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乘法苑義林章師子吼鈔卷第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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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雲雲)(此釋由三慧章所明)此依正義等者。
唯散非定釋依雲欲界無輕安之正義。
不取欲界有輕安傍說也。
【章】色界觀中(至)非生得攝鈔曰。
二明依色無色定分别三慧二得色界觀者。
以色界定心所修唯識觀也通聞修慧者。
周記曰。
以稍斂心即入定故雲無有思。
有耳根故。
故得有聞(文)今雲。
此由三慧章意釋。
子島雲。
色界定心是微細故無粗思慧。
若欲思時還堕修中。
然聞教法故有聞修二慧也(雲雲)今雲。
此盡理無色界觀等者。
無色界中無耳根故亦無聞惠。
故唯有修慧也。
周雲。
無色界同色界。
無根故無聞(雲雲)今雲。
同色界者還堕修中也此唯加行善等者。
明二得。
此聞·思·修三慧唯加行善。
非生得如三慧章。
【章】然依瑜伽(至)及無漏法鈔曰。
三引證成依無色心修唯識觀人。
六十五說者。
五字寫誤。
六十四(十七紙)已下文也。
若定若生者。
秋篠雲。
有二釋。
一雲身在下界起上界定名為若定。
身生彼地即起彼心名雲若生(此伽抄文。
芳野由之)二雲。
加行善心名為若定。
生得善心名為若生毗缽舍那菩薩者。
資糧位菩薩及得廣慧者。
佛地論曰。
深廣圓滿善道達故名為廣慧。
即定波羅蜜多聲聞等(雲雲)謂不定姓色聞也以無色界心者。
三界業縛彼猶有故非此生上厭下染故。
如前既明。
不同定姓二乘也。
此就若生齊釋。
如實義者。
今雲以無色界心者。
就若定論。
非雲若生。
了三界法者。
此即唯識觀也。
【章】故知無色(至)緣于一切鈔曰。
下章主釋今所引瑜伽文菩薩即是等者。
毗缽舍那菩薩即見道前資糧位四十心位地上不生者。
回心已去地上菩薩不生無色。
如前已明。
不能現利益事故。
随應說是。
通定姓不定姓故雲随應也。
廣慧者。
不愚法聲聞不愚之名通不定姓及定姓。
然此中不定姓人不生無色。
多分唯若定修唯識觀。
又少分有若生直生下地修。
其定姓人亦生無色通若定若生不作唯識觀也。
秋篠雲。
又定姓聲聞能信大乘藏識教等生無色界得入滅定名為不愚法。
此二者。
地前毗缽舍那菩薩及不定姓廣慧也。
【章】菩薩見道(至)随應别說。
鈔曰。
四總明見道上修唯識觀所依之地。
唯第四定者。
菩薩見道及金剛心修唯識觀斷惑所依定心唯第四定後通諸地者。
後修道十地行位雲後。
子島雲。
若見道後修道十地斷惑證理所依定及金剛道後佛位所依定通上界十地(雲雲)廣如私記色六等者。
釋諸地也。
初未至·中間·四根本定雲色六。
對法抄曰。
雖有中間無漏不言入見道。
以遊觀無漏故。
大梵居多散亂故。
随應等者。
十地中斷惑與遊觀随應依心起唯識觀斷惑九等下釋随應言。
斷惑無漏心除有頂故雲九。
色六無色三。
遊觀無漏心通有頂故雲十也。
【章】無漏聞思(至)随依無爽鈔曰。
五明由上界定修無漏觀二慧。
秋篠雲。
随依有二師說。
一雲。
依者修慧也。
謂義說聞·思随所依修慧作唯識觀亦無爽也。
二雲。
依者色六無色四十所依地。
是名依。
色界無思。
無色無聞。
而體修慧。
依十地故。
義說聞·思随體修慧亦依十地無爽也(雲雲)今雲。
