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紀第十一 世祖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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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剌氏崩。
丙申,車駕還宮。
诏三茅山三十八代宗師蔣宗瑛赴阙。
遣丹八八合赤等詣東海及濟源廟修佛事。
以中書右丞、行江東道宣慰使阿剌罕為中書左丞相,行中書省事,江西道宣慰使兼招讨使也的迷失參知政事,行中書省事。
以遼一陽一、懿、蓋、北京、大定諸州旱,免今年租稅之半。
三月戊戌,許衡卒。
己亥,敕黃平棣安西行省,鎮遠隸潭州行省,各遣兵戍守。
甲辰,命天師張宗演即宮中奏赤章于天七晝夜。
丙午,車駕幸上都。
丙辰,升軍器監為三品。
辛酉,立登聞鼓院,許有冤者撾鼓以聞。
夏四月辛未,益雲南軍征合剌章。
癸酉,複頒中外官吏俸。
辛巳,通、泰二州饑,發粟二萬一千六百石赈之。
戊子,置蒙古漢人新附軍總管。
甲午,命太原五戶絲就輸太原。
自太和嶺至别十八裡置新驿三十。
賜征日本河西軍等鈔。
五月癸卯,禁西北邊回回諸人越境為商。
甲辰,遣使赈瓜、沙州饑。
戊申,罷霍州畏兀按察司。
己酉,禁甘肅瓜、沙等州為酒。
壬子,免耽羅國今歲入貢白苎。
丙辰,以烏蒙阿謀宣撫司隸雲南行省。
歲星犯右執法。
庚申,嚴鬻人之禁,乏食者量加赈貸。
壬戌,诏括契丹戶。
敕耽羅國達魯花赤塔兒赤,禁高麗全羅等處田獵擾民者。
六月丙寅,敕賽典赤、火尼赤分管烏木、拔都怯兒等八處民戶。
謙州織工百四十二戶貧甚,以粟給之,其所鬻妻子官與贖還。
以太原新附軍五千屯田甘州。
丁醜,以按察司所劾羨餘糧四萬八千石饷軍。
己卯,以順慶路隸四川東道宣慰司。
安西等處軍站,凡和顧和買,與民均役。
增陝西營田糧十萬石,以充常費。
壬午,命耽羅戍力田以自給。
日本行省臣遣使來言:“大軍駐巨濟島,至對馬島獲島人,言太宰府西六十裡舊有戍軍已調出戰,宜乘虛搗之。
”诏曰:“軍事卿等當自權衡之。
”癸未,命中書省會計姚演所領漣、海屯田官給之資與歲入之數,便則行之,否則罷去。
丁亥,放乞赤所招獵戶七千為民。
庚寅,以阿剌罕有疾,诏阿塔海統率軍馬征日本。
壬辰,高麗國王王睶言,本國置驿四十,民畜凋弊,敕并為二十站,仍給馬價八百錠。
奉使木剌由國苫思丁至占城船壞,使人來言,乞給舟糧及益兵,诏給米一千四百餘石。
以中書左丞忽都帖木兒為中書右丞,行中書省事;禦史中丞、行禦史台事忽剌出為中書左丞,行尚書省事。
賜皇子南木合所部工匠羊馬價鈔。
秋七月甲午朔,命萬戶綦公直分宣慰使劉恩所将屯肅州漢兵千人,入别十八裡,以嘗過西川兵百人為向導。
丁酉,敕甘州置和中所,以給兵糧。
京兆四川分置行省于河西。
己亥,阿剌罕卒。
庚子,括回回砲手散居他郡者,悉令赴南京屯田。
癸卯,太一陰一犯房距星。
