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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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我改,我改就是,”他輕輕的握住她的手,很自然的。
“說不定我也隻是和你一樣,一幢在海邊的木造小屋,一條大狼狗,一輛由兩個人騎的腳踏車,一個吉他,不過還加一樣,我的提琴。
因為我答應過你,若幹年後我要再拉給你聽!” “學人家的!”她出個鬼臉。
“喂,坐在這兒真是好舒服,很——心曠神怡!” “因為這兒沒有世俗的煩惱,能令我們忘憂。
”他反複的仔細看着她的手。
“能住在這種地方也不錯。
”她四周望望。
“不是人人喜歡這種地方,”他搖頭。
“要思想層次高的、感性重的、不俗氣的人才懂得欣賞。
” “你是在誇自己嗎?”她笑起來。
“我是俗人,我在說你!”他指指她手心。
“卓爾,你知道嗎?你有藝術天分,你若走這條路,會很出名。
” “你懂得着手相?”她睜大眼睛。
“可是我念國際貿易的,和藝術完全無關。
” “急什麼科系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天分,你有這天分,你要記往這句話!”他是認真的。
“難道我以後去唱歌、跳舞、演電影!”她大笑起來。
“我爸爸一定把我殺了!” “是!你們那種家庭絕對不容許這樣的事發生,我明白,”他又看她的手掌。
“你的感情線——并不專一。
” “什麼意思?”她怪叫起來。
“你——心裡會想很多,你不隻一個男朋友,你的感懂可以說亂。
” “你在吓我。
是不是?”她盯着他。
“不過——”他透一口氣。
“最後你會嫁一個非常好的丈夫,會一生富貴,從一而終!” “你根本胡扯,我不信你說的!”她把手掌抽回來。
“我自己知道,我是個很專一的人!” “還癡心呢!是不是?”他望着她似笑非笑。
“相信我,剛才我說的是真話,會很靈的!” “我相信你是活神仙。
”她白他一眼。
“你怎麼不看着自己呢?” “我看過了,我很了解自己,”他點點頭。
“我命中注定是個流浪飄泊之人。
” “怎麼會?!”她心中有些不安。
這麼說——他們倆之間的感情豈不——沒有希望? 他聳聳肩。
沒有言語。
“畢群,你能告訴我,你心中到底有什麼事?”她問。
“我——很羨慕你的家。
”他又是這句話。
“也很喜歡。
” “你可以常去,如果我家令你心裡舒服的話。
”她真心地說。
“我可以常去,但那——畢竟隻是你的家!”他歎息。
她眼中掠過一抹疑惑。
忽然間,四周的景色仿佛變暗了。
隻剩下縱橫交錯的阡陌,向更遠處伸展着。
再回學校,百合花的攻勢停了,像送花時一樣的突然就停了。
“恐怕永遠找不出這個傻人了!”卓爾對劉芸說。
“傻人?你不以為他是另有計劃?”劉藝不以為然。
無論是停止攻勢或另有計劃都好,卓爾從來沒把這件事認真的放在心上。
感情上她也不貪心,有畢群已經夠了,何必再惹麻煩?她要證明給畢群看,他說她手相中感情很亂是錯的;她絕對專一。
空堂的時候,卓爾決定去圖書館看點書,劉芸另有事,說好了遲些時候去找她。
于是卓爾獨自先去,很幸運的,她找到兩個很好的位置,而且相連。
她坐下來,把一部分書放在隔壁的椅子上,她覺得理所當然,不懂霸位的人根本不算是學生。
她做一些會計方面的功課。
她愈來愈發覺,她對數字方面的天分并不高,所有的一切全靠後天努力。
或者畢群說得對,她的天分是藝術方面的。
藝術——也不必唱歌、跳舞演電影、電視,她可以畫畫,她一直畫得不錯,不是嗎?或者——啊!她可以寫小說,她的文筆不錯,又愛幻想,腦子裡總有好多稀奇古怪的念頭。
寫小說當作家,這也是藝術啊! 想得入神,幾乎忘了來圖書館的目的,直到旁邊響起了一個頗溫文的男孩子聲音。
“我可以暫時坐一坐嗎?”男孩子很禮貌地問。
