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聲子論晉用楚村(襄公二十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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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在競争中的重要作用 【原文】 初,楚伍參與蔡大師子朝友①,其子伍舉與聲子相善也(2)。

    伍舉娶于王子牟③。

    王子牟為申公而亡,楚人曰:“伍舉實送之。

    ”伍舉奔鄭,将遂奔晉。

    聲子将如晉,遇之于鄭郊,班荊相與食④,而言複故⑤。

    聲子曰:“子行也,吾必複子。

    ” 及宋向戌将平晉、楚(6),聲子通使于晉,還如楚。

    令尹子本與之語(7),問晉故焉,且曰:“晉大夫與楚孰賢?”對曰:“晉卿不如楚,其大夫則賢,皆卿材也。

    如妃押皮革(8),自楚往也。

    雖楚有材,晉實用之。

    ”子木曰:“夫獨無族姻乎(9)?”對曰:“雖有,而用楚材實多。

    歸生聞之:善為國者,賞不僭而刑不濫0。

    賞僭,則懼及一婬一人;刑濫,則懼及善人。

    若不幸而過,甯僭,無濫;與其失善,甯其利一婬一。

    無善人,則國從之。

    《詩》曰:‘人之雲亡,邦國殄瘁(11)。

    ’無善人之謂也。

    故《夏書》曰:‘與其殺不辜,甯失不經(12)。

    ’懼失善也。

    《商頌》有之曰:‘不僭不濫,不敢怠皇。

    命于下國,封建厥福(13)。

    ’此湯所以獲天福也。

    古之治民者,勸賞而畏刑(14),恤民不倦(15)。

    賞以春夏,刑以秋冬。

    是以将賞為之加膳,加膳則饫賜(16),此以知其勸賞也。

    将刑為之不一舉(17),不一舉則徹樂(18),此以知其畏刑也。

    夙興夜寐(19),朝夕臨政,此以知其恤民也。

    三者,禮之大節也。

    有禮,無敗。

    今楚多一婬一刑,其大夫逃死于四方,而為之謀主(20),以害楚國,不可救療,’所謂不能也(21)。

    子丁之亂,析公奔晉(22)。

    晉人置諸戎車之殿(23),以為謀主。

    繞角之役(24),晉将遁矣,析公曰:‘楚師輕窕,易震蕩也。

    若多鼓鈞聲(25),以夜軍之(26),楚帥必遁。

    ’晉人從之,楚師宵潰。

    晉遂侵蔡,襲沈(27),獲其君(28),敗申、息之師于桑隧(29),獲申麗而還(30)。

    鄭于是不敢南面(31)。

    楚失華夏,則析公之為也。

    雍子之父兄谮雍子(32),君與大夫不善是也(33),雍子奔晉。

    晉人與之蓄(34),以為謀主。

    彭城之役(35),晉楚遇于一靡一角之谷(36),晉将遁矣,雍子發命于軍曰:‘歸老幼,反孤疾,二人役,歸一人。

    閱兵搜乘,秣馬蓐食,師陳焚次(37),明日将戰。

    ’行歸者而逸楚囚(38),楚師宵潰。

    晉降彭城而歸諸宋,以魚石歸(39)。

    楚失東夷(40),子辛死之(41)”,則雍子之為也。

    子反與子靈争夏姬(42),而雍害其事(43),子靈奔晉。

    晉人與之邢(44),以為謀主,捍禦北狄,通吳于晉,教吳叛楚,教之乘車、射禦、驅侵,使其子狐庸為吳行人焉(45)。

    吳于是伐巢,取駕,克棘,入州來(46),楚罷于奔命(47),至今為患,則子靈之為也。

    若敖之亂(48),伯贲之子贲皇奔晉(49)。

    晉人與之苗(50),以為謀主。

    鄢陵之役,楚晨壓晉軍而陳,晉将遁矣,苗贲皇曰:‘楚師之良,在其中軍王族而已。

    若塞井夷竈,成陳以當之,栾、範易行以誘之(51),中行、二必克二穆(52),吾乃四萃于其王族(53),必大敗之。

    ’晉人從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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