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回 盧蒲癸計逐慶封楚靈王大合諸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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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景公行嘗祭于太廟,諸大夫皆從。
慶舍莅事,慶繩主獻爵。
慶氏以家甲環守廟宮。
盧蒲癸、王何執寝戈,立于慶舍之左右,寸步不離。
陳、鮑二家,有圉人善為優戲,故意使在魚裡街上搬演。
慶氏有馬,驚而逸走。
軍士逐而得之,乃盡絷其馬,解甲釋兵,共往觀優。
栾、高、陳、鮑四族家丁,俱集于廟門之外,盧蒲癸托言小一便,出外約會停當,密圍太廟。
癸複入,立于慶舍之後,倒持其戟,以示高虿。
虿會意,使從人以闼擊門扉三聲,甲士蜂擁而入。
慶舍驚起,尚未離坐,盧蒲癸從背後刺之,刃入于脅;王何以戈擊其左肩,肩折。
慶舍目視王何曰:“為亂者乃汝曹乎?”以右手取俎壺投王何,何立死。
盧蒲癸呼甲士先擒慶繩殺之。
慶舍傷重,負痛不能忍,隻手抱廟柱搖撼之,廟脊俱為震動,大叫一聲而絕。
景公見光景利害,大驚欲走避。
晏嬰密奏曰:“群臣為君故,欲誅慶氏以安社稷,無他慮也。
”景公方才心定,脫了祭服,登車入于内宮。
盧蒲癸為首,同四姓之甲,盡滅慶氏之一黨一。
各姓分守城門,以拒慶封,防守嚴密,水洩不通。
卻說慶封田獵而回,至于中途,遇慶舍逃出家丁,前來告亂。
慶封聞其子被殺,大怒,遂還攻西門。
城中守禦嚴緊,不能攻克,卒徒漸漸逃散。
慶封懼,遂出奔魯國。
齊景公使人讓魯,不當收留叛之臣。
魯人将執慶封以畀齊人,慶封聞而懼,複奔吳國。
吳王夷昧,以朱方居之,厚其祿入,視齊加富,使伺察楚國動靜。
魯大夫子服聞之,謂叔孫豹曰:“慶封又富于吳,殆天福一婬一人乎?”叔孫豹曰:“‘善人富,謂之賞;一婬一人富,謂之殃。
’慶氏之殃至矣,又何福焉。
”慶封既奔,于是高虿、栾竈為政,乃宣崔、慶之罪于國中,陳慶合之一屍一于朝以殉。
求崔杼之柩不得,懸賞購之:有能知柩處來獻者,賜以崔氏之拱璧。
崔之圉人貪其璧,遂出首。
于是發崔氏祖墓,得其柩斫之,見二一屍一,景公欲并陳之。
晏嬰曰:“戮及婦人,非禮也。
”乃獨陳崔杼之一屍一于市,國人聚觀,猶能識認,曰:“此真崔子矣!”諸大夫分崔慶之邑。
以慶封家财,俱在盧蒲嫳之室,責嫳以一婬一亂之罪,放之于北燕,盧蒲癸亦從之,二氏家财,悉為衆人所有。
惟陳無宇一無所取。
慶氏之莊,有木材百餘車,衆議納之陳氏。
無宇悉以施之國人,由是國人鹹頌陳氏之德。
此周景王初年事也。
其明年,栾竈卒,子栾施嗣為大夫,與高虿同執國政。
高虿忌高厚之子高止,以二高并立為嫌,乃逐高止。
止亦奔北燕。
止之子高豎,據盧邑以叛。
景公使大夫闾邱嬰帥師圍盧。
高豎曰:“吾非叛,懼高氏之不祀也。
”闾邱嬰許為高氏立後,高豎遂出奔晉國。
闾邱嬰複命于景公。
景公乃立高酀以守高傒之祀。
高虿怒曰:“本遣闾邱欲除高氏,去一人,立一人,何擇焉。
”乃谮殺闾邱嬰。
諸公子子山、子商、子周等,皆為不平,紛紛譏議。
高虿怒,以他事悉逐之,國中側目,未幾,高虿卒,子高強嗣為大夫。
高強年幼,未立為卿,大權悉歸于栾施矣。
此段話且擱過一邊。
是時晉楚通和,列國安息。