後義芳野由之。
【章】上七未至(至)故不能作鈔曰。
六明二定已上七未至定不修唯識。
八定之中除初定作七未至定唯有欣上厭下心不作總緣。
行相局故。
心不及一切故。
不能作唯識觀也。
秋篠記曰。
初未至心總厭三界一切諸法總緣諸謗故行相最寬。
上七未至如地階級欣上厭下無總緣行相故雲唯有欣厭等(雲雲)對法抄曰。
以聖弟子初無定(心)故依初未至而斷下惑。
初定已上為前有定皆依根本斷煩惱不依未至。
(雲雲) 【章】第九斷諸障染者鈔曰。
自下第九門。
此門大意明修唯識觀所斷障染差别。
此中大分為八。
初标牒。
二釋障言。
三釋二種障(此中有四。
次下具明)四明三住斷之三粗重。
五明三随眠。
六明四障。
七明五住地。
八以所餘推斷除章。
今即初也斷者。
顯揚論曰。
謂五種因斷諸煩惱。
一知彼體故。
二知彼事。
三知彼過故。
四避彼緣故。
五修彼對治作意故(雲雲)。
【章】障有二種(至)二所知障鈔曰。
二釋障字一俱生等者。
如成唯識一說。
此複有二者。
俱生有煩惱所知二障。
分别亦爾。
初煩惱即障。
持業得名。
後所知之障。
依主得名。
【章】成唯識論(至)俱初地斷鈔曰。
三釋二種煩惱所知障。
此中有四。
初明分别煩惱障伏斷。
二明俱生煩惱障伏斷。
三明分别所知障伏斷。
四明俱生所知障伏斷。
今即初也。
現行資糧道中者。
本疏十末曰。
資糧位粗現行伏滅細現行不能伏。
至加行位亦皆伏(粗細俱伏雲皆)由此菩薩正願·勝解·世間力邪見疑等伏而不行(順世間故不起邪見)不以六行欣厭(雲雲)頓伏者。
一時皆伏種習俱等者。
初地入心無間道斷種解脫道斷習。
習謂餘氣無堪任性。
疏十末曰。
無加行道能頓伏者。
根本·後得能伏(雲雲)今雲。
此就伏俱生惑雲。
【章】俱生煩惱(至)以害伴故鈔曰。
二明俱生煩惱障伏斷。
地前漸伏者。
一分伏雲漸也。
成唯識十說。
謂初二住由習勝解及慚愧故損本識中染種勢力益本識圓淨種功能。
雖未斷障種實證轉依。
而漸伏現行亦名為轉(雲雲)此論文中初二位者資糧·加行二位。
此位漸伏之亦名雲損力益能轉。
習勝解者。
資糧位信唯勝故雲習勝解。
雖爾猶未能伏唯識想及慚愧者。
加行位伏唯識想(有所得雲想)少伏煩惱故名有慚愧。
又世親攝論曰。
有慚愧故令諸煩惱少分現或不現。
煩惱現行即深慚愧。
慚愧者是勝解行之勝相故(已上世親攝論)由如是相俱生煩惱一分伏雲漸伏也。
璎珞經說三賢菩薩唯伏不斷。
餘處說地前不伏俱生惑者于資糧位不伏也。
第十回向滿心四加行位伏之也。
能頓伏盡者。
論曰。
令永不行如阿羅漢(雲雲)今雲。
永不行者。
初地已上俱生煩惱障現行能頓伏盡。
第六識法空智。
第七識法空平等性智現起故。
二(六·七)生空智亦現起。
由此勢力雖出觀時能頓伏盡令永不行。
然故意力等者。
前七地中。
不怖煩惱者由故意力前四地起我見等七地已前起貪等。
故問。
七地以前菩薩可故起貪嗔癡耶。
若故起貪等無性攝論中。
釋菩薩作殺等十種作業雲唯作前七業不起後三(雲雲)依之則應雲不起貪等三。
如何。
答。
七地已前尚起貪等煩惱。
其義源出解深密經。
瑜伽·唯識同存此旨。
所以或為助願受生或為識戒力依大悲相應慧正知故起。
自性染污故雖名性罪不為過失大生功德。
今論由故意力前七地中雖暫現起而不為煩惱之文。
複第二論文說地上菩薩所起煩惱皆由正知不為過失之文。
義意全同。
無性攝論不起後三之文。
依性罪不現行之義且說不起實貪嗔癡等也(已上同學)其辨雲。
起為利生貪嗔癡心相故非實迷軌貪等也。
又問。
故起煩惱故起已伏惑耶。
故起未伏惑耶。
