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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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兆府解送 神州解送,自開元、天寶之際,率以在上十人,謂之&ldquo等第&rdquo,必求名實相副,以滋教化之源。

    小宗伯倚而選之,或至渾化,不然,十得其七八。

    苟異于是,則往往牒貢院請落由。

    暨鹹通、乾符,則為形勢吞嚼,臨制近,同及第,得之者互相誇詫,車服侈靡,不以為僭;仍期集人事,貞實之士不複齒,所以廢置不定,職此之由。

    其始末錄之如左: ○元和元年登科記京兆等第榜叙 天府之盛,神州之雄,選才以百數為名,等列以十人為首,起自開元、天寶之世,大曆、建中之年,得之者搏躍雲衢,階梯蘭省,即六月沖宵之漸也。

    今所傳者始于元和景戌歲,次叙名氏,目曰《神州等第錄》。

     ○廢等第 開成二年,大尹崔珙判雲:&ldquo選文求士,自有主司。

    州司送名,豈合差第今年不定高下,不鎖試官;既絕猜嫌,暫息浮競。

    &rdquo差功曹盧宗回主試。

    除文書不堪送外,便以所下文狀為先後,試雜文後,重差司錄侯雲章充試官,竟不列等第。

    明年,崔琪出鎮徐方,複置等第。

     大中七年,韋澳為京兆尹,榜曰:&ldquo朝廷将裨教化,廣設科場,當開元、天寶之間,始專明經、進士;及貞元、元和之際,又益以薦送相高。

    當時唯務切磋,不分一黨一甲,絕僥幸請托之路,有推賢讓能之風。

    等列标名,僅同科第;既為盛事,固可公行。

    近日已來,前規頓改,互争強弱,多務奔馳;定高卑于下第之初,決可否于差肩之日;會非考核,盡系經營。

    奧學雄文,例舍于貞方寒素;增年矯貌,盡取于朋比群強。

    雖中選者曾不足雲,而争名者益熾其事。

    澳叨居畿甸,合貢英髦;非無藻鑒之心,懼有愛憎之謗。

    且李膺以不察孝廉去任,一胡一廣以輕舉茂才免官;況在管窺,實難裁處。

    況禮部格文,本無等第,府解不合區分。

    其今年所合送省進士、明經等,并以納策試前後為定,不在更分等第之限。

    &rdquo ○置等第 乾符四年,崔淯為京兆尹,複置等第。

    差萬年縣尉公乘億為試官。

    試&ldquo火中寒暑退&rdquo賦,&ldquo殘月如新月&rdquo詩。

     李時韋硎沈駕羅隐劉綦倪曙唐骈周繁吳廷隐,賈涉 ○府元落 郭求(元和元年)楊正舉(六年)唐炎(八年)高鈛(九年)平曾(長慶二年貶)崔伸(寶曆二年罷)韋铤(太和二年)鄭従谠(開成二年)韋瑑(乾甯二年) ○等第末為狀元 李固言(元和七年) ○等第罷舉 劉骘田鬯(并元和七年)張傒韋元佐(并元和八年) 孟夷(十二年)韋璟(十四年) 辛諒崔殼薛渾(并長慶元年)韋澌李餘(并二年) 郭崖(三年)李景方盧镒(并寶曆元年) 韋敖(二年)元道韋衍(并大和二年) 殷恪劉筠(并八年)崔濆(開成二年) 一胡一澳樊京(并卒)一溫一岐(四年) 蘇俊(卒)韓甯(會昌二年)李暮韓肱(并三年) 魏鐐孫玙(并四年卒)韋硎沈駕羅隐周繁(并乾符三年) ○為等第後久方及第 韋力仁趙蕃(并三年)黃頗劉綦(後二十一年) 論曰:孟轲言:&ldquo遇不遇,命也。

    &rdquo或曰:性能則命通。

    以此循彼,匪命従于性耶!若乃大者科級,小者等列,當其角逐文場,星馳解試,品第潛方于十哲,春闱斷在于一鳴;奈何取舍之源,殆不踵此!或解元永黜,或高等尋休。

    黃頗以洪奧文章,蹉跎者一十三載;劉綦以平漫子弟,汨沒者二十一年。

    一溫一岐濫竄于白衣,羅隐負冤于丹桂。

    由斯言之,可謂命通性能,豈曰&ldquo性能命通&rdquo者欤!苟怫于是,何奸宄亂常不有之矣! ○海述解送 荊南解比,号&ldquo天荒&rdquo。

    大中四年,劉蛻舍人以是府解及第。

    時崔魏公作鎮,以破天荒錢七十萬資蛻。

    蛻謝書略曰:&ldquo五十年來,自是人廢;一千裡外,豈曰天荒!&rdquo主 ○争解元叩貢院門求試後到附 同、華解最推利市,與京兆無異,若首送,無不捷者。

    元和中,令狐文公鎮三鋒,時及秋賦,榜雲:&ldquo特加置五場。

    &rdquo蓋詩、歌、文、賦、帖經,為五場。

    常年以清要書題求薦者,率不減十數人,其年莫有至者。

    雖不遠千裡而來,聞是皆浸去;惟盧宏正尚書獨詣華請試。

    公命供帳,酒馔侈靡于往時。

    華之寄客畢,縱觀于側。

    宏正自謂獨步文場。

    公命日試一場,務精不務敏也。

    宏正已試兩場,而馬植下解。

    植,将家子弟,従事輩皆竊笑。

    公曰:&ldquo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