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悼惠王世家第二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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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謀,非其罪也,乃立孝王子壽為齊王,是為懿王,續齊後。
而膠西、膠東、濟南、菑川王鹹誅滅,地入于漢。
徙濟北王王菑川。
齊懿王立二十二年卒,子次景立,是為厲王。
①前154年,吳王濞、楚王戊以誅晁借口,串聯另外五國發動叛亂,史稱《七國之亂》。
七國,除文中到的六國外,還有趙國。
詳見卷一百六《吳王濞列傳》。
趣:通“促”,急速。
下:降,屈服。
③居無何:過了不久。
④已而:不久。
⑤首善:最好的。
齊厲王,其母曰紀太後,太後取其弟紀氏女為厲王後。
王不一愛一紀氏女。
太後欲其家重一寵一①,令其長女紀翁主入王宮②,正其後宮,毋令得近王,欲令一愛一紀氏女。
王因與其姊翁主一奸一。
齊有宦者徐甲,入侍漢皇太後③。
皇太後有一愛一女曰脩成君,脩成君非劉氏④,太後憐之。
脩成君有女名娥,太後欲嫁之于諸侯,宦者甲乃請使齊,必令王上書請娥。
皇太後喜,使甲之齊。
是時齊人主父偃知甲之使齊以取後事⑤,亦因謂甲:“即事成,幸言偃女願得充王後宮⑥。
”甲既至齊,風以此事⑦。
紀太後大怒,曰:“王有後,後宮具備。
且甲,齊貧人,急乃為宦者,入事漢,無補益,乃欲亂吾王家!且主父偃何為者?乃欲以女充後宮!”徐甲大窮⑧,還報皇太後曰:“王已願尚娥⑨,然有一害,恐如燕王。
”燕王者,與其子昆弟一奸一⑩,新坐以死(11),亡國,故以燕感太後。
太後曰:“無複言嫁女齊事。
”事浸浔(不得)聞于天子(12)。
主父偃由此亦與齊有郤(13)。
①重一寵一:世代受一寵一。
②翁主:漢代皇帝之女稱公主,諸侯之女稱翁主。
③皇太後:指漢武帝的生母王太後。
④這句指的是,王太後當初曾先嫁金王孫,生有一女,即這位脩成君,所以說她“非劉氏”。
詳見卷四十九《外戚世家》。
⑤取:同“娶”。
⑥充:充任,充當。
後宮:帝王妃居住的地方,又代指妃嫔。
⑦風:通“諷”。
用含蓄的語言暗示或勸說。
⑧窮:窘迫,堪。
⑨尚:娶帝王之女為妻。
⑩子:女兒。
古漢語中“子”兼指男一女。
昆弟:兄弟,這裡是指姐妹。
燕王劉澤之孫定國與女兒通一奸一事,見卷五十一《荊燕世家》。
(11)坐:定罪。
(12)浸浔:漸漸。
(13)郤(xì,戲):通“隙”。
裂痕,隔閡。
主父偃方幸于天子,用事,因言:“齊臨菑十萬戶,市租千金,人衆殷富①,巨于長安,此非天子親弟一愛一子不得王此。
今齊王于親屬益疏。
”乃從容言:“呂太後時齊欲反,吳楚時孝王幾為亂②,今聞齊王與其姊亂。
”于是天子乃拜主父偃為齊相,且正其事③。
主父偃既至齊,乃急治王後宮宦者為王通于姊翁主所者,令辭證皆引王④。
王年少,懼大罪為吏所執誅⑤,乃飲藥自一殺。
絕無後。
是時趙王懼主父偃一出廢齊,恐其漸疏骨肉,乃上書言偃受金及輕重之短⑥。
天子亦既囚偃。
公孫弘言:“齊王以憂死毋後,國入漢,非誅偃無以塞天下之望⑦。
””遂誅偃。
齊厲王立五年死,毋後,國入于漢。
①殷富:富足。
殷,富裕。
②幾:幾乎。
