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話版《資治通鑒》txt·漢紀六 太宗孝文皇帝中前三年(甲子、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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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杜絕在尚未形成之前,從細微之處推行教化,使天下百姓自己不知不覺地日益趨向善良、遠離罪惡。

    孔子說:‘審理訟案,我與别人一樣;然而我一定要使訟案不發生!’為君主出謀劃策,首先應審定選擇什麼,抛棄什麼,取舍标準在内确立,相應的安危後果就會表現于外。

    秦始皇想尊奉宗廟安定子孫後代,這與商湯和周武王是相同的;但是,商湯、周武王廣泛推行德政,他們建立的國家得以保存了六七百年;秦始皇統治天下隻有十多年就完全覆滅了。

    這裡沒有别的原因,就是因為商湯、周武王決定取舍很慎重,而秦始皇決定取舍不慎重。

    國家政權,本來就是一個大器物;現在人來安置器物,把它放在安全的地方就安全,放在危險的地方就危險。

    治理國家的情況,與放置器物沒有什麼不同,關鍵就在天子把它安置在什麼地方。

    商湯、周武把天下安置在仁、義、禮、樂之上,子孫相傳數十代,這是天下人所共知的;秦始皇把國家安置于法令、刑罰之上,幾乎禍及自身,而子孫被滅絕,這是天下人有目共睹的。

    這不是充分證明了取舍不同後果就明顯不同嗎!有人這樣說:‘要判斷某人所說的道理正确與否,必須觀察事實,那樣,說話的人就不敢胡言亂語了。

    ’現在,有人說,治理國家,禮義不如法令,教化不如刑罰,君主為什麼不拿商朝、周朝、秦朝盛衰興亡的事實去觀察、分析呢!君主的尊貴,如同大堂,群臣好像堂下的台階,百姓如同平地。

    所以,如果有九層台階,堂的邊角遠離地面,那麼,堂就顯得很高大;如果台階沒有層,堂的邊角接近地面,堂就很低矮。

    高大的堂難以攀登,低矮的堂屋就容易受到人的踐踏,情勢就是這樣。

    所以古代明君設立了等級序列,朝内有公、卿、大夫、士,朝外有公、侯、伯、子、男等封爵,下面還有官師、小吏,一直到普通百姓,等級分明,而天子淩駕于這個等級序列的頂端,所以,天子的尊貴是高不可攀的。

     裡諺曰:‘欲投鼠而忌器。

    ’此善谕也。

    鼠近于器,尚憚不投,恐傷其器,況于貴臣之近主乎!廉恥節禮以治君子,故有賜死而無戮辱。

    是以黥、劓之罪不及大夫,以其離主上不遠也;禮:不敢齒君之路馬,蹴其刍者有罰,所以為主上豫遠不敬也。

    今自王、侯、三公之貴,皆天子之所改容而禮之也,古天子之所謂伯父、伯舅也;而令與衆庶同黥、劓、髡、刖、笞、、棄市之法,然則堂不無陛呼!被戮辱者不泰迫呼!廉恥不行,大臣無乃握重權、大官而有徒隸無恥之心呼!夫望夷之事,二世見當以重法者,投鼠而不忌器之習也。

    臣聞之:履雖鮮不加于枕,冠雖敝不以苴履。

    夫嘗已在貴一寵一之位,天子改容而禮貌之矣,吏民嘗俯伏以敬畏之矣;今而有過,帝令廢之可也,退之可也,賜之死可也,滅之可也;若夫束縛之、系绁之,輸之司寇,編之徒官,司寇小吏詈罵而笞之,殆非所以令衆庶見也。