庚戌,以忻都戍大和嶺所将蒙古軍還,複令漢軍戍守。
以松州知州仆散秃哥前後射虎萬計,賜号萬虎将軍。
賜貴赤合八兒秃所招和、真、滁等戶二千八百二十,俾自領之。
辛酉,唆都征占城,賜駝蓬以辟瘴毒。
占城國來貢象犀。
命天師張宗演等即壽甯宮奏赤章于天,凡五晝夜。
八月甲子朔,招讨使方文言擇守令、崇祀典、戢一奸一吏、禁盜賊、治軍旅、獎忠義六事,诏廷臣及諸老議舉行之。
丙寅,熒惑犯諸侯西第三星。
庚午,忙古帶為中書右丞,行中書省事。
辛未,敕隆興行省參政劉合拔兒秃,凡金谷造作專領之。
乙亥,甘州凡諸投下戶,依民例應站役。
申嚴大都總管府、兵馬司、左右巡院斂民之禁。
庚寅,以阿剌罕既卒,命阿塔海等分戍三海口,令阿塔海就招海中餘寇。
高麗國王王睶遣其密直司使韓康來賀聖誕節。
壬辰,以開元等路六驿饑,命給币帛萬二千匹,其鬻妻子者官為贖之。
诏征日本軍回,所在官為給糧。
忻都、洪茶丘、範文虎、李庭、金方慶諸軍,船為風濤所激,大失利,餘軍回至高麗境,十存一二。
設醮于上都壽甯宮。
賜歡隻兀部及滅乞裡等羊馬價,及衆家奴等助軍羊馬鈔。
賜常河部軍貧乏者,給過西川軍糧。
海南諸國來貢象犀方物。
給怯薛丹糧,拘其所占田為屯田。
閏月癸巳朔,熒惑犯司怪南第二星。
阿塔海乞以戍三海口軍擊福建賊陳吊眼,诏以重勞不從。
敕守缙山道侍衛軍還京師。
壬辰,瓜州屯田進瑞麥一一莖一五穗。
丙午,車駕至自上都。
庚戌,太一陰一犯昴。
丁巳,命播州每歲親貢方物,改思州宣撫司為宣慰司,兼管内安一撫使。
升高麗簽議府為從三品。
敕中書省減執政及諸司冗員。
遣兀良合帶運沙城等糧六千石入和林。
括江南戶口稅課。
庚申,安南國貢方物。
江西行省薦舉兵官,命罷之。
壬戌,诏谕斡端等三城官民及忽都帶兒,括不闌奚人口。
兩淮轉
丙申,車駕還宮。
诏三茅山三十八代宗師蔣宗瑛赴阙。
遣丹八八合赤等詣東海及濟源廟修佛事。
以中書右丞、行江東道宣慰使阿剌罕為中書左丞相,行中書省事,江西道宣慰使兼招讨使也的迷失參知政事,行中書省事。
以遼一陽一、懿、蓋、北京、大定諸州旱,免今年租稅之半。
三月戊戌,許衡卒。
己亥,敕黃平棣安西行省,鎮遠隸潭州行省,各遣兵戍守。
甲辰,命天師張宗演即宮中奏赤章于天七晝夜。
丙午,車駕幸上都。
丙辰,升軍器監為三品。
辛酉,立登聞鼓院,許有冤者撾鼓以聞。
夏四月辛未,益雲南軍征合剌章。
癸酉,複頒中外官吏俸。
辛巳,通、泰二州饑,發粟二萬一千六百石赈之。
戊子,置蒙古漢人新附軍總管。
甲午,命太原五戶絲就輸太原。
自太和嶺至别十八裡置新驿三十。
賜征日本河西軍等鈔。
五月癸卯,禁西北邊回回諸人越境為商。
甲辰,遣使赈瓜、沙州饑。
戊申,罷霍州畏兀按察司。
己酉,禁甘肅瓜、沙等州為酒。
壬子,免耽羅國今歲入貢白苎。
丙辰,以烏蒙阿謀宣撫司隸雲南行省。
歲星犯右執法。
庚申,嚴鬻人之禁,乏食者量加赈貸。
壬戌,诏括契丹戶。
敕耽羅國達魯花赤塔兒赤,禁高麗全羅等處田獵擾民者。
六月丙寅,敕賽典赤、火尼赤分管烏木、拔都怯兒等八處民戶。
謙州織工百四十二戶貧甚,以粟給之,其所鬻妻子官與贖還。
以太原新附軍五千屯田甘州。