③正:糾正,正法。
④引:牽連。
⑤執:拘捕。
⑥輕重之短:指主父偃因對齊有私怨而談論齊國的是非。
或雲指主父偃大事小事的錯誤。
⑦望:怨恨。
齊悼惠王後尚有二國,城陽及菑川。
菑川地比齊①。
天子憐齊,為悼惠王冢園在郡,割臨菑東環悼惠王冢園邑盡以予菑川,以奉悼惠王祭祀。
城陽景王章,齊悼惠王子,以朱虛侯與大臣共誅諸呂,而章身首先斬相國呂王産于未央宮②。
孝文帝既立,益封章二千戶,賜金千斤。
孝文二年,以齊之城陽郡立章為城陽王。
立二年卒,子喜立,是為共王。
共王八年,徙王淮南。
四年,複還王城陽。
凡三十三年卒,子(建)延立,是為頃王。
頃王二十(八)〔六〕年卒,子義立,是為敬王。
敬王九年卒,子武立,是為惠王。
惠王十一年卒,子順立,是為荒王。
荒王四十六年卒,子恢立,是為戴王。
戴王八年卒,子景立,至建始三年③,十五歲,卒。
④ ①比:緊一靠。
②未央宮:西漢著名的宮殿,皇帝常在此朝見大臣。
故址在今西安市西北郊。
③建始:漢成帝年号,三年即公元前30年。
④《正義》指出:“從建始四年上至天漢四年,六十七矣,蓋褚先王次之。
”天漢為漢武帝年号,四年即前97年,也就是荒王始立之年。
荒王卒年已是宣帝甘露二年(前52)。
司馬遷大約卒于武帝末或昭帝初,不可能記述昭帝以後的史事,所以《正義》認為荒王以下的記事是褚先生(褚少孫)補記的。
濟北王興居,齊悼惠王子,以東牟侯助大誅諸呂,功少。
及文帝從代來,興居曰:“請與太仆嬰入清宮①。
”廢少帝②,共與大臣尊立孝文帝。
孝文帝二年,以齊之濟北郡立興居為濟北王,與城陽王俱立。
立二年,反。
始大臣誅呂氏時,朱虛侯功尤大,許盡以趙地王朱虛侯,盡以梁地王東牟侯。
及孝文帝立,聞朱虛、東牟之初欲立齊王,故绌其功③。
及二年,王諸子,乃割齊二郡以王章、興居。
章、興居自以失職奪功。
章死,而興居聞匈奴大入漢,漢多發兵,使丞相灌嬰擊之,文帝親幸太原④,以為天子自擊胡,遂發兵反于濟北。
天子聞之,罷丞相及行兵⑤,皆歸長安。
使棘蒲侯柴将軍擊破虜濟北王,王自一殺,地入于漢,為郡。
後十(二)〔三〕年,文帝十六年,複以齊悼惠王子安都侯志為濟北王。
十一年,吳楚反時,志堅守,不與諸侯合謀。
吳楚已平,徙志王菑川。
①嬰:夏侯嬰。
清宮:清查宮殿。
這裡含有清除呂氏餘患的意思。
②少帝:惠帝無子,惠後以後宮人之子為己子,惠帝死後立為少帝。
不久,被呂後殺死。
呂後又立常山王劉義(後改名弘)為少帝,其實劉義也不是惠帝之子,所以誅滅呂氏之後廢了這個少帝。
③绌:減。
④幸:皇帝親到某地即為幸某地。
⑤罷:停止。
濟南王辟光,齊悼惠王子,以勒侯孝文十六年為濟南王。
十一年,與吳楚反。
漢擊破,殺辟光,以濟南為郡,地入于漢。
菑川王賢,齊悼惠王子,以武城侯文帝十六年為菑川王。
十一年,與吳楚反,漢擊破,殺賢。
天子因徙濟北王志王菑川。
志亦悼惠王子,以安都侯王濟北。
菑川王反,毋後,乃徙濟北王王菑川。
凡立三十五年卒,谥為懿王。
子建代立,是為靖王。
二十年卒,子遺代立,是為頃王。
三十六年卒,子終古立,是為思王。
二十八年卒,子尚立,是為孝王。
五年卒,子橫立,至建始三年,十一歲,卒①。
①頃王以下紀事可能是褚少孫續補。
膠西王卬齊悼惠王子,以昌平侯文帝十六年為膠西王。
十一年,與吳楚反。
漢擊破,殺卬,地入于漢,為膠西郡。
膠東王雄渠,齊悼惠王子,以白石侯文帝十六年為膠東王。
十一年,與吳楚反,漢擊破,殺雄渠,地入于漢,為膠東郡。
