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紀第二十四 仁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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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奉皇太後勉進之命,下徇諸王勸戴之勤,三月十八日,于大都大明殿即皇帝位。

    凡尚書省誤國之臣,先已伏誅,同惡之徒,亦已放殛,百司庶政,悉歸中書,命丞相鐵木疊兒、平章政事李道複等從新拯治。

    可大赦天下,敢以赦前事相告言者,罪以其罪。

    諸衙門及近侍人等,毋隔越中書奏事。

    諸上書陳言者,量加旌擢。

    其僥幸獻地土并山場、窯冶及中寶之人,并禁止之。

    諸王、驸馬經過州郡,不得非理需索,應和顧和買,随即給價,毋困吾民。

     辛卯,禁民間制金箔、銷金、織金,以禦史中丞李士英為中書左丞。

    壬辰,發京倉米,減價以粜赈貧民。

    丁酉,命月赤察兒依前太師,宣徽使鐵哥為太傅,集賢大學士曲出為太保。

    敕百司改升品級者,悉複至元舊制。

    己亥,增置左翼、右翼指揮各一員。

    甯夏路地震。

    是月,帝谕省臣曰:“卿等裒集中統、至元以來條章,擇曉法律老臣,斟酌重輕,折衷歸一,頒行天下,俾有司遵行,則抵罪者庶無冤抑。

    ”又谕太府監臣曰:“财用足則可以養萬民,給軍旅,自今雖一缯之微,不言于朕,毋辄與人。

    ”以陝西行尚書省左丞兀伯都剌為中書右丞;昭文館大學士察罕參知政事;中書平章政事、知樞密院事一床一兀兒,欽察親軍都指揮使脫火赤拔都兒,中書右丞相、知樞密院事鐵木兒不花,錄軍國重事、知樞密院事也速,知樞密院事兼山東河北蒙古軍都萬戶也先鐵木兒,遙授左丞相、仁虞院使也兒吉尼,太子詹事月魯鐵木兒,并知樞密院事。

