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六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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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日而理,省、台無異辭。
特拜刑部尚書,以錄前功。
大德十一年,仁宗至自懷州,肅清宮禁,以平章賽典赤、安西王阿難答與左丞相阿忽台潛謀為變,命刑曹按責其狀。
約曰:“在法,謀逆不必搒掠,竟當伏誅。
”由是結知仁宗。
富甯庫失金,約疑番直宿衛者盜之,未幾,果得實,庫官吏獲免。
監察禦史言通州倉米三萬石,因雨而濕。
約謂必積氣所蒸,驗且堪用,釋守者罪。
宗王兄弟二人守邊,兄一陰一有異志,弟谏不聽,即上馬馳去,兄遣奴挾弓矢追之,弟發矢斃其奴,兄訴囚其弟,獄當死。
約慮囚曰:“兄之奴,即弟之奴,況殺之有故。
”立釋之。
遷禮部尚書,請定丁憂之制,申旌表之恩,免都城煤炭之征,皆從之。
京民王氏,仕江南而殁,有遺腹子,其女育之,年十六,乃訴其姊匿赀若幹,有司責之急。
約視其牍曰:“無父之子,育之成一人,且不絕王氏祀,姊之恩居多。
誠利其赀,甯育之至今日耶!”改前議而斥之。
柴氏初無子,命張氏子後,既得己子,張出為僧,柴之子又殁,僧乃訟家産,诏約诘之。
約問曰:“汝出家,既分承汝師衣缽,又何為得柴氏業乎?”僧不能答,遂歸柴氏應後者。
至大二年正月,上武宗尊号及冊皇後,凡典禮儀注,約悉總之如制。
仁宗在東宮,雅知約名,思用以自輔,擢太子詹事丞。
從幸五台山,約谏不可久留,即日還上京。
初,安西王封于秦,既以謀逆誅,國除,版賦入詹事院。
至是,大臣奏請封其子,複國。
仁宗以問,約曰:“安西以何罪誅?今複之,何以懲将來!”議遂寝。
明年,進太子副詹事,約抗章谏節飲,辭意懇切,仁宗嘉納焉。
承制立左衛率府,統侍衛軍萬人,同列欲署軍官,約持不可,衆難之曰:“東宮非樞密使耶?”約曰:“詹事,東宮官也,預樞密事可乎?”仁宗複召問約,對曰:“皇太子事,不敢不為;天子事,不敢為。
”仁宗悟,竟罷議。
同列複傳命增立右衛率府,取河南蒙古軍萬人統之。
約屏人語曰:“左衛率府,舊制有之,今置右府何為?諸公宜深思之,不可累儲宮也。
”又命取安西兵器,給宿衛士。
約謂詹事完澤曰:“詹事移文數千裡取兵器,人必驚疑。
主上聞之,奈何?”完澤色慚曰:“實慮不及此。
”又命福建取繡工童一男一女六人。
約言曰:“福建去京師六七千裡,使人父子兄弟相離,有司承風動擾,豈美事耶!”仁宗止之,稱善再三。
家令薛居敬上言陝西分地五事,因被命往理之,約不為署行,語之曰:“太子,潛龍也。
當勿用之時,為飛龍之事可乎?”遂止。
薦翰林學士李謙為太子少傅,請立故丞相淮安忠武王伯顔祠于杭,皆從之。
仁宗以詹事院諸事循軌,大喜,面賜犀帶,力辭;又賜江南所取書籍,亦辭。
仁宗常字而不名,谕群臣曰:“事未經王彥博議者,勿啟。
”又謂中丞朵曰:“在詹事而不求賜予者,惟彥博與汝二人耳。
”一日,仁宗西園觀角抵戲,有旨取缯帛賜之。
約入,遙見問曰:“汝何為來?”仁宗遽止之。
又欲觀俳戲,事已集而約至,即命罷去,其見敬禮如此。
四年三月,仁宗正位宸極,欲用一陰陽一家言,即位光天殿,即東宮也。
約言于太保曲樞曰:“正名定分,當禦大内。
”太保入奏,遂即位于大明殿。
中書奏約陝西行省參知政事,帝大怒,特拜河南行省右丞。
約陛辭,帝賜卮酒及弓矢。
先是,至大間尚書省用建言者,冒獻河、汴官民地為無主,奏立田糧府,歲輸數萬石,是歲诏罷之,竄建言人于海外,命河南行省按其舊業。
行省方并緣為一奸一,田猶未給。
約至,立期檄郡縣,厘正如诏。
會诏更銅錢銀鈔法,且令天下稅,盡收至大鈔。
約度河南歲用鈔七萬錠,必緻上供不給,乃下諸州,凡至大、至元鈔相半。
衆以方诏命為言,約曰:“吾豈不知,第歲終諸事不集,責亦匪輕。
