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書卷十三 列傳第五 文闵明 武宣諸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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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帝十三子。

    姚夫人生世宗,後宮生宋獻公震,文元皇後生孝闵皇帝,文宣皇後叱奴氏生高祖、衛剌王直,達步幹妃生齊王憲,王姬生趙僭王招,後宮生谯孝王儉、陳惑王純、越野王盛、代奰王達、冀康公通、滕聞王逌。

    齊炀王别有傳。

    宋獻公震,字彌俄突。

    幼而敏達,年十歲,誦孝經、論語、一毛一詩。

    後與世宗俱受禮記、尚書于盧誕。

    大統十六年,封武邑公,二千戶。

    尚魏文帝女,其年薨。

    保定元年,追贈使持節、柱國大将軍、少師、大司馬、大都督、青徐等十州諸軍事、青州刺史;進封宋國公,增邑并前一萬戶。

    無子,以世宗第三子寔為嗣。

    寔字幹辯,建德三年,進爵為王。

    大象中,為大前疑。

    尋為隋文帝所害,國除。

     衛剌王直,字豆羅突。

    魏恭帝三年,封秦郡公,邑一千戶。

    武成初,出鎮蒲州,拜大将軍,進衛國公,邑萬戶。

    保定初,為雍州牧,尋進位柱國,轉大司空,出為(梁)〔襄〕州總管。

    天和中,陳湘州刺史華皎舉州來附,诏直督綏德公陸通、大将軍田弘、權景宣、元定等兵赴援,與陳将淳于量、吳明徹等戰于沌口。

    直軍不利,元定遂投江南。

    直坐免官。

     直高祖母弟,一性一浮鼈,貪狠無賴。

    以晉公護執政,遂貳于帝而昵護。

    及沌口還,愠于免黜,又請帝除之,冀得其位。

    帝夙有誅護之意,遂與直謀之。

    及護誅,帝乃以齊王憲為大冢宰。

    直既乖本望,又請為大司馬,意欲總知戎馬,得擅威權。

    帝揣知其意,謂之曰:“汝兄弟長幼有序,甯可反居下列也?”乃以直為大司徒。

     建德三年,進爵為王。

    初,高祖以直第為東宮,更使直自擇所居。

    直曆觀府署,無稱意者,至廢陟屺佛寺,欲居之。

    齊王憲謂直曰:“弟兒女成長,理須寬博,此寺褊小,讵是所宜。

    ”直曰:“一身尚不自容,何論兒女!”憲怪而疑之。

    直嘗從帝校獵而亂行,帝怒,對衆撻之。

    自是憤怨滋甚。

    及帝幸雲一陽一宮,直在京師,舉兵反,攻肅章門。

    司武尉遲運閉門拒守,直不得入。

    語在運傳。

    直遂遁走,追至荊州,獲之,免為庶人,囚于别宮。

    尋而更有異志,遂誅之,及其子賀、貢、塞、響、賈、秘、津、幹理、幹璪、幹悰等十人,國除。

     趙僭王招,字豆盧突。

    幼聰穎,博涉群書,好屬文。

    學庾信體,詞多輕豔。

    魏恭帝三年,封正平郡公,邑一千戶。

    武成初,進封趙國公,邑萬戶。

    保定中,拜為柱國,出為益州總管。

    建德元年,授大司空,轉大司馬。

    三年,進爵為王,除雍州牧。

    四年,大軍東讨,招為後三軍總管。

    五年,又從高祖東伐,率步騎一萬出華谷,攻齊汾州。

    及并州平,進位上柱國。

    東夏底定,又為行軍總管,與齊王讨稽胡。

    招擒賊帥劉沒铎,斬之,胡寇平。

    宣政中,拜太師。

    大象元年五月,诏以洺州襄國郡邑萬戶為趙。

    招出就國。

    二年,宣帝不豫,征招及陳、越、代、滕五王赴阙。

    比招等至而帝已崩。

     隋文帝輔政,加招等殊禮,入朝不趨,劍履上殿。

    隋文帝将遷周鼎,招密欲圖之,以匡社稷。

    乃邀隋文帝至第,飲于寝室。

    招子員、貫及妃弟魯封、所親人史冑,皆先在左右,佩刀而立。

    又藏兵刃于帷席之間,後院亦伏壯士。

    隋文帝從者多在合外,唯楊弘、元冑、冑弟威及陶徹坐于戶側。

    招屢以佩刀割瓜啖隋文帝,隋文帝未之疑也。

    元冑覺變,扣刀而入。

    招乃以大觞親飲冑酒,又命冑向廚中取漿。

    冑不為之動。

    滕王逌後至,隋文帝降階迎之,元冑因得耳語曰:“形勢大異,公宜速出。

    ”隋文帝共逌等就坐,須臾辭出。

    後事覺,陷以謀反。

    其年秋,誅招及其子德廣公員、永康公貫、越攜公幹銑、弟幹鈴、幹铿等,國除。

    招所着文集十卷,行于世。

     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