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九十七 下 外戚傳 第六十七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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吏以下皆與昭儀合通,無可與語者,獨欲與武有所言。

    我無子,武有子,是家輕族人,得無不敢乎?掖庭中禦幸生子者辄死,又飲藥傷堕者無數,欲與武共言之大臣,票騎将軍貪耆錢,不足計事,奈何令長信得聞之?”遵後病困,謂武:“今我已死,前所語事,武不能獨為也,慎語!” 皆在今年四月丙辰赦令前。

    臣謹案永光三年男子忠等發長陵傅夫人冢。

    事更大赦,孝元皇帝下诏曰:“此朕不當所得赦也。

    ”窮治,盡伏辜,天下以為當。

    魯嚴公夫人殺世子,齊桓召而誅焉,《春秋》予之。

    趙昭儀傾亂聖朝,親滅繼嗣,家屬當伏天誅。

    前平安剛侯夫人谒坐大逆,同産當坐,以蒙赦令,歸故郡。

    今昭儀所犯尤悖逆,罪重于谒,而同産親屬皆在尊貴之位,迫近帏幄,群下寒心,非所以懲惡崇誼示四方也。

    請事窮竟,丞相以下議正法。

     哀帝于是免新成侯趙欽、欽兄子成陽侯?,皆為庶人,将家屬徙遼西郡。

    時議郎耿育上疏言: 臣聞繼嗣失統,廢適立庶,聖人法禁,古今至戒。

    然大怕見曆知適,逡循固讓,委身吳粵,權變所設,不計常法,緻位王季,以崇聖嗣,卒有天下,子孫承業,七八百載,功冠三王,道德最備,是以尊号追及大王。

    故世必有非常之變,然後乃有非常之謀。

    孝成皇帝自知繼嗣不以時立,念雖末有皇子,萬歲之後未能持國,權一柄一之重,制于女主,女主驕盛則耆欲無極,少主幼弱則大臣不使,世無周公抱負之輔,恐危社稷,傾亂天下。

    知陛下有賢聖通明之德,仁孝子一愛一之恩,懷獨見之明,内斷于身,故廢後宮就館之漸,絕微嗣禍亂之根,乃欲緻位陛下以安宗廟。

    愚臣既不能深援安危,定金匮之計,又不知推演聖德,述先帝之志,乃反覆校省内,暴露私燕,誣污先帝傾惑之過,成結一寵一妾妒媚之誅,甚失賢聖遠見之明,逆負先帝憂國之意。

     夫論大德不拘俗,立大功不合衆,此乃孝成皇帝至思所以萬萬于衆臣,陛下聖德盛茂所以符合于皇天也,豈當世庸庸鬥筲之臣所能及哉!且褒廣将順君父之美,匡救銷滅既往之過,古今通義也。

    事不當時固争,防禍于未然,各随指阿從,以求容媚,晏駕之後,尊号已定,萬事已訖,乃探追不及之事,讦揚幽昧之過,此臣所深痛也! 願下有司議,即如臣言,宜宣布天下,使鹹哓知先帝聖意所起。