若已伏者。
菩薩故起為助願受生。
已伏煩惱損伏種子功能無潤生能。
故起之何所為耶。
是以瑜伽論中初地上中煩惱不現(雲雲)既下品煩惱不伏之。
爾應雲故起未伏惑下品耶。
若未伏惑者。
今論文說令永不行如阿羅漢。
由故意力前七地中雖暫現起等(雲雲)此文應雲故起已伏惑。
如何。
答。
以雲故起已伏惑為正義。
今立二理。
一雲。
已伏煩惱以故意起之。
是菩薩勝能。
若雲起未伏惑。
非勝功能。
二雲。
若起未伏者。
違故意名言。
但雲上中煩惱不現六·七二識中六識俱生煩惱為上中。
第七俱生煩惱為下品。
故雲伏上中也(已上同學)由此等義雲有時猶起也。
而不為失者。
為利生故。
為試戒故。
正知現故。
不為過失。
八地以上等者。
八地已上第六生空無漏智相續起故無由起煩惱。
故雲永不現行。
習地地除等者。
習謂載堪任性餘習氣分。
地地除者。
十地間地地所障所知障每于地地斷。
除俱生煩惱氣分令減種子勢力。
而共種體金剛心時一時頓斷。
如歲久置筥麝香香氣雖滅麝體猶在。
故雲種金剛斷。
其身見等及此等者。
其謂指故起俱生者。
身見等者。
等邊見。
及此俱生者。
其身邊見俱貪等者雲此俱生也。
至第四地此等現行永伏。
法執無故者。
明永伏由。
第六識身見邊見俱所知障(定愛法愛等)于第四地斷已故。
此第四地所障所知障俱身邊見并貪慢等永隐相不現行。
故雲法執無故此所生起等者。
此謂指第四地。
所生起謂害伴不俱生煩惱。
身見俱生貪等勢力所起煩惱(慢等)雲不俱生(又雲獨起)雲害伴。
于第四地身見不起。
俱起貪等亦無。
是故至第五地不俱生煩惱害伴亦無。
故雲五地不行等也。
【章】所知障中(至)習初地斷鈔曰。
三明分别所知障伏斷。
如文可知。
【章】俱生現行(至)方永伏盡鈔曰。
四明俱生所知障伏斷。
此有二。
初總說。
後别說。
此即初也俱生現行者。
俱生所知障現行地前漸伏者。
由菩薩勝解·正願·世間力地前漸伏。
乃至十地等者。
由于地地能為障。
十地之中地地無間道斷種習氣解脫道斷。
方永伏盡者。
問。
俱生所知障由障地地地地無間道斷種解脫道斷習。
何故不雲永斷盡雲永伏盡耶。
答。
初标俱生現行故。
今雲伏盡由前道力折伏後地所知障現令其不行。
名之為伏(雲雲)(已上子島)今雲。
俱生所知現行地前一分伏。
今雲漸伏。
十地間地地後地障現行永伏盡。
【章】若别說者(至)種習俱斷鈔曰。
二别說約第六七二識委細說故雲别說也前之六識者。
前六俱所知障八地伏盡者。
論曰八地上六識俱者不複現行。
無漏觀心相續故七識現行等者。
明第七俱生所知障。
如文可知金剛喻定加行道者。
對法第十說。
金剛心有二。
一加行道攝。
二無間道攝(雲雲)成唯識疏十末作三釋。
意雲。
一以無漏心任運趣入根本智名加行道非加行智。
加行智者有趣求彼故。
加行智不通無漏(雲雲)今雲。
此義加行道與加行智别。
加行道唯無漏非趣求。
加行智唯有漏有趣求故。
二雲對法據。
二乘等說金剛心有二。
非雲菩薩金剛心中有加行道。
故加行智不通無漏(雲雲)今雲。
此義加行道·加行智各異體一。
故唯有漏。
對法論金剛心加行道是非約菩薩說。
三雲加行智亦通無漏。
八地等無者。
無有漏加行智如别深趣求者。
八地已去有任運趣求故。
對法說金剛心有加行道。
不簡簡菩薩故(雲雲)今雲。
此義加行道加行智體一而通有無漏。
有功用趣求有漏加行智任運趣求。
無漏加行智八地已上純無漏加行智。
七地已前亦雖少分有無漏加行智必堕。
有功用。
故有漏善心有功用趣求也。
地前全有功用加行道。
