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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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晨六點。
山上的夏日清晨是涼爽的,唐小仙一早就起床準備早餐了,她今日穿了一件木藍色無袖洋裝,裙長及膝,很“中庸”的穿着,很乖的做了中式的早晨。
昨晚她主動搬出兩人“共有”的卧房,換來他半譏诮的目光。
她沒解釋,隻說還是習慣自己睡,不習慣和男子共有睡房。
臨走前抱着自個兒的軟被越過他身邊,敏銳地感受到他身上灼熱的體溫和強烈的男性氣息。
奇怪自己在昨晚前為何對此皆視而不見?他……可是個危險的男人呵! 搬出卧房是對的,不宜與他離得太近,如今她打算視他的反應而行事,醞釀下一波的主動出擊。
雖說他超乎她想像的難以捉摸,可也挺好玩的,不乏味。
七點整。
他下樓,瞧見她身上“保守”的洋裝,挑挑眉,笑得挺不正經,卻沒說什麼。
她盛了碗稀粥給他,他接過時,修長的手指有意無意地刮過她的掌心,害得她差點兒摔了手中的碗。
一擡眼,卻見他滿臉揶榆。
她有些心驚;他今晨的舉止怪異,不再如昨日渾身戒備,好似戴盔甲的刺猬。
今晨的他像隻狡猾的狐狸,更像一隻笑裡藏刀的狼。
她倒有些懷念昨日的他來了,隻管一味惹怒他,便能窺見他所有的情緒。
可今日若再想使昨日那招,肯定是不成了,若真如此,那會如同羊入虎口。
“你早上還得工作嗎?”她問的浯氣平淡,絲毫不現方才被他攪亂的情緒。
“有事嗎?”他喝口粥,心不在焉的問。
“我想下山添購一些日用品和食物,你下午有空吧,可以陪我下山嗎?” “當然,那是我的責任。
”他瞟她一眼,慢條斯理地回道。
一頓早餐下來,除了方才他刻意的挑逗外,他幾乎不同她說話。
之後,一上午便埋首于書房裡做他所謂的“工作”。
她隻是不明白,當一個保镖還得對着電腦工作一上午嗎?怪人。
下午,他利用租來的汽車,開車送她下山購物。
車子開到天母西路的超市,他十分盡責地伴在她身邊,護送她上樓購物。
一路上就見不少女人發瘋的目光,隻差沒當着他的面流口水。
真有意思,她注意到有不少女人嫌惡她,公然地對她投以怨毒的目光。
呵,想來她這輩子還不曾如此遭人“怨毒”過呢,托身畔這位超級帥男的福,可真是深感榮幸哪!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一下了車,他竟然反常地勾攬她的腰,這也正是她遭同性相斥的主因,更糟的是他舉止親昵,小動作頻頻,有時甚而動手掐她的腰側,力道不重不輕,卻足夠酥麻她,害得她開始懷疑自己對他“欲望”的深度。
難不成她原來也挺“需要”的?不然何以他小小出手便能調戲她得逞? 噢,是了。
她忘了他原是個中好手,當然有這類手段,她實在不必為自己的“需要”質疑。
他箝制她事小,不過此時若見了熟人就挺難解釋。
原以為在台灣無此可能,事實卻不然,她就那麼巧在超市遇見小時候的玩伴。
主因是她八歲時曾在陽明山的宅子裡住過一段時間,和鄰居的—名男孩時常玩在一起,如今已時隔了十年,沒想到這人還記得她,主動向她打招呼,她想了半天,方才記起。
“小仙?!你回台灣怎麼不來找我?我原以為……以為再也遇不見你了。
