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書卷三 帝紀第三 孝闵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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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闵皇帝諱覺,字陀羅尼,太祖第三子也。
母曰元皇後。
大統八年,生于同州官舍。
九歲,封略一陽一郡公。
時有善相者史元華見帝,退謂所親曰:“此公子有至貴之相,但恨其壽不足以稱之耳。
”魏恭帝三年三月,命為安定公世子。
四月,拜大将軍。
十月乙亥,太祖崩,丙子,嗣位太師、大冢宰。
十二月丁亥,魏帝诏以岐一陽一之地封帝為周公。
庚子,禅位于帝。
诏曰:“予聞皇天之命不于常,惟歸于德。
故堯授舜,舜授禹,時其宜也。
天厭我魏邦,垂變以告,惟爾罔弗知。
予雖不明,敢弗龔天命,格有德哉。
今踵唐虞舊典,禅位于周,庸布告遐迩焉。
”使大宗伯趙貴持節奉冊書曰:“咨爾周公,帝王之位弗有常,有德者受命,時乃天道。
予式時庸,荒求于唐虞之彜踵。
曰我魏德之終舊矣,我邦小大罔弗知,今其可久怫于天道而不歸有德欤。
時用詢謀。
佥曰公昭考文公,格勳德于天地,丕濟生民。
洎公躬,又宣重光。
故玄象征見于上,讴訟奔走于下,天之曆數,用實在焉。
予安敢弗若。
是以欽祗聖典,遜位于公。
公其享茲大命,保有萬國,可不慎欤。
”魏帝臨朝,遣民部中大夫、濟北公元迪緻皇帝玺绂。
固辭。
公卿百辟勸進,太(師)〔史〕陳祥瑞,乃從之。
是日,魏帝遜于大司馬府。
元年春正月辛醜,即天王位。
柴燎告天,朝百官于路門。
追尊皇考文公為文王,皇妣為文後。
大赦天下。
封魏帝為宋公。
是日,槐裡獻赤雀四。
百官奏議雲:“帝王之興,罔弗更正朔,明受之于天,革民視聽也。
逮于尼父,稽諸一陰陽一,雲行夏之時,後王所不易。
今魏曆告終,周室受命,以木承水,實當行錄,正用夏時,式遵聖道。
惟文王誕玄氣之祥,有黑水之谶,服色宜烏。
”制曰可。
以大司徒、趙郡公李弼為太師,大宗伯、南一陽一公趙貴為太傅、大冢宰,大司馬、河内公獨孤信為太保、大宗伯,柱國、中山公護為大司馬。
以大将軍甯都公毓、高一陽一公達奚武、武一陽一公豆盧甯、小司寇一陽一平公李遠、小司馬博陵公賀蘭祥、小宗伯魏安公尉遲迥等并柱國。
壬寅,祠圓丘。
诏曰:“予本自神農,其于二丘,宜作厥主。
始祖獻侯,啟土遼海,肇有國基,配南北郊。
文考德符五運,受天明命,祖于明堂,以配上帝,廟為太祖。
”癸卯,祠方丘。
甲辰,祠太社。
初除市門稅。
乙巳,祠太廟。
丁未,會百官于幹安殿,班賞各有差。
戊申,诏曰:“上天有命,革魏于周,緻予一人,受茲大号。
予惟古先聖王,罔弗先于省視風俗,以求民瘼,然後克治。
矧予眇眇,又當草昧,若弗尚于達四聰、明四目之訓者,其有聞知哉。
有司宜分命方别之使,所在巡撫。
五教何者不宣,時政有何不便;得無修身潔己,才堪佐世之人,而不為上所知;冤枉受罰,幽辱于下之徒,而不為上所理;孝義貞節,不為有司所申;鳏寡孤窮,不為有司所恤;暨黎庶衣食豐約,賦役繁省,災厲所興,水旱之處:并宜具聞。
若有年八十已上,所在就加禮饩。
”辛亥,祠南郊。
壬子,立王後元氏。
乙卯,诏曰:“惟天地草昧,建邦以甯。
今可大啟諸國,為周藩屏。
”于是封太師李弼為趙國公,太傅趙貴為楚國公,太保獨孤信為衛國公,大司寇于謹為燕國公,大司空侯莫陳崇為梁國公,大司馬、中山公護為晉國公,邑各萬戶。
辛酉,祠太廟。
癸亥,親耕籍田。
丙寅,于劍南陵井置陵州,武康郡置資州,遂甯郡置遂州。
