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 景帝紀 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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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景帝劉啟)
【原文】
孝景皇帝,文帝太子也。
母曰窦皇後。
後七年六月,文帝崩。
丁未,太子即皇帝位,尊皇太後薄氏曰太皇太後,皇後曰皇太後。
九月,有星孛于西方。
元年冬十月,诏曰:“蓋聞古者祖有功而宗有德,制禮樂各有由。
歌者,所以發德也;舞者,所以明功也。
高廟酎,奏《武德》、《文始》《五行》之舞。
孝惠廟酎,奏《文始》、《五行》之舞。
孝文皇帝臨天下,通關梁,不異遠方;除诽謗,去肉刑,賞賜長老,收恤孤獨,以遂群生;減耆欲,不受獻,罪人不帑,不誅亡罪,不私其利也;除宮刑,出美人,重絕人之世也。
朕既不敏,弗能勝識。
此皆上世之所不及,而孝文皇帝親行之。
德厚侔天地,利澤施四海,一靡一不獲福。
明象乎日月,而廟樂不稱,朕甚懼焉。
其為孝文皇帝廟為《昭德》這舞,以明休德。
然後祖宗之功德,施于萬世,永永無窮,朕甚嘉之。
其與丞相、列侯、中二千石、禮官具禮儀奏。
”丞相臣嘉等奏曰:“陛下永思孝道,立《昭德》之舞以明孝文皇帝之盛德,皆臣嘉等愚所不及。
臣謹議:世功莫大于高皇帝,德莫盛于孝文皇帝。
高皇帝廟宜為帝者太祖之廟,孝文皇帝廟宜為帝者太宗之廟。
天子宜世世獻祖宗之廟。
郡國諸侯宜各為孝文皇帝立太宗之廟。
諸侯王、列侯使者侍祠天子所獻祖宗之廟。
請宣布天下。
”制曰“可”。
春正月,诏曰:“間者歲比不登,民多乏食,夭絕天年,朕甚痛之。
郡國或硗狹,無所農桑系畜;或地饒廣,薦草莽,水泉利,而不得徙。
其議民欲徙寬大地者,聽之。
” 夏四月,赦天下。
賜民爵一級。
遣禦史大夫青翟至代下與匈奴和親。
五月,令田半租。
秋七月,诏曰:“吏受所監臨,以飲食免,重;受财物,賤買貴賣,論輕。
廷尉與丞相更議著令。
”廷尉信謹與丞相議曰:“吏及諸有秩受其官屬所監、所治、所行、所将,其與飲食,計償費,勿論。
它物,若買故賤,賣故貴,皆坐臧為盜,沒入臧縣官。
吏遷徙、兔、罷,受其故官屬所将、監、治送财物,奪爵為士伍,免之。
無爵,罰金二斤,令沒入所受。
有能捕告,畀其所受臧。
” 二年冬十二月,有星孛于西南。
令天下男子年二十始傅。
春三月,立皇子德為河間王,阏為臨江王,馀為淮陽王,非為汝南王,彭祖為廣川王,發為長沙王。
夏四月壬午,太皇太後崩。
六月,丞相嘉薨。
封故相國蕭何孫系為列侯。
秋,與匈奴和親。
三年冬十二月,诏曰:“襄平侯嘉子恢說不孝,謀反,欲以殺嘉,大逆無道。
其赦嘉為襄平侯,及妻子當坐者複故爵。
論恢說及妻子如法。
” 春正月,淮陽王宮正殿災。
吳王濞、膠西王-、楚王戊、趙王遂、濟南王辟光、-川王賢、膠東王雄渠皆舉兵反。
大赦天下。
遣太尉亞夫、大将軍窦嬰将兵擊之。
斬禦史大夫晁錯以謝七國。
二月壬子晦,日有蝕之。
諸将破七國,斬首十餘萬級。
追斬吳王濞于丹徒。
膠西王-、楚王戊、趙王遂、濟南王辟光、-川王賢、膠東王雄渠皆自一殺。
夏六月,诏曰:“乃者吳王濞等為逆,起兵相脅,诖誤吏民,吏民不得已。
今濞等已滅,吏民當坐濞等及逋逃亡軍者,皆赦之。
楚元王子藝等與濞等為逆,朕不忍加法,除其籍,毋令污宗室。
”立平陸侯劉禮為楚王,續元王後。
立皇子端為膠西王,勝為中山王。
賜民爵一級。
四年春,複置諸關用傳出入。
夏四月己巳,立皇子榮為皇太子,徹為膠東王。
六月,赦天下,賜民爵一級。
秋七月,臨江王阏薨。
十月戊戌晦,日有蝕之。
五年春正月,作陽陵邑。
夏,募民徙陽陵,賜錢二十萬。
遣公主嫁匈奴單于。
