683)施琅率軍攻克澎湖,劉國軒等勸鄭克軒降清為止,從這一角度來看,明朔尚存,衣冠未改,似乎也可以列入南明史内。

    ②但是,我們不應忘記康熙十二年(1673)發生了三藩之變,鄭經同耿一精一忠有一段聯合與分裂的曆史。

    把三藩之變扯進南明史顯然不大合适。

    自然,南明史的下限學術界同好有不同意見,如主張以永曆帝1659年入緬作結束③,主張以永曆帝被俘、殺作結束,主張以李定國病死、部卒降清作結束,等等。

    本書以康熙三年八月夔東抗清基地徹底覆滅作為南明結束的标志,實際上還考慮到了同年六月間在東海沿海活動的張煌言因為複興無望,主動解散軍隊,不久被清軍俘殺的因素在内。

    這隻是一種看法和叙述體例,無妨與其他說法并存。

     ②查繼佐《罪惟錄》列傳卷九(下)《李來亨傳》附。

     ①《清聖祖實錄》卷十三、卷十五。

    按,王光興、王昌(或作王光泰)兄弟自順治四年反清後,被清軍擊敗,退入巴東縣。

    不久,王昌病死。

    順治十三年王光興在清軍壓迫下由巴東轉入施州衛,“去之日秋毫無犯”,見光緒六年《巴東縣志》卷十四《事變志·寇亂》。

     ②《清聖祖實錄》卷十一。

     ③《清聖祖實錄》卷十一。

     ④鄂爾泰《八旗通志》卷一四一《穆裡瑪傳》;卷一六一四《賀布索傳》;卷一六六《哈爾松阿傳附子桑圖傳》。

     ⑤張玉書《張文貞公集》卷九《柯爾昆神道碑》雲:“慕公大悔。

    ”穆裡瑪名譯作漢字又作“慕禮?”。

     ①昭梿《嘯亭雜錄》卷八《茅麓山》條。

     ①《李勤襄公撫督秦蜀奏議》卷二十三。

     ②王光謙《東華錄》康熙七。

     ③李國英康熙四年五月初八日題本,見《李勤襄公撫督秦蜀奏議》卷二十三。

    光緒十年《興山縣志》卷十九《藝文》收雍正年間知縣潘内召《茅麓山記》中說:“三年八月,賊食盡,從一黨一争降。

    來亨計窮,自一焚死。

    ” ①《八旗通志》卷一四一《穆理瑪傳》;同書卷二二○《古楞格傳》、《倭和仁傳》有類似記載。

     ②《李勤襄公撫督秦蜀奏議》卷二十。

    參見康熙八年《當一陽一縣志》卷一《事紀》。

     ①王夫之《永曆實錄》卷十五《李來亨列傳》 ②《李勤襄公撫督秦蜀奏議》卷二十二。

     ③陶汝鼐《榮木堂詩集》卷四。

     ①康熙十九年《浏一陽一縣志》卷十二,詩,知縣侯樸《詠懷五十韻》。

     ②康熙六年《安陸府志》卷一《郡紀》。

     ③康熙九年《松滋縣志》卷下《宦績》。

     ④康熙八年《當一陽一縣志》卷一《事紀》。

     ⑤康熙九年《枝江縣志》卷一《災祥》:卷八《周邑侯實政記》。

     ①張仁熙《藕灣詩集》卷一《役夫行》題下一注文,轉引自鄧之誠《清詩紀事初編》卷二。

     ②同治八年《安福縣志》卷二十九《祥異》。

     ③康熙二十二年《大冶縣志》卷四《治忽·兵寇》。

     ①夔東地區有永曆朝廷委派的總督、巡撫、關南道、大甯、興山等縣知縣,參見《李勤襄公撫督秦蜀奏議》。

    光緒十年《興山縣志》卷七《人物列女表》說:“興山為李赤心、李來亨先後竊據,士民皆奉宏(弘)光、隆武、永曆年号,故縣無順治券契。

    ” ②柳亞子《南明史綱·史料》一書即以“永曆三十七年”“武平侯劉國軒、忠誠伯馮錫範奉延平王出降”作為“明亡”的标志,見一○三頁。

     ③譚其骧先生《俗傳中國史朝代起迄紀年匡謬》一文(載《曆史研究》1991年第六期)中即主此說,他指出:“一般認為是1661年即永曆十五年吳三桂兵入緬甸永曆被擒之年”終止“是說不通的”,“又有人說南明終止于1662年永曆被殺時,那就更說不通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