”丞相蔔憐吉台贊之曰:“善。
”遣使白中書,省臣大悅,遂遍行天下。
南一陽一孛術魯沖以書谒約,大奇之,即署為郡學正。
既又薦之中書,擢翰林國史院編修官。
皇慶改元
特拜刑部尚書,以錄前功。
大德十一年,仁宗至自懷州,肅清宮禁,以平章賽典赤、安西王阿難答與左丞相阿忽台潛謀為變,命刑曹按責其狀。
約曰:“在法,謀逆不必搒掠,竟當伏誅。
”由是結知仁宗。
富甯庫失金,約疑番直宿衛者盜之,未幾,果得實,庫官吏獲免。
監察禦史言通州倉米三萬石,因雨而濕。
約謂必積氣所蒸,驗且堪用,釋守者罪。
宗王兄弟二人守邊,兄一陰一有異志,弟谏不聽,即上馬馳去,兄遣奴挾弓矢追之,弟發矢斃其奴,兄訴囚其弟,獄當死。
約慮囚曰:“兄之奴,即弟之奴,況殺之有故。
”立釋之。
遷禮部尚書,請定丁憂之制,申旌表之恩,免都城煤炭之征,皆從之。
京民王氏,仕江南而殁,有遺腹子,其女育之,年十六,乃訴其姊匿赀若幹,有司責之急。
約視其牍曰:“無父之子,育之成一人,且不絕王氏祀,姊之恩居多。
誠利其赀,甯育之至今日耶!”改前議而斥之。
柴氏初無子,命張氏子後,既得己子,張出為僧,柴之子又殁,僧乃訟家産,诏約诘之。
約問曰:“汝出家,既分承汝師衣缽,又何為得柴氏業乎?”僧不能答,遂歸柴氏應後者。
至大二年正月,上武宗尊号及冊皇後,凡典禮儀注,約悉總之如制。
仁宗在東宮,雅知約名,思用以自輔,擢太子詹事丞。
從幸五台山,約谏不可久留,即日還上京。
初,安西王封于秦,既以謀逆誅,國除,版賦入詹事院。
至是,大臣奏請封其子,複國。
仁宗以問,約曰:“安西以何罪誅?今複之,何以懲将來!”議遂寝。
明年,進太子副詹事,約抗章谏節飲,辭意懇切,仁宗嘉納焉。
承制立左衛率府,統侍衛軍萬人,同列欲署軍官,約持不可,衆難之曰:“東宮非樞密使耶?”約曰:“詹事,東宮官也,預樞密事可乎?”仁宗複召問約,對曰:“皇太子事,不敢不為;天子事,不敢為。
”仁宗悟,竟罷議。
同列複傳命增立右衛率府,取河南蒙古軍萬人統之。
約屏人語曰:“左衛率府,舊制有之,今置右府何為?諸公宜深思之,不可累儲宮也。
”又命取安西兵器,給宿衛士。
約謂詹事完澤曰:“詹事移文數千裡取兵器,人必驚疑。
主上聞之,奈何?”完澤色慚曰:“實慮不及此。
”又命福建取繡工童一男一女六人。
約言曰:“福建去京師六七千裡,使人父子兄弟相離,有司承風動擾,豈美事耶!”仁宗止之,稱善再三。
家令薛居敬上言陝西分地五事,因被命往理之,約不為署行,語之曰:“太子,潛龍也。
當勿用之時,為飛龍之事可乎?”遂止。
薦翰林學士李謙為太子少傅,請立故丞相淮安忠武王伯顔祠于杭,皆從之。
仁宗以詹事院諸事循軌,大喜,面賜犀帶,力辭;又賜江南所取書籍,亦辭。
仁宗常字而不名,谕群臣曰:“事未經王彥博議者,勿啟。
”又謂中丞朵曰:“在詹事而不求賜予者,惟彥博與汝二人耳。
”一日,仁宗西園觀角抵戲,有旨取缯帛賜之。
約入,遙見問曰:“汝何為來?”仁宗遽止之。
又欲觀俳戲,事已集而約至,即命罷去,其見敬禮如此。
四年三月,仁宗正位宸極,欲用一陰陽一家言,即位光天殿,即東宮也。
約言于太保曲樞曰:“正名定分,當禦大内。
”太保入奏,遂即位于大明殿。
中書奏約陝西行省參知政事,帝大怒,特拜河南行省右丞。
約陛辭,帝賜卮酒及弓矢。
先是,至大間尚書省用建言者,冒獻河、汴官民地為無主,奏立田糧府,歲輸數萬石,是歲诏罷之,竄建言人于海外,命河南行省按其舊業。
行省方并緣為一奸一,田猶未給。
約至,立期檄郡縣,厘正如诏。
會诏更銅錢銀鈔法,且令天下稅,盡收至大鈔。
約度河南歲用鈔七萬錠,必緻上供不給,乃下諸州,凡至大、至元鈔相半。
衆以方诏命為言,約曰:“吾豈不知,第歲終諸事不集,責亦匪輕。
”丞相蔔憐吉台贊之曰:“善。
”遣使白中書,省臣大悅,遂遍行天下。
南一陽一孛術魯沖以書谒約,大奇之,即署為郡學正。
既又薦之中書,擢翰林國史院編修官。
皇慶改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