太史公曰:諸侯大國無過齊悼惠王。
以海内初定,子弟少,激秦之無尺土封①,故大封同姓,以填萬民之心②。
及後分裂,固其理也。
①激:有感于。
②填:通“鎮”。
安定,鎮撫。
而膠西、膠東、濟南、菑川王鹹誅滅,地入于漢。
徙濟北王王菑川。
齊懿王立二十二年卒,子次景立,是為厲王。
①前154年,吳王濞、楚王戊以誅晁借口,串聯另外五國發動叛亂,史稱《七國之亂》。
七國,除文中到的六國外,還有趙國。
詳見卷一百六《吳王濞列傳》。
趣:通“促”,急速。
下:降,屈服。
③居無何:過了不久。
④已而:不久。
⑤首善:最好的。
齊厲王,其母曰紀太後,太後取其弟紀氏女為厲王後。
王不一愛一紀氏女。
太後欲其家重一寵一①,令其長女紀翁主入王宮②,正其後宮,毋令得近王,欲令一愛一紀氏女。
王因與其姊翁主一奸一。
齊有宦者徐甲,入侍漢皇太後③。
皇太後有一愛一女曰脩成君,脩成君非劉氏④,太後憐之。
脩成君有女名娥,太後欲嫁之于諸侯,宦者甲乃請使齊,必令王上書請娥。
皇太後喜,使甲之齊。
是時齊人主父偃知甲之使齊以取後事⑤,亦因謂甲:“即事成,幸言偃女願得充王後宮⑥。
”甲既至齊,風以此事⑦。
紀太後大怒,曰:“王有後,後宮具備。
且甲,齊貧人,急乃為宦者,入事漢,無補益,乃欲亂吾王家!且主父偃何為者?乃欲以女充後宮!”徐甲大窮⑧,還報皇太後曰:“王已願尚娥⑨,然有一害,恐如燕王。
”燕王者,與其子昆弟一奸一⑩,新坐以死(11),亡國,故以燕感太後。
太後曰:“無複言嫁女齊事。
”事浸浔(不得)聞于天子(12)。
主父偃由此亦與齊有郤(13)。
①重一寵一:世代受一寵一。
②翁主:漢代皇帝之女稱公主,諸侯之女稱翁主。
③皇太後:指漢武帝的生母王太後。
④這句指的是,王太後當初曾先嫁金王孫,生有一女,即這位脩成君,所以說她“非劉氏”。
詳見卷四十九《外戚世家》。
⑤取:同“娶”。
⑥充:充任,充當。
後宮:帝王妃居住的地方,又代指妃嫔。
⑦風:通“諷”。
用含蓄的語言暗示或勸說。
⑧窮:窘迫,堪。
⑨尚:娶帝王之女為妻。
⑩子:女兒。
古漢語中“子”兼指男一女。
昆弟:兄弟,這裡是指姐妹。
燕王劉澤之孫定國與女兒通一奸一事,見卷五十一《荊燕世家》。
(11)坐:定罪。
(12)浸浔:漸漸。
(13)郤(xì,戲):通“隙”。
裂痕,隔閡。
主父偃方幸于天子,用事,因言:“齊臨菑十萬戶,市租千金,人衆殷富①,巨于長安,此非天子親弟一愛一子不得王此。
今齊王于親屬益疏。
”乃從容言:“呂太後時齊欲反,吳楚時孝王幾為亂②,今聞齊王與其姊亂。
”于是天子乃拜主父偃為齊相,且正其事③。
主父偃既至齊,乃急治王後宮宦者為王通于姊翁主所者,令辭證皆引王④。
王年少,懼大罪為吏所執誅⑤,乃飲藥自一殺。
絕無後。
是時趙王懼主父偃一出廢齊,恐其漸疏骨肉,乃上書言偃受金及輕重之短⑥。
天子亦既囚偃。
公孫弘言:“齊王以憂死毋後,國入漢,非誅偃無以塞天下之望⑦。
””遂誅偃。
齊厲王立五年死,毋後,國入于漢。
①殷富:富足。
殷,富裕。
②幾:幾乎。
③正:糾正,正法。
④引:牽連。
⑤執:拘捕。
⑥輕重之短:指主父偃因對齊有私怨而談論齊國的是非。
或雲指主父偃大事小事的錯誤。
⑦望:怨恨。
齊悼惠王後尚有二國,城陽及菑川。
菑川地比齊①。
天子憐齊,為悼惠王冢園在郡,割臨菑東環悼惠王冢園邑盡以予菑川,以奉悼惠王祭祀。