鄭大夫良霄字伯有,乃公子去疾之孫,公孫辄之子,時為上卿執政。
一性一汰侈,嗜酒,每飲辄通宵。
飲時惡見他人,惡聞他事。
乃窟地為室,置飲具及鐘鼓于中,為長夜之飲。
家臣來朝者,皆不得見。
日中乘醉入朝,言于鄭簡公,欲遣公孫黑往楚修聘。
公孫黑方與公孫楚争娶徐吾犯之妹,不欲遠行,來見良霄求免。
阍人辭曰:“主公已進窟室,不敢報也。
”公孫黑大怒,遂悉起家甲,乘夜同印段圍其第,縱火焚之。
良霄已醉,衆人扶之上車,奔雍梁。
良霄方醒,聞公孫黑攻己,大怒。
居數日,家臣漸次俱到、述國中之事,言:“各族結盟,以拒良氏,惟國氏、罕氏不與盟。
”霄喜曰:“二氏助我矣!”乃還攻鄭之北門。
公孫黑使其侄驷帶,同印段率勇士拒之。
以霄戰敗,逃于屠羊之肆,為兵衆所殺,家臣盡死。
公孫僑聞良霄死,亟趨雍梁,撫良霄之一屍一而哭之曰:“兄弟相攻,天乎,何不幸也!”盡斂家臣之一屍一,與良霄同葬于鬥城之村。
公孫黑怒曰:“子産乃一黨一良氏耶?”欲攻之。
上卿罕虎止之曰:“子産加禮于死者,況生者乎?禮,國之幹①也,殺有禮不祥!”黑乃不攻。
鄭簡公使罕虎為政,罕虎曰:“臣不如子産。
”乃使公孫僑為政。
時周景王之三年也。
公孫僑既執鄭政,乃使都鄙②有章,上下有服③,田有封洫④,廬井有伍。
尚忠儉,抑泰侈。
公孫黑亂政,數其罪而殺之。
又鑄《刑書》以威民⑤,立鄉校⑥以聞過。
國人乃歌詩曰: 我有子弟,子産誨之。
我有田疇,子産殖之。
子産而死,誰其嗣之? 一日,鄭人出北門,恍惚間遇見良霄,身穿介胄,提戈而行;曰:“帶與段害我,我必殺之!”其人歸述于他人,遂患病。
于是國中風吹草動,便以為良霄來矣!男一女皆奔走若狂,如避戈矛。
未幾驷帶病卒。
又數日,印段亦死。
國人一大懼,晝夜不甯。
公孫僑言于鄭君,以良霄之子良止為大夫,主良氏之祀,并立公子嘉之子公孫洩,于是國中訛言頓息。
行人遊吉字子羽,問于僑曰:“立後而訛言頓息,是何故也?”僑
慶舍莅事,慶繩主獻爵。
慶氏以家甲環守廟宮。
盧蒲癸、王何執寝戈,立于慶舍之左右,寸步不離。
陳、鮑二家,有圉人善為優戲,故意使在魚裡街上搬演。
慶氏有馬,驚而逸走。
軍士逐而得之,乃盡絷其馬,解甲釋兵,共往觀優。
栾、高、陳、鮑四族家丁,俱集于廟門之外,盧蒲癸托言小一便,出外約會停當,密圍太廟。
癸複入,立于慶舍之後,倒持其戟,以示高虿。
虿會意,使從人以闼擊門扉三聲,甲士蜂擁而入。
慶舍驚起,尚未離坐,盧蒲癸從背後刺之,刃入于脅;王何以戈擊其左肩,肩折。
慶舍目視王何曰:“為亂者乃汝曹乎?”以右手取俎壺投王何,何立死。
盧蒲癸呼甲士先擒慶繩殺之。
慶舍傷重,負痛不能忍,隻手抱廟柱搖撼之,廟脊俱為震動,大叫一聲而絕。
景公見光景利害,大驚欲走避。
晏嬰密奏曰:“群臣為君故,欲誅慶氏以安社稷,無他慮也。
”景公方才心定,脫了祭服,登車入于内宮。
盧蒲癸為首,同四姓之甲,盡滅慶氏之一黨一。
各姓分守城門,以拒慶封,防守嚴密,水洩不通。
卻說慶封田獵而回,至于中途,遇慶舍逃出家丁,前來告亂。
慶封聞其子被殺,大怒,遂還攻西門。
城中守禦嚴緊,不能攻克,卒徒漸漸逃散。
慶封懼,遂出奔魯國。
齊景公使人讓魯,不當收留叛之臣。
魯人将執慶封以畀齊人,慶封聞而懼,複奔吳國。
吳王夷昧,以朱方居之,厚其祿入,視齊加富,使伺察楚國動靜。
魯大夫子服聞之,謂叔孫豹曰:“慶封又富于吳,殆天福一婬一人乎?”叔孫豹曰:“‘善人富,謂之賞;一婬一人富,謂之殃。
