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三 異姓諸侯王表 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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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氏以外諸侯王) 【原文】 昔《詩》、《書》述虞、夏之際,舜、禹受禅,積德累功,治于百姓,攝位行政,孝之于天,經數十年,然後在位。

    殷、周之王,乃繇-、稷,修仁行義,曆十餘世,至于湯、武,然後放殺。

    秦起襄公,章文、缪、獻、孝、昭、嚴,稍蠶食六國,百有餘載,至始皇,乃并天下。

    以德若彼,用力如此其艱難也。

     秦既稱帝,患周之敗,以為起于處士橫議,諸侯力争,四夷交侵,以弱見奪。

    于是削去五等,堕城銷刃,箝語燒書,内鋤雄俊,外攘胡、粵,有一威權,為萬世安。

    然十餘年間,猛敵橫發乎不虞,-戍強于五伯,闾閻一逼一于戎狄,響應B058于謗議,奮臂威于甲兵,鄉秦之禁,适所以資豪傑而速自斃也。

    是以漢亡尺土之階,繇一劍之任,五載而成帝業。

    書傳所記,未嘗有焉。

    何則?古世相革,皆承聖王之烈,今漢獨收孤秦之弊。

    镌金石者難為功,摧枯朽者易為力,其勢然也。

    故據漢受命,譜十八王,月而列之,天下一統,乃以年數。

    訖于孝文,異姓盡矣。

    表略 【說明】《漢書》八表,是從《史記》的“表”發展而來。

    《史記》有十表;其中,三個表記先秦,一個表記秦楚之際,六個表記漢代。

    《漢書》之八表,七個表記漢代,隻有一個《古今人表》記古而未記今(漢代)。

    《漢書》表與《史記》表有同有異,下面說明各表時略作交待。

    表與紀、傳,血脈相連。

    各表之序,表明旨要,很值得注意。

    制表要求胸有全局,獨運匠心,明确義例,眉目清晰。

    正史之作,以制表為難,故二十四史中,無表竟達十五史。

     本卷《異姓諸侯王表》,是襲取《史記》的《秦楚之際月表》及《漢興以來諸侯王年表》的内容,稍事修改而成。

    它以時間為經,以王國為緯,立了漢、楚、衡山……二十欄,分别記述了漢元年一月至文帝後元七年項羽所封十八王和劉邦所封異姓八王的置廢興亡。

    其中可以漢五年劉邦稱帝為分界線,分前、後兩部分。

    前部分按月計事,由其按月、分欄、記事内容,可以看出它是參考了《史記·秦楚之際月表》後部分,略加修改而成,隻是突出了漢的地位。

    後部分按年記事,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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