“暫時可以,不過——”她擡起頭,呆楞一下,是韋成烈?怎麼會是他?“不過劉芸來了你得讓!” “一定!”他拿開椅子上的書,坐下來。
她四周望一望,還有不少空位啊1他為什麼一定要坐這兒?這兒風水好? 她看他一眼,忍住了想講的話。
他也正好看她,眼中笑意盎然。
“你——可記得我?”韋成烈問。
有一絲兒可以察覺到的不自然。
“你?!你是誰?!我見過你嗎?”她頗感意外。
“我是覺得你有點臉熟,那大概因為你是我們的助教!”。
“不是現在,再想遠一點,七八年前,你那時還在念小學。
”他的笑意擴展到嘴角。
“小學?!”她覺得不可思議。
“你不會是我小學同學吧?我又沒留過級,我才十八歲多一點!” “當然不是同班,我知道你沒留過,韋薇也是今年考大學,她進了政大念新聞。
”他說。
“韋薇!”卓爾的眼睛亮起來。
“小學時我最好的同學韋薇?!和我坐在一起的?” “是她。
我是她哥哥韋成烈。
”他自我介紹。
“啊一一難怪我覺得臉熟,我真是以前見過你,”她好興奮。
“那是好久、好久以前的事了,我記得我們念小學五年級時你已經高二,好神氣的樣子,看見我們這些小丫頭愛理不理的。
” “現在小丫頭已經長大了,還做了我的學生,”韋成烈眼睛笑得彎彎的,非常可愛的模樣兒。
“我知道你認不出我,但是你的名字特别,我一下就認出你了,主要的是你和小時候沒有什麼分别,愈來愈漂亮就是!” “真好,真是好,韋薇現在怎樣?”她開心地問。
“她每天叫我帶一朵百合花給你,她說你隻要見到百合,就一定會想起她,”成烈笑。
“但送了那麼久,你一點反應都沒有,隻好罷休。
” “原來百合花是你放的!”她恍然。
原來所謂的百合花攻勢是這麼簡單的一件事。
“是我代韋薇放的,不能混為一談,”他立刻更正。
“我不想讓畢群誤會。
” “你認識畢群?”她眨眨眼睛。
畢群仿佛在校園裡很有名氣似的,不是嗎?人人提起他都知道。
“我和他在中學是同學,比他高兩班,我知道他。
我也好幾次看見你們一起回台北。
”他笑。
但是——笑容裡仿佛有些什麼。
“那又怕什麼誤會?你是我的老朋友,是韋薇的哥哥啊1我還在流鼻涕的就認識你的?”她說。
“你小時候不流鼻涕
“說不定我也隻是和你一樣,一幢在海邊的木造小屋,一條大狼狗,一輛由兩個人騎的腳踏車,一個吉他,不過還加一樣,我的提琴。
因為我答應過你,若幹年後我要再拉給你聽!” “學人家的!”她出個鬼臉。
“喂,坐在這兒真是好舒服,很——心曠神怡!” “因為這兒沒有世俗的煩惱,能令我們忘憂。
”他反複的仔細看着她的手。
“能住在這種地方也不錯。
”她四周望望。
“不是人人喜歡這種地方,”他搖頭。
“要思想層次高的、感性重的、不俗氣的人才懂得欣賞。
” “你是在誇自己嗎?”她笑起來。
“我是俗人,我在說你!”他指指她手心。
“卓爾,你知道嗎?你有藝術天分,你若走這條路,會很出名。
” “你懂得着手相?”她睜大眼睛。
“可是我念國際貿易的,和藝術完全無關。
” “急什麼科系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天分,你有這天分,你要記往這句話!”他是認真的。
“難道我以後去唱歌、跳舞、演電影!”她大笑起來。
“我爸爸一定把我殺了!” “是!你們那種家庭絕對不容許這樣的事發生,我明白,”他又看她的手掌。
“你的感情線——并不專一。
” “什麼意思?”她怪叫起來。
“你——心裡會想很多,你不隻一個男朋友,你的感懂可以說亂。
” “你在吓我。
是不是?”她盯着他。
“不過——”他透一口氣。
“最後你會嫁一個非常好的丈夫,會一生富貴,從一而終!” “你根本胡扯,我不信你說的!”她把手掌抽回來。
“我自己知道,我是個很專一的人!” “還癡心呢!是不是?”他望着她似笑非笑。
“相信我,剛才我說的是真話,會很靈的!” “我相信你是活神仙。
”她白他一眼。
“你怎麼不看着自己呢?” “我看過了,我很了解自己,”他點點頭。
“我命中注定是個流浪飄泊之人。