此有漏心有加行·根本·後得三智。
如成唯識疏十末具明。
【章】菩薩地說(至)入如來住鈔曰。
第四明三住斷之三粗重菩薩地說者。
四十八(二十一丁右)七十三(八丁左)已下應對撿三住所斷者。
深密經四地波羅蜜品說三住斷。
一皮粗重。
二膚粗重。
三骨粗重(雲雲)又伽四十八說一皮二膚三骨又同。
七十三說一皮二肉三心。
或本作實者。
以貞實與心義同欤。
私記曰。
以喻顯。
謂見道所斷障易斷如在皮病易療。
第八地所斷障稍難斷。
如在骨病極難療(雲雲)下斷章亦作皮肉骨。
三十論疏十末廣明。
一極喜住等者。
此舉見道斷。
一切惡趣等者。
第六識俱分别起煩惱所知二障因邪師邪教邪分别起者粗重者。
種子·現行·無堪任性共名粗重。
有二十四粗重。
雜集論十一具明。
又義燈七末廣明。
又子島私記具會違能令一切中上煩惱等者。
細品為中。
粗品為上。
前六識俱生煩惱一切現行今名一切中上。
至極喜住此一切中上煩惱皆不現行。
前六識俱生煩惱之一切不現行。
故今雲皆不。
非有前六煩惱下品。
今第七識俱生煩惱為下品也。
但一煩惱品故此不名中上。
極微細故。
不達道故。
不能伏故。
七地已前名我愛執藏現行位。
子島曰。
中上煩惱者。
即第七識相應俱生煩惱上中品現行也。
下品現行極微細故不達道。
故不能伏。
故七地已前以故意力起者是也(雲雲)今雲。
此釋不爾。
子島意起未伏下品惑為故意方行。
如前問答。
以起已伏惑為正義中上煩惱者。
前六俱生煩惱一切也。
第七識俱生惑但一類品。
無粗細故非九地所攝。
總是一品二無功用等下明第八地斷一切能障等者。
無生法忍有三。
一本性無生忍(緣所執得)二自然無生忍(緣依他得)三惑苦無生忍(緣圓成得)初地始得本性無生忍。
故雲少淨。
第八地始得自然·惑苦二無生忍。
故雲多淨。
第十地圓滿。
故雲極淨也無生法者。
謂真如。
以無漏智忍可雲忍。
能障此忍煩惱所知二障雲一切能障也。
諸煩惱品者。
前六識俱生煩惱習氣(此種子金剛心斷今雲習氣無堪任性也)及所知障者。
前六識俱生所知現行·種子·習氣。
非障地所知障
唯散非定釋依雲欲界無輕安之正義。
不取欲界有輕安傍說也。
【章】色界觀中(至)非生得攝鈔曰。
二明依色無色定分别三慧二得色界觀者。
以色界定心所修唯識觀也通聞修慧者。
周記曰。
以稍斂心即入定故雲無有思。
有耳根故。
故得有聞(文)今雲。
此由三慧章意釋。
子島雲。
色界定心是微細故無粗思慧。
若欲思時還堕修中。
然聞教法故有聞修二慧也(雲雲)今雲。
此盡理無色界觀等者。
無色界中無耳根故亦無聞惠。
故唯有修慧也。
周雲。
無色界同色界。
無根故無聞(雲雲)今雲。
同色界者還堕修中也此唯加行善等者。
明二得。
此聞·思·修三慧唯加行善。
非生得如三慧章。
【章】然依瑜伽(至)及無漏法鈔曰。
三引證成依無色心修唯識觀人。
六十五說者。
五字寫誤。
六十四(十七紙)已下文也。
若定若生者。
秋篠雲。
有二釋。
一雲身在下界起上界定名為若定。
身生彼地即起彼心名雲若生(此伽抄文。
芳野由之)二雲。
加行善心名為若定。
生得善心名為若生毗缽舍那菩薩者。
資糧位菩薩及得廣慧者。
佛地論曰。
深廣圓滿善道達故名為廣慧。
即定波羅蜜多聲聞等(雲雲)謂不定姓色聞也以無色界心者。
三界業縛彼猶有故非此生上厭下染故。
如前既明。
不同定姓二乘也。
此就若生齊釋。
如實義者。
今雲以無色界心者。
就若定論。
非雲若生。
了三界法者。
此即唯識觀也。
【章】故知無色(至)緣于一切鈔曰。
下章主釋今所引瑜伽文菩薩即是等者。
