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二回 孝婦伸冤于公造福 淫妪失德霍氏橫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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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說宣帝方悲悼許後,即有人遞入奏章,内言皇後暴崩,想系諸醫侍疾無狀,應該從嚴拿究。

    宣帝當即批準,使有司拿問諸醫。

    淳于衍正私下出宮,報知霍顯,顯引衍入内,背人道謝。

    一時未便重酬,隻好與訂後約。

    衍告别回家,甫經入門,便有捕吏到來,把她拘去。

    經問官審訊幾次,衍抵死不肯供認,此外醫官,并無情弊,自然同聲呼冤。

    問官無法,一古腦兒囚系獄中。

    霍顯聞知衍被拘訊,驚惶的了不得,俗語說得好,急來抱佛腳,那時隻好告知霍光,自陳秘計。

    霍光聽了,也不禁咋舌,責顯何不預商。

    顯泣語道:“木已成舟,悔亦無及,萬望将軍代為調護,毋使衍久系獄中,吐出實情,累我全家。

    ”光默然不答,暗思事關大逆,若徑去自首,就使保全一門,那嬌滴滴的愛妻,總須頭顱落地,不如代為瞞住,把淳于衍等一體開釋,免得及禍。

    誰知禍根更大。

    乃入朝谒見宣帝,但言皇後崩逝,當是命數注定,若必加罪諸醫,未免有傷皇仁;況諸醫也沒有這般大膽,敢毒中宮。

    宣帝也以為然,遂傳诏赦出諸醫,淳于衍亦得釋出。

    許皇後含冤莫白,但依禮治喪,奉葬杜南,谥為恭哀皇後。

    霍顯見大獄已解,才得放心,密召淳于衍至家,酬以金帛,後來且替她營造居屋,購置田宅婢仆,令衍享受榮華。

    衍意尚未足,霍家财錢,卻耗費了許多。

    顯知陰謀已就,便為小女安排妝奁,具備許多珠玉錦繡,眼巴巴的望她為後。

    隻是無人關說,仍然無效,沒奈何再請求霍光,納女後宮。

    光也樂得進言,竟蒙宣帝允許,就将成君裝束停當,載入宮中。

    國丈無不願為。

    所有衣飾奁具,一并送入。

    從來少年無醜婦,況是相府嬌娃,總有一些秀媚狀态。

    宣帝年甫逾冠,正當好色年華,雖尚追憶前妻,餘哀未盡,但看了這個如花似玉的佳人,怎能不情動神移?當下優禮相待,逐漸寵幸。

    過了一年,竟将霍氏成君,冊為繼後。

    霍夫人顯果得如願以償,稱心滿意了。

    原是快活得很,可惜不能長久。

     先是許後起自微賤,雖貴不驕,平居衣服,儉樸無華,每五日必至長樂宮,朝見上官太後,親自進食,謹修婦道。

    至霍光女為後,比許後大不相同,輿服麗都,仆從雜沓,隻因上官太後誼屬尊親,不得不仿許後故事,前去侍奉。

    上官太後,系霍光外孫女,論起母家私戚,還要呼霍後為姨母,所以霍後進谒,往往起立一勞,特别敬禮。

    就是宣帝亦倍加燕好,備極綢缪。

     是年丞相義病逝,進大鴻胪韋賢為丞相,封扶陽侯。

    大司農魏相為禦史大夫,颍川太守趙廣漢為京兆尹。

    又因郡國地震,山崩水溢,北海琅琊,毀壞宗廟,宣帝特素服避殿,大赦天下,诏求經術,舉賢良方正。

    夏侯勝黃霸,才得出獄。

    回應前回。

    勝且受命為谏大夫,霸出任揚州刺史。

    勝年已垂老,平素質樸少文,有時入對禦前,或誤稱宣帝為君,或誤呼他人表字,君前臣名不應呼字。

    宣帝毫不計較,頗加親信。

    嘗因回朝退食,與同僚述及宮中問答。

    事為宣帝所聞,責勝漏言,勝從容道:“陛下所言甚善,臣非常佩服,故在外稱揚。

    唐堯為古時聖主,言論傳誦至今,陛下有言可傳,何妨使人傳誦呢!”宣帝不禁點首,當然無言。

    夏侯勝也會獻谀。

    嗣是朝廷大議,必召勝列席。

    宣帝常呼勝為先生,且與語道:“先生盡管直言,幸勿記懷前事,自安退默。

    朕已知先生正直了!”勝乃随事獻替,多見聽從。

    繼複使為長沙少府,遷官太子太傅,年至九十乃終。

    上官太後記念師恩,賜錢二百萬,素服五日。

    宣帝亦特賜茔地,陪葬平陵。

    即昭帝陵,見前文。

    西漢經生,生榮死哀,惟勝稱最。

    勝本魯人,受學于族叔夏侯始昌。

    始昌嘗為昌邑王太傅,通尚書學,得勝受授,書說益明,時人稱為大小夏侯學。

    勝子孫受蔭為官,不廢先業,這也好算得詩書餘澤呢。

    歸功經術,寓意獨深。

     且說宣帝本始四年冬季,定議改元,越年元日,遂号為地節元年。

    朝政清平,國家無事,惟刑獄尚沿積習,不免煩苛。

    宣帝有志省刑,特升水衡都尉于廷國為廷尉,令他決獄持平。

    定國字曼倩,東海郯縣人。

    父于公,曾為郡曹,判案廉明,民無不服。

    郡人特為建立生祠,号為于公祠。

    會東海郡有孝婦周青,年輕守寡,奉姑惟謹。

    姑因家況素貧,全靠周青紡織為養,甚覺過意不去,且周青又無子嗣,不如勸令改嫁,免受凍餒,一連說至數次,青決意守節,誓不再醮,姑轉告鄰人道:“我媳甚孝,耐苦忍勞,但我憐她無子守寡,又為我一人在世,不肯他适,我豈可長累我媳麼?”鄰人總道她是口頭常談,不以為意,那姑竟自缢,反緻周青茕茕孑立,不勝悲苦。

    青有小姑,已經适人,平時好搬弄是非,竟向郯縣中控告寡嫂,說她逼死老母。

    縣官不分皂白,便将周青拘至,當堂質訊。

    青自然辯誣,偏縣官疑她抵賴,喝用嚴刑。

    青自思餘生乏味,不若與姑同盡,乃随口妄供,即由縣官谳成死罪,申詳太守。

    太守批令如議,獨于公力争道:“周青養姑十餘年,節孝著名,斷無殺姑情事,請太守駁斥縣案,毋令含冤!”太守執意不從,于公無法可施,手持案卷,向府署恸哭一場,托病辭去。

    周青竟緻枉死,冤氣沖天,三年旱荒。

    後任太守,為民祈雨,全無效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