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夫人被害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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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昭和某年8月19日,九州發生了一起殺人案件。
這年夏天特别熱。
夜裡11點過後,微弱的陣陣涼風吹起,容易熬過酷暑的一天。
Q制鋼廠的年輕董事遠山榮造,今夜又因赴宴回家很晚。
舊式的橫梁木門已經關閉,附近一帶萬籁俱寂,夜闌人靜。
按照晚歸的習慣,他轉到後門。
榮造一邊用手揮趕糾纏不休的大群蚊子,一邊打開木門走進院内。
他感到蹊跷,不由得心裡“哎呀”一聲:廊檐下的木闆套窗開了五六厘米的縫隙,微弱的光亮從那裡射進院庭。
榮造小聲呼喚妻子的名字:“喂——年子!” 然而沒聽到妻子的回答。
倏地,榮造的心頭襲來一陣不安。
他忙手忙腳地脫下鞋,拉開套窗,跳過充當寝室的中間屋子。
妻子躺在蚊帳裡,在長明燈的輝映下,臉色顯得格外蒼白。
“喂,我回來了!” 他想從蚊帳外面伸手把她搖醒,可是觸到了一個硬東西,他不禁一驚。
是切生魚片的菜刀刺進了她的左胸,鮮血滲到睡衣外面。
鄰屋敞着隔扇的蚊帳内,母親繡伊和他那剛滿5歲的大女兒麻子,發出均勻的鼾聲,呼呼地睡得正甜。
發生了這樣的事件也沒把她倆驚醒。
不大工夫,救護車到了。
被害人已經氣絕,救護隊員拒絕送往醫院,相反作為橫死事件,要求警察前來現場。
榮造因是頭一個發現的人,便介紹了他發現時現場的情景。
經初步調查,警察認為榮造的陳述屬實。
嚴密的搜查開始了。
因為東西沒被偷走,所以怨恨和癡情的說法占了上風。
列入嫌疑名單内的十幾個人之中,有一個人的名字始終不能從名單上抹掉。
此人就是當天下午來安電扇插座的近鄰電工飯島貢(當時25歲)。
本人始終堅持無罪,說當晚在自己家裡獨自修理收音機。
但,沒有人證明。
另外,他深夜入浴時洗了的褲子,翌晨還在室内晾着,這一點也叫人生疑。
而且他熟悉遠山家的房間陳設,家屬成員,很喜歡被害人,經常黏黏糊糊,纏在身邊。
所以他被認為是作案人的可能性極大。
對飯島貢住宅進行了搜查,發現他的襯衣的胸部有小豆粒那麼大的一塊血迹。
飯島說是自己的血,但經法醫學的權威大野學教授的鑒定,和被害人的血型相同。
僅此證據,他便被公開審訊了。
第一審,認為證據不充分,宣告無罪。
但是,檢察官起訴,高等法院進行了第二審,判他有期徒刑15年。
飯島貢向最高法院上訴,被駁回,維持二審原判,被迫服刑了。
二 年富力強的律師笛木,從20年前殺人案件公審記錄的副本上移開目光,略現倦意,點燃了一支煙。
擡頭望窗外,那熟谙的高樓大廈漸漸地隐退到幕落裡。
他對20年前的這起案件發生興趣,是兩天前的事。
那天,笛木到事務所上班。
事務員送上茶。
他剛呷一口,一個男人闖了進來。
“您有什麼事告訴我,我向先生轉達,請不要……” 年輕的事務員那樣說着便去攔他,可是沒攔住。
“不,我不是來請求辯護的。
我一定要親自見一見先生!” 說着便不顧一切地蹬、蹬、蹬地跑了進來。
來人體格健壯,紅臉膛。
他硬闖過傳達室,來到笛木面前。
高大的軀體像沒處擱似的,惶恐不安地說: “實在對不起。
您很忙,打攪您。
我那時蒙您多方關照……” 他臉上沁出汗珠,頻頻點頭施禮。
笛木看看來人,想起來了。
從前此人曾因行騙被捕,笛木作為官方指定的律師曾經奉陪過。
他的名字叫岩本修,沒錯。
那時就沒覺得他可惡。
他說話帶大阪口音,臉上總挂着孩子氣,行騙的内容也不像個大人。
“又犯事了嗎?或者……” “不,真有趣……” 岩本言談嗫嚅,端端正正地站着。
