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清廷加強推行以漢制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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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月,鄭成功統舟師在福州以北的梅溪登陸,經飛鸾、白鶴嶺攻羅源、甯德。

    清鄭親王世子濟度派梅勒章京阿克善等将率軍來援。

    鄭成功采取誘敵深入的戰術,大敗來援的清軍,阿克善也被擊斃②。

    羅源、甯德二縣守城清軍閉門不出,鄭成功的作戰意圖本不在于占領該地,他分遣官兵到二縣鄉村搜括糧食,大約積足三個月之用後就主動撤退了。

    此後,他還曾多次派出軍隊到浙江、福建沿海地方籌集糧食。

     1657年(順治十四年)九月,清浙江福建總督李率泰利用鄭成功主力進攻浙江台州,福州閩安鎮守禦力量單薄的機會,決定乘機攻克該鎮,以解除福建省會的威脅。

    他同固山額真圖賴、郎賽商議後,一抽一調滿漢大批軍隊水陸三路進攻閩安鎮。

    九月初七日先派水師出閩江口切斷海上來援的鄭軍,初八日開始陸路分兵二支,一支由鼓山出發,一支由南台西路出發,大舉進攻。

    參加進攻的軍隊除圖賴、郎賽兩固山額真統率的滿軍外,還有總督李率泰标下、巡撫劉漢祚标下軍隊,一精一奇尼哈番沈永忠部、提督馬得功、總兵王之剛、蘇明等部,兵力相當強大。

    而鄭成功北上進攻浙江省台州時,一抽一調了後提督萬禮部主力随行,在閩安鎮隻留下了五軍戎政王秀奇節制護衛前鎮陳斌、神器鎮盧謙、前提督下右鎮餘程留守閩安鎮,兵員不過數千人。

    雙方自初八日開始激戰,清軍用紅衣大炮猛轟閩安寨城,鄭軍兵單勢薄,難以招架,十四日清軍攻克閩安鎮,駐守頂寨的右鎮餘程和部下戰士全部陣亡。

    清軍轉攻羅星塔寨,據守該處的陳斌、盧謙兵力不敵,向鄭成功緊急請援。

    因雙方距離過遠,救援不及。

    十五日,陳斌、盧謙在施琅的招徕下帶領官兵一千三百人向清方投降,羅星塔要塞失守。

    清總督李率泰借口事先招降未順,直至“已斷糧饷,又無援兵”的困境下才被迫投降,決定以“犒賞”為名把陳斌、盧謙及部下官兵全部處斬①。

    此外來降的尚有官弁一百二十一名、兵丁二千六百四十八人。

    閩安戰役以清軍獲勝告終,不僅解除了省會福州的威脅,而且殲滅鄭軍五六千人。

     關于鄭成功的封爵,是南明史上比較費解的問題之一。

    導緻後來史學家困惑的原因來自兩個方面,其一是鄭成功的幕僚人物在追記鄭成功事迹時往往用後來更高的爵位叙述他早期的活動(這種情況現代也屢見不鮮);另一原因是永曆朝廷偏處雲貴,鄭成功等局促于東南沿海地區,中間為清統治區,朝廷決定加封官爵、鑄造印章、撰寫诰敕需要一段時間,而使者轉輾于道,迂回陸路海上,動辄數月,殊非易事。

    因此從朝廷決定加封到使者開讀诏書、頒發敕印,在時間上必有一個相當長的間隔,部分史籍記載上的差異即由此而來。

     鄭成功在隆武時期已封忠孝伯,但他自己極少用這一爵位發布文告,原因是隆武朝廷和魯監國封了一批公、侯、伯爵,鄭成功看不上眼,他甯可用賜姓、招讨大将軍名義顯示自己的獨特地位。

    《小腆紀年》記永曆二年(1648)十月永曆朝廷加封鄭成功為威遠侯,永曆三年(1649)七月封廣平公①。

    威遠侯事不大清楚,封廣平公的記載肯定是錯誤的。

    因為同書記載永曆七年(1653)六月,封鄭成功為漳國公②。

    自1648年到1653年,鄭成功的勢力有很大發展,連李定國第一次進攻廣東(1653)時也對鄭氏寄予厚望,永曆朝廷不可能僅僅在同等爵位上改封。

    永曆七年晉封漳國公有可靠文獻證實,在陳乃乾、陳洙纂《明徐闇公先生孚遠年譜》内收有永曆八年頒發給徐孚遠的诏書,其中就明确稱鄭成功為“漳國勳臣”,證實了在這以前永曆朝廷曾封鄭成功為漳國公。

