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回 假扮盜自投法網 真仗義暫寄嬌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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捕。

    "陶夫人一頭哭一頭道:"若是強人打劫,倒也易處。

    如今明明是那人做的勾當,教我怎生用法。

    若不去告,外人反有議論,相公回來又道我無主意。

    若是告時,還是說出那人好,還是不說出來好?心中并無主意。

    "到得天明,外邊沸沸揚揚,傳将進來道:"昨夜的強盜,都被縣官親自拿獲了。

    "夫人聽見,疑惑未真。

    隻見一連十數人,盡是衆口同詞。

    陶夫人便對衆人說道:"如今強盜既已敗露,便寫一張狀紙,隻求官府存案緝拿的意思,看官府如何處置?"衆人一齊道:"夫人所見不差,竟如此便了。

    "便央近處市館先生,寫一呈狀道: 抱告官屬陶旺具告,為實陳被盜颠末,懇賜電情追剿事:義父陶總兵,于今年四月間,赴京候選。

    義兄陶景節,亦于五月内,省親去訖。

    不意今月二十九日,四更時分,突遭大盜一夥,三四十人,青紅其面,明火執仗,殺入内室。

    旺等夢中驚駭,潛避得脫。

    衣飾細軟,罄劫一空,不知去向,地鄰張大李二等證。

    切思被盜殺劫,地方大變。

    不得不據實陳明,伏乞天台,立着應捕人役,嚴緝群盜,追贓正律,實為恩便。

    上告本縣正堂老爺施行。

     年 月 日具。

     陶夫人又教衆人念了一遍,即叫家人陶旺,同了地鄰等,到縣首告。

    恰好高知縣正坐早堂,收陶家狀詞,便調出狗低頭一起複審,個個仍推在梅富春身上。

    高公道:"所犯皆同,首從有别。

    梅富春宦門之子,雖素行不軌,難道這樣利害,他也不知。

    況陶家是他至戚,怎肯就起此歹念。

    都是你們這班潑賊,助纣為虐,撺掇他,釀成此事,還要推幹。

    "叫把王乙、俞甲一齊夾起來。

    王乙等熬痛不過,隻得招來,放了夾棍,各重責三十闆。

    梅富春雖是陶家至戚,然被惑倡首,罪與王乙等同,俱應杖一百,流三千裡。

    馬四、牛五等,俱杖八十,流二千裡。

    便當堂判下審單道: 審得梅富春,宦裔之不自好者也。

    賦性兇暴,立心狠毒。

    恃先人之蔭,不為善而喜作惡。

    逞夜郎之威,專害人而圖利己。

    兼以犬豕為朋,故心愈狠,而手足如同草疥。

    殺妹于前;豺狼是伍,故性愈兇而骨肉視若仇仇,劫姑于後。

    數其罪,不啻彌天,書其愆,曷勝罄竹。

    惟是殺妹者,妹遠蹤而事可寝;劫姑也,姑挺身而惡遂昭。

    按慈律例,倡首法宜加等。

    鑒彼苦衷,涉親情或可原,三千裡外,勞肢體以冀自新;一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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