    夫卑賤者習知尊尊者之一旦吾亦乃可以加此也,非所以尊尊、貴貴之化也。

    古者大臣有坐不廉而廢者,不謂不廉,曰‘不飾’;坐污穢一婬一亂、男一女無别者,不曰污穢,曰‘帷薄不修’;坐罷軟不勝任者,不謂罷軟,曰‘下官不職’。

    故貴大臣定有其罪矣,猶未斥然正以呼之也,尚遷就而為之諱也。

    故其在大譴、大何之域者,聞譴、何則白冠牦纓,盤水加劍,造請室而請罪耳,上不執縛系引而行也。

    其有中罪者,聞命而自弛,上不使人頸而加也。

    其有大罪者,聞命則北面再拜,跪而自裁,上不使人抑而刑之也。

    曰:‘子大夫自有過耳,吾遇子有禮矣。

    ’遇之有禮,故群臣自;嬰以廉恥,故人矜節行。

    上設廉恥、禮義以遇其臣,而臣不以節行報其上者,則非人類也。

    故化成俗定,則為人臣者皆顧行而忘利,守節而伏義,故可以托不禦之權,可以寄六尺之孤,此厲廉恥、行禮義之所緻也,主上何喪焉!此之不為而顧彼之久行,故曰可為長太息者此也。

    ” “俗語說:‘欲投鼠而忌器。

    ’這是一個很好的比喻。

    老鼠靠近器物,人們尚且怕砸壞器物不敢扔東西打它,更何況對于那些接近皇帝的親貴大臣呢!君主用廉恥禮義來約束君子,所以對大臣可以命令他自一殺而不能刑殺和侮辱。

    正因為如此,刺面的黥刑、割鼻子的劓刑都不施加到大夫身上,因為他們就在君主身邊;按照禮的規定:臣子不敢察看為君主駕車的馬的年齡,用腳踢了為君主駕車的馬所吃的草料,就要接受懲罰,這樣做是為了及早防止臣下對君崐主有不敬行為。

    現在諸侯王、列侯、三公這些高級官員,都是天子要改容禮待的人物,相當于古代天子所稱的伯父、伯舅;而現在卻使他們與平民百姓一樣接受刺面、割鼻、剃須發、斷腳、笞打、辱罵、斬首示衆等刑罰,這樣不正如同堂沒有台階了嗎!遭受殺戮淩一辱的人不是太迫近皇帝了嗎!不提倡廉恥,那些手握大權的大臣,不是就要雖有朝廷大員的地位卻像刑徒罪隸那樣毫無羞恥之心了嗎!望夷宮事變,秦二世被判重罪,就是投鼠而不忌器的慣習。

    我聽說:鞋不管怎樣光鮮,都不能放在枕頭上,帽子不管怎樣破舊,不能用來墊鞋底。

    如果一個人,曾經出任過高級官員,天子曾莊重地對他以禮相待,吏民曾對他俯伏表示敬畏,現在他有了過失,陛下免去他的官職是可以的,斥退也可以,命令他自一殺也可以,誅滅也可以;如果陛下下令讓人用繩子把他捆一綁起來,押送到管理刑徒的官府,罰他做官府的刑徒,管理刑徒的小吏可以對他責罵笞打,這些恐怕是不應該讓百姓見到的。

    如果卑賤的人熟知達官貴人一旦犯罪被貶責,我也可以對他進行淩一辱,這是不利于提倡尊重高官、禮敬顯貴的。

    古代大臣有因為不廉潔而被罷廢的,不說他不廉潔,而說是‘不飾’;有犯了污穢一婬一亂、男一女雜居罪名的,不說他一婬一|穢,而是說他‘帷薄不’;有因為軟弱無能不能勝任的,不說他軟弱無能,而說他‘下官不職’。

    所以,顯赫的大臣即是确實犯了罪,仍不直接點破他所犯的罪過,還是遷就他,為他避諱。

    所以那些罪在嚴譴、斥問範圍的大臣,聽到嚴譴斥問就身穿喪服,白帽懸挂一毛一纓,帶着盛水的盤和佩劍,自己來到專用于官員請罪的請室,接受處置,君主并不派人去捆一綁牽引他。

