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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 時常是這樣,一起共度家常時光。

     在左咖啡夜晚,程少華寫稿,常常,徐瀞遠就在一旁跟大喜玩。

     有時,大喜沒參與。

     程少華趕稿,徐瀞遠拿出鉛筆抄佛經。

     他們有時喝咖啡,有時喝酒。

     徐瀞遠記住了,程少華愛喝的咖啡叫西達摩。

    因為程少華,徐瀞遠記住了好多新東西。

     白胡子綠茶,左咖啡館,西達摩,薄荷曼陀珠,花生泡泡冰,很多很多關于程少華的記億,逐日,緩慢滲進徐瀞遠的心坎底。

     有幾回,咖啡館剛好播放他鐘愛的歌曲。

     他就會跟她說,這是誰誰誰的歌,怎樣怎樣地不厭其煩叨叨絮絮講述歌的背景。

     一日深夜,店家播放他的愛歌——。

     程少華花了很長時間跟她談起電影——“Once”(曾經,愛是唯一),他說這是電影配樂,說這電影原聲帶好聽,又說電影多好看,劇情不灑狗血,卻很動人。

     她記住這首歌了。

     那時,聽他聊音樂,聊電影。

    夜深,馬路安靜,大喜伏在她膝上睡覺。

    她看着黑馬路,屋檐懸的燈,橘色光影,灑在他們身畔,偶爾有汽車馳過……他和她,老貓,靜默的樹,他低沉慵懶的嗓音,他愛的歌,他們靠在一起…… 漸漸的,會有這樣的時刻,徐瀞遠感到平靜平安,心中清明,心情安穩,未來有了美麗的邊,好像近在手中。

     聽一些好歌,或聽他打筆記型電腦,答答答敲擊鍵盤的音聲,聽老貓打呵欠,誰家窗台冷氣機漏水滴滴滴……聽他講話。

     有時,坐在這個男人身旁。

     她有一種感覺,他們已經很老了,老成一對老夫妻。

     她想像自己老到失智,痛苦都忘記。

    又幻想自己很新,沒有曆史,傻傻依賴這個男人。

     可以這樣嗎? 但願能。

     似乎是可以一直這樣下去。

     但是,該面對的,終于來了—— 十月初,開庭前夕,她跟爸媽還有哥哥,到“律師事務所”聽律師建議。

    動身前往時,徐瀞遠給妹妹打電話報備—— “小毛……我……我現在要去跟律師開會……如果鄭博銳……維持無期徒刑,你……可以接受嗎……會不會不甘心?……當然姐還是會努力讓他判死刑……可是……” 徐瀞遠越講越心虛,這不對,她跟妹妹發過誓,絕對要讓鄭博銳死,那時她說得憤慨,信誓旦旦的,說要一命抵一命,說法律不能給妹妹公道,她會親手替妹妹讨。

    現在她竟……她惶恐,意識到自己尖銳憤慨的心啊,似乎被某種柔軟的物事蒙住了,她的怒火呢?立誓要為妹妹複仇的決心呢? 徐瀞遠按掉通話鍵,臉龐熱,心很虛,她沒臉講下去……她這樣,是不是背叛妹妹? 在律師事務所,周律師分析第三次開庭可能的結果。

     “因為鄭博銳是自首,上次判無期徒刑,這次,對方律師拿到新的醫師證明——鄭博銳有躁郁症,所以刑責可能減為有期徒刑,甚至更輕。

    ” “連無期徒刑都不用?!”徐瀞遠火大地打斷律師的話。

    “上次已經減為無期徒刑他們還想判更輕?他殺了我妹啊!” “他們有一些資料證明,指出鄭博銳在認識你妹之前,剛被前一任女友詐騙一千多萬,他受到感情上的剌激,所以一時沖動加害你妹,這些也會是法官判刑時的參考——” “所以我妹就活該要被他殺死?!”徐瀞遠不接受,她氣急敗壞。

    “太過分,連無期徒刑都不用,那是打算坐幾年牢就可以出來了嗎?有錢人還真厲害,殺人都可以不用償命。

    ” 徐媽啜泣。

     徐爸沮喪,不吭聲。

     每一次開庭,都是一次折磨。

    這三年,兩老不知已經流了多少淚。

     徐明志也聽不下去,他拍桌罵。

    “什麼爛法律?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