    鄭成功大約由于上述原因,似乎從未用過這個頭銜。

    直到永曆十一年九月,朱由榔已遷入雲南昆明之後,才決定進封鄭成功為延平王,制作印敕完備後,派漳平伯周金湯等為使者取道廣西、廣東,航海至廈門,行冊封禮。

    周金湯等到達廈門已經是永曆十二年(1658,戊戌,順治十五年)。

    現将《敕封延平王诰》轉錄于下: 克叙彜倫,首重君臣之義。

    有功世道,在嚴夷夏之防。

    蓋天地之常經,實邦家之良翰。

    爾漳國公賜姓忠猷恺掣,壯略沉雄。

    方閩浙之飛塵,痛長汀之鳴镝,登舟灑泣,聯袍澤以同仇,齧臂盟心,謝辰昏于異域。

    而乃戈船一浪一泊,轉戰十年,蠟表興元,間行萬裡,絕燕山之僞款,覆虎一穴一之名酋,作砥柱于東南,繁遺民以弁冕,弘勳有奕,苦節彌貞,惟移忠以作孝,斯為大孝,蓋忘家而許國,乃克承家銘。

    具金石之誠,式重河山之誓。

    是用錫以冊封為延平王,其矢志股肱,修茅戟丕建犁庭之業,永承胙土之■。

    尚敬之哉!① 在這以後,鄭成功和他的兒子鄭經、孫子鄭克塽一直以延平王的身分,奉明朝永曆正朔,在東南沿海獨樹一幟。

     ①順治十三年閏五月原同安水師參将楊其志啟本,見《鄭成功檔案史料選輯》第一六一頁。

    楊英《先王實錄》第九十七頁載于十一月初一日,乃曆法不同之故。

     ②楊英《先王實錄》第九十八頁。

     ③《先王實錄》第一○二頁,參見《台灣外記》卷四。

     ④《先王實錄》第一一一頁。

     ①《先王實錄》第一一二—一一三頁。

     ②《南疆逸史》卷五十四《鄭成功傳》。

     ③夏琳的這種說法不僅未能從其他材料中得到印證,而且難以自圓其說。

    一代有一代的典章制度,南明自唐、魯繼立起濫發敕、劄固為常事,但永曆帝未必會下诏規定鄭成功自行任命的“主事秩比行在侍郎”。

    何況這裡的“銜”、“秩”又說不明白,明制主事為六品官,侍郎為正三品官;前者為部内清吏司屬官,後者為六部堂上官。

    個中奧妙大概隻有鄭成功和他自己設立的官員才說得清楚。

     ①楊英《先王實錄》記是年“九月,藩駕駐思明州,漳、泉各屬邑并漳城俱報拆完平地”。

    朱希祖先生據夏琳《閩海紀要》、沈雲《台灣鄭氏始末》二書評雲:“所堕不過一府二縣一鎮城耳”,楊英所記“頗有失實”。

    陳碧笙先生引兩府所屬縣志及清檔,斷定楊英所載确為實錄,極有見地。

     ②《先王實錄》。

     ①《明清史料》丁編,第二本,第一二三頁《舟山将官投賊殘揭帖》。

     ②順治十二年十一月初三日浙江巡撫秦世桢揭帖,見《鄭成功檔案史料選輯》第一三四—一三六頁。

     ③順治十二年十一月浙江巡按葉舟揭帖,見同上書第一三八—一三九頁;參見《明清史料》甲編,第四本,第三八九頁,浙江巡按葉舟揭帖。

     ①楊英《先王實錄》等書寫作張鴻德,據清方檔案及任光複《航海記聞》當為張洪德。

    又《荊駝逸史》收入《航海記聞》一書誤将作者寫作汪光複,實為任光複,即任廷貴,謝國桢先生《晚明史籍考》早已糾正。

     ②阮旻錫《海上見聞錄》(定本)卷一。

     ③親鄭史籍說張名振病死;其他史籍則說是鄭成功命人毒死;清江南總督馬鳴珮揭帖中據來降兵丁報告說因攻崇明失利,鄭成功要捉張名振去殺,名振驚憤得病而死,見《明清檔案》第二十九冊,A29—88号。

    張名振去世的時間在順治十二年十二月間。

    沈光文有挽定西侯詩,(見《沈光文斯庵先生專集》),“陳漢光注:定西侯,即張名振,系隆武元年(順治三年)魯王所封,死于永曆十年(順治十三年)。

    此詩應系是時所作。

    ”按,陳注有誤,隆武元年即順治二年(1645)七月至年底。

    封定西侯時間已見本書。

    名振卒年在永曆九年(順治十二年)。

     ①《明清史料》已編,第四本,第三六二—三六三頁,戶部尚書車克等題本。

     ②《先王實錄》第一三一頁;《海上見聞錄》(定本)第二十五頁。

    按,彭孫贻《靖海志》實即《海上見聞錄》,彭氏不過篡改原書,改明朔為清朔,故“征虜将軍”亦避嫌改作“定北将軍”。

     ③乾隆四十四年《揭一陽一縣志》卷七《事紀》附《兵燹》。

     ④順治十一年三月二十五日清平南王尚可喜、靖南王耿繼茂、兩廣總督李率泰、廣東巡撫李栖鳳聯名上疏朝廷,建議授吳六奇協鎮潮州總兵,駐鎮饒平,額定兵員為一千名,見《明清史料》甲編,第四本,第三三六頁。