    不然,空使謗議上及山陵,下流後世,遠聞百蠻,近布海内,甚非先帝托後之意也。

    蓋孝子善述父之志,善成一人之事,唯陛下省察! 哀帝為太子,亦頗得趙太後力,遂不竟其事。

    傅太後恩趙太後,趙太後亦歸心,故成帝母及王氏皆怨之。

     哀帝崩,王莽白太後诏有司曰:“前皇太後與昭儀俱侍帷幄,姊一弟專一寵一锢寝,執賊亂之謀,殘滅繼嗣以危宗廟,悖天犯祖,無為天下母一之義。

    貶皇太後為孝成皇後,徙居北宮。

    ”後月餘,複下诏曰:“皇後自知罪惡深大,朝請希闊,失婦道,無共養之禮,而有狼虎之毒,宗室所怨,海内之仇也,而尚在小君之位,誠非皇天之心。

    夫小不忍亂大謀,恩之所不能已者義之所割也。

    今廢皇後為庶人,就其園。

    ”是日自一殺。

    立十六年而誅。

    先是,有童謠曰:“燕燕,尾涏々,張公子,時相見。

    木門倉琅根,燕飛來,啄皇孫。

    皇孫死,燕啄矢。

    ”成帝每微行出,常與張放俱,而稱富平侯家,故曰張公子。

    倉琅根,宮門銅鍰也。

     孝元傅昭儀,哀帝祖母也。

    父河内溫人,蚤卒,母更嫁為魏郡鄭翁妻,生男惲。

    昭儀少為上官太後才人,自元帝為太子,得進幸。

    元帝即位,立為婕妤,甚有一寵一。

    為人有材略,善事人,下至宮人左右,飲酒酹地,皆祝延之。

    産一男一女,女為平都公主,男為定陶恭王。

    恭王有材藝,尤一愛一于上。

    元帝既重傅婕妤,及馮婕妤亦幸,生中山孝王,上欲殊之于後宮,以二人皆有子為王,上尚在,未得稱太後,乃更号曰昭儀,賜以印绶,在婕妤上。

    昭其儀,尊之也。

    至成、哀時,趙昭儀、董昭儀皆無子,猶稱焉。

     元帝崩,傅昭儀随王歸國,稱定陶太後。

    後十年,恭王薨,子代為王。

    王母曰丁姬。

    傅太後躬自養視,既壯大,成帝無繼嗣。

    時中山孝王在。

    元延四年,孝王及定陶王皆入朝。

    傅太後多以珍寶賂遺趙昭儀及帝舅票騎将軍王根,陰為王求漢嗣。

    昭儀及根皆見上無子,欲豫自結為久長計,更稱譽定陶王。

    上亦自器之,明年,遂征定陶王立為太子,語在《哀紀》。

    月餘,天子立楚孝王孫景為定陶王,奉恭王後。

    太子議欲謝,少傅閻崇以為:“《春秋》不以父命廢王父命,為人後之禮不得顧私親,不當謝。

    ”太傅趙玄以為當謝,太子從之。

    诏問所以謝狀,尚書劾奏玄,左遷少府,以光祿勳師丹為太傅。

    诏傅太後與太子母丁姬自居定陶國邸,下有司議皇太子得與傅太後、丁姬相見不,有司秦議不得相見。

    頃之,成帝母王太後欲令傅太後、丁姬十日一至太子家,成帝曰:“太子丞正統,當共養陛下,不得複顧私親。

    ”王太後曰:“太子小,而傅太後抱養之。

    今至太子家,以一乳一母恩耳,不足有所妨。

    ”于是令傅太後得至太子家。

    丁姬以不安養太子,獨不得。

     成帝崩,哀帝即位。

    王太後诏令傅太後、丁姬十日一至未央宮。

    高昌侯董宏希指,上書言宜立丁姬為帝太後。

    師丹劾奏:“宏懷邪誤朝,不道。

    ”上初即位,謙讓,從師丹言止。

    後乃白令王太後下诏,尊定陶恭王為恭皇。

    哀帝因是曰:“《春秋》‘母以子貴’,尊傅太後為恭皇太後,丁姬為恭皇後,各置左右詹事,食邑如長信宮、中宮。