二月癸酉,朝日于東郊。
乙亥,改封永昌郡公廣為天水郡公。
戊寅,祠太社。
丁亥,楚國公趙貴謀反,伏誅。
诏曰:朕文考昔與群公洎列将衆官,同心戮力,共治天下。
自始及終,二
母曰元皇後。
大統八年,生于同州官舍。
九歲,封略一陽一郡公。
時有善相者史元華見帝,退謂所親曰:“此公子有至貴之相,但恨其壽不足以稱之耳。
”魏恭帝三年三月,命為安定公世子。
四月,拜大将軍。
十月乙亥,太祖崩,丙子,嗣位太師、大冢宰。
十二月丁亥,魏帝诏以岐一陽一之地封帝為周公。
庚子,禅位于帝。
诏曰:“予聞皇天之命不于常,惟歸于德。
故堯授舜,舜授禹,時其宜也。
天厭我魏邦,垂變以告,惟爾罔弗知。
予雖不明,敢弗龔天命,格有德哉。
今踵唐虞舊典,禅位于周,庸布告遐迩焉。
”使大宗伯趙貴持節奉冊書曰:“咨爾周公,帝王之位弗有常,有德者受命,時乃天道。
予式時庸,荒求于唐虞之彜踵。
曰我魏德之終舊矣,我邦小大罔弗知,今其可久怫于天道而不歸有德欤。
時用詢謀。
佥曰公昭考文公,格勳德于天地,丕濟生民。
洎公躬,又宣重光。
故玄象征見于上,讴訟奔走于下,天之曆數,用實在焉。
予安敢弗若。
是以欽祗聖典,遜位于公。
公其享茲大命,保有萬國,可不慎欤。
”魏帝臨朝,遣民部中大夫、濟北公元迪緻皇帝玺绂。
固辭。
公卿百辟勸進,太(師)〔史〕陳祥瑞,乃從之。
是日,魏帝遜于大司馬府。
元年春正月辛醜,即天王位。
柴燎告天,朝百官于路門。
追尊皇考文公為文王,皇妣為文後。
大赦天下。
封魏帝為宋公。
是日,槐裡獻赤雀四。
百官奏議雲:“帝王之興,罔弗更正朔,明受之于天,革民視聽也。
逮于尼父,稽諸一陰陽一,雲行夏之時,後王所不易。
今魏曆告終,周室受命,以木承水,實當行錄,正用夏時,式遵聖道。
惟文王誕玄氣之祥,有黑水之谶,服色宜烏。
”制曰可。
以大司徒、趙郡公李弼為太師,大宗伯、南一陽一公趙貴為太傅、大冢宰,大司馬、河内公獨孤信為太保、大宗伯,柱國、中山公護為大司馬。
以大将軍甯都公毓、高一陽一公達奚武、武一陽一公豆盧甯、小司寇一陽一平公李遠、小司馬博陵公賀蘭祥、小宗伯魏安公尉遲迥等并柱國。
壬寅,祠圓丘。
诏曰:“予本自神農,其于二丘,宜作厥主。
始祖獻侯,啟土遼海,肇有國基,配南北郊。
文考德符五運,受天明命,祖于明堂,以配上帝,廟為太祖。
”癸卯,祠方丘。
甲辰,祠太社。
初除市門稅。
乙巳,祠太廟。
丁未,會百官于幹安殿,班賞各有差。
戊申,诏曰:“上天有命,革魏于周,緻予一人,受茲大号。
予惟古先聖王,罔弗先于省視風俗,以求民瘼,然後克治。
矧予眇眇,又當草昧,若弗尚于達四聰、明四目之訓者,其有聞知哉。
有司宜分命方别之使,所在巡撫。
五教何者不宣,時政有何不便;得無修身潔己,才堪佐世之人,而不為上所知;冤枉受罰,幽辱于下之徒,而不為上所理;孝義貞節,不為有司所申;鳏寡孤窮,不為有司所恤;暨黎庶衣食豐約,賦役繁省,災厲所興,水旱之處:并宜具聞。
若有年八十已上,所在就加禮饩。
”辛亥,祠南郊。
壬子,立王後元氏。
乙卯,诏曰:“惟天地草昧,建邦以甯。
今可大啟諸國,為周藩屏。
”于是封太師李弼為趙國公,太傅趙貴為楚國公,太保獨孤信為衛國公,大司寇于謹為燕國公,大司空侯莫陳崇為梁國公,大司馬、中山公護為晉國公,邑各萬戶。
辛酉,祠太廟。
癸亥,親耕籍田。
丙寅,于劍南陵井置陵州,武康郡置資州,遂甯郡置遂州。
二月癸酉,朝日于東郊。
乙亥,改封永昌郡公廣為天水郡公。
戊寅,祠太社。
丁亥,楚國公趙貴謀反,伏誅。
诏曰:朕文考昔與群公洎列将衆官,同心戮力,共治天下。
自始及終,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