丁醜,以按察司所劾羨餘糧四萬八千石饷軍。
己卯,以順慶路隸四川東道宣慰司。
安西等處軍站,凡和顧和買,與民均役。
增陝西營田糧十萬石,以充常費。
壬午,命耽羅戍力田以自給。
日本行省臣遣使來言:“大軍駐巨濟島,至對馬島獲島人,言太宰府西六十裡舊有戍軍已調出戰,宜乘虛搗之。
”诏曰:“軍事卿等當自權衡之。
”癸未,命中書省會計姚演所領漣、海屯田官給之資與歲入之數,便則行之,否則罷去。
丁亥,放乞赤所招獵戶七千為民。
庚寅,以阿剌罕有疾,诏阿塔海統率軍馬征日本。
壬辰,高麗國王王睶言,本國置驿四十,民畜凋弊,敕并為二十站,仍給馬價八百錠。
奉使木剌由國苫思丁至占城船壞,使人來言,乞給舟糧及益兵,诏給米一千四百餘石。
以中書左丞忽都帖木兒為中書右丞,行中書省事;禦史中丞、行禦史台事忽剌出為中書左丞,行尚書省事。
賜皇子南木合所部工匠羊馬價鈔。
秋七月甲午朔,命萬戶綦公直分宣慰使劉恩所将屯肅州漢兵千人,入别十八裡,以嘗過西川兵百人為向導。
丁酉,敕甘州置和中所,以給兵糧。
京兆四川分置行省于河西。
己亥,阿剌罕卒。
庚子,括回回砲手散居他郡者,悉令赴南京屯田。
癸卯,太一陰一犯房距星。
庚戌,以忻都戍大和嶺所将蒙古軍還,複令漢軍戍守。
以松州知州仆散秃哥前後射虎萬計,賜号萬虎将軍。
賜貴赤合八兒秃所招和、真、滁等戶二千八百二十,俾自領之。
辛酉,唆都征占城,賜駝蓬以辟瘴毒。
占城國來貢象犀。
命天師張宗演等即壽甯宮奏赤章于天,凡五晝夜。
八月甲子朔,招讨使方文言擇守令、崇祀典、戢一奸一吏、禁盜賊、治軍旅、獎忠義六事,诏廷臣及諸老議舉行之。
丙寅,熒惑犯諸侯西第三星。
庚午,忙古帶為中書右丞,行中書省事。
辛未,敕隆興行省參政劉合拔兒秃,凡金谷造作專領之。
乙亥,甘州凡諸投下戶,依民例應站役。
申嚴大都總管府、兵馬司、左右巡院斂民之禁。
庚寅,以阿剌罕既卒,命阿塔海等分戍三海口,令阿塔海就招海中餘寇。
高麗國王王睶遣其密直司使韓康來賀聖誕節。
壬辰,以開元等路六驿饑,命給币帛萬二千匹,其鬻妻子者官為贖之。
诏征日本軍回,所在官為給糧。
忻都、洪茶丘、範文虎、李庭、金方慶諸軍,船為風濤所激,大失利,餘軍回至高麗境,十存一二。
設醮于上都壽甯宮。
賜歡隻兀部及滅乞裡等羊馬價,及衆家奴等助軍羊馬鈔。
賜常河部軍貧乏者,給過西川軍糧。
海南諸國來貢象犀方物。
給怯薛丹糧,拘其所占田為屯田。
閏月癸巳朔,熒惑犯司怪南第二星。
阿塔海乞以戍三海口軍擊福建賊陳吊眼,诏以重勞不從。
敕守缙山道侍衛軍還京師。
壬辰,瓜州屯田進瑞麥一一莖一五穗。
丙午,車駕至自上都。
庚戌,太一陰一犯昴。
丁巳,命播州每歲親貢方物,改思州宣撫司為宣慰司,兼管内安一撫使。
升高麗簽議府為從三品。
敕中書省減執政及諸司冗員。
遣兀良合帶運沙城等糧六千石入和林。
括江南戶口稅課。
庚申,安南國貢方物。
江西行省薦舉兵官,命罷之。
壬戌,诏谕斡端等三城官民及忽都帶兒,括不闌奚人口。
兩淮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