    追尊恭皇太後父為崇祖侯,恭皇後父為褒德侯。

    ”後歲餘,遂下诏曰:“漢家之制,推親一親以顯尊尊,定陶恭皇之号不宜複稱定陶。

    其尊恭皇太後為帝太太後,丁後為帝太後。

    ”後又更号帝太太後為皇太太後,稱永信宮,帝太後稱中安宮,而成帝母太皇太後本稱長信宮,成帝趙後為皇太後,并四太後,各置少府、太仆,秩皆中二千石。

    為恭皇立寝廟于京師,比宣帝父悼皇考制度,序昭穆于前殿。

     傅太後父同産弟四人,曰子孟、中叔、子元、幼君。

    子孟子喜至大司馬,封高武侯。

    中叔子晏亦大司馬,封孔鄉侯。

    幼君子商封汝昌侯,為太後父崇祖侯後,更号崇祖曰汝昌哀侯。

    太後同母弟鄭惲前死,以惲子業為陽信侯,追尊惲為陽信節侯。

    鄭氏、傅氏侯者凡六人,大司馬二人,九卿二千石六人,侍中諸曹十餘人。

     傅太後既尊,後尤驕,與成帝母語,至謂之妪。

    與中山孝王母馮太後并事元帝,追怨之,陷以祝詛罪,令自一殺。

    元壽元年崩,合葬渭陵,稱孝元傅皇後雲。

     定陶丁姬,哀帝母也,《易》祖師丁将軍之玄孫。

    家在山陽瑕丘,父至廬江太守。

    始,定陶恭王先為山陽王,而丁氏内其女為姬。

    王後姓張氏,其母鄭禮,即傅太後同母弟也。

    太後以親戚故,欲其有子,然終無有。

    唯丁姬河平四年生哀帝。

    丁姬為帝太後,兩兄忠、明。

    明以帝舅封陽安侯。

    忠蚤死,封忠子滿為平周侯。

    太後叔父憲、望,望為左将軍,憲為太仆。

    明為大司馬票騎将軍,輔政。

    丁氏侯者凡二人,大司馬一人,将軍、九卿、二千石六人,侍中、諸曹亦十餘人。

    丁、傅以一二年間暴興尤盛。

    然哀帝不甚假以權勢,權勢不如王氏在成帝世也。

     建平二年,丁太後崩。

    上曰:“《詩》雲‘谷則異室,死則同一穴一’。

    昔季武子成寝,杜氏之墓在西階下,請合葬而許之。

    附葬之禮,自周興焉。

    孝子事亡如事存,帝太後宜起陵恭皇之園。

    ”遣大司馬票騎将軍明,東送葬于定陶,貴震山東。

     哀帝崩,王莽秉政,使有司舉奏丁、傅罪惡。

    莽以太皇太後诏皆免官爵,丁氏徙歸故郡。

    莽奏貶傅太後号為定陶共王母,丁太後号曰丁姬。

     元始五年,莽複言:“共王母、丁姬前不臣妾,至葬渭陵,冢高與元帝山齊,懷帝太後、皇太太後玺绶以葬,不應禮。

    禮有改葬,請發共王母及丁姬冢,取其玺绶消滅,徙共王母及丁姬歸定陶,葬共王冢次,而葬丁姬複其故。

    ”太後以為既已之事,不須複發。

    莽固争之,太後诏曰:“因故棺為緻椁作冢,祠以太牢。

    ”谒者護既發傅太後冢,崩壓殺數百人;開丁姬椁戶,火出炎四五丈,吏卒以水沃滅乃得入,燒燔椁中器物。

     莽複奏言:“前共王母生,僣居桂宮,皇天震怒,災其正殿;丁姬死,葬逾制度,今火焚其椁,此天見變以告,當改如媵妾也。

    臣前奏請葬丁姬複故,非是。

    共王母及丁姬棺皆名梓宮,珠玉之衣非藩妾服,請更以木棺代,去珠玉衣,葬丁姬媵妾之次。

    ”奏可。

    既開傅太後棺,臭聞數裡。

    公卿在位皆阿莽指,入錢帛,遣子弟及諸生四夷,凡十餘萬人,一操一持作具,助将作掘平共王母、丁姬故冢,二旬間皆平。

    莽又周棘其處以為世戒雲。

    時有群燕數千,銜土投丁姬穿中。