    獅抛球戰役中吳六奇部所受重創可想而知。

     ①乾隆四十四年《揭一陽一縣志》卷七《事記》附《兵燹》。

     ②順治十三年閏五月兩廣總督李率泰揭帖,見《明清史料》丁編,第二本,第一五二—一五三頁。

     ③乾隆《揭一陽一縣志》卷七《兵燹》。

     ①前引《揭一陽一縣志》雲鄭軍戰死者四千餘人,《海上見聞錄》(定本)卷一記“兵死者五千餘人”,《先王實錄》等書雲“折兵大半”。

    按,《明清史料》丁編,第二本,第一六九頁,《會剿揭一陽一閩寇殘件》記雙方交戰于揭一陽一萬裡橋,鄭軍失利,黃廷下後營鎮副将何猛陣亡,年月及情節均與鄭方記載不符。

     ②《先王實錄》;參見順治十三年五月初一日廣東巡撫李栖鳳題本,《明清史料》丁編,第二本,第一三八—一四一頁。

     ③《先王實錄》。

     ①《海上見聞錄》、《台灣外紀》等書均記甘輝等返回廈門在六月,鄭成功誅殺蘇茂後,同月内,黃梧、黃明即以海澄縣城降清。

    楊英《先王實錄》記二月間鄭成功聞敗訊,先調回蘇茂、黃梧、杜輝等,三月間斬獲茂徇軍中,甘輝至六月間方返回廈門。

    看來楊英所記更合情理。

     ②見《先王實錄》、《海上見聞錄》(定本)。

    《台灣外紀》作罰黃梧賠償盔甲五百副。

    蘇茂被殺的具體日期在五月,其弟蘇明降清後揭帖中說:“順治十三年五月内,兄茂以疑被戮。

    ”(見《明清史料》丁編,第二本,第一八二頁。

    ) ③祭文全文見《台灣外紀》卷四。

     ①見《明清史料》甲編,第五本,第四一四頁。

     ②順治十三年七月初六日福建巡撫宜永貴揭帖,見《明清檔案》第二十八冊,A28—24号,同件又見《明清史料》甲編,第四本,第四○○頁。

     ③楊英《先王實錄》第一三六頁。

     ④順治十三年九月初四日兵部揭帖,見《明清史料》丁編,第二本,第一五九頁。

    按,此件中雲黃梧“殺其同守僞官華東”,華東當指華棟(即郭遂第),但查有關諸書,華棟雖曾奉命同黃梧守海澄,此後仍在鄭軍中。

    又,此件提及與黃梧大緻同時降清的還有總兵林興洙,林興洙當即林興珠,此人在康熙前期平定三藩之亂和雅克薩戰役中擊敗沙俄侵略軍起過重要作用。

    清廷“封黃梧為海澄公敕谕稿”見同書,第一六○頁。

     ①順治十四年四月初四日都督佥事蘇明揭帖,見《明清史料》甲編,第五本,第四一四頁。

     ②《海上見聞錄》(定本)記:1657年九月,“永春義師林忠襲破永福縣。

    清部院李率泰發兵救援,檄海澄公黃梧,未至,疑之,盡撥其轄下官兵分入八旗。

    黃梧大悔。

    ”楊英《先王實錄》亦載此事,并雲:“黃梧隻剩随從數人,始悔叛之誤也。

    有思來歸,藩弗納之。

    ”據順治十八年十一月清廷兵部揭帖,升同安副将施琅為同安總兵官時雲:“此副将所管兵丁一千原系海澄公标下之兵”,其部“仍作海澄公所屬”。

    實際上黃梧并沒有兵權。

    見《明清史料》丁編,第三本,第二五六頁。

    按,據《明清史料》甲編,第五本,第四三二頁,順治十四年八月浙閩總督李率泰揭帖,“僞伯”林忠與“胞弟僞左都督林暹”、“僞中鎮左都督鄭世雄”率領總兵以下官兵七千人降清,即在上引二書所記之前一月已降清,陳碧笙先生曾指出時間有誤。

