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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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情帶給人宗教般抽鴉片似的麻醉與快感;錢,則在這之間的落差帶給人許多的安慰。

    但這社會還處在不能光明正大愛錢與膜拜錢的混沌與矛盾中,要将錢拼命的死抓着,同時又不斷提倡道德的高調,以種種比如快樂、幸福的抽象性打壓金錢的物質性,并且庸俗化錢的可戀與價值。

     所以,張明美不敢太露骨地流露出她的高興,拿到錢時,那滿足安慰的感覺。

     每個月,她最喜歡發薪水的時候。

    一早就開始盼望,一直耐心地等到下班,不管多疲累,她馬上就趕到銀行,确定錢進了帳戶,然後把錢領出來。

    看着一疊的仟元大鈔從提款機吐出來,她總有說不出的歡欣與喜悅,迫不及待又小心翼翼地把錢放進皮包,将皮包緊緊貼壓着身體,然後搭一個多小時的公車回去。

     回到租的地方,她小心地把仟元大鈔一張一張正面朝上攤平放在飯桌上,然後支着下巴,張嘴笑着望着擺了半個桌面的仟元鈔票。

     她在現在這家公司工作五年多了,薪水從二萬塊一直升到二萬四千塊。

    職校畢業後,她工作了兩年,然後狠下心去考夜二技,半工半讀,中間換了兩個工作,然後找到這家公司,一直工作到現在。

     小貿易公司,從老闆到業務,幾乎都是他們自家人。

    老闆娘管錢,她當了幾年助理會計,一直很安分,對支配欲強的老闆娘感覺也就沒那麼難相處。

     每個月最大的樂趣,就是像這樣一張一張把錢攤開,放在桌子上,不厭其煩地看着。

    這種時候,她覺得自己真是有錢人!臉上挂着笑,撐着下巴,嘴裡一邊哼着輕快的歌,覺得很滿足。

     這樣看着攤開滿桌的錢大概十多分鐘後,她拿起了八張鈔票攏齊了放在一邊。

    這是要給遠房的表表姑的。

     她爸爸多年前已經過世,媽媽身體不好,熬到她夜二技畢業後,無法再做粗重工作,就搬到較偏僻的郊區鄉下去,自己種些青菜、養養雞。

    房子是那種磚造的,屋頂蓋着瓦片那種。

    本來是她爸爸遠房關系很遠的一個表了又表的姑姑住在那裡,後來搬到城市跟兒子住,屋子就一直空着,然後租給她們,她媽媽就搬過去。

    每個月,張明美付給表表姑三仟塊,連帶她自己住的這間一房一廳外加小小廚房、浴室的公寓,她要給表表姑八仟塊。

     家裡隻有她一個孩子,她原想跟她媽媽住在一塊,但離市區實在有點遠,每天通勤上班會來不及。

    她們仔細算過了,如果要租個兩房的公寓,起碼要多出一倍的錢,加上她媽媽喜歡那郊區鄉下,表表姑又正好有這間小公寓租給她,這個決定似乎算理想了。

     跟着,她又取了一萬塊,平分成兩份。

    每個月她給她媽媽五仟塊的生活費,剩下的是她自己的。

    她媽媽總是要她把錢留着自己用,或以備不時之需什麼的。

    她知道她媽媽有點存款,可也不過幾萬塊,那伍仟塊的生活費,無論如何是不能省的。

     她自己的那份,包括水電、電話和夥食及交通費,勉強夠用,不夠時就挪用剩下的錢。

    剩下那六仟塊,四仟塊還要再存回進銀行,其餘的兩仟算是雜費——偶爾買件衣服、鞋子什麼的,還有生活用品,以及補充生活費用。

     所以,每個月領了薪水後,一張張數着,攤開在桌子上,這樣心靈和感覺得到滿足後,一部分就要繳房租、一部分生活費用,剩下的就存起來。

    摸着一張張鈔票特有的不同紙感與質感,她總不禁地滿足地籲口氣。

     她每天帶便當,中午可以省下一筆午餐費用;頂多看看電視,幾乎不看電影;偶爾逛逛書店翻翻免費的雜志,盡量不應酬;逛街的時候也不帶超出三佰塊的現金,甚至沒有信用卡,以免受不了誘惑,買了不必要的東西。

    最奢侈的,就趁換季時,買點過季打折品。

    有時嘴饞,她放縱自己買點零食、蛋糕或冰淇淋什麼的,吃得甜滋滋。

     這樣的日子,她覺得很滿足了。

    下雨天時,聽着滴答的雨聲,她一身溫暖又幹燥舒适地躲在被窩裡,有點小小的安慰與慶幸。

     她畢竟還有自己一個小小的天地啊。

     但不打扮、沒交際,又少外出走動,愛情就懶得來拜訪。

    她不是恐龍,自然有過純純的少女情懷,對愛情偷偷地盼望。

    有時走在街上,總是對那手牽着手的情侶非常羨慕,盼望自己也有那樣美麗的愛情。

     而今二十八歲了,她知道愛情不是那麼美麗,希望有一個英俊、高大、溫柔、體貼又有錢的男朋友,也要看看自己有沒有那個條件。

     她漸漸不再作那種灰姑娘、麻雀變鳳凰的美夢,也不再夢想白馬王子。

    日子就這樣了,至少她還有自己一個小小的天地,還存了十幾萬——雖然她規定自己每個月存四仟塊,但時有東挪西支的情況。

    不過,至少還存了十幾萬,她很是心滿意足了。

     這樣每個月一次,看着攤滿半桌子的錢,覺得自己好似個有錢人,她心裡也就感到小小的充足,也會覺得好像日子充滿希望,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