    其中有犯了中等罪行的,聽到了判決罪名就自一殺,君主不派人割他的脖子。

    犯有大罪的,聽到判決旨意之後,就面向北方叩拜兩次,跪着自一殺,君主不派人揪着他的頭發斬下首級。

    君主可以說:‘您自己犯有過失,我對您是以禮相待的。

    ’君主對臣以禮相待,群臣就會自一愛一;君主以廉恥約束臣子,臣子就會重視氣節品行。

    如果君主以廉恥、禮義對待臣子,而臣子卻不用氣節品行報答君主,那他就不像個人了。

    這種習俗如果蔚成風氣,那麼做臣子的都隻考慮一操一行,而不去考慮利益,堅守氣節而尊重大義,所以君主可以放心地委托臣子掌管治國大權,可以把尚未成|人的君位繼承人托付給大臣輔佐,這就是推行廉恥、提倡禮義帶來的結果,君主有什麼損失啊!放着這樣的事不做,卻長期地實行戮辱大臣的錯誤辦法,所以我說,這是值得深沉地歎息的。

    ” 誼以绛侯前逮系獄,卒無事,故以此譏上。

    上深納其言,養臣下有節,是後大臣有罪,皆自一殺,不受刑。

     賈誼是因绛侯周勃先前被逮捕下獄,直到最後也沒有查出罪證,所以用這樣的話來諷勸文帝。

    文帝認真地采納他的建議,注意用禮義氣節對待臣下,從此之後,大臣犯罪,全都自一殺,不受刑殺的淩一辱。

     七年(戊辰、前173) 前七年(戊辰,公元前173年) [1]冬,十月,令列侯太夫人、夫人、諸侯王子及吏二千石無得擅征捕。

     [1]冬季,十月,文帝下诏令規定:對列侯的母親、夫人、諸侯王的兒子以及二千石以上的官吏,不經批準,不得擅自逮捕。

     [2]夏,四月,赦天下。

     [2]夏季,四月,大赦天下。

     [3]六月,癸酉,未央宮東阙罘災。

     [3]六月,癸酉(初二),未央宮門前的東阙上的樓閣罘發生火災。

     [4]民有歌淮南王者曰:“一尺布,尚可縫;一鬥粟,尚可舂;兄弟二人不相容!”帝聞而病之。

     [4]民間傳唱着有關淮南王的歌謠:“一尺布,尚可縫;一鬥粟,尚可舂;兄弟二人不相容!”文帝聽了感到不安。

     八年(己巳、前172) 前八年(己巳,公元前172年) [1]夏,封淮南厲王子安等四人為列侯。

    賈誼知上必将複王之也,上疏谏曰:“淮南王之悖逆無道,天下孰不知其罪!陛下幸而赦遷之,自疾而死,天下孰以王死之不當!今奉尊罪人之子,适足以負謗于天下耳。

    此人少壯,豈能忘其父哉!白公勝所為父報仇者,大父與叔父也。

    白公為亂,非欲取一柄一代主;發忿快志,剡手以沖仇人之匈,固為俱一靡一而已。

    淮南雖小,黥布嘗用之矣,漢存崐,特幸耳。

    夫擅仇人足以危漢之資,于策不便。

    予之衆,積之财,此非有子胥、白公報于廣都之中,即疑有專諸、荊轲起于兩柱之間,所謂假賊兵;為虎翼者也。

    願陛下少留計!”上弗聽。

     [1]夏季,文帝封淮南厲王的兒子劉安等四人為列侯。

    賈誼知道文帝一定要重立淮南國,就上疏進谏說:“淮南王劉長悖逆無道,天下臣民誰不知道他的罪惡!陛下免其死罪而流放他,這已是他的幸運了,他自己得病而死,天下臣民誰不說他該死!現在尊奉罪人的兒子,恰恰會導緻朝廷承擔毀謗之言。