’慶氏之殃至矣,又何福焉。
”慶封既奔,于是高虿、栾竈為政,乃宣崔、慶之罪于國中,陳慶合之一屍一于朝以殉。
求崔杼之柩不得,懸賞購之:有能知柩處來獻者,賜以崔氏之拱璧。
崔之圉人貪其璧,遂出首。
于是發崔氏祖墓,得其柩斫之,見二一屍一,景公欲并陳之。
晏嬰曰:“戮及婦人,非禮也。
”乃獨陳崔杼之一屍一于市,國人聚觀,猶能識認,曰:“此真崔子矣!”諸大夫分崔慶之邑。
以慶封家财,俱在盧蒲嫳之室,責嫳以一婬一亂之罪,放之于北燕,盧蒲癸亦從之,二氏家财,悉為衆人所有。
惟陳無宇一無所取。
慶氏之莊,有木材百餘車,衆議納之陳氏。
無宇悉以施之國人,由是國人鹹頌陳氏之德。
此周景王初年事也。
其明年,栾竈卒,子栾施嗣為大夫,與高虿同執國政。
高虿忌高厚之子高止,以二高并立為嫌,乃逐高止。
止亦奔北燕。
止之子高豎,據盧邑以叛。
景公使大夫闾邱嬰帥師圍盧。
高豎曰:“吾非叛,懼高氏之不祀也。
”闾邱嬰許為高氏立後,高豎遂出奔晉國。
闾邱嬰複命于景公。
景公乃立高酀以守高傒之祀。
高虿怒曰:“本遣闾邱欲除高氏,去一人,立一人,何擇焉。
”乃谮殺闾邱嬰。
諸公子子山、子商、子周等,皆為不平,紛紛譏議。
高虿怒,以他事悉逐之,國中側目,未幾,高虿卒,子高強嗣為大夫。
高強年幼,未立為卿,大權悉歸于栾施矣。
此段話且擱過一邊。
是時晉楚通和,列國安息。
鄭大夫良霄字伯有,乃公子去疾之孫,公孫辄之子,時為上卿執政。
一性一汰侈,嗜酒,每飲辄通宵。
飲時惡見他人,惡聞他事。
乃窟地為室,置飲具及鐘鼓于中,為長夜之飲。
家臣來朝者,皆不得見。
日中乘醉入朝,言于鄭簡公,欲遣公孫黑往楚修聘。
公孫黑方與公孫楚争娶徐吾犯之妹,不欲遠行,來見良霄求免。
阍人辭曰:“主公已進窟室,不敢報也。
”公孫黑大怒,遂悉起家甲,乘夜同印段圍其第,縱火焚之。
良霄已醉,衆人扶之上車,奔雍梁。
良霄方醒,聞公孫黑攻己,大怒。
居數日,家臣漸次俱到、述國中之事,言:“各族結盟,以拒良氏,惟國氏、罕氏不與盟。
”霄喜曰:“二氏助我矣!”乃還攻鄭之北門。
公孫黑使其侄驷帶,同印段率勇士拒之。
以霄戰敗,逃于屠羊之肆,為兵衆所殺,家臣盡死。
公孫僑聞良霄死,亟趨雍梁,撫良霄之一屍一而哭之曰:“兄弟相攻,天乎,何不幸也!”盡斂家臣之一屍一,與良霄同葬于鬥城之村。
公孫黑怒曰:“子産乃一黨一良氏耶?”欲攻之。
上卿罕虎止之曰:“子産加禮于死者,況生者乎?禮,國之幹①也,殺有禮不祥!”黑乃不攻。
鄭簡公使罕虎為政,罕虎曰:“臣不如子産。
”乃使公孫僑為政。
時周景王之三年也。
公孫僑既執鄭政,乃使都鄙②有章,上下有服③,田有封洫④,廬井有伍。
尚忠儉,抑泰侈。
公孫黑亂政,數其罪而殺之。
又鑄《刑書》以威民⑤,立鄉校⑥以聞過。
國人乃歌詩曰: 我有子弟,子産誨之。
我有田疇,子産殖之。
子産而死,誰其嗣之? 一日,鄭人出北門,恍惚間遇見良霄,身穿介胄,提戈而行;曰:“帶與段害我,我必殺之!”其人歸述于他人,遂患病。
于是國中風吹草動,便以為良霄來矣!男一女皆奔走若狂,如避戈矛。
未幾驷帶病卒。
又數日,印段亦死。
國人一大懼,晝夜不甯。
公孫僑言于鄭君,以良霄之子良止為大夫,主良氏之祀,并立公子嘉之子公孫洩,于是國中訛言頓息。
行人遊吉字子羽,問于僑曰:“立後而訛言頓息,是何故也?”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