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書卷五十 列傳第四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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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丘比盧旃為其王造覆盆浮圖之所。
石上有辟支佛趺處,雙迹猶存。
自高昌以西,諸國人等多深目高(昌以東)〔鼻,唯〕此一國,貌不甚胡,頗類華夏。
城東二十裡有大水北流,号樹枝水,即黃河也。
城西十五裡亦有大水,名達利水,與樹枝俱北流,同會于計戍。
建德三年,其王遣使獻名馬。
獻哒國,大月氐之種類,在于阗之西,東去長安一萬百裡。
其王治拔底延城,蓋王舍城也。
其城方十餘裡。
刑法、風俗,與突厥略同。
其俗又兄弟共娶一妻。
夫無兄弟者,其妻戴一角帽;若有兄弟者,依其多少之數,更加帽角焉。
其人兇悍,能戰鬥。
于阗、安息等大小二十餘國,皆役屬之。
大統十二年,遣使獻其方物。
魏廢帝二年,明帝二年,并遣使來獻。
後為突厥所破,部落分散,職貢遂絕。
粟特國在蔥嶺之西,蓋古之庵蔡,一名溫那沙。
治于大澤,在康居西北。
保定四年,其王遣使獻方物。
安息國在蔥嶺之西,治蔚搜城。
北與康居、西與波斯相接, 東去長安一萬七百五十裡。
天和二年,其王遣使來獻。
波斯國,大月氐之别種,治蘇利城,古條支國也。
東去長安一萬五千三百裡。
城方十餘裡,戶十餘萬。
王姓波斯氐。
坐金羊一床一,戴金花冠,衣錦袍、織成帔,皆飾以珍珠寶物。
其俗:丈夫剪發,戴白皮帽,貫頭衫,兩廂近下開之,并有巾帔,緣以織成;婦女服大衫,披大帔,其發前為髻,後被之,飾以金銀華,仍貫五色珠,絡之于膊。
王于其國内别有小牙十餘所,猶中國之離宮也,每年四月出遊處之,十月乃還。
王即位以後,擇諸子内賢者,密書其名,封之于庫,諸子及大臣皆莫之知也。
王死,乃衆共發書視之,其封内有名者,即立以為王,餘子各出就邊任。
兄弟更不相見也。
國人号王曰翳囋,妃曰防步率,王之諸子曰殺野。
大官有摸胡壇,掌國内獄訟;泥忽汗,掌庫藏關禁;地卑勃,掌文書及衆務。
次有遏羅诃地,掌王之内事;薩波勃,掌四方兵馬。
其下皆有屬官,分統其事。
兵器有甲矛圓排劍一弩一弓箭。
戰并乘象,每象百人随之。
其刑法:重罪懸諸竿上,射而殺之;次則系獄,新王立乃釋之;輕罪則劓、刖若髡,或翦半須,及系排于項上,以為恥辱;犯強盜者,禁之終身;一奸一貴人一妻者,男子流,婦人割其耳鼻。
賦稅則準地輸銀錢。
俗事火祆神。
婚合亦不擇尊卑,諸夷之中,最為醜穢矣。
民女年十歲以上有姿貌者,王收養之,有功勳人,即以分賜。
死者多棄一屍一于山,一月治服。
城外有人别居,唯知喪葬之事,号為不淨人。
若入城市,搖鈴自别。
以六月為歲首,尤重七月七日、十二月一日。
其日,民庶以上,各相命召,設會作樂,以極歡娛。
又以每年正月二十日,各祭其先死者。
氣候暑熱,家自藏冰。
地多沙碛,引水溉灌。
其五谷及禽獸等,與中夏略同,唯無稻及黍秫。
土出名馬及駝,富室至有數千頭者。
又出白象、師子、大一鳥一卵一、珍珠、離珠、頗黎、珊瑚、琥珀、琉璃、馬瑙、水晶、瑟瑟、金、銀、俞石、金剛、火齊、镔鐵、銅、錫、朱沙、水銀、绫、錦、白疊、毼、氍毹、囗儵、赤廘皮,及熏六、郁金、蘇合、青木等香,胡椒、荜撥、石蜜、千(牛)〔年〕棗、香附子、诃災勒、無食子、鹽綠、雌黃等物。
魏廢帝二年,其王遣使來獻方物。
史臣曰:四夷之為中國患也久矣,而北狄尤甚焉。
昔嚴尤、班固鹹以周及秦漢未有得其上策,雖通賢之宏議,而史臣嘗以為疑。
夫步驟之來,綿自今古;澆淳之變,無隔華戎。
是以反道德,棄仁義,淩(囗)〔朁〕之風歲廣;至泾一陽一,入北地,充斥之釁日深。
爰自金行,逮乎水運,戎夏離錯,風俗混并。
夷裔之情僞,中國畢知之矣;中國之得失,夷裔備聞之矣。
若乃不與約誓,不就攻伐,來而禦之,去而守之;夫然則敵有餘力,我無甯歲,将士疲于奔命,疆埸苦其交侵。
欲使偃伯靈台,(歐)〔驅〕世仁壽,其可得乎。
是知秩宗之雅旨,護軍之誠說,實有會于當時,而未允于後代也。
然則易稱“見幾而作”,傳雲“相時而動”。
夫時者,得失之所系;幾者,吉兇之所由。