    劉安等人年歲漸長,怎能忘記他們的父親呢!春秋時期楚國的白公勝為了給父親報仇,報複的對象是他的伯父和叔父。

    白公發動叛亂,并不想取代君主占有楚國,隻是想發洩怒火實現自己的願望,敏捷地用手把利刃插一入仇人的胸膛,本是要同歸于盡而已。

    淮南地雖小,但黥布曾用它起兵争奪天下,漢朝廷能戰勝他,隻是天幸。

    給予仇人足以危害朝廷的資本,這個決策并不高明。

    給予他們大量積蓄的資财,他們不是像伍子胥、白公勝那樣在廣闊的都市複仇,就可能像專諸、荊轲那樣在朝廷之上行刺。

    這就是所說的給盜賊送上兵器,給猛虎添上翅膀。

    希望陛下考慮!”文帝沒有聽他的話。

     [2]有長星出于東方。

     [2]有彗星出現在東方。

     九年(庚午、前171) 前九年(庚午,公元前171年) [1]春,大旱。

     [1]春季,發生大旱災。

     十年(辛未、前170) 前十年(辛未,公元前170年) [1]冬,上行幸甘泉。

     [1]冬季,文帝去往甘泉宮。

     [2]将軍薄昭殺漢使者。

    帝不忍加誅,使公卿從之飲酒,欲令自引分,昭不肯;使群臣喪服往哭之,乃自一殺。

     [2]将軍薄昭殺了漢朝廷的使者。

    文帝不忍心以國法殺他,就派公卿去與他喝酒,想讓他自一殺,薄昭卻不肯自一殺;文帝又派群臣穿着喪服,到他家中大哭,薄昭才自一殺。

     臣光曰:李德裕以為:“漢文帝誅薄昭,斷則明矣,于義則未安也。

    秦康送晉文,興如存之感;況太後尚存,唯一弟薄昭,斷之不疑,非所以慰母氏之心也。

    ”臣愚以為法者天下之公器,惟善持法者,親疏如一,無所不行,則人莫敢有所恃而犯之也。

    夫薄昭雖素稱長者,文帝不為置賢師傅而用之典兵;驕而犯上,至于殺漢使者,非有恃而然乎!若又從而赦之,則與成、哀之世何異哉!魏文帝嘗稱漢文帝之美,而不取其殺薄昭,曰:“舅後之家,但當養育以恩而不當假借以權,既觸罪法,又不得不害。

    ”譏文帝之始不防閑昭也,斯言得之矣。

    然則欲慰母心者,将慎之于始乎! 臣司馬光曰:李德裕認為:“漢文帝殺薄昭,确實很果斷,但卻有損于義。

    當年秦康公送晉文公返國時,曾發出這樣的感歎:見到舅父,似乎母親仍然在世一樣。

    何況當時文帝的母親薄太後還健在,她隻有這一個弟弟薄昭,文帝殺薄昭毫不留情,這不是孝順母親的做法。

    ”我卻認為,法律是天下共同遵守的準繩,隻有善于運用法律的人,不分關系親疏,無所回避,這樣才能使所有的人都不敢依仗有人撐腰而觸犯法律。

    薄昭雖然素來被稱為長者,文帝不為他選擇賢人做師傅去約束他,卻任用他掌握兵權;他驕橫犯上,以至于敢殺朝廷使者,不是依仗有人撐腰而如此大膽嗎!假設文帝赦免了他,那與後來成帝、哀帝時朝綱廢弛的局面又有什麼不同呢!魏文帝曾稱贊漢文帝的美德,但卻不贊成他殺薄昭,說:“對舅父之家,皇帝應能讓他們安享富貴,不應給他們幹政的權力,既然違法犯罪,卻又不得不按法律論處。

    ”這是諷刺漢文帝不及早限制薄昭,才導緻了以後的惡果,魏文帝的評論,是很正确的。

    由此看來,要想寬慰太後之心,還是從開始就謹慎地行一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