六年冬十二月,雷,霖雨。
秋九月,皇後薄氏廢。
七年冬十一月庚寅晦,日有蝕之。
春正月,廢皇太子榮為臨江王。
二月,罷太尉官。
夏四月乙巳,立皇後王氏。
丁巳,立膠東王徹為皇太子。
賜民為
母曰窦皇後。
後七年六月,文帝崩。
丁未,太子即皇帝位,尊皇太後薄氏曰太皇太後,皇後曰皇太後。
九月,有星孛于西方。
元年冬十月,诏曰:“蓋聞古者祖有功而宗有德,制禮樂各有由。
歌者,所以發德也;舞者,所以明功也。
高廟酎,奏《武德》、《文始》《五行》之舞。
孝惠廟酎,奏《文始》、《五行》之舞。
孝文皇帝臨天下,通關梁,不異遠方;除诽謗,去肉刑,賞賜長老,收恤孤獨,以遂群生;減耆欲,不受獻,罪人不帑,不誅亡罪,不私其利也;除宮刑,出美人,重絕人之世也。
朕既不敏,弗能勝識。
此皆上世之所不及,而孝文皇帝親行之。
德厚侔天地,利澤施四海,一靡一不獲福。
明象乎日月,而廟樂不稱,朕甚懼焉。
其為孝文皇帝廟為《昭德》這舞,以明休德。
然後祖宗之功德,施于萬世,永永無窮,朕甚嘉之。
其與丞相、列侯、中二千石、禮官具禮儀奏。
”丞相臣嘉等奏曰:“陛下永思孝道,立《昭德》之舞以明孝文皇帝之盛德,皆臣嘉等愚所不及。
臣謹議:世功莫大于高皇帝,德莫盛于孝文皇帝。
高皇帝廟宜為帝者太祖之廟,孝文皇帝廟宜為帝者太宗之廟。
天子宜世世獻祖宗之廟。
郡國諸侯宜各為孝文皇帝立太宗之廟。
諸侯王、列侯使者侍祠天子所獻祖宗之廟。
請宣布天下。
”制曰“可”。
春正月,诏曰:“間者歲比不登,民多乏食,夭絕天年,朕甚痛之。
郡國或硗狹,無所農桑系畜;或地饒廣,薦草莽,水泉利,而不得徙。
其議民欲徙寬大地者,聽之。
” 夏四月,赦天下。
賜民爵一級。
遣禦史大夫青翟至代下與匈奴和親。
五月,令田半租。
秋七月,诏曰:“吏受所監臨,以飲食免,重;受财物,賤買貴賣,論輕。
廷尉與丞相更議著令。
”廷尉信謹與丞相議曰:“吏及諸有秩受其官屬所監、所治、所行、所将,其與飲食,計償費,勿論。
它物,若買故賤,賣故貴,皆坐臧為盜,沒入臧縣官。
吏遷徙、兔、罷,受其故官屬所将、監、治送财物,奪爵為士伍,免之。
無爵,罰金二斤,令沒入所受。
有能捕告,畀其所受臧。
” 二年冬十二月,有星孛于西南。
令天下男子年二十始傅。
春三月,立皇子德為河間王,阏為臨江王,馀為淮陽王,非為汝南王,彭祖為廣川王,發為長沙王。
夏四月壬午,太皇太後崩。
六月,丞相嘉薨。
封故相國蕭何孫系為列侯。
秋,與匈奴和親。
三年冬十二月,诏曰:“襄平侯嘉子恢說不孝,謀反,欲以殺嘉,大逆無道。
其赦嘉為襄平侯,及妻子當坐者複故爵。
論恢說及妻子如法。
” 春正月,淮陽王宮正殿災。
吳王濞、膠西王-、楚王戊、趙王遂、濟南王辟光、-川王賢、膠東王雄渠皆舉兵反。
大赦天下。
遣太尉亞夫、大将軍窦嬰将兵擊之。
斬禦史大夫晁錯以謝七國。
二月壬子晦,日有蝕之。
諸将破七國,斬首十餘萬級。
追斬吳王濞于丹徒。
膠西王-、楚王戊、趙王遂、濟南王辟光、-川王賢、膠東王雄渠皆自一殺。
夏六月,诏曰:“乃者吳王濞等為逆,起兵相脅,诖誤吏民,吏民不得已。
今濞等已滅,吏民當坐濞等及逋逃亡軍者,皆赦之。
楚元王子藝等與濞等為逆,朕不忍加法,除其籍,毋令污宗室。
”立平陸侯劉禮為楚王,續元王後。
立皇子端為膠西王,勝為中山王。
賜民爵一級。
四年春,複置諸關用傳出入。
夏四月己巳,立皇子榮為皇太子,徹為膠東王。
六月,赦天下,賜民爵一級。
秋七月,臨江王阏薨。
十月戊戌晦,日有蝕之。
五年春正月,作陽陵邑。
夏,募民徙陽陵,賜錢二十萬。
遣公主嫁匈奴單于。
六年冬十二月,雷,霖雨。
秋九月,皇後薄氏廢。
七年冬十一月庚寅晦,日有蝕之。
春正月,廢皇太子榮為臨江王。
二月,罷太尉官。
夏四月乙巳,立皇後王氏。
丁巳,立膠東王徹為皇太子。
賜民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