”熱情的大男孩有一雙細長的眼睛,眉目清秀,輪廓頗似日本人,身高中上,有一口潔白的牙齒,笑開時給人的感覺十分爽朗、親切。
這人名叫丁羽,大上唐小仙四歲,父親是北台灣小有名氣的企業主。
他還有一個哥哥名叫丁烈,自小就在美國受教育,唐小仙隻見過丁烈一面就印象深刻,至今不忘。
丁烈是名濃眉大眼、神色堅毅的大男孩,比唐小仙大十二歲。
印象中他沉默少言,有一雙銳利深沉的眼,一反丁羽活潑開朗的個性。
丁宅與唐宅兩家相鄰頗近,二人小時候常玩在一起,唐小仙便将丁羽當成“哥兒們”看待,感覺上并不覺得他比自己大上四歲,大概是因為丁羽生性活潑開朗,反倒覺得他像弟弟。
丁羽一認出唐小仙後随即熱情地握住她的雙手,對一旁掐着她小蠻腰那名身長一九0的超級帥哥完全視而不見。
“哈羅,丁羽,十年不見,你長高了。
”她一向對他稱名道姓,從來也不客氣。
丁羽放開一隻手,搔着後腦傻笑。
“真好,我終于等到你回來了。
這十年中我一直想到日本找你,可惜礙于兵役的問題,一直沒能成行。
”他凝注她的目光突然深濃起來,“十年不見了,這十年……你過得好嗎?在日本同小朋友打架了,有人幫你嗎?” 他突然問得如此感性,倒教唐小仙一時失措起來,隻得呵呵一笑應道: “你忘了嗎?我有三個很好用的哥哥,他們敢不幫我,肯定先教我老爹的口水給淹死。
”忽爾感到腰間又遭人偷襲,以眼角餘光一瞄,“上頭”那位一九0的帥哥似乎頗為不滿于遭人冷落一旁。
“呃,咳,丁羽,我跟你介紹,這個人是……我的保镖。
丁羽,是我小時的玩伴。
” “保镖”二字換來方曆挪揄的眼神和一記更為深長有力的偷襲。
可不是她自找的嗎?昨兒個硬要當人家“情人”的不知是誰? “保镖?”丁羽雙眼往上一擡,腦子裡因為“保镖”這二字—時混沌起來。
“小仙,你……為什麼需要保镖?”頓一頓,
山上的夏日清晨是涼爽的,唐小仙一早就起床準備早餐了,她今日穿了一件木藍色無袖洋裝,裙長及膝,很“中庸”的穿着,很乖的做了中式的早晨。
昨晚她主動搬出兩人“共有”的卧房,換來他半譏诮的目光。
她沒解釋,隻說還是習慣自己睡,不習慣和男子共有睡房。
臨走前抱着自個兒的軟被越過他身邊,敏銳地感受到他身上灼熱的體溫和強烈的男性氣息。
奇怪自己在昨晚前為何對此皆視而不見?他……可是個危險的男人呵! 搬出卧房是對的,不宜與他離得太近,如今她打算視他的反應而行事,醞釀下一波的主動出擊。
雖說他超乎她想像的難以捉摸,可也挺好玩的,不乏味。
七點整。
他下樓,瞧見她身上“保守”的洋裝,挑挑眉,笑得挺不正經,卻沒說什麼。
她盛了碗稀粥給他,他接過時,修長的手指有意無意地刮過她的掌心,害得她差點兒摔了手中的碗。
一擡眼,卻見他滿臉揶榆。
她有些心驚;他今晨的舉止怪異,不再如昨日渾身戒備,好似戴盔甲的刺猬。
今晨的他像隻狡猾的狐狸,更像一隻笑裡藏刀的狼。
她倒有些懷念昨日的他來了,隻管一味惹怒他,便能窺見他所有的情緒。
可今日若再想使昨日那招,肯定是不成了,若真如此,那會如同羊入虎口。
“你早上還得工作嗎?”她問的浯氣平淡,絲毫不現方才被他攪亂的情緒。
“有事嗎?”他喝口粥,心不在焉的問。
“我想下山添購一些日用品和食物,你下午有空吧,可以陪我下山嗎?” “當然,那是我的責任。
”他瞟她一眼,慢條斯理地回道。
一頓早餐下來,除了方才他刻意的挑逗外,他幾乎不同她說話。