    丁、傅既敗,孔鄉侯晏将家屬徙合浦,宗族皆歸故郡。

    唯高武侯喜得全,自有傳。

     孝哀傅皇後,定陶太後從弟子也。

    哀帝為定陶王時,傅太後欲重親,取以配王。

    王入為漢太子,傅氏女為妃。

    哀帝即位,成帝大行尚在前殿,而傅太後封傅妃父晏為孔鄉侯,與帝舅陽安侯丁明同日俱封。

    時師丹谏,以為:“天下自王者所有,親戚何患不富貴?而倉卒若是,其不久長矣!”晏封後月餘,傅妃立為皇後。

    傅氏既盛,晏最尊重。

    哀帝崩,王莽白太皇太後下诏曰:“定陶共王太後與孔鄉侯晏同心合謀,背恩忘本,專恣不軌,與至尊同稱号,終沒,至乃配食于左坐,悖逆無道。

    今令孝哀皇後退就桂宮。

    ”後月餘,複與孝成趙皇後俱廢為庶人,就其園自一殺。

     孝元馮昭儀,平帝祖母也。

    元帝即位二年,以選入後宮。

    時父奉世為執金吾。

    昭儀始為長使,數月至美人,後五年就館生男,拜為婕妤。

    時父奉世為右将軍光祿勳,奉世長男野王為左馮翊,父子并居朝廷,議者以為器能當其位,非用女一寵一故也。

    而馮婕妤内一寵一與傅昭儀等。

     建昭中,上幸虎圈鬥獸,後宮皆坐。

    熊佚出圈,攀檻欲上殿。

    左右貴人傅昭儀等皆驚走,馮婕妤直前當熊而立,左右格殺熊。

    上問:“人情驚懼,何故前當熊?”婕妤對曰:“猛獸得人而止,妾恐熊至禦坐,故以身當之。

    ”元帝嗟歎,以此倍敬重焉。

    傅昭儀等皆慚。

    明年夏,馮婕妤男立為信都王,尊婕妤為昭儀。

    元帝崩,為信都太後,與王俱居儲元宮。

    河平中,随王之國。

    後徙中山,是為孝王。

     後征定陶王為太子,封中山王舅參為宜鄉侯。

    參,馮太後少弟也。

    是歲,孝王薨,有一男,嗣為王,時未滿歲,有眚病,太後自養視,數禱祠解。

     哀帝即位,遣中郎谒者張由将醫治中山小王。

    由素有狂易病,病發怒去,西歸長安。

    尚書簿責擅去狀,由恐,因誣言中山太後祝詛上及太後。

    太後即傅昭儀也,素常怨馮太後,因是遣禦史丁玄案驗,盡收禦者官吏及馮氏昆弟在國者百餘人,分系雒陽、魏郡、巨鹿。

    數十日無所得,更使中谒者令史立與丞相長史、大鴻胪丞雜治。

    立受傅太後指,幾得封侯,治馮太後女弟習及寡弟一婦君之,死者數十人。

    巫劉吾服祝詛。

    醫徐遂成言習、君之曰:“武帝時醫修氏剌治武帝得二千萬耳,今愈上,不得封侯,不如殺上,令中山王代,可得封。

    ”立等劾奏祝詛謀反,大逆。

    責問馮太後,無服辭。

    立曰:“熊之上殿何其勇,今何怯也!”太後還謂左右:“此乃中語,前世事,吏何用知之?是欲陷我效也!”乃飲藥自一殺。

     先未死,有司請誅之,上不忍緻法,廢為庶人,徙雲陽宮。

    既死,有司複奏:“太後死在未廢前。

    ”有诏以諸侯王太後儀葬之。

    宜鄉侯參、君之、習夫及子當相坐者,或自一殺,或伏法。

    參女弁為孝王後,有兩女,有司奏免為庶人,與馮氏宗族徙歸故郡。

    張由以先告賜爵關内侯,史立遷中太仆。

     哀帝崩,大司徒孔光奏“由前誣告骨肉,立陷人入大辟,為國家結怨于天下,以取秩遷,獲爵邑,幸蒙赦令,請免為庶人,徒合浦”雲。

     中山衛姬,平帝母也。

    父子豪,中山盧奴人,官至衛尉。