笛木讓他坐下,給事務員使了個眼色,叫他退到屋外。
岩本這才小聲說,似乎怕旁人聽去: “先生,20年前,榮造董事夫人被殺一案,您還記得吧?” 笛木想了片刻,說: “噢,犯人就是近鄰的電工,判了15年徒刑。
早該出獄了。
怎麼?” “那個、那個……如果找到了真正的犯人。
能怎麼樣呢?” “真正的犯人?” “先生,殺人案的時效(法律追究責任的有效時間)是15年哪。
那麼是從殺了人之日計算15年呢,還是從多方調查結束宣判之後計算15年?” “但是時效也有兩種:即處刑的時效和公訴的時效,這是個複雜的問題。
你不把詳情告訴我,我是無法斷言的。
一句話,過了20年,大概時效都已經過了。
你說另有真正的犯人,這倒叫我不敢置若罔聞!”笛木律師說着說着,自然地加強了語氣。
“你,認識真正的犯人嗎?誰是真正的犯人?莫非是你……” “您真會開玩笑,俺為什麼要殺人呢?先生。
”岩本用力地搖頭否認,然後繼續說:“此前不久,在拘留所時認識了一個人。
不過,僅僅是認識,還不到知心的程度。
有一天,就一件拘留的事和關于時效問題扯了起來。
末了,他悄悄對我說,‘所說的殺人的時效确實定為15年呐’。
他對我吐露了真情,‘實際上,人是我殺的……’” “你是說他就是殺害董事夫人的真正犯人?” “俺出了拘留所一年多了。
前幾天那小子找上門來,一本正經地說,‘無罪而被迫蹲監獄的人真可憐。
我多次想自首,但又害怕。
我既有前科,又有餘罪,要是自首,準判死刑。
因此終于沒去自首。
如果時效過了,一定去自首。
最近大概上年紀了,想起往事,夜不成眠。
希望您關照一下。
’我定神一看,他遠遠不是過去那副神态,驟然消瘦,非常憔悴!” “嗯,僅僅這麼說,客觀證據不充分。
” “所以我就問這問那,實際上他對那起案件了若指掌,不是犯人不可能知道得那麼多。
” “能不能給我舉個例子?” “他說那天,被害人躺着的蚊帳外面,桌子上的夜來香花很鮮豔,他進屋時把套窗的下方擡起來啦。
還說戴着工作手套,所以沒留下指紋等等。
” 笛木雖然疑心他是否胡謅八扯,卻又一個勁兒地搭話。
“本人似乎在說時效成立就不用贖罪,所以他要自首。
” “噢,他一面說想自首,一面又說:如果還在追訴期,那可了不得,特請您——曾多方關照過我的律師先生查一查,然後再……” “哼!假如他是真正犯人,絕對應該自首。
至于時效中斷還是未中斷,我負責查問。
” 笛木最後問起了真犯人是什麼樣。
但,岩本堅決不肯說出他的名字。
“你查問後,若是弄清了時效已過,我把本人領來。
在這之前請原諒。
”他說着鞠了幾個躬,就告辭了。
岩本走後,笛木興趣兀起,即刻派人搜集有關這次案件的有關資料。
并不是完全聽信了岩本的話,莫如說半信半疑。
他的話裡有幾處講得特别具體。
他想,經調查,弄清是謊言,給岩本指出就行了,而且自己也輕松愉快。
笛木頗有有正義感,從很早以前就對錯案比别人倍感興趣。
他花了一周時間,閱讀了大量的資料。
笛木的腦子裡,案件即形成了清晰的輪廓。
雖說那是20年前的事,當時的當時律師、檢察官、審判長等都已故去,不可能直接傾聽那些人談吐案件的原委,隻能依靠當時的新聞報道和審判記錄作判斷。
他心裡核計,聽說當時最初審理這一案件的大分警察署有一名警察還活着,等見了自稱的真犯人之後,有了某種程度的真實性,就應走一趟大分。
三 當告訴他在時效上沒問題時,岩本欣然決定馬上把那個人領來。
笛木一直在懷疑他是不是精神失常,聽了岩本的決定才松了一口氣。
那個人在岩本的陪同下惴惴不安地來到事務所。
此人名叫林進一,個子不高,約四十二三歲,很老實的樣子。
此人表情特别陰郁。
笛木憑經驗懂得:這種人到緊要關頭殺人不眨眼。
他與岩本遇然不同,岩本沉默寡言,給人以誠實之感。
“那麼,時效上,不會有問題吧?” 林進一所以首先問這件事,似乎時效問題仍然是他最關心的事。