” “怎麼會?!”她心中有些不安。
這麼說——他們倆之間的感情豈不——沒有希望? 他聳聳肩。
沒有言語。
“畢群,你能告訴我,你心中到底有什麼事?”她問。
“我——很羨慕你的家。
”他又是這句話。
“也很喜歡。
” “你可以常去,如果我家令你心裡舒服的話。
”她真心地說。
“我可以常去,但那——畢竟隻是你的家!”他歎息。
她眼中掠過一抹疑惑。
忽然間,四周的景色仿佛變暗了。
隻剩下縱橫交錯的阡陌,向更遠處伸展着。
再回學校,百合花的攻勢停了,像送花時一樣的突然就停了。
“恐怕永遠找不出這個傻人了!”卓爾對劉芸說。
“傻人?你不以為他是另有計劃?”劉藝不以為然。
無論是停止攻勢或另有計劃都好,卓爾從來沒把這件事認真的放在心上。
感情上她也不貪心,有畢群已經夠了,何必再惹麻煩?她要證明給畢群看,他說她手相中感情很亂是錯的;她絕對專一。
空堂的時候,卓爾決定去圖書館看點書,劉芸另有事,說好了遲些時候去找她。
于是卓爾獨自先去,很幸運的,她找到兩個很好的位置,而且相連。
她坐下來,把一部分書放在隔壁的椅子上,她覺得理所當然,不懂霸位的人根本不算是學生。
她做一些會計方面的功課。
她愈來愈發覺,她對數字方面的天分并不高,所有的一切全靠後天努力。
或者畢群說得對,她的天分是藝術方面的。
藝術——也不必唱歌、跳舞演電影、電視,她可以畫畫,她一直畫得不錯,不是嗎?或者——啊!她可以寫小說,她的文筆不錯,又愛幻想,腦子裡總有好多稀奇古怪的念頭。
寫小說當作家,這也是藝術啊! 想得入神,幾乎忘了來圖書館的目的,直到旁邊響起了一個頗溫文的男孩子聲音。
“我可以暫時坐一坐嗎?”男孩子很禮貌地問。
“暫時可以,不過——”她擡起頭,呆楞一下,是韋成烈?怎麼會是他?“不過劉芸來了你得讓!” “一定!”他拿開椅子上的書,坐下來。
她四周望一望,還有不少空位啊1他為什麼一定要坐這兒?這兒風水好? 她看他一眼,忍住了想講的話。
他也正好看她,眼中笑意盎然。
“你——可記得我?”韋成烈問。
有一絲兒可以察覺到的不自然。
“你?!你是誰?!我見過你嗎?”她頗感意外。
“我是覺得你有點臉熟,那大概因為你是我們的助教!”。
“不是現在,再想遠一點,七八年前,你那時還在念小學。
”他的笑意擴展到嘴角。
“小學?!”她覺得不可思議。
“你不會是我小學同學吧?我又沒留過級,我才十八歲多一點!” “當然不是同班,我知道你沒留過,韋薇也是今年考大學,她進了政大念新聞。
”他說。
“韋薇!”卓爾的眼睛亮起來。
“小學時我最好的同學韋薇?!和我坐在一起的?” “是她。
我是她哥哥韋成烈。
”他自我介紹。
“啊一一難怪我覺得臉熟,我真是以前見過你,”她好興奮。
“那是好久、好久以前的事了,我記得我們念小學五年級時你已經高二,好神氣的樣子,看見我們這些小丫頭愛理不理的。
” “現在小丫頭已經長大了,還做了我的學生,”韋成烈眼睛笑得彎彎的,非常可愛的模樣兒。
“我知道你認不出我,但是你的名字特别,我一下就認出你了,主要的是你和小時候沒有什麼分别,愈來愈漂亮就是!” “真好,真是好,韋薇現在怎樣?”她開心地問。
“她每天叫我帶一朵百合花給你,她說你隻要見到百合,就一定會想起她,”成烈笑。
“但送了那麼久,你一點反應都沒有,隻好罷休。
” “原來百合花是你放的!”她恍然。
原來所謂的百合花攻勢是這麼簡單的一件事。
“是我代韋薇放的,不能混為一談,”他立刻更正。
“我不想讓畢群誤會。
” “你認識畢群?”她眨眨眼睛。
畢群仿佛在校園裡很有名氣似的,不是嗎?人人提起他都知道。
“我和他在中學是同學,比他高兩班,我知道他。
我也好幾次看見你們一起回台北。
”他笑。
但是——笑容裡仿佛有些什麼。
“那又怕什麼誤會?你是我的老朋友,是韋薇的哥哥啊1我還在流鼻涕的就認識你的?”她說。
“你小時候不流鼻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