    子豪女弟為宣帝婕妤,生楚孝王;長女又為元帝婕妤,生平陽公主。

    成帝時,中山孝王無子,上以衛氏吉祥,以子豪少女配孝王。

    元延四年,生平帝。

     平帝年二歲,孝王薨,代為王。

    哀帝崩,無嗣。

    太皇太後與新都侯莽迎中山王立為帝。

    莽欲颛國權,懲丁、傅行一事,以帝為成帝後,母衛姬及外家不當得至京師。

    乃更立宗室桃鄉侯子成都為中山王,奉孝王後,遣少傅左将軍甄豐賜衛姬玺绶,即拜為中山孝王後,以苦陉縣為湯沐邑。

    又賜帝舅衛寶、寶弟玄爵關内侯。

    賜帝三妹,谒臣号修義君,哉皮為承禮君,鬲子為尊德君,食邑各二千戶。

    莽長子宇非莽隔絕衛氏,恐久後受禍,即私與衛寶通書記,教衛後上書謝恩,因陳丁、傅舊惡,幾得至京師。

    莽白太皇太後诏有司曰:“中山孝王後深分明為人後之義,條陳故定陶傅太後、丁姬悖天逆理,上僣位号,徙定陶王于信都,為共王立廟于京師,如天子制,不畏天命,侮聖人言,壞亂法度,居非其制,稱非其号。

    是以皇天震怒,火燒其殿,六年之間大命不遂,禍殃仍重,竟令孝哀帝受其餘災,大失天心,夭命暴崩,又令共王祭祀絕廢,一精一魂無所依歸。

    朕惟孝王後深說經義,明鏡聖法,懼古人之禍敗,近事之咎殃,畏天命,奉聖言,是乃久保一國,長獲天祿,而令孝王永享無疆之祀,福祥之大者也。

    朕甚嘉之。

    夫褒義賞善,聖王之制,其以中山故安戶七千益中山後湯沐邑,加賜及中山王黃金各百斤,增傅相以下秩。

    ” 衛後日夜啼泣,思見帝,而但益戶邑。

    宇複教令上書求至京師。

    會事發覺,莽殺宇,盡誅衛氏支屬。

    衛寶女為中山王後,免後,徙合浦。

    唯衛後在,王莽篡國,廢為家人,後歲餘卒,葬孝王旁。

     孝平王皇後,安漢公太傅大司馬莽女也。

    平帝即位,年九歲,成帝母太皇太後稱制,而莽秉政。

    莽欲依霍光故事,以女配帝,太後意不欲也。

    莽設變詐,令女必入,因以自重,事在《莽傳》。

    太後不得已而許之,遣長樂少府夏侯藩、宗正劉宏、少府宗伯鳳、尚書令平晏納采、太師光、大司徒馬宮、大司空甄豐、左将軍孫建、執金吾尹賞、行太常事太中大夫劉歆及太蔔、太史令以下四十九人賜皮弁素績,以禮雜蔔筮,太牢祠宗廟,待吉月日。

    明年春,遣大司徒宮、大司空豐、左将軍建、右将軍甄邯、光祿大夫歆奉乘輿法駕,迎皇後于安漢公第。

    宮、豐、歆授皇後玺绂,登車稱警跸,便時上林延壽門,入未央宮前殿。

    群臣就位行禮,大赦天下。

    益封父安漢公地滿百裡,賜迎皇後及行禮者,自三公以下至驺宰執事長樂、未央宮、安漢公第者,皆增秩,賜金、帛各有差。

    皇後立三月,以禮見高廟。

    尊父安漢公号曰宰衡,位在諸侯王上。

    賜公夫人号曰功顯君,食邑。

    封公子安為褒新侯,臨為賞都侯。

     後立歲餘,平帝崩。

    莽立孝宣帝玄孫嬰為孺子,莽攝帝位,尊皇後為皇太後。

    三年,莽即真,以嬰為定安公,改皇太後号為定安公太後。

    太後時年十八矣,為人婉瘱有節一操一。

    自劉氏廢,常稱疾不朝會。

    莽敬憚傷哀,欲嫁之,乃更号為黃皇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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