城陽景王章,齊悼惠王子,以朱虛侯與大臣共誅諸呂,而章身首先斬相國呂王産于未央宮②。
孝文帝既立,益封章二千戶,賜金千斤。
孝文二年,以齊之城陽郡立章為城陽王。
立二年卒,子喜立,是為共王。
共王八年,徙王淮南。
四年,複還王城陽。
凡三十三年卒,子(建)延立,是為頃王。
頃王二十(八)〔六〕年卒,子義立,是為敬王。
敬王九年卒,子武立,是為惠王。
惠王十一年卒,子順立,是為荒王。
荒王四十六年卒,子恢立,是為戴王。
戴王八年卒,子景立,至建始三年③,十五歲,卒。
④ ①比:緊一靠。
②未央宮:西漢著名的宮殿,皇帝常在此朝見大臣。
故址在今西安市西北郊。
③建始:漢成帝年号,三年即公元前30年。
④《正義》指出:“從建始四年上至天漢四年,六十七矣,蓋褚先王次之。
”天漢為漢武帝年号,四年即前97年,也就是荒王始立之年。
荒王卒年已是宣帝甘露二年(前52)。
司馬遷大約卒于武帝末或昭帝初,不可能記述昭帝以後的史事,所以《正義》認為荒王以下的記事是褚先生(褚少孫)補記的。
濟北王興居,齊悼惠王子,以東牟侯助大誅諸呂,功少。
及文帝從代來,興居曰:“請與太仆嬰入清宮①。
”廢少帝②,共與大臣尊立孝文帝。
孝文帝二年,以齊之濟北郡立興居為濟北王,與城陽王俱立。
立二年,反。
始大臣誅呂氏時,朱虛侯功尤大,許盡以趙地王朱虛侯,盡以梁地王東牟侯。
及孝文帝立,聞朱虛、東牟之初欲立齊王,故绌其功③。
及二年,王諸子,乃割齊二郡以王章、興居。
章、興居自以失職奪功。
章死,而興居聞匈奴大入漢,漢多發兵,使丞相灌嬰擊之,文帝親幸太原④,以為天子自擊胡,遂發兵反于濟北。
天子聞之,罷丞相及行兵⑤,皆歸長安。
使棘蒲侯柴将軍擊破虜濟北王,王自一殺,地入于漢,為郡。
後十(二)〔三〕年,文帝十六年,複以齊悼惠王子安都侯志為濟北王。
十一年,吳楚反時,志堅守,不與諸侯合謀。
吳楚已平,徙志王菑川。
①嬰:夏侯嬰。
清宮:清查宮殿。
這裡含有清除呂氏餘患的意思。
②少帝:惠帝無子,惠後以後宮人之子為己子,惠帝死後立為少帝。
不久,被呂後殺死。
呂後又立常山王劉義(後改名弘)為少帝,其實劉義也不是惠帝之子,所以誅滅呂氏之後廢了這個少帝。
③绌:減。
④幸:皇帝親到某地即為幸某地。
⑤罷:停止。
濟南王辟光,齊悼惠王子,以勒侯孝文十六年為濟南王。
十一年,與吳楚反。
漢擊破,殺辟光,以濟南為郡,地入于漢。
菑川王賢,齊悼惠王子,以武城侯文帝十六年為菑川王。
十一年,與吳楚反,漢擊破,殺賢。
天子因徙濟北王志王菑川。
志亦悼惠王子,以安都侯王濟北。
菑川王反,毋後,乃徙濟北王王菑川。
凡立三十五年卒,谥為懿王。
子建代立,是為靖王。
二十年卒,子遺代立,是為頃王。
三十六年卒,子終古立,是為思王。
二十八年卒,子尚立,是為孝王。
五年卒,子橫立,至建始三年,十一歲,卒①。
①頃王以下紀事可能是褚少孫續補。
膠西王卬齊悼惠王子,以昌平侯文帝十六年為膠西王。
十一年,與吳楚反。
漢擊破,殺卬,地入于漢,為膠西郡。
膠東王雄渠,齊悼惠王子,以白石侯文帝十六年為膠東王。
十一年,與吳楚反,漢擊破,殺雄渠,地入于漢,為膠東郡。
太史公曰:諸侯大國無過齊悼惠王。
以海内初定,子弟少,激秦之無尺土封①,故大封同姓,以填萬民之心②。
及後分裂,固其理也。
①激:有感于。
②填:通“鎮”。
安定,鎮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