況乎諸夏之朝,治亂之運代有;戎狄之地,強弱之勢無恒。
若使臣畜之與羁縻,和親之與征伐,因其時而制變,觀其幾而立權,則舉無遺策,謀多上算,獸心之虜,革面匪難,沙幕之北,雲撤何遠。
安有周、秦、漢、魏優劣在其間哉。
石上有辟支佛趺處,雙迹猶存。
自高昌以西,諸國人等多深目高(昌以東)〔鼻,唯〕此一國,貌不甚胡,頗類華夏。
城東二十裡有大水北流,号樹枝水,即黃河也。
城西十五裡亦有大水,名達利水,與樹枝俱北流,同會于計戍。
建德三年,其王遣使獻名馬。
獻哒國,大月氐之種類,在于阗之西,東去長安一萬百裡。
其王治拔底延城,蓋王舍城也。
其城方十餘裡。
刑法、風俗,與突厥略同。
其俗又兄弟共娶一妻。
夫無兄弟者,其妻戴一角帽;若有兄弟者,依其多少之數,更加帽角焉。
其人兇悍,能戰鬥。
于阗、安息等大小二十餘國,皆役屬之。
大統十二年,遣使獻其方物。
魏廢帝二年,明帝二年,并遣使來獻。
後為突厥所破,部落分散,職貢遂絕。
粟特國在蔥嶺之西,蓋古之庵蔡,一名溫那沙。
治于大澤,在康居西北。
保定四年,其王遣使獻方物。
安息國在蔥嶺之西,治蔚搜城。
北與康居、西與波斯相接, 東去長安一萬七百五十裡。
天和二年,其王遣使來獻。
波斯國,大月氐之别種,治蘇利城,古條支國也。
東去長安一萬五千三百裡。
城方十餘裡,戶十餘萬。
王姓波斯氐。
坐金羊一床一,戴金花冠,衣錦袍、織成帔,皆飾以珍珠寶物。
其俗:丈夫剪發,戴白皮帽,貫頭衫,兩廂近下開之,并有巾帔,緣以織成;婦女服大衫,披大帔,其發前為髻,後被之,飾以金銀華,仍貫五色珠,絡之于膊。
王于其國内别有小牙十餘所,猶中國之離宮也,每年四月出遊處之,十月乃還。
王即位以後,擇諸子内賢者,密書其名,封之于庫,諸子及大臣皆莫之知也。
王死,乃衆共發書視之,其封内有名者,即立以為王,餘子各出就邊任。
兄弟更不相見也。
國人号王曰翳囋,妃曰防步率,王之諸子曰殺野。
大官有摸胡壇,掌國内獄訟;泥忽汗,掌庫藏關禁;地卑勃,掌文書及衆務。
次有遏羅诃地,掌王之内事;薩波勃,掌四方兵馬。
其下皆有屬官,分統其事。
兵器有甲矛圓排劍一弩一弓箭。
戰并乘象,每象百人随之。
其刑法:重罪懸諸竿上,射而殺之;次則系獄,新王立乃釋之;輕罪則劓、刖若髡,或翦半須,及系排于項上,以為恥辱;犯強盜者,禁之終身;一奸一貴人一妻者,男子流,婦人割其耳鼻。
賦稅則準地輸銀錢。
俗事火祆神。
婚合亦不擇尊卑,諸夷之中,最為醜穢矣。
民女年十歲以上有姿貌者,王收養之,有功勳人,即以分賜。
死者多棄一屍一于山,一月治服。
城外有人别居,唯知喪葬之事,号為不淨人。
若入城市,搖鈴自别。
以六月為歲首,尤重七月七日、十二月一日。
其日,民庶以上,各相命召,設會作樂,以極歡娛。
又以每年正月二十日,各祭其先死者。
氣候暑熱,家自藏冰。
地多沙碛,引水溉灌。
其五谷及禽獸等,與中夏略同,唯無稻及黍秫。
土出名馬及駝,富室至有數千頭者。
又出白象、師子、大一鳥一卵一、珍珠、離珠、頗黎、珊瑚、琥珀、琉璃、馬瑙、水晶、瑟瑟、金、銀、俞石、金剛、火齊、镔鐵、銅、錫、朱沙、水銀、绫、錦、白疊、毼、氍毹、囗儵、赤廘皮,及熏六、郁金、蘇合、青木等香,胡椒、荜撥、石蜜、千(牛)〔年〕棗、香附子、诃災勒、無食子、鹽綠、雌黃等物。
魏廢帝二年,其王遣使來獻方物。
史臣曰:四夷之為中國患也久矣,而北狄尤甚焉。
昔嚴尤、班固鹹以周及秦漢未有得其上策,雖通賢之宏議,而史臣嘗以為疑。
夫步驟之來,綿自今古;澆淳之變,無隔華戎。
是以反道德,棄仁義,淩(囗)〔朁〕之風歲廣;至泾一陽一,入北地,充斥之釁日深。
爰自金行,逮乎水運,戎夏離錯,風俗混并。
夷裔之情僞,中國畢知之矣;中國之得失,夷裔備聞之矣。
若乃不與約誓,不就攻伐,來而禦之,去而守之;夫然則敵有餘力,我無甯歲,将士疲于奔命,疆埸苦其交侵。
欲使偃伯靈台,(歐)〔驅〕世仁壽,其可得乎。
是知秩宗之雅旨,護軍之誠說,實有會于當時,而未允于後代也。
然則易稱“見幾而作”,傳雲“相時而動”。
夫時者,得失之所系;幾者,吉兇之所由。
況乎諸夏之朝,治亂之運代有;戎狄之地,強弱之勢無恒。
若使臣畜之與羁縻,和親之與征伐,因其時而制變,觀其幾而立權,則舉無遺策,謀多上算,獸心之虜,革面匪難,沙幕之北,雲撤何遠。
安有周、秦、漢、魏優劣在其間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