    賜大都路民年九十者二千三百三十一人,人帛二匹;八十者八千三百三十一人,人帛一匹。

     夏四月壬寅,诏分汰宿衛士,漢人、高麗、南人冒入者,還其元籍。

    癸卯,翙星于回回司天台。

    以即位,恩賜太師、太傅、太保,人金五十兩、銀三百五十兩、衣四襲。

    行省臣預朝會者,賞銀有差。

    丁未,以太子少保張驢為江浙平章,戒之曰:“以汝先朝舊人,故命汝往。

    民為邦本,無民何以為國?汝其上體朕心,下一愛一斯民。

    ”戊申,以即位告天地于南郊。

    庚戌,拘收下番将校不典兵者虎符、銀牌。

    癸醜,诏:“路、府、州、縣官,三年為滿。

    ”罷典醫監。

    甲寅,太一陰一犯亢,熒惑犯壘壁陣。

    丙辰,诏谕宣徽使亦列赤,諸蒙古民有貧乏者,發廪濟之。

    丁巳,罷中政院。

    戊午,以即位告于太廟。

    辛酉,敕:“國子監師儒之職有才德者,不拘品級,雖布衣亦選用。

    ”癸亥,敕:“諸使臣非軍務急速者,毋給金字圓牌。

    ”定四宿衛士歲賜鈔二十四萬二百五錠。

    罷中都留守司,複置隆興路總管府,凡創置司存悉罷之。

    乙醜,封知樞密院事鐵木兒不花為宣甯王,賜銀印。

    丁卯,诏曰:“我世祖皇帝,參酌古今,立中統、至元鈔法,天下流行,公私蒙利,五十年于茲矣。

    比者尚書省不究利病,辄意變更,既創至大銀鈔,又鑄大元、至大銅錢。

    鈔以倍數太多,輕重失宜;錢以鼓鑄弗給,新舊恣用;曾未再期,其弊滋甚。

    爰咨廷議,允協輿言,皆願變通,以複舊制。

    其罷資國院及各處泉貨監提舉司,買賣銅器,聽民自便。

    應尚書省已發各處至大鈔本及至大銅錢,截日封貯,民間行使者,赴行用庫倒換。

    ”仍免大都、上都、隆興差稅三年。

    命中書省赈濟甘肅過川軍,罷僧、道、也裡可溫、答失蠻、頭陀、白雲宗諸司。

    改封親王疊裡哥兒不花為湘甯王,賜金印,食湘鄉州、甯鄉縣六萬五千戶。

    拘還甘肅、陝西、遼一陽一省臣所佩虎符,禁鷹坊擾民,罷通政院,以其事歸兵部。

    增置尚書員外郎各一員,罷回回合的司屬。

    帝禦便殿,李孟進曰:“陛下禦極,物價頓減,方知聖人神化之速,敢以為賀。

    ”帝蹙然曰:“卿等能盡力贊襄,使兆民乂安,庶幾天心克享,至于秋成,尚未敢必。

    今朕踐阼曾未逾月,甯有物價頓減之理?朕托卿甚重,茲言非所賴也。

    ”孟愧謝。

    帝谕集賢學士忽都魯都兒迷失曰:“向召老臣十人,所言治政,汝其詳譯以進,仍谕中書悉心舉行。

    ”南一陽一等處風、雹。

     五月壬申,以宦者鐵昔裡為利用監卿。

    癸酉,八百媳婦蠻與大、小徹裡蠻寇邊,命雲南王及右丞阿忽台以兵讨之。

    改封一乳一母夫壽國公楊德榮為雲國公。

    丙子,命翰林國史院纂修先帝實錄及累朝皇後、功臣列傳,俾百司悉上事迹。

    丁醜,禁毋以毒一藥釀酒。

    庚辰,敕中書省裁省冗司,置高昌王傅,複度支院為監,罷泉府司、長信院、司禋監。

    辛巳,賜大長公主祥哥剌吉鈔一萬錠。

    壬午,制定翰林國史院承旨五員,學士、侍讀、侍講、直學士各二員。

    拘諸王、驸馬及有司驿券,自今遣使,悉從中書省傍降。

    置祥和署,掌伶人。

    金齒諸國獻馴象。

    癸未,太一陰一犯氐。

    賜國師闆的答鈔萬錠,以建寺于舊城。

    戊子,羅鬼蠻來獻方物。

    甲午,複太常禮儀院為太常寺。

    是月,禁民捕駕鵝。

     六月癸卯,敕宣政院:“凡西番軍務,必移文樞密院同議以聞。

    ”吐蕃犯永福鎮,敕宣政院與樞密院遣兵讨之。

    乙巳,命侍臣咨訪内外,才堪佐國者,悉以名聞。

    仍戒敕諸王,恪抱乃職。

    丙午,以内侍楊光祖為秘書卿,譚振宗為武備卿,關居仁為尚乘卿,并授弘文館學士。

    置湘甯王疊裡哥兒不花王傅。

    丁未,太一陰一犯太微東垣上相。

    己酉,诏存恤軍人。

    庚戌,太一陰一犯氐。

    壬子,敕甘肅省傍過川軍牛種農器,令屯田。

    癸醜,複太府院為太府監,省上都兵馬指揮為五員。

    甲寅,封亦思丹為懷仁郡王,賜銀印。

    丁巳,敕翰林國史院春秋緻祭太祖、太宗、睿宗禦容,歲以為常。

    命和林行省右丞孛裡、馬速忽經理稱海屯田。

    大同路宣甯縣民家産犢而死,頗類麒麟,車載以獻,左右曰:“古所謂瑞物也。

    ”帝曰:“五谷豐熟,百姓安業,乃為瑞也。

    ”己未,複置長信寺。

    封樞密使孛羅為澤國公。

    庚申,敕自今諸司白事,須殿中侍禦史侍側。

    癸亥,賜晉王也孫鐵木兒鈔五千錠,币、帛各二千匹;太尉不花金百兩。

    複雲州銀場提舉司,置儀鸾局,秩皆五品。

    甲子,請大行皇帝谥于南郊,上尊谥曰仁惠宣孝皇帝,廟号武宗。

    丙寅,拘收泉府司元給諸商販玺書。

    丁卯,罷隻合赤八剌合孫所造上供酒。

    戊辰,敕諸王朝會後至者,如例給賜。

    己巳,衛王阿木哥入見,帝谕省臣曰:“朕與阿木哥同父而異母,朕不撫育,彼将誰賴?其賜鈔二萬錠,他勿援例。

    ”帝覽《貞觀政要》,谕翰林侍講阿林鐵木兒曰:“此書有益于國家,其譯以國語刊行,俾蒙古、色目人誦習之。

    ”濟甯、東平、歸德、高唐、徐、邳諸州水,給鈔赈之。

    河間、陝西諸縣水、旱傷稼,命有司赈之,仍免其今年租。

    諸王塔剌馬的遣使進馴象。

     秋七月辛未朔,拘還遼一陽一省辟提調諸事圓符、玺書、驿券,裁減虎贲司職員,賜上都宿衛士貧乏者鈔十三萬九千錠。

    丁醜,鞏昌甯遠縣暴雨,山土流湧。

    敕内外軍官并覃官一等。

    癸未,甘州地震,大風,有聲如雷。

    以朝會,恩賜諸王秃滿金百五十兩、銀五千二百五十兩、币帛三千匹。

    乙酉,賜湘甯王疊裡哥兒不花所部鈔三萬二千錠。

    癸巳,太一陰一掩畢。

    甲午,置經正監,掌蒙古軍牧地,秩正三品,官五員。

    丁酉,太一陰一犯鬼距星。

    己亥,诏谕省臣曰:“朕前戒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