笛木就那一點做了足以使他理解的說明:“不成問題。
我擔保。
談一談真情實況吧。
”笛木一邊和藹地看着他,一邊問。
于是,林進一便慢吞吞地說下去了。
動機:去偷東西,驚醒了主人,把她殺了。
這年夏天特别熱。
夜裡11點過後,微弱的陣陣涼風吹起,容易熬過酷暑的一天。
Q制鋼廠的年輕董事遠山榮造,今夜又因赴宴回家很晚。
舊式的橫梁木門已經關閉,附近一帶萬籁俱寂,夜闌人靜。
按照晚歸的習慣,他轉到後門。
榮造一邊用手揮趕糾纏不休的大群蚊子,一邊打開木門走進院内。
他感到蹊跷,不由得心裡“哎呀”一聲:廊檐下的木闆套窗開了五六厘米的縫隙,微弱的光亮從那裡射進院庭。
榮造小聲呼喚妻子的名字:“喂——年子!” 然而沒聽到妻子的回答。
倏地,榮造的心頭襲來一陣不安。
他忙手忙腳地脫下鞋,拉開套窗,跳過充當寝室的中間屋子。
妻子躺在蚊帳裡,在長明燈的輝映下,臉色顯得格外蒼白。
“喂,我回來了!” 他想從蚊帳外面伸手把她搖醒,可是觸到了一個硬東西,他不禁一驚。
是切生魚片的菜刀刺進了她的左胸,鮮血滲到睡衣外面。
鄰屋敞着隔扇的蚊帳内,母親繡伊和他那剛滿5歲的大女兒麻子,發出均勻的鼾聲,呼呼地睡得正甜。
發生了這樣的事件也沒把她倆驚醒。
不大工夫,救護車到了。
被害人已經氣絕,救護隊員拒絕送往醫院,相反作為橫死事件,要求警察前來現場。
榮造因是頭一個發現的人,便介紹了他發現時現場的情景。
經初步調查,警察認為榮造的陳述屬實。
嚴密的搜查開始了。
因為東西沒被偷走,所以怨恨和癡情的說法占了上風。
列入嫌疑名單内的十幾個人之中,有一個人的名字始終不能從名單上抹掉。
此人就是當天下午來安電扇插座的近鄰電工飯島貢(當時25歲)。
本人始終堅持無罪,說當晚在自己家裡獨自修理收音機。
但,沒有人證明。
另外,他深夜入浴時洗了的褲子,翌晨還在室内晾着,這一點也叫人生疑。
而且他熟悉遠山家的房間陳設,家屬成員,很喜歡被害人,經常黏黏糊糊,纏在身邊。
所以他被認為是作案人的可能性極大。
對飯島貢住宅進行了搜查,發現他的襯衣的胸部有小豆粒那麼大的一塊血迹。
飯島說是自己的血,但經法醫學的權威大野學教授的鑒定,和被害人的血型相同。
僅此證據,他便被公開審訊了。
第一審,認為證據不充分,宣告無罪。
但是,檢察官起訴,高等法院進行了第二審,判他有期徒刑15年。
飯島貢向最高法院上訴,被駁回,維持二審原判,被迫服刑了。
二 年富力強的律師笛木,從20年前殺人案件公審記錄的副本上移開目光,略現倦意,點燃了一支煙。
擡頭望窗外,那熟谙的高樓大廈漸漸地隐退到幕落裡。
他對20年前的這起案件發生興趣,是兩天前的事。
那天,笛木到事務所上班。
事務員送上茶。
他剛呷一口,一個男人闖了進來。
“您有什麼事告訴我,我向先生轉達,請不要……” 年輕的事務員那樣說着便去攔他,可是沒攔住。
“不,我不是來請求辯護的。
我一定要親自見一見先生!” 說着便不顧一切地蹬、蹬、蹬地跑了進來。
來人體格健壯,紅臉膛。
他硬闖過傳達室,來到笛木面前。
高大的軀體像沒處擱似的,惶恐不安地說: “實在對不起。
您很忙,打攪您。
我那時蒙您多方關照……” 他臉上沁出汗珠,頻頻點頭施禮。
笛木看看來人,想起來了。
從前此人曾因行騙被捕,笛木作為官方指定的律師曾經奉陪過。
他的名字叫岩本修,沒錯。
那時就沒覺得他可惡。
他說話帶大阪口音,臉上總挂着孩子氣,行騙的内容也不像個大人。
“又犯事了嗎?或者……” “不,真有趣……” 岩本言談嗫嚅,端端正正地站着。
笛木讓他坐下,給事務員使了個眼色,叫他退到屋外。
岩本這才小聲說,似乎怕旁人聽去: “先生,20年前,榮造董事夫人被殺一案,您還記得吧?” 笛木想了片刻,說: “噢,犯人就是近鄰的電工,判了15年徒刑。
早該出獄了。
怎麼?” “那個、那個……如果找到了真正的犯人。