毗缽舍那菩薩即見道前資糧位四十心位地上不生者。
回心已去地上菩薩不生無色。
如前已明。
不能現利益事故。
随應說是。
通定姓不定姓故雲随應也。
廣慧者。
不愚法聲聞不愚之名通不定姓及定姓。
然此中不定姓人不生無色。
多分唯若定修唯識觀。
又少分有若生直生下地修。
其定姓人亦生無色通若定若生不作唯識觀也。
秋篠雲。
又定姓聲聞能信大乘藏識教等生無色界得入滅定名為不愚法。
此二者。
地前毗缽舍那菩薩及不定姓廣慧也。
【章】菩薩見道(至)随應别說。
鈔曰。
四總明見道上修唯識觀所依之地。
唯第四定者。
菩薩見道及金剛心修唯識觀斷惑所依定心唯第四定後通諸地者。
後修道十地行位雲後。
子島雲。
若見道後修道十地斷惑證理所依定及金剛道後佛位所依定通上界十地(雲雲)廣如私記色六等者。
釋諸地也。
初未至·中間·四根本定雲色六。
對法抄曰。
雖有中間無漏不言入見道。
以遊觀無漏故。
大梵居多散亂故。
随應等者。
十地中斷惑與遊觀随應依心起唯識觀斷惑九等下釋随應言。
斷惑無漏心除有頂故雲九。
色六無色三。
遊觀無漏心通有頂故雲十也。
【章】無漏聞思(至)随依無爽鈔曰。
五明由上界定修無漏觀二慧。
秋篠雲。
随依有二師說。
一雲。
依者修慧也。
謂義說聞·思随所依修慧作唯識觀亦無爽也。
二雲。
依者色六無色四十所依地。
是名依。
色界無思。
無色無聞。
而體修慧。
依十地故。
義說聞·思随體修慧亦依十地無爽也(雲雲)今雲。
後義芳野由之。
【章】上七未至(至)故不能作鈔曰。
六明二定已上七未至定不修唯識。
八定之中除初定作七未至定唯有欣上厭下心不作總緣。
行相局故。
心不及一切故。
不能作唯識觀也。
秋篠記曰。
初未至心總厭三界一切諸法總緣諸謗故行相最寬。
上七未至如地階級欣上厭下無總緣行相故雲唯有欣厭等(雲雲)對法抄曰。
以聖弟子初無定(心)故依初未至而斷下惑。
初定已上為前有定皆依根本斷煩惱不依未至。
(雲雲) 【章】第九斷諸障染者鈔曰。
自下第九門。
此門大意明修唯識觀所斷障染差别。
此中大分為八。
初标牒。
二釋障言。
三釋二種障(此中有四。
次下具明)四明三住斷之三粗重。
五明三随眠。
六明四障。
七明五住地。
八以所餘推斷除章。
今即初也斷者。
顯揚論曰。
謂五種因斷諸煩惱。
一知彼體故。
二知彼事。
三知彼過故。
四避彼緣故。
五修彼對治作意故(雲雲)。
【章】障有二種(至)二所知障鈔曰。
二釋障字一俱生等者。
如成唯識一說。
此複有二者。
俱生有煩惱所知二障。
分别亦爾。
初煩惱即障。
持業得名。
後所知之障。
依主得名。
【章】成唯識論(至)俱初地斷鈔曰。
三釋二種煩惱所知障。
此中有四。
初明分别煩惱障伏斷。
二明俱生煩惱障伏斷。
三明分别所知障伏斷。
四明俱生所知障伏斷。
今即初也。
現行資糧道中者。
本疏十末曰。
資糧位粗現行伏滅細現行不能伏。
至加行位亦皆伏(粗細俱伏雲皆)由此菩薩正願·勝解·世間力邪見疑等伏而不行(順世間故不起邪見)不以六行欣厭(雲雲)頓伏者。
一時皆伏種習俱等者。
初地入心無間道斷種解脫道斷習。
習謂餘氣無堪任性。
疏十末曰。
無加行道能頓伏者。
根本·後得能伏(雲雲)今雲。
此就伏俱生惑雲。
【章】俱生煩惱(至)以害伴故鈔曰。
二明俱生煩惱障伏斷。
地前漸伏者。
一分伏雲漸也。
成唯識十說。
謂初二住由習勝解及慚愧故損本識中染種勢力益本識圓淨種功能。
雖未斷障種實證轉依。
而漸伏現行亦名為轉(雲雲)此論文中初二位者資糧·加行二位。
此位漸伏之亦名雲損力益能轉。