之後,一上午便埋首于書房裡做他所謂的“工作”。
她隻是不明白,當一個保镖還得對着電腦工作一上午嗎?怪人。
下午,他利用租來的汽車,開車送她下山購物。
車子開到天母西路的超市,他十分盡責地伴在她身邊,護送她上樓購物。
一路上就見不少女人發瘋的目光,隻差沒當着他的面流口水。
真有意思,她注意到有不少女人嫌惡她,公然地對她投以怨毒的目光。
呵,想來她這輩子還不曾如此遭人“怨毒”過呢,托身畔這位超級帥男的福,可真是深感榮幸哪!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一下了車,他竟然反常地勾攬她的腰,這也正是她遭同性相斥的主因,更糟的是他舉止親昵,小動作頻頻,有時甚而動手掐她的腰側,力道不重不輕,卻足夠酥麻她,害得她開始懷疑自己對他“欲望”的深度。
難不成她原來也挺“需要”的?不然何以他小小出手便能調戲她得逞? 噢,是了。
她忘了他原是個中好手,當然有這類手段,她實在不必為自己的“需要”質疑。
他箝制她事小,不過此時若見了熟人就挺難解釋。
原以為在台灣無此可能,事實卻不然,她就那麼巧在超市遇見小時候的玩伴。
主因是她八歲時曾在陽明山的宅子裡住過一段時間,和鄰居的—名男孩時常玩在一起,如今已時隔了十年,沒想到這人還記得她,主動向她打招呼,她想了半天,方才記起。
“小仙?!你回台灣怎麼不來找我?我原以為……以為再也遇不見你了。
”熱情的大男孩有一雙細長的眼睛,眉目清秀,輪廓頗似日本人,身高中上,有一口潔白的牙齒,笑開時給人的感覺十分爽朗、親切。
這人名叫丁羽,大上唐小仙四歲,父親是北台灣小有名氣的企業主。
他還有一個哥哥名叫丁烈,自小就在美國受教育,唐小仙隻見過丁烈一面就印象深刻,至今不忘。
丁烈是名濃眉大眼、神色堅毅的大男孩,比唐小仙大十二歲。
印象中他沉默少言,有一雙銳利深沉的眼,一反丁羽活潑開朗的個性。
丁宅與唐宅兩家相鄰頗近,二人小時候常玩在一起,唐小仙便将丁羽當成“哥兒們”看待,感覺上并不覺得他比自己大上四歲,大概是因為丁羽生性活潑開朗,反倒覺得他像弟弟。
丁羽一認出唐小仙後随即熱情地握住她的雙手,對一旁掐着她小蠻腰那名身長一九0的超級帥哥完全視而不見。
“哈羅,丁羽,十年不見,你長高了。
”她一向對他稱名道姓,從來也不客氣。
丁羽放開一隻手,搔着後腦傻笑。
“真好,我終于等到你回來了。
這十年中我一直想到日本找你,可惜礙于兵役的問題,一直沒能成行。
”他凝注她的目光突然深濃起來,“十年不見了,這十年……你過得好嗎?在日本同小朋友打架了,有人幫你嗎?” 他突然問得如此感性,倒教唐小仙一時失措起來,隻得呵呵一笑應道: “你忘了嗎?我有三個很好用的哥哥,他們敢不幫我,肯定先教我老爹的口水給淹死。
”忽爾感到腰間又遭人偷襲,以眼角餘光一瞄,“上頭”那位一九0的帥哥似乎頗為不滿于遭人冷落一旁。
“呃,咳,丁羽,我跟你介紹,這個人是……我的保镖。
丁羽,是我小時的玩伴。
” “保镖”二字換來方曆挪揄的眼神和一記更為深長有力的偷襲。
可不是她自找的嗎?昨兒個硬要當人家“情人”的不知是誰? “保镖?”丁羽雙眼往上一擡,腦子裡因為“保镖”這二字—時混沌起來。
“小仙,你……為什麼需要保镖?”頓一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