宮之奇谏假道(僖公二年、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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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返回途中在虞國駐紮,趁機襲擊了虞國,把它滅掉了。

    晉軍抓住了虞公和大夫井伯,把他們作為晉獻公女兒秦穆姬的陪嫁,但沒有廢除虞國的祭祀,并把虞國的貢物歸于周王室。

     【讀解】 晉獻公吞并虢國和虞國的成功,要歸功于他的心狠手毒:一方面以本國寶物作誘餌,誘敵手上鈎;一方面六親不認,不顧同宗親情,唯利是圖。

    于是,不惜以陰謀詭計騙取虞國信任,将兩國逐個吞一食。

     俗話說,“舍不得孩子,打不到狼。

    ”“将欲取之,必先予之”晉獻公實實在在地照這樣去做了,并且得到了回報,實際上什麼都沒有損失。

     但是,攻城掠地的成功,卻以不顧禮義廉恥為代價,得到了實際利益和好處,而因此失去了人心和道義。

    對于重視民心和道義的人來說,這樣做是得不償失;對于寡廉鮮恥的人來說,失去的無所謂,得到的才是實在的。

    人們總是站在自己的立場上來決定取舍的。

     如此說來,對于寡廉鮮恥、心狠手毒之徒不應當以仁義道德之心去對待,最好是以強硬的态度,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

    虞國的滅亡,就滅在太相信同宗親情,對不義之徒抱着不切實際的幻想,以為對方跟自己是一類人,以一種近乎于農夫的心腸,去對待兇狠的毒蛇。

    如果說這也是一場悲劇的話,那麼則是由自己推波助瀾、助纣為虐而導緻的。

    如果滅亡的結果是自己一時糊塗、認識不清,被披着羊皮的狼蒙蔽了,尚還可以寄予一點同情,然而有賢臣坦誠相谏,苦口婆心地開導,在這種情況下仍然執迷不悟,固執己見,則可以說是咎由自取,不值得一點同情。

     曾經是作威作福的國君,一朝變成随他人之女陪嫁的奴隸,這種天上、地下的巨變,不能不使人感歎。

    這也應了那句老話:“天作孽,猶可違;自作孽,不可活。

    ” 曆史是不應當忘記的,讀史可以使人明鑒,使人清醒。

    即使弱小而無法與強一暴抗衡,那麼弱小者之間的彼此照應、鼓勵。

    安慰、同病相憐、支持,也可以讓人在風雨之中同舟共濟,患難與共,正所謂唇齒相依,唇亡齒寒。

    這些從慘痛的曆史中總結出來的教訓,完全可以說是千古不易的。

    就連平民百姓都懂得,聽人勸得一半。

    欺人太甚的事不可一而再,再而三地容忍,即使無法奮起抗争,最起碼是可以想法避開的。

    既不聽勸,又不抗争,的确算是病人膏盲,不可救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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