習勝解者。
資糧位信唯勝故雲習勝解。
雖爾猶未能伏唯識想及慚愧者。
加行位伏唯識想(有所得雲想)少伏煩惱故名有慚愧。
又世親攝論曰。
有慚愧故令諸煩惱少分現或不現。
煩惱現行即深慚愧。
慚愧者是勝解行之勝相故(已上世親攝論)由如是相俱生煩惱一分伏雲漸伏也。
璎珞經說三賢菩薩唯伏不斷。
餘處說地前不伏俱生惑者于資糧位不伏也。
第十回向滿心四加行位伏之也。
能頓伏盡者。
論曰。
令永不行如阿羅漢(雲雲)今雲。
永不行者。
初地已上俱生煩惱障現行能頓伏盡。
第六識法空智。
第七識法空平等性智現起故。
二(六·七)生空智亦現起。
由此勢力雖出觀時能頓伏盡令永不行。
然故意力等者。
前七地中。
不怖煩惱者由故意力前四地起我見等七地已前起貪等。
故問。
七地以前菩薩可故起貪嗔癡耶。
若故起貪等無性攝論中。
釋菩薩作殺等十種作業雲唯作前七業不起後三(雲雲)依之則應雲不起貪等三。
如何。
答。
七地已前尚起貪等煩惱。
其義源出解深密經。
瑜伽·唯識同存此旨。
所以或為助願受生或為識戒力依大悲相應慧正知故起。
自性染污故雖名性罪不為過失大生功德。
今論由故意力前七地中雖暫現起而不為煩惱之文。
複第二論文說地上菩薩所起煩惱皆由正知不為過失之文。
義意全同。
無性攝論不起後三之文。
依性罪不現行之義且說不起實貪嗔癡等也(已上同學)其辨雲。
起為利生貪嗔癡心相故非實迷軌貪等也。
又問。
故起煩惱故起已伏惑耶。
故起未伏惑耶。
若已伏者。
菩薩故起為助願受生。
已伏煩惱損伏種子功能無潤生能。
故起之何所為耶。
是以瑜伽論中初地上中煩惱不現(雲雲)既下品煩惱不伏之。
爾應雲故起未伏惑下品耶。
若未伏惑者。
今論文說令永不行如阿羅漢。
由故意力前七地中雖暫現起等(雲雲)此文應雲故起已伏惑。
如何。
答。
以雲故起已伏惑為正義。
今立二理。
一雲。
已伏煩惱以故意起之。
是菩薩勝能。
若雲起未伏惑。
非勝功能。
二雲。
若起未伏者。
違故意名言。
但雲上中煩惱不現六·七二識中六識俱生煩惱為上中。
第七俱生煩惱為下品。
故雲伏上中也(已上同學)由此等義雲有時猶起也。
而不為失者。
為利生故。
為試戒故。
正知現故。
不為過失。
八地以上等者。
八地已上第六生空無漏智相續起故無由起煩惱。
故雲永不現行。
習地地除等者。
習謂載堪任性餘習氣分。
地地除者。
十地間地地所障所知障每于地地斷。
除俱生煩惱氣分令減種子勢力。
而共種體金剛心時一時頓斷。
如歲久置筥麝香香氣雖滅麝體猶在。
故雲種金剛斷。
其身見等及此等者。
其謂指故起俱生者。
身見等者。
等邊見。
及此俱生者。
其身邊見俱貪等者雲此俱生也。
至第四地此等現行永伏。
法執無故者。
明永伏由。
第六識身見邊見俱所知障(定愛法愛等)于第四地斷已故。
此第四地所障所知障俱身邊見并貪慢等永隐相不現行。
故雲法執無故此所生起等者。
此謂指第四地。
所生起謂害伴不俱生煩惱。
身見俱生貪等勢力所起煩惱(慢等)雲不俱生(又雲獨起)雲害伴。
于第四地身見不起。
俱起貪等亦無。
是故至第五地不俱生煩惱害伴亦無。
故雲五地不行等也。
【章】所知障中(至)習初地斷鈔曰。
三明分别所知障伏斷。
如文可知。
【章】俱生現行(至)方永伏盡鈔曰。
四明俱生所知障伏斷。
此有二。
初總說。
後别說。
此即初也俱生現行者。
俱生所知障現行地前漸伏者。
由菩薩勝解·正願·世間力地前漸伏。
乃至十地等者。
由于地地能為障。
十地之中地地無間道斷種習氣解脫道斷。
方永伏盡者。
問。