能怎麼樣呢?” “真正的犯人?” “先生,殺人案的時效(法律追究責任的有效時間)是15年哪。
那麼是從殺了人之日計算15年呢,還是從多方調查結束宣判之後計算15年?” “但是時效也有兩種:即處刑的時效和公訴的時效,這是個複雜的問題。
你不把詳情告訴我,我是無法斷言的。
一句話,過了20年,大概時效都已經過了。
你說另有真正的犯人,這倒叫我不敢置若罔聞!”笛木律師說着說着,自然地加強了語氣。
“你,認識真正的犯人嗎?誰是真正的犯人?莫非是你……” “您真會開玩笑,俺為什麼要殺人呢?先生。
”岩本用力地搖頭否認,然後繼續說:“此前不久,在拘留所時認識了一個人。
不過,僅僅是認識,還不到知心的程度。
有一天,就一件拘留的事和關于時效問題扯了起來。
末了,他悄悄對我說,‘所說的殺人的時效确實定為15年呐’。
他對我吐露了真情,‘實際上,人是我殺的……’” “你是說他就是殺害董事夫人的真正犯人?” “俺出了拘留所一年多了。
前幾天那小子找上門來,一本正經地說,‘無罪而被迫蹲監獄的人真可憐。
我多次想自首,但又害怕。
我既有前科,又有餘罪,要是自首,準判死刑。
因此終于沒去自首。
如果時效過了,一定去自首。
最近大概上年紀了,想起往事,夜不成眠。
希望您關照一下。
’我定神一看,他遠遠不是過去那副神态,驟然消瘦,非常憔悴!” “嗯,僅僅這麼說,客觀證據不充分。
” “所以我就問這問那,實際上他對那起案件了若指掌,不是犯人不可能知道得那麼多。
” “能不能給我舉個例子?” “他說那天,被害人躺着的蚊帳外面,桌子上的夜來香花很鮮豔,他進屋時把套窗的下方擡起來啦。
還說戴着工作手套,所以沒留下指紋等等。
” 笛木雖然疑心他是否胡謅八扯,卻又一個勁兒地搭話。
“本人似乎在說時效成立就不用贖罪,所以他要自首。
” “噢,他一面說想自首,一面又說:如果還在追訴期,那可了不得,特請您——曾多方關照過我的律師先生查一查,然後再……” “哼!假如他是真正犯人,絕對應該自首。
至于時效中斷還是未中斷,我負責查問。
” 笛木最後問起了真犯人是什麼樣。
但,岩本堅決不肯說出他的名字。
“你查問後,若是弄清了時效已過,我把本人領來。
在這之前請原諒。
”他說着鞠了幾個躬,就告辭了。
岩本走後,笛木興趣兀起,即刻派人搜集有關這次案件的有關資料。
并不是完全聽信了岩本的話,莫如說半信半疑。
他的話裡有幾處講得特别具體。
他想,經調查,弄清是謊言,給岩本指出就行了,而且自己也輕松愉快。
笛木頗有有正義感,從很早以前就對錯案比别人倍感興趣。
他花了一周時間,閱讀了大量的資料。
笛木的腦子裡,案件即形成了清晰的輪廓。
雖說那是20年前的事,當時的當時律師、檢察官、審判長等都已故去,不可能直接傾聽那些人談吐案件的原委,隻能依靠當時的新聞報道和審判記錄作判斷。
他心裡核計,聽說當時最初審理這一案件的大分警察署有一名警察還活着,等見了自稱的真犯人之後,有了某種程度的真實性,就應走一趟大分。
三 當告訴他在時效上沒問題時,岩本欣然決定馬上把那個人領來。
笛木一直在懷疑他是不是精神失常,聽了岩本的決定才松了一口氣。
那個人在岩本的陪同下惴惴不安地來到事務所。
此人名叫林進一,個子不高,約四十二三歲,很老實的樣子。
此人表情特别陰郁。
笛木憑經驗懂得:這種人到緊要關頭殺人不眨眼。
他與岩本遇然不同,岩本沉默寡言,給人以誠實之感。
“那麼,時效上,不會有問題吧?” 林進一所以首先問這件事,似乎時效問題仍然是他最關心的事。
笛木就那一點做了足以使他理解的說明:“不成問題。
我擔保。
談一談真情實況吧。
”笛木一邊和藹地看着他,一邊問。
于是,林進一便慢吞吞地說下去了。
動機:去偷東西,驚醒了主人,把她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