    佟一柄一器《三撫密奏疏稿·撫閩密奏》内收順治十二年二月十五日奏本,稱林忠為鄭芝龍舊部,“系逆賊鄭成功所封僞伯,現今擁賊萬餘,侵犯永福、閩清二邑”。

    林忠部一直在德化、永春、永福(今永泰縣)一帶活動,即如李率泰揭帖中所雲“梗化十年”。

     ③順治十六年十月初六日海澄公黃梧揭帖,見《明清史料》甲編,第五本,第四二九頁。

     ①浙江巡撫陳應泰揭帖殘件(順治十三年九月二十八日到),見《明清史料》丁編,第二本,第一六一頁。

    按,此件中既說擊殺賊首阮駿,又雲“僞英義伯阮四”受傷身死。

    參考各種文獻,英義伯即阮駿,“阮四”大概是他的小名。

     ②順治十三年十月初三日浙江巡按王元曦“為海外孤城已複,封疆善後宜圖”事題本,見《明清史料》丁編,第二本,第一六五頁。

     ①順治十六年十一月十五日浙江巡撫佟一柄一器揭帖,見《明清史料》甲編,第五本,第四六一四頁。

    道光二十六年《甯波府志》卷十五《海防》雲:“國朝順治初舟山為明季遺頑所據,八年始讨平之。

    旋陷于海寇。

    十二年再攻克之,遂徙其民,棄舟山為界外。

    ”十二年當作十三年。

     ②順治十七年二月初四日浙江巡撫佟一柄一器“為彙報舟山海逆南遁情形”事揭帖,見《明清史料》丁編,第三本,第二四三頁。

    張煌言詩文也提到他再到舟山時所見荒涼情景和張名振墓被清軍所毀等情況,見《張蒼水集》。

     ③海外散人《榕城紀聞》記:順治十三年“七月十八日,海兵破閩安鎮,陸路由古嶺,水路由大江。

    十九日掠鼓山下各村及東北一帶,鄉村俱焚。

    二十一日掠南台至洪塘,皆焚燒無遺。

    ……圍城之中(指被圍之福州),百姓皆分垛守禦,燈火器械,各令自備。

    至二十七日始退,據閩安鎮,……” ①順治十四年九月浙江福建總督李率泰“為閩安攻克大捷”事揭帖,見《鄭成功檔案史料選輯》第二二三—二三五頁。

     ②覺羅阿克善在鄭方文獻中寫作阿克商。

    楊英《先王實錄》第一四三頁記為陳蟒所殺;江日升《台灣外紀》與阮旻錫《海上見聞錄》說是甘輝所殺。

    《滿漢名臣傳》卷九、《清史稿》卷二四二本傳中都說他在順治十四年福建羅源戰役中陣亡;鄂爾泰編《八旗通志》卷一五○本傳中卻說阿克善在此戰役中擊敗鄭成功軍,“斬獲甚衆”,順治十七年還跟随定西将軍一愛一星阿進軍雲南,入緬甸阿娃(阿瓦)城,“獲僞桂王(永曆帝)以歸”,恐誤。

     ①《清初内國史院滿文檔案譯編》,光明日報出版社1989年版第三七○頁。

    按,該書雲:“逆賊僞鎮南将軍陳斌率沈奇鎮僞總兵陸錢及其屬下來降,……均殺之。

    ”“沈奇鎮僞總兵陸錢”系“神器鎮盧謙”之誤譯。

    楊英《先王實錄》記,“守羅星塔護衛前鎮陳斌、神器鎮盧謙俱被獲逮去,不屈,殺之”(見福建人民出版社1981年陳碧笙校注本第一六○頁)。

    江日升《台灣外紀》卷四記:“陳斌等死守羅星塔待援。

    總兵施琅遣人招斌。

    斌率盧謙等剃發投誠,全師至福州。

    泰(指李率泰)令大廳按冊内花名領賞,五人一隊,從東轅門入,由西轅門出,即收其器械,枭首千有餘人,斬訖,方收斌與謙等并殺之。

    ”(見福建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一三七—一三八頁)。

    阮旻錫《海上見聞錄》(定本)(福建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三十一頁)記施琅招降陳斌等後有小注雲:“後說李率泰盡殺之南台橋,凡五百餘人。

    ”被殺降兵數當以滿文檔案為準。

     ①徐鼒《小腆紀年附考》卷十五及卷十六,中華書局排印本,第五九六頁及第六一八頁。

     ②同上書,卷十八,見排印本第六九二頁。

     ①引自許浩基編《鄭延平年譜》。

    讀者可參考楊彥傑撰《鄭成功封爵新考》,收入廈門大學台灣研究所曆史研究室編《鄭成功研究國際學術會議論文集》第三一八—三三四頁,此論文集由江西人民出版社1989年8月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