俱生所知障由障地地地地無間道斷種解脫道斷習。
何故不雲永斷盡雲永伏盡耶。
答。
初标俱生現行故。
今雲伏盡由前道力折伏後地所知障現令其不行。
名之為伏(雲雲)(已上子島)今雲。
俱生所知現行地前一分伏。
今雲漸伏。
十地間地地後地障現行永伏盡。
【章】若别說者(至)種習俱斷鈔曰。
二别說約第六七二識委細說故雲别說也前之六識者。
前六俱所知障八地伏盡者。
論曰八地上六識俱者不複現行。
無漏觀心相續故七識現行等者。
明第七俱生所知障。
如文可知金剛喻定加行道者。
對法第十說。
金剛心有二。
一加行道攝。
二無間道攝(雲雲)成唯識疏十末作三釋。
意雲。
一以無漏心任運趣入根本智名加行道非加行智。
加行智者有趣求彼故。
加行智不通無漏(雲雲)今雲。
此義加行道與加行智别。
加行道唯無漏非趣求。
加行智唯有漏有趣求故。
二雲對法據。
二乘等說金剛心有二。
非雲菩薩金剛心中有加行道。
故加行智不通無漏(雲雲)今雲。
此義加行道·加行智各異體一。
故唯有漏。
對法論金剛心加行道是非約菩薩說。
三雲加行智亦通無漏。
八地等無者。
無有漏加行智如别深趣求者。
八地已去有任運趣求故。
對法說金剛心有加行道。
不簡簡菩薩故(雲雲)今雲。
此義加行道加行智體一而通有無漏。
有功用趣求有漏加行智任運趣求。
無漏加行智八地已上純無漏加行智。
七地已前亦雖少分有無漏加行智必堕。
有功用。
故有漏善心有功用趣求也。
地前全有功用加行道。
此有漏心有加行·根本·後得三智。
如成唯識疏十末具明。
【章】菩薩地說(至)入如來住鈔曰。
第四明三住斷之三粗重菩薩地說者。
四十八(二十一丁右)七十三(八丁左)已下應對撿三住所斷者。
深密經四地波羅蜜品說三住斷。
一皮粗重。
二膚粗重。
三骨粗重(雲雲)又伽四十八說一皮二膚三骨又同。
七十三說一皮二肉三心。
或本作實者。
以貞實與心義同欤。
私記曰。
以喻顯。
謂見道所斷障易斷如在皮病易療。
第八地所斷障稍難斷。
如在骨病極難療(雲雲)下斷章亦作皮肉骨。
三十論疏十末廣明。
一極喜住等者。
此舉見道斷。
一切惡趣等者。
第六識俱分别起煩惱所知二障因邪師邪教邪分别起者粗重者。
種子·現行·無堪任性共名粗重。
有二十四粗重。
雜集論十一具明。
又義燈七末廣明。
又子島私記具會違能令一切中上煩惱等者。
細品為中。
粗品為上。
前六識俱生煩惱一切現行今名一切中上。
至極喜住此一切中上煩惱皆不現行。
前六識俱生煩惱之一切不現行。
故今雲皆不。
非有前六煩惱下品。
今第七識俱生煩惱為下品也。
但一煩惱品故此不名中上。
極微細故。
不達道故。
不能伏故。
七地已前名我愛執藏現行位。
子島曰。
中上煩惱者。
即第七識相應俱生煩惱上中品現行也。
下品現行極微細故不達道。
故不能伏。
故七地已前以故意力起者是也(雲雲)今雲。
此釋不爾。
子島意起未伏下品惑為故意方行。
如前問答。
以起已伏惑為正義中上煩惱者。
前六俱生煩惱一切也。
第七識俱生惑但一類品。
無粗細故非九地所攝。
總是一品二無功用等下明第八地斷一切能障等者。
無生法忍有三。
一本性無生忍(緣所執得)二自然無生忍(緣依他得)三惑苦無生忍(緣圓成得)初地始得本性無生忍。
故雲少淨。
第八地始得自然·惑苦二無生忍。
故雲多淨。
第十地圓滿。
故雲極淨也無生法者。
謂真如。
以無漏智忍可雲忍。
能障此忍煩惱所知二障雲一切能障也。
諸煩惱品者。
前六識俱生煩惱習氣(此種子金剛心斷今雲習氣無堪任性也)及所知障者。
前六識俱生所知現行·種子·習氣。
非障地所知障