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記 千秋修平我愛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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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的孩子。

    就像蓮對娜娜說的:「你老是獨自期待一些不可能的事,因此讓自己得不到幸福,這樣不是很空虛嗎?」所以我對千秋的判決就是死,因為活着的他已經沒有救了。

     曾經有人問我是不是很讨厭千秋,所以這樣虐他。

    我當然不讨厭千秋,也不讨厭小翎,但是小說主角并不是拿來疼的。

    我必須讓千秋和小翎做出許多我不喜歡的事,并且藉着修理他們兩個化解我的怒氣,這是寫小說的最深層功用。

     看到不止一位讀者反應,看不出小翎跟千秋是幾時開始相愛的。

    看到這話作者實在很想切腹謝罪,寫愛情小說卻讓讀者看不出主角在相愛,真是大失職啊!〈泣〉如果要再拗一次的話,我想小翎真正喜歡上千秋的契機是在葉太太出現的時候,那時他直接感受到千秋的心情,感覺就像兩個人合而為一那樣奇妙,那一刻他對千秋的感覺就改變了,而那天也是他第一次成功阻止千秋使用他的身體。

     之所以這樣安排,因為我覺得兩個人的地位必須是均衡的,至少必須各占勝場。

     如果他們的關系永遠是一面倒,小翎必須依靠千秋保護,又任千秋予取予求,那麼他們就不會有交流,也沒有尊重,那麼又何來火花?隻有當小翎逐漸成熟,有辦法跟千秋交涉甚至抗衡,他才有自信去愛千秋,千秋也才會真正注意他并被他吸引。

     其實,如果我早一點複習鋼之煉金術師的話,我可能會讓千秋跟小翎一輩子維持朋友關系。

    看了豆子兄弟的互動,深深感覺到世界上最強烈的感情不一定是愛情。

    愛德跟阿爾無疑是深愛着對方,但是這種愛無關嫉妒、欲望跟占有,隻是相依為命和彼此了解,把對方放在第一位的真誠之愛。

    雖然遠比一般的手足之情深厚,卻沒有暧昧的成分,讓我非常感動。

    寫到這裡忽然很想再次改結局,千秋小翎不要配對永遠當哥兒們,讓小翎直接愛上安修平算了……〈被親愛的編輯追殺中〉 說到結局,老實說我已經改了好幾遍了,現在的結局也不見得是「最好的」,而是最能說服我自己的一個。

    小說出版固然是件開心的事,可是我卻一直有種想要畏罪潛逃的沖動,因為真的很怕讀者看到最後結局會想宰我。

     其實我一開始是準備讓千秋複活的,連身體都準備好了,用腳想都知道,自然就是安修平。

    所以他總是像個幽靈一樣到處晃來晃去,沒事就忽然冒出來吓陳小翎一大跳,而且生不如死,感覺就是專門為領便當而生的。

     但是我一路寫下去,心情卻越來越矛盾。

    真的要這樣嗎?這孩子太可憐了啊!其他角色的遭遇多多少少都有點自食惡果的成分,隻有安修平可說是百分之百的無辜,什麼事都沒做卻惡運連連,而且沒人幫他,最後甚至自殺身亡,隻為了把身體交給某個惡鬼使用,這還有天理嗎?此外我對「借屍還魂」的想法也越來越反感,總有一種陰氣森森的感覺,所以原案就出局了。

    可是如果讓千秋直接升天,小翎跟安修平配對,我又會舍不得小千千。

     我寫小說有個大毛病,很容易對角色用太多感情造成寫作方向失焦,這次又是個明證。

     最後我就想出「吸收」的作法,讓千秋成為安修平的一部分繼續活下去,乍看之下好像兩全其美,其實内心深處的我有一部分正在自我嫌惡……原本是讓小翎發現千秋在安修平體内後馬上答應跟他交往,轉念又覺得太草率。

    才剛守寡(?)沒多久,一發現别的男人身上有阿娜達的味道就阿莎力地倒入那人懷裡,這種感情不是太廉價了嗎?所以我決定讓他再考慮一陣子。

    仔細想想,對此時的兩人而言最重要的原本就不是談戀愛,而是重新開始。

    我想,就姑且讓他們先成為「重新開始的夥伴」吧。

     再懇求一次:請大家不要砍我…… 在BBS上連載的時候,我最大的樂趣就是去看網上各位大人的推文,大家都超有創意,常常讓我笑到肚痛。

    這麼一本充滿怨念的小說,卻為我帶來這麼多的笑聲,實在讓我覺得非常幸福,在此再次謝謝大家。

     其實本篇最重要的主題是「成長」,我常扪心自問:寫完這篇小說,我自己到底有沒有成長呢?隻好等時間來證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